200萬人聯署要求翻盤反特變暴動 警拘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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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1-12 05:54:45【波特蘭】■警方封鎖公路入口,防止示威者進入。 路透社
【特朗普當選】美國政府換屆工作已經展開,但各地不少民眾未能接受特朗普當選事實,連日上街抗議,其中俄勒岡州波特蘭前晚的示威更被警方定性為「暴動」。亦有人發起網上聯署,要求選舉人違背所屬州分的選舉結果,改投希拉莉做總統,逾200萬人響應。
波特蘭前晚約有4,000人示威,至午夜有示威者向警察投擲物件、破壞車行汽車、在汽車和建築物噴塗鴉和打爛商戶櫥窗,也有民眾與反特朗普示威者爆發激烈口角,一名女子用洗衣粉撒向他們。警方開始武力驅散,使用催淚彈、閃光彈和多次警告不果後,升級用胡椒噴劑和橡膠子彈驅散民眾,拘捕26人。馬里蘭州巴爾的摩約600人遊行至市中心,有人坐在街道及封鎖路面。芝加哥、丹佛、達拉斯、奧克蘭等多各地也有數百至數千民眾上街表達不滿。
【奧克蘭】■加州奧克蘭蒙面示威者與警察衝突。 路透社
地鐵站現連儂牆
在紐約市,有藝術家發起較溫和的連儂牆式「地鐵治療」行動,邀請民眾利用便條貼,寫上發洩不滿的字句,貼在聯合廣場地鐵站的隧道牆壁上。至前日下午,牆上已貼滿約3,000張便條貼,民眾心聲包括「我憤怒了」等。另邊廂,有人鑽牛角尖地試圖以非一般方法為希拉莉翻盤,在網上發起聯署,要求選舉人無視各州的總統選舉結果,在12月19日選舉人團投票當天,改投獲得較多全國普選票的希拉莉。聯署發起人指,全美只有24州法例規定選舉人須按州分選舉結果投票,就算他們犯規,也不過是罰款了事,因此要求他們出手扭轉乾坤。聯署已獲逾200萬人支持。面對全國示威不斷,近日言論有所收斂的特朗普忍不住再動肝火,在Twitter批評道:「剛完成了一次非常開明和成功的總統選舉,現在卻有職業示威者受傳媒煽動出來抗議,十分不公平!」但數小時後補發推文稱:「愛透了昨晚有小批示威者對偉大的我國充滿激情。我們會團結和自豪的!」美國有線新聞網絡/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112/19831014
圍堵校委案 李國章稱當晚是「暴動」 指受外科醫生訓練 鏡頭前鎮定但心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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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2-17 23:49:35■李國章昨稱並非憎恨馮敬恩,而是因馮人格有問題而看不起他。朱永倫攝
【本報訊】港大學生今年1月在沙宣道校園圍堵校委,時任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案,昨在東區法院續審。李續作供時首次直指「嗰晚係暴動」,其他人「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故不覺是暴動。他指中學、大學雖打過交,但都是一對一,惟當晚人多「可以成班人毆打你」。記者:勞東來 楊思雅
李國章昨指當晚「班人喺度暴動」,令傳媒不關心會議結果,估計是馮安排學生抗議。辯方指是由港大罷課委員會安排,李說:「唔知係咪佢哋搞呢個暴動出嚟,或者當初唔係計劃咁樣,但係失控。」辯方聞言指暴動是嚴重指控,李則指港大校長馬斐森亦曾斥當晚示威者是Mob(暴民),「有Mob先有暴動,Gentlemen(紳士)點暴動?」辯方質疑有暴民不必然有暴動,李斬釘截鐵回應:「嗰晚係暴動。」李最後承認他是第一個以暴動形容事件的人,他解釋:「針唔拮到肉唔知痛,我俾人打、俾人拉有感受,其他人可能唔覺得係個暴動。」
指以往打架一對一
