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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服務業 別怕被多金陸企打趴

2013-11-09  TCW
 
 

 

服貿協議要開放了,中資、陸企很可怕嗎?國內的服務業會被「打趴」在地上嗎?先來看兩個案例。

北京燕京啤酒是中國第一個強調「原汁原味」,直接從中國原裝運送到台灣銷售的啤酒。為了打下台灣市場,請來了高人氣的「電音女王」謝金燕代言。在台灣,雖然每年銷售量成長約一成,但提起燕京啤酒,消費者仍很陌生。

為了在台灣啤酒市場占有一席之地,燕京啤酒所屬的京泰發展公司,不僅把在台灣設立公司的資本額,拉高到新台幣二億五千萬元,還和台灣耐斯集團旗下的愛之味合作,光是廣告行銷費用,就很阿莎力的砸下人民幣一千萬元(約合新台幣五千萬元)。

北京燕京啤酒來頭可不小,有個超級富爸爸,北京最大的國有企業之一北京控股集團,市值新台幣二千五百億元。燕京啤酒卯足全力銷售,仍敵不過台灣消費者喜歡台啤的「那個味道」。

大牌子光環會失靈王老吉三年賣不進前十大

到超商買飲料,「你會選擇喝加多寶(王老吉)的涼茶?還是統一的茶?堣??」某位不願具名,活躍在兩岸公關界的人分析著說。加多寶是中國涼茶一哥,二○一○年底在台灣開賣迄今,連銷售前十大的邊都還摸不著。「沒有嘛!中國的涼茶來台,沒有把台灣的飲料『打趴』啊。」

罐裝飲料,是大多數消費者很容易消費得起的產品,一個五十元銅板就可做出決定。大陸《中國好聲音》這個節目也夠強吧,上億人看的節目,即使在台灣看視頻網站,一集看下來,你起碼要聽到加多寶的名字二、三十次,加多寶挾著《中國好聲音》冠名贊助商的高人氣,在台灣知名度,遠不及於在中國。在中國名氣響叮噹的產品,來台可能失靈,這是中國產品來台的縮影。

經濟部資料顯示,從二○○九年六月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到今年九月一共核准了四百四十五件,投資金額約八億三千萬美元,實際進來投資的件數只有六成。

台灣設計極具優勢陸成衣集團借力使力大賺

陸資來台投資,有不少還算成功的案例,比較具規模的有福建的新大陸科技集團與杭州愛麗芬集團,他們都是利用台灣的設計、原料製作出精良的產品行銷全球。

以成衣貿易為主的杭州愛麗芬集團業務,在中國與國外接訂單,然後,把成衣下單給在中國、柬埔寨、越南等地的代工廠生產。Zara、亞曼尼(Armani)等國際知名品牌都是愛麗芬的客戶。

這樣一家公司來台灣設立公司的盤算是什麼?無非是想借力使力、就近客戶,更重要的是,如何賺更多的錢。

過去,愛麗芬採購台灣紡織公司生產的機能性布料,總要透過台灣貿易商購買,才能做為生產高價運動服等衣服的面料。轉個彎採購,利潤就少了。「現在,可直接跟生產的廠家買了,少被賺一手,」愛麗芬派駐在台灣的業務經理荊眾說。

「台灣的成衣製作水準比中國提前十到二十年,提供我們很好的學習機會,」荊眾說。台灣等於是一個跳板,這個跳板除了可直接供應重要原料外,而且較容易得到國際品牌公司的信賴,讓愛麗芬的產品更有競爭力,獲利也可以提高。

「我曾問一家中國銷售內衣的大集團,有沒有興趣到台灣投資?他回答我,拿同樣的錢,我寧願投資煤礦,還賺更多,」富蘭德林事業群總經理劉芳榮說。

小市場非人人想搶對民營陸企而言誘因不大

撇開大陸國企與央企為政策,不計價的來台投資,民間企業算盤可是打得精,在「比較優勢」考量下,台灣市場不夠大,對陸企誘因不大。

「台灣要找出自己的競爭力,並凸顯出來,」劉芳榮說。的確,陸企來台投資,不盡然皆成功範例。開放四年多來有十三家陸資在台辦停業、歇業,其中六家更是解散公司,小肥羊就是不了解台灣人口味,退出台灣市場,而俏江南來台業績與受歡迎程度也不如預期。陸企如果比資本、比規模,台灣中小企業當然連他們的小拇指都比不上,但是,他們願不願意來?來了,能不能贏,都還有很多變數。

有一位企業主去吃過大陸人來開的餐廳,吃後觀感是,已經叫他少油、少鹽了,菜炒出來還是無法入口,大陸企業要征服台灣人,還有一段路要走。也不用自己嚇自己,既然開放不能免,找出競爭利基,一樣能打敗大企業。誰說,有錢就一定會贏?

【延伸閱讀】開放陸資設「路障」,印刷業不准過半──服貿協議後我對大陸開放主要業別

業別:金融開放前:陸銀參股比率為5%開放後:1.開放增設分行2.參股金控比率提高至10%,金控子公司20%3.開放中國銀聯公司設立分公司

業別:電信開放前:可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一般業務開放後:可投資第二類電信事業3項特殊業務:存轉網路、存取網路、數據交換通信服務

業別:醫院開放前:未開放開放後:可合資,陸籍和外籍董事人數不能逾全體董事1/3

業別:社會服務開放前:未開放開放後:可合夥設立小型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社福機構,陸資須低於50%

業別:管理顧問業、洗衣業、美容美髮業開放前:未開放開放後:可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

業別:運輸業開放前:未開放開放後:1.快遞服務業可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2.可合資設立海運、空運商業據點,持股不逾50%

業別:印刷業開放前:未開放開放後:限投資台現有事業,陸資不逾50%,不得經營圖書、雜誌發行

業別:廣告業開放前:已開放陸資投資廣告傳單分送業開放後:廣播電視廣告業外,可獨資、合資、合夥及設分公司

資料來源:ECFA官網 整理:陳筱晶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8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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