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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火火被捕:網絡推手江湖浮出水面,網絡亂象整治拉開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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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警方宣佈查處了以秦火火(實名秦志暉)和立二拆四(實名楊秀宇)為首的網絡推手公司——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爾瑪公司)。

據官方媒體報導,警方已對秦火火和立二拆四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和非法經營罪刑事拘留,將其二人從外地羈押入北京市看守所。

此外,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集中開展打擊網絡有組織造謠傳謠等違法犯罪專項行動。

北京警方偵查發現,爾瑪公司專門通過互聯網策劃製造網絡事件,蓄意製造傳播謠言及低俗媚俗信息,非法牟取暴利。二人製造的謠言包括張海迪入日本國籍,雷鋒生活奢侈,「7·23」動車事故外國人獲天價賠償,紅十字會強制捐款……

據互聯網營銷行業人士透露,這項整治剛剛開始,秦火火、立二拆四被拘僅僅是拉開序幕。

最新進展是,民警稱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們和某些人達成協議,互相幫轉微博。下一步,警方將對此進行具體調查。這或將牽出一波大V轉發謠言的產業鏈。

大V轉發產業鏈或將浮出水面

據一位爾瑪公司前員工透露,爾瑪公司2010年達到高峰,員工人數近100人,但今年以來規模大幅縮減,員工不足10人。目前,爾瑪公司位於高碑店的北京分部已人去樓空。

員工大幅削減的背後,是炒作模式越來越不被客戶接受。爾瑪公司沒有及時做業務轉型,創始人之間在經營理念方面也出現了分歧和矛盾。

爾瑪創始人立二拆四曾對一位員工說:「我不是不想做轉型,但轉型的路太難了,主流永遠把我們當作非主流,那我們只有在非主流這條路上獲得成功和認可。」

因此,他在炒作這條道路上越走越遠。起初,公司僅是做娛樂方面的炒作,立二拆四對社會、人文方面的炒作也很避諱。但在近三年,他的性格發生很大轉變,開始觸碰社會、人文炒作。這在一些員工看來無法理解。

立二拆四也有另一面。前員工透露,立二拆四常參加慈善活動、捐助,並說過要長期幫助貧困地區的人,而這些他並沒有拿出來炒作。

秦火火2005年曾在杜子健創辦的華藝百創公司任職。昨日,杜子健專門發微博對他的評價是:「經十幾天觀察,發現此人人格有問題,就當即開除,再無聯繫。」

秦火火是爾瑪前員工。一位曾與他共事的同事說:「秦火火看起來憨厚,情商不高,思維有些怪異。怎麼跟他開玩笑,都會嬉皮笑臉對著你。」

在天涯時代,秦火火已小有名氣。「秦火火早期在天涯社區的時候,最多也就是一個小憤青,文筆沒有多好,但善於組織資料,其撰寫的天涯百大名人榜是天涯社區每年年底的一個盛世。」一位熟悉秦火火的人士說。

在熟悉秦火火的人看來,秦火火走上造謠的道路,一方面是爾瑪做事件營銷、造作、造謠,並引起轟動,對他有些觸動。另一方面,在微博中,一些大V開始轉發他編造的內容。

這或與他想出名的心理有關。據《新京報》報導,他很想出名,「出名之後,就會有出版社來找我,可以出書,實現寫作的夢想」。

秦火火造謠的背後,一些微博大V的轉發,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據《北京日報》報導,民警稱在案件審查過程中,秦火火初步交代,他們和某些人達成協議,互相幫轉微博。下一步,警方將對此進行具體調查。

據一位熟悉秦火火的人士透露,秦火火曾提過一些人的名字,這些人「會幫他」。但目前尚未獲悉哪些大V與其達成了轉發協議。

實際上,中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也正在打擊大V「求證」的方式傳謠行為。此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網絡新聞協調局有關負責人曾介紹,有一些所謂「大V」賬號以「求闢謠」、「求證」等方式故意擴散謠言,讓一些不明真相的網民跟風,損害了網絡媒體的公信力。

同行眼中的「邪路派」

在網絡營銷正規軍中,提到秦火火和爾瑪,他們的評價是「路子邪」。

「他們那個行業,有個很怪的邏輯圈,往『下』走才能火。所以不斷往黑暗、灰色地帶的走,搏網友眼球,激起民憤,而不是找產品優勢,把產品優勢宣傳出去。」一位網絡營銷機構創始人說。

「爾瑪公司和常規公關公司不太一樣,沒有底線,我們都不敢想。」一位公關公司相關負責人說,在此事曝光後,他們在內部討論中感慨:「邪路子還是少走為妙。」

陳墨互動CEO陳墨對騰訊科技說,爾瑪公司並非個案,網絡營銷行業比較亂。一些公司認為,要想接單,需要先把自己炒出名,因此走出奇招的道路。

「這類公司很多,不過,成立比較久,有一定知名度的公司造謠,並不常見。」 陳墨說。資料顯示,爾瑪公司成立於2006年,屬於較早成立的營銷公司。

「一些營銷公司早期不規範,做爭議類內容,但往往越往後走法律意識越增強,做事更謹慎。但爾瑪沒有往這個方向走。相反,走向邊緣、另類,在這個行業裡,是個一直沒長大的孩子。」 陳墨說。

造謠的邏輯是「先賺名,再賺錢」,造謠本身並不產生收益。通過造謠,吸引粉絲關注,而粉絲則成為後期商業炒作的基礎。爾瑪公司此前曾表示,在策劃「鳳姐」時,他們事先就與南京一家整形醫院談好商業合作。

這類公司造謠炒作的方式是,儘可能多註冊帳號,同時也形成了商業合作或者互助轉發的模式,主要有三種情況:一是一人發佈微博,其他圈內人轉發,互相推薦,形成網狀的傳播結構;二是大V轉發這些微博;三是花錢請一些帳號轉發,根據粉絲數量,每條轉發幾十元到幾千元不等。

結語

實際上,造謠產業鏈雖然存在,但這些公司生存空間已經越來越小。一方面,正規的公關公司不以造謠為基礎,小公關公司也沒有做網絡推手的能力。在網絡推手中,不注重法律責任的又很少。「我認為不會大幅度出現這類公司。」皮皮精靈助理總裁管鵬說。另一方面,造謠炒作雖然可以短時間內吸引眼球,但此後仍需要正面傳播。「這類公司只是前期公關取巧,在後期傳播方面,還是不夠專業。而大的品牌客戶,還是希望採取傳播正能量的手法。」一位知名公關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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