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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鴻溝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3-01-04/100479410_all.html#page2
 

  城鎮化提速的號角正在吹響。

  近來這一被密集提起的概念,被看做即將上任的新一屆政府最重要的公共政策導向。

  2012年12月18日,全國發展和改革工作會議召開。會議再次提出:要著力提升城鎮化質量和水平,逐步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抓緊研究制定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政策措施。

  決策層看到的是中國未來城鎮化蘊藏著巨大的發展潛力。2011年,中國的城鎮化率達到了51.27%,這意味著,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第一次超過居住在農村的人口。更多人意識到,城鎮化的核心,不只是大規模的造城運動和工業化園區的擴張,還包括人口從鄉村到城市的大規模遷徙。

  城市比農村有更多的機會、更高的收入、更舒適的生活,教育、醫療、通信、文化的資源也遠比農村豐富。中國農村2011年人均純收入是6977元,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1810元。

  2011年,中國進城務工的農民工總量達到2.53億。農村的推力和城市的拉力,讓這些被稱為「農村剩餘勞動力」的人口不斷向城市聚集。這些人中的絕大部分,不會再回到農村。

  如何對待這部分人,他們能否在城市安居樂業,決定著城鎮化的走向。如果方向有誤,城鎮化只會成為新一輪的圈地和造城運動,造就更多的無根之人,融不進城市,回不到農村。

  人們期待的是推拉平衡間所形成的美好藍圖:城市資源集約利用,創造內需,刺激經濟增長;農業實現規模化運營,重振鄉村經濟,激發社區活力;均等的公共服務為城鄉居民提供公平的發展機會,使社會階層打破城鄉隔閡而充分、自由地流動。

  這樣的城鎮化,就不再僅僅是土地的城鎮化,而是人的城鎮化。要實現這幅藍圖,從教育、土地、職業保障到公共服務,當前的諸多政策制度必須進行全面的調整。

  做到這一切,就是要填平農民和市民間的巨大鴻溝。

被禁錮的土地

提高徵收補償標準,只是解決城鎮化過程中一系列土地問題的第一步

  大量的農民工以低端勞動力的身份進入城市,他們缺乏的首先是在城市立足的資金。他們最重要的財產—土地,無法成為他們實現城鎮化的槓桿,為他們在城市的創業、定居提供資金。

  在中國的土地制度中,與農民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有兩塊土地:其一是農業生產經營所需要的承包地,其二則是居住生活所需要的宅基地。兩塊土地的所有權,都在村集體。

  2003年的《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一次從法律上明確了農民擁有30年不變的土地承包權,並給予農民以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處分承包地的權利。

  至於宅基地,其買賣、出租則一直受嚴格的法律政策限制,僅在集體允許後,可在村內流轉,絕不能上市交易。農民的財產權利,由此被禁錮在土地中。

  對於城市近郊的農民而言,隨著城市的擴張,他們的土地價值也越來越高。要讓這塊土地合法地獲得收益的惟一途徑,就是將它賣給政府。按照相關制度,被劃定在城市規劃圈內的建設用地是國家獨有,農民的土地需先被城市政府徵收,方能參與城市建設。在這一壟斷市場上,城市政府以低價徵地,高價賣地,獲得大量土地出讓收益。

  備受詬病的,是由法律政策所固定的政府徵收的低價。

  中國土地學會副理事長黃小虎指出,國家徵收農地,不管是用於基礎性、公益性建設,還是用於經營性項目,一律按農業產值的倍數補償,由政府定價,農民沒有談判地位。此前亦有研究數據顯示,政府出讓土地價款中,徵地補償費僅佔不到10%。

  過低的徵收價格,成為釀就衝突的根源。2011年,徵地拆遷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佔到當年群體性事件一半左右。

  另一方面,過低的土地成本,也造就了中國城市發展低效率的現狀。黃小虎指出,相較徵地低成本,政府不願花高價拆遷、改造城市存量用地。中國城市人均土地面積,2000年為117平方米,2008年增加為134平方米,遠高於一些發達國家平均82平方米的水平。

  「外延擴張的結果是土地利用浪費、粗放。」黃小虎認為,這不僅導致耕地資源流失,還產生水資源稀缺、能源壓力、環境污染以及擠佔生態用地等問題,對土地生態安全也構成威脅。

