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圖)
日前,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關於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9月1日起,境內發卡金融機構需向外匯局報送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全部提現和單筆等值1000元人民幣以上的消費交易信息。
消息一出,引發海內外廣泛關註。海外讀者也有不少疑問:制定這項政策的目的是什麽?“千元標準”的門檻設置是否過低,從而導致個人信息安全出現風險?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工具會否成為境外消費信息的“盲區”?對此,本報記者對國家外匯管理局(以下簡稱外匯局)有關負責人進行了采訪。
對於這項新規出臺,外匯局表示,是為維護銀行卡境外交易秩序,打擊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
據了解,當前,銀行卡已成為中國公民個人出境使用最主要的支付工具。去年境內個人持銀行卡境外交易總計超過1200億美元。然而,隨著國際協作中,有關反洗錢、反恐怖融資、應對稅基侵蝕等要求的增加,國內現行的銀行卡境外交易國際收支的總量統計模式,已經與現實需求出現不相適應的地方。
“銀行卡跨境交易統計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統計數據質量等方面需要進一步提升。因此,著眼於改進數據統計、加強市場監測,外匯局需要完善金融機構報送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管理。”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事實上,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遏制洗錢、恐怖融資等違法犯罪行為,有關部門曾多次收緊境外交易信息申報標準。如2016年年底,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公布《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大額現金交易報告標準,對大額跨境超過20萬元人民幣的交易,現金或轉賬超過5萬元人民幣或等值的1萬美元的外匯交易,銀行都需上報。
此外,有外媒聲稱,該項規定是在中國經濟放緩、人民幣貶值壓力增大、資本外流嚴重等形勢之下所采取的舉措。對此,外匯局有關負責人對本報記者表示,此次銀行卡境外交易數據采集,是外匯局基於完善數據統計的既定工作,與當前經濟、外匯形勢並無直接關系。今年以來,人民幣匯率保持基本穩定,跨境資金流動趨向總體平衡,未來仍有望保持穩定態勢。
信息采集的“千元標準”讓不少人感到意外,有讀者質疑,境外刷卡購買一件衣服或一臺電子產品,都很可能超過1000元人民幣,這項標準的設定是否過低?
對此,外匯局有關負責人用數據來解釋“千元標準”的由來:“經測算,目前80%以上的銀行卡境外消費單筆金額低於1000元人民幣,因此,規定1000元人民幣的標準既有利於提高信息采集的實施效率,也保證了采集的信息可以最大程度反映銀行卡境外交易的全貌。”
同時,該負責人還表示,本次信息采集不涉及政策調整、不用個人申報,外匯局將繼續支持和保障個人持銀行卡在境外經常項下合規、便利化用卡。所以,無論采集標準高低,民眾都無需擔心影響用卡體驗。
有讀者提出疑問,采集信息過於細微,可能給個人信息安全帶來風險,外匯局如何保障持卡人信息安全?
事實上,通知第八條就有規定,對於發卡行報送的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外匯局將依法保護持卡人信息安全。外匯局表示,作為政府管理部門,外匯局對於包括銀行卡境外交易在內的各類統計數據,從采集、存儲、使用的技術和內控各環節上一直都依法嚴格管理。
“首先,對於采集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軟硬件設備和日常運行維護,已充分考慮了數據安全性。其次,對於銀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使用有嚴格的內部授權和保密規定,任何信息的使用都在法律法規的規定範圍內。”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如今,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境外很多商戶都在使用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那麽,這些也需要“匯報”嗎?對此,通知規定,采集範圍為“境內銀行卡在境外發生的提現和消費交易信息,不含非銀行支付機構基於銀行卡提供的境外交易”。也就是說,支付寶、微信等境內銀行卡關聯的第三方支付,不在此次境外交易信息采集之列。
這是否意味著,在境外通過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工具進行消費,有關信息將不被采集,從而使微信、支付寶有可能成為境外交易信息的“盲區”?答案是否定的。
事實上,此次通知中的申報對象雖不含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機構,但並不代表微信、支付寶的境外交易信息不會被采集。
“現行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應通過銀行申報跨境交易信息,因此微信、支付寶等非銀行支付渠道的境外交易信息已納入外匯局的數據采集範圍。”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既然已在外匯局數據采集範圍之內,為何支付寶、微信等非銀行支付機構不被納入此次通知的規定之中?外管局表示,考慮到非銀行支付與銀行卡交易的業務基礎不同,目前對兩類跨境交易渠道的數據采集標準還存在一些差異。
“未來,外匯局將根據非銀行支付業務的發展情況,逐步完善統計監測。”外匯局有關負責人表示。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新華社“中國網事”7月19日播發稿件《“我被58同城坑了”——農民工老張奇遇記》,引起社會強烈關註。當天,北京五八同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發布聲明,聲稱這只是偶發性事件,該公司“一直對任何不合規業務操作保持零容忍的態度”,引發網民熱議。
平臺監管不力的後果,就是亂象叢生。(視覺中國/圖)
7月19日,58同城官方微博發布《關於“搶單神器”業務員違規操作聲明》,其整改措施強調,“張師傅此次遭遇屬偶發性事件”,該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也認為,“這完全是個案”。
然而,記者調查發現,類似農民工老張被騙經歷,並非個案。在北京從事搬家業務的農民工老劉,曾以2000元價格購買號稱8800元的58同城搬家信息套餐,“說好每天發送用戶信息,可交完錢後一個星期沒收到任何信息,催了幾次才發過來,都是網上能看到的免費信息,之前承諾的網頁也沒給做,感覺這錢打水漂了。”老劉隨後開始與老張類似的討錢之旅,不同的是,他最終把自己2000元錢全部討回來了。
“為討回血汗錢,光路費、夥食費都搭進去好幾百塊,軟話硬話都說盡。”老劉說,他再也不相信58同城這樣的網上平臺!