李一再提到被人攻擊故受驚,辯方盤問他有否試過打架,李稱讀大學時打欖球曾打架,讀中學亦曾打架,辯方遂指「你嗰日唔使咁驚㗎喎,對打過交嘅人呢啲小兒科嚟喎」。李則說以往打架是一對一,但當晚人數眾多,假如被拉出保安人鏈外,「就可以成班人毆打你,或者拉跌你之後過嚟踩你」。辯方指有人拉住李的手,可能是因為失平衡,李認為不可能。李憶述去年7月學生衝入校委會會議室,他在鏡頭前雖表現鎮定,但「心入面梗係唔定」,不過他受外科醫生訓練,面對病人情況危急也要鎮定。他指案發當晚情況相似,分別是今次涉及暴力。李又認為拉他手臂的人不是記者,因對方「成口粗口」,又指當晚很多人講粗口。辯方認為李有代溝,因時下年輕人講粗口十分尋常。李則指視乎教育程度,不善表達的人才會用粗口。辯方續指因記者近距離追訪他,可能有份阻礙他離開大樓,李則說:「佢哋冇用粗口媽你……佢哋嘅專業工作唔係暴動、阻住你,唔可以將啲罪嫁咗落記者身上。」李供稱清楚聽到馮大叫「唔好畀佢走!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隊冧佢!」他形容「好似三合會嘅人想攞你命」。辯方稱馮沒有說過,質疑李說謊,李反問:「點解要講大話?有咩好處?」辯方指因為李憎恨馮,李否認。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昨供稱,他當晚保護李和其他校委離開大樓,聽到馮大叫段首的話,之後示威者湧向李,馮猶如司令。案件下周一續審。案件編號:ESCC2357、ESS27186/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217/19868342
巴西監獄爆血腥暴動60囚犯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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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05 08:00:59巴西西北部亞馬遜州瑪瑙斯(Manaus圖),前日發生嚴重監獄暴動,至少60名囚犯死亡。事發在當地前日下午,兩個敵對的毒幫在獄內爆發血腥衝突,場面要到翌日才受控。保安官員表示,有數名死者頭顱被斬下,場面恐怖,暫未知詳細起因,但死亡人數可能還會上升。巴西監獄設施落後,過於擠迫,幫派問題嚴重,不時發生大規模暴力事件。去年10月中,該國東北部一處監獄也發生類似暴動事件,至少25人死亡,部分人被斬首燒屍。另外,巴西東南部城市坎皮納斯(Campinas)除夕夜發生滅門屠殺案,一名40歲男子男子闖入前妻家的新年家庭聚會,開槍射殺包括前妻和8歲兒子等12名親人,再吞槍自殺,另有3人受傷。鄰居此前曾聽到槍手威脅前妻若她取得兒子撫養權,會殺掉她們母子倆。路透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03/19884813
巴西監獄暴動 黑幫屠殺33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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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07 07:08:09巴西再發生嚴重監獄暴動,北部羅賴馬州(Roraima)最大的基督山(Monte Cristo)農村監獄昨爆發暴動,官員指至少33名囚犯死,部份人遭斬首。事件在鄰州阿馬遜州造成56死的監獄暴動五日後發生,已成巴西歷來第三多人死亡的監獄血案。基督山農村監獄的暴動在昨早發生,州當局稱情況已受控,歷時不一足一小時,大部份死者死於刀傷,始作俑者是國內第一黑幫「首都第一司令部」(PCC)。五日前阿馬遜州瑪瑙斯(Manaus)監獄暴動56名死者,主要是PCC成員,被敵對毒幫「北方家族」成員屠殺,且多人遭斬首。該宗事件的死亡數字,僅次於1992年聖保羅卡蘭迪魯(Carandiru)監獄造成111死的屠殺,事發後專家警告其他幫派橫行的監獄會骨牌式爆發暴力事件。基督山農村監獄去年10月亦曾發生致命暴亂,兩個敵對幫派囚犯在探監時間發難互襲,並一度脅持100名囚犯家屬作人質,最後10名囚犯死亡。該監獄囚禁約1.4萬囚犯,接近容量的兩倍。