  遠在農村的土地流轉情況也讓人擔憂。事實上,城鎮化完全可以釋放中國傳統農業人多地少的壓力,學界也曾無數次描繪未來農村、農業發展的美好前景—隨著剩餘勞動力向城市的轉移,土地不斷集中於專業農戶手中,實現規模化、科技化的經營。一部分規模農場主從高附加值的農業中實現向中產階級的轉型,部分職業農工獲得體面工資和勞動保障,還有部分服務業者圍繞農村生活創業、開發第三產業。

  現實卻非如此。「是有一些地區正在形成適度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員劉守英介紹,但他在調研中看到更多的情況,是進城農民工將土地交給自己的父母、親戚,維繫小規模的耕種,「不敢給外人」。

  在他看來,造成這種情況源於承包農戶擔心土地流轉給陌生人,或通過集體組織把土地流轉出去以後,一旦再回來時,土地要不回來。另一方面,土地流轉給外人時,流轉期限一般很短,造成經營者不敢、不願長期投入。

  土地制度的改革,作為十八大後第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的主題,被提上優先位置。在常務會議上已討論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著力提高土地徵收的補償標準。《土地承包法》的修訂也被提上日程,有意明確土地承包權「長久不變」。

  在諸多學者看來,提高徵收補償標準,只是解決城鎮化過程中一系列土地問題的第一步。劉守英認為,徵地制度改革最終的方向,是實現被征土地的公平價格補償,輔之以稅收機制調節級差收益分配;對於非公益性用地的非農化,則逐步轉向實行農民與政府的合作開發,即一部分土地用於市政基礎設施建設,一部分土地用來作為溢價,剩餘土地允許農民進行非農開發,讓農民得以直接分享城鎮化進程帶來的收益;對承包地,必須分離土地承包經營權,賦予農民土地承包權永久不變,還需增加農民對農用地完整的處置權,同時明確分離後的經營權的具體權能,保護經營者的收益權和投資回報權。

社會保障錯位

目前所謂「制度全覆蓋」的社會保險網絡,沒法兜住所有進城農民工

  即便沒有技術、資金的支持,在當前中國城市普遍「民工荒」的態勢下,農民工進城後,並不難找到一份低薪的工作。

  按理,既然在城市就業,就意味著他們應該進入城市就業群體福利體系之中。具體而言,是指中國法律法規要求城市就業群體參加的五大社會保險(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及住房公積金計劃。

  可是,在現實中,「五險一金」事實上並未完全與戶籍脫鉤。

  如果是自謀職業者(據國家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佈的《中國流動人口發展報告2012》,25.8%的人為「自營勞動者」),如開個不僱人的夫妻店、擺個小攤、打臨時工,理論上也可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加入當地社會保險計劃—《社會保險法》中早已明確:「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

  但是,依然有不少地區為這些非正規就業的農民工設立種種門檻。一些地區以戶籍為限,基本養老、醫療保險僅向有本地戶籍的靈活就業人員開放;一些地區對外地戶口設置了工作年限、工作性質等標準;另外一些地區,專門針對農民工設立單獨的商業保險體系。

  而在一些向靈活就業人員開放社保的地區,非正式就業的農民工也面臨高費率門檻。

  假設一位在西安擺攤的農民工,每月僅有與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齊平的收入—860元,按「全覆蓋」制度設計,他可自己繳費參加西安的城鎮養老和醫療保險。按當地規定,養老保險的最低的繳費基數乃是社會平均工資的40%,費率是20%;醫療保險最低是社會平均工資的4.9%。西安2012年的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473.25元。按照相關規定計算,他一個月要為兩項保險支付448元—相當於他月收入的52%。

  「這事實上造成繳費『累退』的結果。」 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白重恩指出,收入越低者,實際繳費率越高。而基本繳費率越高,這種累退性越強。

  如果農民工以僱員身份工作—據上述報告,66.2%流動人口給他人打工。當他和僱主建立勞動關係後,無論戶籍在哪,僱主都應為他繳納「五險一金」。

  倘如此,情況是否會不同?答案仍然讓人失望。

  在中國,四分之三的流動人口在私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中就業。儘管在外資、合資及國有企業中的勞動合同簽訂率早已超過90%,但人口計生委的報告發現,只有不到40%的個體工商戶和僱員簽勞動合同。整個流動人口群體中,僅有51.3%的人簽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沒有合同,就上不了保險。事實背後的邏輯卻是,不少僱主因不想上保險,而不與員工簽勞動合同。僅養老保險一項,僱主承擔的費率就是工資總額的20%。此外,還有醫療保險的6%,失業保險的2%,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的1%,大多地區要求五項保險捆綁繳納,若再按12%的比例繳足公積金,僱主的社保費用負擔將高達42%。