網民也紛紛曝光58同城亂象,稱自己或身邊的親戚朋友也曾遭遇過和老張類似的經歷。“這絕不是個案。”58同城官方微博評論區一位網友留言說,他在58同城“被騙過三次”。
記者梳理發現,在號稱“中國最大的生活服務平臺”58同城,網友自訴被騙的涉及多個生活服務領域,其中找工作、找兼職、租房等領域比較突出。
網友“Mutou”說他女朋友在58上找兼職,被騙了兩千多元,各種套路讓你交押金等各種費用,最後一分錢都要不回來,從此他對這個網站產生了“深深的惡意”。還有一位大學生網友說,找工作推薦培訓公司,培訓公司一開口就要一萬塊。網友“劉誌康”說:“我記得我在58上投簡歷,那些公司全是培訓公司,根本不打算招人,打著招人的名義,讓你交錢培訓。”
還有網友找工作遇上傳銷騙子。網友“少年無煩惱”說:“58同城里邊的騙子差點把我騙進傳銷,還打著別的公司旗號招搖撞騙。”網友“槑-梅生”有些後怕:之前在58上找工作,去面試結果是一個傳銷組織,以一個KTV門面做幌子,幸好他機靈跑了,“差點毀了我一生”。
租房也充滿陷阱。網友“張夢小晗晗”說,第一次去北京實習,就在58同城找的房子,說地鐵直達、公寓式酒店,等到了一看:五環外!野地里!鐵皮房!嚇得她趕緊跑了。網友“泥壕哇”說,2011年畢業要租房子,在58上面找的房源信息絕大多數都是假的,甚至是騙人的,他當年被騙了200元定金。
北京五八同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聲明中稱,“58同城一直對任何不合規業務操作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一些網友說,“零容忍”表態是好事,可惜多數時候難以落實行動。
“投訴58同城,根本沒用。”網友“九格的真心”說,他在58上找房子,被騙7500元,那時候他剛到成都,渾身上下加起來只有8000元,那可是接下來半年的壓兜保命錢;找有關部門投訴也難維權,因對方註冊信息全是假的,找不到人更追不回錢。
網友們說:出了這麽多問題,58同城卻很少給解決。網友“周家誌”說,他在58上租了一臺空調,1200塊押金,每年300塊租金,等天氣涼了要求退機,已經聯系不上對方,他找了好幾次58同城客服,除了推辭還是推辭,然後就不了了之。網友“ARIC”說,出了問題,58同城往往以業務員離職等借口搪塞。
一些網友反映,58同城發布虛假甚至違法廣告信息,曾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記者查詢北京市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得知,因為發布性病、痤瘡、美容隆胸等違法醫療廣告,2015年3月10日、8月27日,北京五八同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陽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立即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分別處以3萬元、27萬元的罰款。
業內人士認為,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是“58同城”這個互聯網生活服務平臺的建設和經營主體,理所當然要負起監管責任,平臺出現亂象,難辭其咎。
據北京五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相關人士介紹,58同城網站上設有“58反欺詐聯盟”“網上有害信息舉報專區”等欄目,進入網站評論區,客服有時會提示風險。
但知情人士告訴記者,58同城信息審核機制和監管機制存在較大漏洞,大量信息未經嚴格審查就發布。一位網友直言不諱地說,“58同城其實就是把貼滿小廣告的電線桿子挪到互聯網上來了。”人們不明白:一個好好的商業模式,怎麽就這樣“毀”了?網友“索倫巴斯”認為,58同城表面上是個技術公司,某種意義上是一家電話銷售公司,提供信息是表層,銷售才是核心目的,電話銷售員為了業績,發生上述情況並不意外。
“58同城網的一些變化,不利於打假。”一位網友說,以前,每個招聘方的獨立頁面里有個“評論”按鈕,可以發表對招聘方的評價,這個功能其實是用戶制約商家的有效手段,後來,就沒那功能菜單了,“被忽悠了也只能認栽”。
平臺監管不力的後果,就是亂象叢生。網友“Zyl”說:如此企業的“網絡經濟,別玩成騙子經濟。國家應嚴加整頓,嚴加監管。”
網友“木星totty”認為,“58同城的問題是沒有建立信用體系,像個農貿市場,買賣全憑雙方眼力。系統推薦的金牌商家並不是真正服務好的商家,用戶評價體系也不健全,用戶體驗差。我們現在需要的是像購物中心一樣的優質品牌服務,而不是雜亂無章的‘農貿市場’。”
(來源:新華社)
與騰訊、百度相比,阿里進入文學領域並不算早。
阿里文學是阿里大文娛以及整個阿里巴巴的IP的內容源頭之一。今年一月,阿里文學公布全新定位,建立文學領域的綜合基礎設施體系,打造文學領域的水電煤。6月11日,阿里文學宣布與天貓圖書聯合推出數字閱讀產品天貓讀書APP,將紙質書實現電子化。今後,在淘寶、天貓購買部分紙質書時可以同時購買電子版。
目前,阿里文學旗下已經有書旗小說、淘寶閱讀等閱讀類App,為何此次要推出一個新的應用?