總統:私營監獄政府沒責任
巴西總統特默在瑪瑙斯監獄屠殺發生後,前天打破多日沉默首次回應,卻形容事件是「可怕的意外」,又指出事監獄是由私人公司營運,聯邦和州當局對事件沒有明顯責任,廣受批評。阿馬遜州審計法院檢察官前天指,該州與營運監獄的財團所簽合約,金額比其他州高,開支又有報大數之嫌,呼籲取消合約。州長梅洛否認有收那些財團的政治捐獻。當地傳媒又指州政府和獄方事前都知有高風險爆發暴亂,卻阻止不力。聯邦政府回應批評,前天宣佈會實施全國安全計劃,但只說會集中在滅罪、監獄現代化等方面。路透社/新華社/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07/19889196
兩周三宗 巴西再有監獄暴動10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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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17 01:55:16巴西北部前日再發生監獄暴動,至少10名囚犯死亡,其中3囚犯身首異處。這是巴西踏入新一年以來發生的第三宗監獄暴動,合共已造成超過100名囚犯死亡。
3囚犯身首異處
事發於北大河州的埃爾卡庫斯(Alcazuz)監獄,一個幫派的囚犯闖進敵對幫派囚犯的監倉,警方包圍監獄封鎖出入口,但因囚犯持械和情況失控,翌日清晨才進入監獄。獄長席瓦表示:「至少3名囚犯死亡,因為可見他們身首異處。」當地傳媒報道,暴動中有10人死亡。埃爾卡庫斯監獄可容納620名囚犯,但關押了近1,100人。不過,囚犯過多並非導致近期暴動的主因,而是因為國內第一黑幫「首都第一司令部」與毒幫「北方家族」,為爭奪販毒業務仇殺。巴西聖保羅州正計劃將已收監的國內4大毒梟轉移至高設防聯邦監獄,並收緊獄中12名黑幫領袖的監禁條件。美聯社/路透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16/19898504
總統就職日騷亂 華府警涉濫捕6記者被控暴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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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1-27 07:40:29美國首都華盛頓警方在上周五總統就職日的反特朗普騷亂中,拘捕約230人,至少6人是作現場報道的記者。他們被控嚴重暴動罪,面臨最高監禁10年和罰款2.5萬美元(19.5萬港元)。傳媒業界譴責事件,指警方起訴在示威現場工作的記者,在美國聞所未聞,憂打擊新聞自由。當日全美以至海外多個城市都有示威活動,其中以華盛頓特區國家廣場附近的最為激烈,有蒙面示威者砸毀建築物玻璃窗,縱火燒車,警方一度出動胡椒噴霧、催淚彈等驅散人群,其後更作大規模拘捕行動。有目擊者指,警方無差別圍捕在場人士,「鎖定一個位置後,然後拘捕該位置的所有人」。
礙新聞自由
英國《衞報》率先報道6名在場採訪記者被控嚴重暴動罪的消息,他們分別是科技網媒Vocativ記者恩格爾、《今日俄羅斯》美國版記者魯賓斯坦、紀錄片製作人凱勒、當時正在網上直播騷亂的獨立記者霍帕德、獨立攝影記者霍爾斯及自由身記者坎圖。他們曾表明記者身份,但警方仍執意拘捕並沒收相機及手機等物品,更控以華盛頓特區法律中程度最嚴重的暴動罪。法院文件亦僅粗略描述示威過程,卻完全沒有提及個人涉及何罪。全部6人否認控罪。
恐陸續有來