  「根本交不起。」瀋陽個體戶小企業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勞動密集型企業本身利潤微薄,社保費率繳費基數還要年年上調,僱主苦不堪言。加之員工流動性過大,社保轉移接續手續繁瑣,「員工也擔心錢交給社保打了水漂,感覺還是放在自己的口袋裡踏實。」

  在這樣的情況下,目前所謂「制度全覆蓋」的社會保險網絡,沒法兜住所有進城的農民工。

  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統計,農村戶籍流動人口在流入地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比例分別為19.7%、23.3%、23.4%、11.2%、8.3%和3.8%。

工傷和失業

失業風險最大的低端崗位就業群體,沒有被失業保險「兜底」。一旦遭遇經濟危機,農民工只能選擇背起行囊回到農村

  沒有社會保險,對進城的農民工來說意味著什麼?

  城市確實有比農村優越的醫療資源。但條件越是優越,醫療費用越是高昂。2010年,北京市年人均醫療衛生費用4179.87元,有醫療保險者個人僅付1095.21元。沒有醫療保險的農民工只能「小病扛大病拖」。

  更為現實的威脅是工傷。正規就業、工傷風險小的勞動者大多為工傷保險所覆蓋,建築等高危行業的農民工卻被排斥在外。沒有工傷保險,一旦事故發生要向僱主追償,要經歷勞動關係確認、工傷鑑定、索賠等多個法律程序。

  北京義聯勞動法援助與研究中心 (下稱義聯)研究顯示,未參保工人獲得賠償所花費和等待的平均時間為2.02年。不少被迫選擇私了的工人,得到的賠償遠低於法定標準。一次工傷,將整個家庭拖入赤貧。

  2011年頒行的《社會保險法》為此做了較大的制度改進,明確由工傷保險先行向勞動者支付工傷待遇後,再轉向用人單位追償。不過,義聯發現,截至2012年5月,全國地級市中僅有11.4%的城市表示接受先行支付申請。

  另一大風險是失業。失業風險最大的低端崗位就業群體,沒有被失業保險「兜底」。一旦遭遇經濟危機,農民工只能選擇背起行囊回到農村。同樣是制度錯位,到2011年底,主要由正規就業群體貢獻的2231億元的失業保險基金結餘,既不能有效保障失業風險最高的人群,也缺乏保值增值渠道。

  至於一份安穩體面的養老金待遇,就更是成了奢望。面對無處落腳的城市,農民工的老來圖景模糊。

  直到2010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才正式施行,意味著他們在城市間輾轉就業時,可以帶走養老保險關係。此前,他們每離開一個城市,都只能選擇退保,只帶走個人賬戶裡8%的資金,由僱主繳納的20%的統籌基金則留在打工的城市,養老保險關係也同時清零。

  如果他們的累積繳費年限不足15年,當他們最終想要再回歸農村養老時,按照正在徵求意見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統籌基金裡的資金也只能留在城市,事實上反而在反哺城市的正規就業群體。

公共服務邊緣化

戶籍外的「低端勞動力」,幾乎不在公共政策的考慮範圍之中,甚至被明確為社區升級要排斥的目標

  比起職業保險網絡的缺失,更令農民工群體焦慮的,是其生存社區的消亡。

  當農民工湧入城市,他們首先選擇工廠附近的城中村及地下室居住。他們的社區簡陋而廉價,卻與他們所生活、工作的城市有機聯繫在一起。來自鄉村的農民工棲居在這些擁擠的城中村,為城市發展提供源源不斷的勞動力和經濟活力。他們繳納的房租收益提升了原住民的財產價值,自身也以此為根據地,不斷發掘商業機會、積攢人脈網絡。

  然而,中國城市政府的發展策略,並不情願投入資源,按照這些外來者的需求來改善社區的基本公共設施,開放合理的產權買賣,刺激商業活動的興旺,促進社區居民與城市的融合—而是不斷地拆除和驅趕。