在接受第一財經等記者采訪時,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CFO、阿里文學CEO宇乾表示,天貓讀書將服務於嚴肅文學用戶圈層,致力於品質閱讀及精品閱讀;而書旗小說的定位和服務人群主要是網絡文學的作者、讀者,為用戶提供輕松快樂的文化娛樂體驗。“通俗文學主要目的在於娛樂,而嚴肅文學的主要目的在於知識獲取、情感的承接。用一個APP承接所有的作者和讀者,可能不是那麽好的一條路徑。”此外,阿里文學還擁有UC小說、優酷書城、PP書城、雲OS等多個閱讀入口。
定位嚴肅文學閱讀的天貓讀書又能占據多大市場?
宇乾表示,天貓讀書最大的優勢是天貓巨大的入口流量,以及天貓圖書的用戶品牌認知,“每年有過億的人在天貓圖書上購買書籍,這些用戶已經習慣了在天貓上購買書籍,但他們購買的是紙質書。而(現在)我們提供了另外一個入口,讓他們購買書的同時,來消費這些書籍。”他認為這一優勢是其他競品所不具備的,而且這一市場本身容量足夠大,“我看到現在量比較大,影響力也比較大的可能是微信讀書。大家定位是有類似的地方,也有不一樣的地方。微信讀書在用戶分享方面可能會有一些優勢,因為它銜接的是微信朋友圈各方面的,但沒關系,這個市場足夠大,也足夠能容納很多優秀的APP所存在。”
對於具體的用戶規模,宇乾稱並不擔心。“對這款產品的體量和數量我們是不會擔心的,但具體說這款產品我們下KPI,到年底要多少DAU(日活躍用戶數量),或者多少成交額,這件事情此時此刻我還真的沒有下這個指標。我們會先把2C端的用戶體驗、2B端的用戶服務先做好。”
亞馬遜、京東、掌閱都已經推出了電子閱讀器,阿里文學未來是否會做硬件?
宇乾表示,一切取決於用戶體驗和用戶的習慣,“不是說我一定會做,也不是說我一定不會做。”
在當天發布天貓讀書產品後,阿里文學稱,已經完成了在數字閱讀(通俗文學及嚴肅文學)、原創內容培育及IP衍生等三大領域的全面布局。
在發布會上,宇乾表示,阿里文學要做的不僅是閱讀,也不是作者平臺,而是要打造以閱讀平臺和IP聯動平臺為核心的綜合性的基礎設施體系。根據《2017年中國圖書零售市場報告》顯示,2017年中國圖書零售市場總規模為803.2億元,較2016年的701.2億元同比增長14.55%。其中,線上渠道是增長的主要推動力,實現了25.82%的增長,線下書店也實現了2.33%的同比增長。
在互聯網時代,用戶獲取內容的方式越來越豐富,包括文字、圖片、視頻、動漫、遊戲,還有各種衍生品,宇乾以《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烈火如歌》和《軍師聯盟》為例解釋阿里大文娛的打法:“當你在優酷上看到《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同時,你會知道阿里影院《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電影,在用另外一種藝術方式來演繹,你也可以知道其實阿里文學上有一本書叫《三生三世十里桃花》,這本書講的內容可能比電影,可能比我們的劇集更豐富。”因此,阿里文學是阿里大文娛板塊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存在,“阿里文學不是孤家寡人,它旁邊有優酷,有uc,有影業,有遊戲。”
阿里巴巴文化娛樂集團於2016年成立,包括優酷、UC、阿里遊戲、阿里文學、大麥網、阿里影業等。宇乾解釋稱,在文化娛樂產業,應該選擇一條具備戰略縱深的生態型的打法,而不是以單一公司、單一業務的方式去出擊。
阿里大文娛被認為是承載阿里巴巴未來十年戰略的重要布局。宇乾表示,站在自己的角度,阿里大文娛要做的事,就是要通過多種平臺來演繹好的故事,通過文學、影視、遊戲等渠道,讓更多的用戶通過不同的形式感受到它們,充分發掘一個好IP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