多個關注新聞自由的組織聲討警方,美國筆會形容向記者控以嚴重暴動罪情況不尋常,「基本上從未發生在正履行職務的美國記者身上」。保護記者委員會斥當局對6人的控罪「完全失當」兼有濫告之嫌,擔心陸續有被捕記者遭到起訴,要求立即撤銷控罪。該組織又指事件或影響記者未來報道示威新聞的取態,抹煞公眾知情權。華盛頓特區警察及檢察部門均拒絕回應事件。有代表當日51名被捕人士的人權律師入稟,反告華盛頓特區警察及公園警察濫捕,指執法人員不僅拘捕沒有參與違法示威的人,連現場傳媒、律師和醫療人員都不放過。美國《紐約時報》/英國《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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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27/19910248
技術員涉暴動案辯方質疑憑相認人:林鄭都撞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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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3-23 06:40:11■楊家倫被控暴動及縱火罪,案件下月裁決。李家皓攝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男技術員被指參與暴動及縱火燒的士。辯方結案陳詞表明不爭議暴動或縱火一事,但質疑控方單憑被告的舊照片作對比,推論案發時拍攝到的犯案者便是被告,說法賴皮。辯方更以林鄭月娥與前下屬「撞樣」一事作例子:「有個特首候選人個樣都同其他人相似,樣貌相似又如何?」案件下月3日裁決。
控方指被告事後隱藏身份
控方昨陳詞指,被告楊家倫過往一直戴眼鏡,去年2月9日案發當晚被拍攝到的犯案者亦有戴眼鏡,但案發後被告竟不再戴眼鏡,明顯要隱藏身份;而被告案發後購買全新八達通卡,加上任職電腦技術員的他、年僅31歲,家中電腦枱竟然沒有電腦,可見有意隱瞞個人資料。控方又指,即使證人沒在庭上辨認被告是否現場照片中的犯案人,但根據警方在被告家中搜獲的照片作對比,舉證價值已甚高,可證明被告身份。辯方質疑控方說法純屬揣測,沒證據指被告是案中人,不能單憑人有相似便指控被告。而當時犯案人戴上帽,只得眉毛以下的臉可供辨認,並不準確。辯方續指,被告並非面對預約式拘捕而是突襲式拘捕,不可能早有預謀或獲「通水」脫掉眼鏡,況且有警員及被告的同事目擊被告於事後仍戴眼鏡。辯方謂控方未能說出被告有甚麼行蹤需隱瞞,只因被告購買新八達通卡便指他有嫌疑,「推理小說可以咁講,但喺刑事法庭咁講,只係顯示證據薄弱」。法官郭啟安質疑,犯案者即使並無預先得知警察行動,也會擔心被捕風險,加上事後警方高調執法,「次次都有重案組」,被告有預備不出奇。辯方稱這說法是先假設被告有犯案,屬未審先判。案件編號:DCCC875/16■記者楊家樂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23/19967464
被告無戴眼鏡 騷亂相中人有戴官憑哨牙認人 燒車男暴動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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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4-04 08:51:58■技術員楊家倫昨被判暴動及縱火罪成,還柙候懲。夏家朗攝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旺角騷亂,警方拘捕一名技術員,指他當晚放火燒的士。控方沒傳召證人辨認放火人身份,僅靠外籍教師拍下的現場照片指控戴冷帽及眼鏡的相中人便是技術員。法官昨裁決時指庭上觀察被告容貌,發現被告有少少哨牙,與相中人一樣,更稱只要在警方為被告拍下的照片畫上眼鏡及遮蓋頭髮,會驚嘆被告便是相中人,裁定被告暴動及縱火罪成,還柙至下周一判刑。記者:蘇曉欣任職香港公開大學技術員的楊家倫(32歲),成為旺角騷亂中第二宗暴動罪成案件的被告。他昨得知罪成後表現冷靜,其胞姊則激動落淚。辯方求情指被告擁大專程度,當日只是多手將起火紙皮放在的士旁邊以宣洩情緒。惟法官郭啟安認為的士內有汽油,被告行為構成潛在風險,「星星之火,可以燎原」。郭官昨宣讀判詞,指本案議題簡單直接,法庭只需考慮當晚有否發生暴動及縱火,再決定被告是否參與者及縱火人士。郭官指控方呈上一名新西蘭籍教師拍下的現場照片,解像度高,具參考性價值,清楚看到當晚明顯有超過3人聚集,加上涉案的士被縱火,擋風玻璃亦被打爛,認為示威者行為已破壞社會安寧,裁定當晚確實發生暴動。
