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相應,2012年歲末,「微博反腐」「網絡反腐」,以及多位「問題官員」被查處,成為中國政壇一大景觀,激起相當廣泛的掌聲與歡呼聲。
權力產生腐敗,絕對的權力絕對產生腐敗。在2012年浮塵散盡之後,審視中國的反腐敗形勢不難發現,以備受社會關注的高官腐敗、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前腐後繼」為典型特徵,因權力過分集中而導致的形形色色的腐敗「老大難」問題仍不容樂觀。
中共十八大在作出反腐敗鬥爭形勢依舊嚴峻的判斷的同時,強調必須積極穩妥推進政治體制改革,積極發展黨內民主,可視作為「制度反腐」奠定了基本框架;在此基礎上,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不失時機地推出部分新舉措,新任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甚至推介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期望從歷史和域外吸取教訓。
些許清新之風給焦灼的民間更多期待。但多年來,經改和政改不平衡導致的各種矛盾和問題積重難返。改革和反腐的誓言若不切實踐行,將無以挽回日漸流失的信任。知行合一,必須起步。
——編者
聚焦高官腐敗
細心觀察可知,目前的高官貪腐案發,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職位越高,被查處的可能性越小
涉及高級官員的大案要案查處,歷來是觀察中國反腐敗的主要風向標之一。
2012年初舉行的中央紀委十七屆六次全會重申,將「加大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工作力度,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貪污賄賂、失職瀆職案件」。這一表態,最終得到了實踐的部分確認。
據財新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本刊發稿時,省部級高官,2012年有薄熙來、王立軍、李春城、周鎮宏等四人被查處。這一數字與2010年、2011年持平,低於2008年的7人和2009年的9人。
其中,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被查處,成為自中共十四大以來第三位被查處的中央政治局委員,也是近六年來「落馬」官員中最高級別者。
2006年9月,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被查處,後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1995年4月,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陳希同被查處,後因貪污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
據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並通過的中央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披露,「薄熙來在擔任大連市、遼寧省、商務部領導職務和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其履歷顯示,1988年起薄熙來即擔任大連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從而成為大連市委領導;1992年至1993年間任大連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從而成為大連市政府「一把手」。如此算來,至少在20年前,薄熙來即存在「嚴重違紀」行為。
中央紀委《關於薄熙來嚴重違紀案的審查報告》還披露,薄熙來涉嫌嚴重違紀的內容之一,就是「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利,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
目前,薄熙來已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終止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犯罪問題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目前尚無刑事追訴相關進展的公開信息披露。
在2012年查處的其他高官中,重慶市原副市長兼公安局長王立軍,在9月24日一審被認定犯有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叛逃、受賄305萬元等四項罪名,並判處有期徒刑15年。至此,王立軍成為2012年惟一被當年查處並當年判決的副省級高官。
需要指出的是,薄熙來和王立軍案具有極其複雜的社會和政治背景,涉及層面既廣又深,包括令人觸目驚心的權爭、濫權、貪腐和徇私枉法,乃至於高官家屬的尋租和謀殺,為30多年來高官惡劣案例之集大成者。
2012年「落馬」的副省級以上官員中,還有廣東省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周鎮宏,他曾任茂名市委書記。當年1月16日被證實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從而成為2012年首位「落馬」的副省級官員。
到了年尾,當選十八屆中央候補委員僅22天之後,原四川省委副書記李春城即因「涉嫌嚴重違紀」而「接受組織調查」,7天之後被確定免職。他成為至少10年來當選後最快被調查的中央候補委員。
此外,2012年還有兩名往年查處的副省部級官員接受一審宣判。他們分別是: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原副主席劉卓志因受賄817萬餘元被判處無期徒刑;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部長宋晨光因受賄1263萬餘元被判處死緩。此外,國家藥監局原副局長張敬禮因受賄117萬餘元、非法經營、誣告陷害等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7年。
2011年被查處的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吉林省原副省長、吉林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田學仁,山東省原副省長黃勝等三人,均在2012年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司法。目前有關這三人的涉案詳情尚無官方公開說法。
而在2012年年末,網絡舉報反腐興起高潮。據財新記者不完全統計,中共十八大之後,已有包括重慶市北碚區原區委書記雷政富、山西省公安廳原副廳長兼太原市公安局局長李亞力、山東省農業廳原副廳長單增德等三名廳官因網絡舉報「落馬」。其中,雷政富涉及貪腐和作風問題,李亞力涉及徇私枉法和濫用職權問題,單增德涉及作風問題。此前,因網絡舉報而「落馬」的廳官還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質監局原巡視員段一中、陝西省安監局原局長楊達才等。