  拆毀城中村成為中國城鎮化運動的特徵之一。從北京、上海、重慶到深圳,無論出於房地產開發的經濟動機,還是市容市貌及治安管理的訴求,清除城市「貧民窟」成為最常見的城市管理策略。

  一系列拆除政策,往往輔以對戶籍內原住民的補償和保障房安置。城市政府也開始考慮以公租房的保障形式,替換原有的低端出租屋。與原來城中村的出租屋相比,這些公租房項目儘管有著更優越的居住條件和公共服務供給,但大多不向非戶籍人口開放;即便開放,也多與大型企業合作,從招商引資的角度用於安置企業的正式就業員工。

  戶籍外的「低端勞動力」,幾乎不在公共政策的考慮範圍之中,甚至被明確為社區升級要排斥的目標。租戶在拆遷中沒有任何發言權。即便是其中已向原住民購置房產者—因為「小產權房」的非法交易性質,他們也無法在拆遷時得到平等的補償。

  大量低收入的農民工,在一次又一次的拆遷中,搬向越來越偏遠的城市郊區,並處處成為不受城市管理者歡迎的群體。在人們的印象中,他們居住的社區街道泥濘、污水橫流,到處是私拉的電線和非法招貼,治安混亂、罪犯潛伏。這些場景的另一面,是交通、污水處理、電力、自來水供應、公共就業信息、消防、公安等一系列公共服務的嚴重缺位。

打工子弟的悲哀

留在城市的孩子,多數不得不放棄大學夢

  最為致命的缺失,仍是教育。

  在外來人口與戶籍人口嚴重「倒掛」的城邊村,政府以戶籍為導向配置的教育資源,遠遠不足以滿足外來人口的需要。大量的「黑幼兒園」「黑學校」由此滋生,為農民工的下一代提供自助性的簡陋教育。

  根據國家人口計生委的數據,在2010年,游離在城市公立教育體系之外的流動兒童比例高達31%。根據農村教育行動計劃(REAP)團隊的研究,打工子弟學校提供的教育質量,甚至比農村學校還要差。這些學校,還在不斷面臨被拆遷、被關停的威脅,絲毫沒有長期發展、提高教學質量的可能性。

  在現有的政策體系下,教育無法為鄉村移民提供足夠的階層流動的推力。即便是被城市公立教育體系所吸納、「符合標準」的部分農民工子女,也沒有與戶籍人口平等的深造路徑。各地的高中仍以接收本地戶籍學生為主。高考的報考招生標準,則遵循「戶籍」加「學籍」。這意味著絕大多數想要讀大學的孩子,在初中畢業前必須回老家就讀。

  據財新記者在多地接納農民工子女的初中瞭解的情況,約有三分之一的學生在小學五六年級以及初中階段選擇回老家繼續讀書。但回到老家後,能順利考上大學者寥寥。一是在城市生活多年的孩子,回老家後大多只能寄宿,生活學習各方面均不習慣,學業受到較大影響;二是高考招生指標在各省市間的投放明顯不公,返鄉後升學幾率明顯下降。

  留在城市的孩子,多數不得不放棄大學夢。一些城市的職業教育,已向農民工子女開放。在北京和上海,約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會選擇讀職高,以期獲得一技之長,但終究難以擺脫與父輩相似的職業工人身份印記。而另外還有20%-30%的學生最終會選擇輟學,直接進入社會打工,以一個初中畢業生乃至肄業生的身份,在社會的最底層打拚。

  最近兩三年以來,全國各地已陸續有10萬餘名外地家長開始為自己孩子的平等教育權而吶喊呼籲。直至2012年8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委《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各省原則上應於年底前出台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在北京、上海廣州等矛盾突出的城市,本地人、外地人仍在為公共服務的開放界限而論戰。受制於財政屬地化支配的慣性,公共服務對這些「外鄉人」開放的大門仍難以真正敞開。

農村教育天平失衡

通過讀書改變命運,對農村學生而言,正成為越來越狹窄的獨木橋

  在城市教育缺失的情況下,大多數的孩子不得不與家人分離,留守農村。據教育部統計,2011年全國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農村留守兒童共2200.32萬人。教育曾被視為農村人改變身份、通往城市的第一條路徑。然後,農民和市民在教育方面的差距又何其巨大。

