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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爭產撤出沙宣道霍家郭晶晶縮水搬排屋


2013-11-21  NM
 
 

 

霍家爭產案於去年四月由長房全家簽訂了和解協議,並攤分了霍英東生前私下交給長房次子,霍震寰保管的十一億四千萬資產,事件告一段落。

豈料爭產案於今年十月再死灰復燃,長房三子震宇及長房兩名女兒麗萍及麗娜,突然聯手入稟,要求推翻和解協議及重開撤換遺產執行人官司。

嫁入霍家一年的郭晶晶,初歸新抱要面對家族爭產角力,加上產後情緒易波動,為免生完BB只有三個月的她被爭產是非影響,霍家決定安排兩夫婦搬離沙宣道大宅,搬到同區的二千呎新居,目前只獲分發一個保母湊BB的「剛晶」,買餸搬屋,要自己一腳踢。

情緒受影響

霍家爭產案,在霍英東逝世七週年死忌當日再次開庭,同胞兄弟為爭產決裂打官司,霍家上下愁爆,正式成為霍家成員剛滿一年的郭晶晶,處身難分難解的豪門恩怨中,根本無法適應,更不知如何面對。婚後火速懷孕的她,佗仔初期仍住在霍家大宅,不時目睹霍震霆與霍震寰兩兄弟,為爭產官司商討,情緒難免受影響,唯恐霍家長子嫡孫有任何閃失,晶晶於是被安排搬到地利根德閣暫住養胎。「晶晶由細到大都淨係訓練同比賽,接觸嘅層面好窄,佢好單純,覺得一家人只會相親相愛,唔明白點解要爭家產,佢覺得嫁咗入一個好複雜嘅大家庭,都唔識點樣去面對Kenneth(霍啟剛)嘅屋企人。」知情者說。

獲發六千萬屋

原定計劃是郭晶晶產後要搬返大宅,老爺霍震霆亦叫人在大宅內加建BB房,打算為三代同堂做好準備;但晶晶唔願再返大宅與其他人同住,要求啟剛反映,希望老爺批准兩公婆搬開住,想到不可以隨時見住個孫,霍震霆立刻反對,但晶晶堅持要遠離是非,考慮到新抱的情緒,以及望晶晶繼續幫霍家生多幾個,最後唯有答應。為此,霍震霆於是向揸數人霍震寰「申請」,要求「阿公」可以分派一個單位讓啟剛夫婦自住,由於兩兄弟向來是同一陣線,所以「申請」好快獲批;去年中,霍家用BVI公司,以五千九百萬買入一個沙宣道海日樓二千呎單位,上址與大宅只有一分鐘路程之距,絕對方便霍老爺隨時去探孫。

每層五百呎

霍啟剛一家三口的新居,於2012年霍家以「MILLBURY DEVELOPMENTS LIMITED」BVI公司的名義購入,價值5900萬,屋內二千多呎分為四層,而每層只有五百多呎。

要生夠三個

本月初,晶晶同霍啟剛正式搬入新居,擁有無敵海景的新屋雖然有四層,但每層實用面積只有五百多呎,一、二樓用作客飯廳,三樓全層由三間BB房所佔,換句話說,晶晶最保守生三個,而四樓則是二人的主人房。新居面積與霍家大宅蚊髀同牛髀,但可以擁有獨立天地,毋須時時刻刻接觸到家族爭拗,晶晶絕對願意。

自己一腳踢

雖獲家族厚待分配六千萬新居,但據知兩夫婦至今仍未獲得分配工人服侍,暫時只有一名保母,負責照顧BB,清潔打掃方面要定期由大宅抽人過去幫手,偶然還有工人專程送飯餸湯水。今個月九日,晶晶與霍啟剛帶埋BB返霍家大宅食午飯,逗留一個多小時,一家三口便離開,帶BB返家後,「剛晶」一同外出去超市買餸及日用品,由於無工人幫手,兩公婆分工合作,啟剛負責攞重的例如一大包米,一大袋餸及兩大袋飲品和雜物,而晶晶就攞住一盒六支裝寶礦力、廿卷廁紙及紙尿片等。上完貨,回家稍作休息後,二人又出動再返舊屋,將未搬的私人物品搬過新屋,運動員出身的晶晶氣力相當,雙手攞住一大箱衣服,右手又勾住另一袋,在十幾級樓梯行上行落,應付自如,但見孭住大袋紅白藍的霍啟剛就顯得頗吃力。搬屋都要靠自己,難怪晶晶可以極速修身,回覆當年跳水身形。

BB似晶晶

目前大部分時間留在新屋湊仔的郭晶晶,除了出外做婦檢及間中與老公出外為新屋添置家品,其餘時間甚少外出;但每逢週六,她都會帶同BB返霍家大宅陪老爺食午飯。上週六(十六日)晶晶如常帶BB過去探爺爺,由於天氣轉涼,BB戴曬帽同手襪,保母再在外包多塊毛巾,以防BB受涼。快滿三個月大的霍baby,肥嘟嘟,雙眼似晶晶,倒模一樣,鼻同嘴,則較似啟剛。

表面風光

去年郭晶晶風光嫁入霍家,但與霍啟剛拍拖八年,有傳她只收過男友一部價值30萬的Mini Cooper,無樓無錢揸手;連搞婚禮,都要等「阿公」批錢,慳得就慳。國寶出嫁,據稱禮金只得500萬,鑽石首飾均是霍家資產,要歸還「阿公」,晶晶的禮服亦循環再用,簽字、影婚紗相,兩日晚宴,重著四次。對比跳水同門師姐伏明霞,老公梁錦松年薪過二千萬,中港海外起碼擁有10項物業,身家億計,老婆要買車買樓唔使等批,隨時任使。

爭產風波

06年「愛國商人」霍英東病逝遺下300億財產,表面上一切已作出妥善安排,長房負責打理家業,二、三房子女不能從商,如今兄弟公然內訌,展開一場又一場的豪門爭產風暴。2011年12月長房三子霍震宇入稟高院,指二哥霍震寰私吞逾四億港元資產,又出示四份不同的「家族安排備忘錄」,入稟要求罷免霍震寰及姑姐霍慕勤等16名親人作遺產執行人。霍震寰發聲明還擊,表示「可能因個別人士之誤解,引致不幸事件」,並聲稱一直遵從霍英東遺願。事件令霍英東78年定下的遺囑曝光,囑託在20年內家族不得分產,並安排了家庭成員每月的「零用錢」,於沙宣道的霍家大宅則由「阿公」持有。12年8月有指兩名非常有地位的長輩董建華及梁愛詩,相約霍家長房成員開會,出面力勸各人和解,各房成員達成並簽署和解協議,以及攤分了霍英東生前交給長房次子震寰保管的十一億四千萬資產。13年10月28日遺產案於霍英東死忌當日再次開庭,長房三子霍震宇以及長房女兒麗萍、麗娜不滿霍震寰隱瞞家族公司於南沙發展項目約75億元權益,向法庭撤銷和解協議,要求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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