指改變造型圖避追緝
郭官續指,被告並非於現場被捕,亦從沒招認,加上現場照片中人戴帽及眼鏡,看不清髮型,故關鍵在於法庭是否能認出被告便是相中人。辯方一直指被告不戴眼鏡,亦不在現場,被告審訊時亦一直沒戴眼鏡。郭官稱,審訊期間曾細心留意被告外貌,發現被告一張開口,便露出少少哨牙,再對比相中人容貌,認為被告無論雙眼、下巴,以及凹陷的雙頰等特徵,均與相中人一樣。郭官續指,被告現時雖沒戴眼鏡,但翻看被告過往生活照,發現被告在重要場合如見工、拍攝證件照及胞姊結婚均戴眼鏡,眼鏡款式亦與相中人類似。郭官同意,一個人不戴眼鏡可以有很多原因;但他留意到被告明顯是案發後才不戴眼鏡,又於案發翌日即購買全新八達通卡,加上身為技術員,家中電腦枱上卻無電腦,認為上述三點是奇怪的巧合,被告亦沒提供合理解釋。郭官認為無論戴眼鏡與否,個人容貌都不會有太大分別,只是被告主觀心理上或感到可改變造型以避過警方追緝。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去年2月9日凌晨參與暴動,又將起火紙皮拉到停泊在旺角豉油街的一輛的士旁邊,並向火種擲物。被告於同月26日在寓所被捕。案件編號:DCCC875/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04/19979466
官:比白石越南船民暴動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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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4-12 07:32:39【本報訊】法官郭啟安昨判刑時引述兩個參考案例,分別是1989年白石越南船民中心暴動案及2000年喜靈洲戒毒所暴動案,指兩案均是區院案件,參與暴動人士原分別判囚9個月及3年,無獨有偶律政司均就兩案向上訴庭申請加刑,最終兩案刑期分別改判為5年及6年。法官引用白石案例中一句「暴動案可以像山火般蔓延」,將兩案與本案比較,明言本案嚴重程度雖不及喜靈洲案,但絕不下於白石案。根據資料及過往報道,1989年9月27日,白石難民營內約有20名越南船民手持木棍及鐵通自製的武器毆打其他敵對難民,最後演變成暴動,需警方介入制止;最終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多名難民。
百人參與 財物損失千萬
郭官指當時暴動發生在一個禁閉式空間,參與暴動人數多達100人,事後點算財物損失總值近1,000萬。至於發生於2000年6月4日的喜靈洲案例,當時有近200名喜靈洲本地囚犯圍堵越南囚犯倉,其後縱火及投擲起火物件,揚言要燒死越南人。最後警方出動催淚彈平息動亂,多達80人被捕。■記者蘇曉欣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411/19986834
密件曝光 英曾研港設核武 阻中共趁暴動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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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5-01 11:40:15■1967年新蒲崗工潮激起左派與警方多次衝突,成為六七暴動導火線。