  從2002年到2010年,中國教育經費總投入已從5480.03億元增加到19561.85億元,並要求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於農村。

  中國政府對於農村教育的投入和努力值得肯定,但以地方財政為主的教育投入機制,仍不足以給予農村孩子平等的教育機會。

  近年來,中國政府開始接受早期干預的理念,期望從改善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提供免費早期教育起步,阻斷貧困的代際傳遞。

  在民間公益項目和國內外學者的推動下,中國政府開始試點相關政策。

  最近兩年間,免費的孕前優生健康檢查項目已推廣到全國31省市的220個縣區,100個貧困縣開始向6個-24個月的兒童提供免費營養包,中西部偏遠地區嘗試以「巡迴支教」的方式普及幼兒教育,中央政府撥款160億元為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免費午餐。

  這樣一些早期干預的福利投入緩慢起步,對農村的孩子來說還遠遠不夠。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普遍缺失,過於倚重學校教育。中國政府近年來對農村義務教育的投入也可謂巨大。從2001年開始,中國義務教育階段的「兩免一補」政策逐步推廣,直至2008年覆蓋全國城鄉。學生上學不再繳納學雜費,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困難學生還享有免費教科書,以及4元-5元的住校生活補貼。

  然而,免費的教育,並不等於高質量的教育。尤其在西部貧困山區的教學點,由於條件艱苦,待遇低下,難以聘請到合格的老師,大多由民辦教師開課,有的連基本課程都難以開齊。也正是為了集中資源、提高教學質量,教育部門從2001年開始「撤點並校」,以期整合、均衡教育資源。但這項政策正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遠距離就學所帶來的安全隱患,以及低齡住校的高成本,都在充抵著免費教育所帶來的福利。

  儘管教育部門試圖通過特崗教師等政策,吸引更多優秀老師下到農村偏遠地區,但在教育仍主要由地方財政支持的情況下,教育差距也隨著區域間經濟差距不斷拉大。

  不僅僅是義務教育階段。教育部有關負責人向財新記者指出,中國當前西部地區高中教育資源仍然匱乏,很多地方一個縣僅勉強維繫一所高中。由於中國的高中是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相當大一部分農村學生因其所接受的基礎教育質量太差而考不上高中。

  美國斯坦福大學學者Scott Rozelle的研究數據更顯示,中國公立高中的學費是全球最高。若不考慮住宿和日常開銷,僅學費一項的開支,達到每學期160美元。高中入學的高門檻,疊加外出打工的機會成本,越來越多的初中生反而在中國義務教育免費後選擇輟學。Scott團隊在2009年和2010年期間對西部貧困地區46所學校進行跟蹤調查發現,初中階段一屆學生的輟學率高達25%以上。

  中國並沒有擴大對農村普通高中資源的投入,或輔之以普惠性的補貼政策,而是選擇面向農村學生大規模的開放職業教育。2012年,所有農村戶籍的學生就讀中職學校均可免費入學,同時每生每年還有1500元一年的助學金。但令人擔憂的是,由於長期的投入不足及教學理念、模式的落後,中國職業教育普遍質量低下,不足以為農村學生提供向上流動的動力。

  在近年「民工荒」的大背景下,不少職業院校甚至在政府的指令下,將入學不久的學生送往工廠「頂崗實習」,工作強度與普通工人無異,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及收入卻還不如普通農民工。

  越是貧困地區的學生,考上重點大學的概率就越小。以地方投入為主的教育投入機制下,越發達的地區,擁有越豐厚的高等教育資源,向本地區投放的高考錄取名額就越充足。據Scott團隊研究,貧窮農村地區的高考錄取率只有15%-20%。對農村學生而言,通過讀書改變命運正成為越來越窄的獨木橋。

  農村的下一代能否接受合格的教育,決定著中國未來城鎮化的發展是否有充足的高素質勞動力。

  繼續加大早期干預力度,為農村孩子提供更公平的起點,讓更多人獲得可負擔的中等教育,並且繼續推行財政和結構性改革,以推動省級以下地方政府之間更大程度的財政資源均等化,成為世界銀行為中國實現機會均等開出的一劑藥方。

改革成本誰埋單?

