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摩根大通與監管機構就「倫敦鯨」事件達成和解,同意支付9.2億美元的罰金,並承認了銀行的內部控制存在問題。
摩根大通9.2億美元的罰金分別賠償給了SEC(2億美元)、美國貨幣監理署(3億美元)、美聯儲(2億美元)和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2.2億美元)。
監管機構的關注點在於,摩根大通的風險管理和財務報告系統出現了問題,並認為它沒有把風險管理系統的不足向其董事會和監管機構報告。
該銀行首席執行官Jamie Dimon承認了摩根大通的行為違背了美國的證券法。他在一份聲明中稱:
「我們已經承擔了責任,並從開始就意識到了我們的錯誤。我們從中學到了教訓,並努力彌補錯誤。我們將繼續努力,希望不但我們的股東和客戶認為我們是各方面都最好的銀行,也希望我們的監管者有同樣的看法。既然損失已經發生,我們就得做出許多改變。這些改變將使我們變得更加強壯和明智,也會使我們成為一家更好的企業。」
摩根大通一直受到法律訴訟的壓力,而這項和解協議是一個里程碑事件。
但是,美國司法部和CFTC仍然在調查此事。
Portales Partners LLC的分析師Charles Peabody對彭博表示,摩根大通的所付出的代價仍然沒有結束。投資者希望清楚的知道摩根大通此事的嚴重性。Peabody稱:
「因為美聯儲仍然在接受CFTC和美國司法部的調查,因此我還不確定這項和解能夠讓我們得出什麼結論。」
一些背景如下:
此前,市場預計摩根大通將支付至少7億美元的罰款。FT預計,摩根大通的罰款金額至少達8億美元。
2011年5月份,摩根大通在倫敦鯨事件中損失了20億美元。幾個月後,該銀行的損失就達到了58億美元。
上個月,美國司法部對兩名前摩根大通的倫敦交易員提起了刑事訴訟,指控他們故意少報他們在交易中的損失。
美國股市開盤後,摩根大通股價一路走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