【六七暴動50周年系列三之一】【本報訊】半世紀前的5月,新蒲崗膠花廠發生工潮,一個月內演變為六七暴動。警民多次爆發流血衝突,左派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暴動火速升級,終致51人死亡。1967年12月,周恩來在北京指是受極左思潮干擾,並結束歷時7個多月的暴動。暴動迄今50年,但這場影響深遠的大事仍有很多尚待發掘的細節。近年,由北京到香港,官方對六七暴動都避談;偏偏香港民間都視為破壞社會安寧的土共劣績,使受盡非議的老左終沉不住氣,密謀平反。《蘋果》翻閱機密檔案,重訪當年「反英抗暴」入獄的「YP仔」,今起連續3天刊載,讓死寂半世紀的烽火是非,重溫一遍。記者:陳建平
50年前爆發的六七暴動,至今尚有許多鮮為人知的史料。根據英國解密檔案,原來當年發生暴動後,英方曾考慮在香港設置核武,以震懾可能發動軍事攻擊的中共。但文件顯示英國無意死守香港,早有投降的準備,更制訂緊急撤離方案,最多帶走2,000人;英政府亦曾討論香港獨立,惟最終認為不可能說服北京而放棄。《蘋果》翻查多份英國解密檔案,並獲香港前途研究計劃成員提供文件,了解暴動前後的歷史發展。1967年5月初新蒲崗人造花廠爆發工潮,運動其後蔓延全港;5月22日,港督戴麟趾向英國發出告急電報,指示威者的口號包括「殺死戴麟趾」,群眾又慫恿警察叛變。7月8日,約300名中國民兵越境與香港警察爆發槍戰,5名警員殉職,當時廣州解放軍一度想攻入香港。同月13日,黃大仙警署被投擲爆炸品,「炸彈浪潮」開始。
制訂撤離計劃無意死守
在此背景下,英方亦提升應對策略。解密檔案顯示,7月24日英國內閣舉行部長級會議討論香港情況,出席者包括聯邦事務大臣Herbert Bowden及國防大臣Denis Healey等人。會上曾討論若中共軍隊攻港,港英駐軍必會落敗,這個結果將嚴重影響英國在東南亞的地位,所以有必要預先阻止北京出兵,其中一個可能的措施,就是在香港設置一個小型核武(a small nuclear strike force)以震懾中國。與會者認為,必須要令中國相信英方將會繼續留在香港,而且已得到美國的支援,但其實美英雙方當時根本沒有相關協議,核武提議後來亦不了了之。雖然英國擺出強硬姿態,但私下無意死守香港。根據另一份當年7月的機密文件,英方評估若北京想強行奪回香港,雙方理論上可商討移交安排,但當時中共在外交事務上已失理性,若得悉港英政府想離開,只會對英國予取予攜,盡情羞辱,所以英方認為寧願不作談判,必要時直接緊急撤離。文件評估,面對中共派兵入侵,英軍最多支撐48小時。同年9月,英國制訂了一份詳盡的撤離計劃書,當中提到駐港英軍及其家人有約3萬人、英國及英聯邦的非華裔公民3.1萬人、其他外國公民1.45萬人,另有190萬名華人擁有或有權要求英聯邦公民權,理論上英方有責任保護這些人。不過,計劃書認為緊急撤離時,政府匆忙中只能帶走約2,000人,當中以情報人員及容易遭中共報復的人優先離開。
暴動後報告曾考慮港獨
暴動結束後,1969年3月英政府再制訂了一份「香港:長遠研究」報告,當中提到英方始終要離開香港,需要考慮一個完備的撤走方案,較好的選擇要給予香港一個分離的地位,獨立於中國及英國,交由聯合國託管或其他方式處理,如此方可保護香港人「免受強迫的『解放』」。但英方認為中國無可能放棄香港主權,結果在報告中否定了港獨的可行性。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過往從無聽聞英國有意在香港設置核武,但認為英方在暴動爆發後不久,已評估中共不會派兵取回香港,所以應該不會真的動用核武。他又指,港獨可對北京製造困難,又有助英國保障在港的經濟利益,所以英方有此傾向亦屬合理。軍事評論員黃東則認為,當時英國須抗衡整個亞洲的共產勢力,因此在港部署核武不足為奇。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501/2000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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