據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調查,當前農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萬元人民幣

  在教育、醫療、養老等公共服務產品都主要由地方財政負擔的情況下,城市公共服務對鄉村移民的開放尺度,成為城鎮化過程中爭論最為激烈的議題。

  毫無疑問,原有城市居民都會擔心外地移民的湧入,拖累現有公共服務的質量。這種擔心從數字上看最為直觀。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鄭新業就2010年的財政數據做出測算,例如在北京,如果只計算戶籍人口,2010年人均預算支出是21644.95元;一旦加上常住人口,標準便被拖至13855.12元。

  再如醫療,戶籍人口的人均財政支出是1488.16元,算上常住人口後便只有952.59元。

  要讓進城農民工也享有均等的公共服務,必然需要成本,而且剛開始投入的資金甚至會高於人口流入短期內帶來的效應。

  鄭新業從城市投資角度的測算發現,每「城鎮化」一人,包括供水、燃氣、供熱、道路交通、污水處理、綠化、衛生等在內的城市投資要增加889.5元;城市面積每增加1平方公里,城市投資需增加1.6639億元。

  華盛頓大學地理系教授陳金永對此亦有測算,如每年有1%—約1500萬農民工變為市民,國家每年財政支出將增加450億元左右。據中國國際城市化發展戰略研究委員會調查,當前農民工市民化平均成本在10萬元人民幣。

  外來者要享受到這樣的公共服務,並非唾手可得。

  長期以來,中國城市的門檻以戶籍為限。世界銀行報告指出,與歐盟成員國家之間的移民福利限制,以及德國、日本、墨西哥等國對國際移民福利的限制相比,中國戶籍制度對國內流動人口權益的限制還要多一些。

  自2008年以來,最高決策層和有關部門有意再度推動戶籍制度改革。「分類改革」是這一輪戶改的核心精神。文件規定,只要有「穩定就業、住房,社保繳納一定年限」,城市政府應允許落戶,並在社保、子女教育等方面享受市民化待遇;在此基礎上,不同的城市可以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現有資源承載能力,設定允許落戶的不同年限,逐步讓外來人口落戶,「分類」推進改革。

  然而,由地方政府主導來劃定具體落戶條件,卻帶來一系列矛盾。政府總期望吸引具有較高知識技能或資金條件的「高端人才」,排斥「低端勞動力」—但中國當前勞動力的短缺,集中在低技術性的領域,行政性「排斥」,除了造成城市中「低端人口」處境進一步惡化,並未達到預期的政策目標。

  又例如,很多具有極強外部性的公共服務,或由憲法所保障的基本權利,也會被地方政府劃定的標準所限制。

  最典型的例子還是教育。2012年11月22日,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公佈了《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擬規定持「A證」境內來滬人員子女可申請在上海市接受義務教育,並能參加中考、高考,獲得「C證」人員隨遷子女則只能在上海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這樣明確的區別對待被指嚴重阻礙了教育公平。

  「改革好處是全國性的,但據目前對基本公共服務提供的政府間財政安排,改革成本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擔。城市為福利改革提供資金,但只能獲得改革的部分收益,而且由於外來務工人口是流動的,這種投資對本地的回報率並不清楚。」在《2030年的中國》中,世界銀行如此評估中國戶籍改革的核心矛盾。

  正因如此,以「土地換社保」的城鎮化交易最為地方政府青睞。一些地方以農民交出土地為前提,以期用土地為槓桿,平衡農民市民化所需資金。但是,這種做法,實質是對農民財產權利的直接侵犯。

  世界銀行給出的建議,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共同承擔改革帶來的財政責任:如果農民工來自省外,那麼中央政府就要對他們承擔較多責任;若是省內流動,省級就要承擔較多支出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年中,財政部印發《2012年中央對地方均衡性轉移支付辦法》,在財政支出測算的標準中,明確「總人口」的計算公式,乃是「戶籍人口+外來人口×折算比例」。折算比例則根據外來人口人均財政支出與戶籍人口財政支出之比計算。此項支付的最終資金規模和效果仍待評估。但在一些學者看來,這一低調的變化,正意味著中央財政對流動人口轉移支付的制度化,中央政府開始更多地承擔人口流入地公共服務的供應成本。

  要實現「完全的城鎮化」,核心仍然在於如何讓中國的鄉村移民和他們的後代得以融入城市。中國需要一整套完整的設計,將新一輪城鎮化的重心真正放到「人的城鎮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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