前車之覆,後車可鑑。中共十八大報告重申要「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決查處大案要案,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只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再次表明了中共查處高級官員腐敗的決心。
然而,細心觀察可知,目前的高官貪腐案發,具有很大的偶然性,職位越高,被查處的可能性越小,這也意味著,不解決權力過於集中的根子,反腐敗依舊非常困難。
而微博舉報在一個熱潮之後也漸趨平淡。民間已有共識,網絡反腐只可能是制度反腐的補充,如果不能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公眾信任危機會擴大;如果沒有制度反腐,網絡反腐的成效也將大打折扣。
解剖「前腐後繼」
腐敗大要案頻發的地帶,往往是權力大、資源多的關鍵領域和關鍵崗位,包括位高權重的「一把手」崗位
近年來反腐敗出現的一個趨勢是,以國土規劃、公路交通、鐵路系統等為典型,一些重要領域、關鍵崗位和一些地區出現「前腐後繼」和窩案現象。這一勢頭在2012年仍有明顯體現。
12月25日,上海市二中院一審認定,擁有博士學位的學者型「土地爺」、上海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原副局長胡俊受賄504萬餘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並處沒收財產20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46歲的胡俊是南京人,博士研究生學歷,專攻城市與區域規劃,曾是中國第一批城市規劃專業博士後,是專業能力出眾的學者型官員,最終未能在腐敗高發的國土和規劃領域倖免。
據媒體披露,胡俊受賄經歷貫穿在靜安區、崇明縣以及市規土局任職的時期。他先後利用負責上海市靜安區規劃局全面工作,分管崇明縣規劃、房地管理工作以及分管上海市規土局總體規劃編制管理、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
據財新記者統計,胡俊是近五年來上海第三名「落馬」的「土地爺」。
2008年8月,上海市房地局原副局長、上海市土地學會原會長殷國元因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濫用職權及私藏彈藥被上海一中院判處死緩。2011年6月,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長陶校興因受賄1045萬餘元被判無期徒刑。
在今年「落馬」或者被判刑的國土系統廳官名單中,還有廣東省國土廳原副廳長呂英明(接受組織調查)、山西省國土廳原副巡視員王有明(被移送司法)、甘肅省國土廳原副廳長張國華(一審被認定受賄428萬餘元、巨額財產來源不明973萬餘元,判處無期徒刑,目前處於上訴階段)等。
與國土規劃系統相比,交通系統的「前腐後繼」在2012年同樣毫不遜色。
8月30日,湖南省紀委發佈消息,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李曉希涉嫌嚴重違紀,被立案調查;11月9日,湖南省政府發佈了李曉希被免職的消息。
李曉希自擔任副廳長到免職期間不足一年,在任期間分管運輸、農村公路、招商引資工作。他這是近年來湖南省交通廳第四位「落馬」的廳級官員。自2011年8月以來,該廳先後有黨組成員馮偉林、黨組書記兼副廳長陳明憲、副廳長鄒和平等三位廳官被立案調查。目前尚無上述四人進入司法程序的公開消息。
再往前追溯,2002年6月和2005年12月,湖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長永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原副經理馬其偉,湖南省交通廳原黨組成員、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局長楊志達,分別因受賄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與湖南省交通系統類似的還有河南。2012年11月29日,河南省許昌中院對該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董永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董永安受賄2583萬餘元人民幣、4萬歐元、10萬元港幣、1萬美元,判處無期徒刑。董永安因此成為1997年以來該省5任交通廳長中的第四個「落馬」者。此前,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連續三任交通廳長「落馬」。
同一崗位接連四位廳級官員「落馬」,令人深思。交通廳手中握著大量建設項目,投入資金少則數以億計,而缺乏監督的決策權又高度集中在少數人手中,「一把手」前腐後繼也就不難理解。
鐵路系統也是腐敗高發區。12月24日,原中鐵集裝箱運輸集團董事長羅金寶涉嫌受賄案在齊齊哈爾市中院開審。此前,2010年4月,大同市原公安局長申公元因一起瞞報五年的礦難被「雙規」,爆出與羅金寶涉嫌私下交易貨運車皮計劃,被捲入其中的還有北京博宥集團董事長丁書苗。隨後,羅金寶被查出涉嫌在高鐵工程中違規插手項目招投標,幫助丁書苗非法獲利。由此又牽出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案。
在劉志軍「落馬」前後,鐵路系統被查的官員還有鐵道部運輸局原局長張曙光、運輸局原副局長蘇順虎、南昌鐵路局原局長邵力平、哈大客專公司原董事長杜厚智、昆明鐵路局原局長聞清良、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常務副局長劉彪等人,以及呼和浩特鐵路局原局長林奮強、原副局長馬俊飛等。
據新華社披露,公訴機關指控稱,羅金寶收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4700餘萬元。這一數字甚至超過了12年前作為國家領導人的成克傑受賄案4109萬元。
高官貪腐涉案金額越來越大,值得關注。據財新記者統計,2008年以來被審判的17名副省部級以上高官均構成受賄罪,其中被司法認定貪腐數額過千萬的有五人,涉案金額最多的是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的3318萬元,其次是廣東省政協原主席陳紹基2959萬元,其他過千萬的還包括江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省委統戰部原部長宋晨光1263萬元,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益的1196萬元,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宋勇1022萬元。在其他12名「落馬」高官中,涉案金額最少的是最高法院原副院長黃松有受賄390餘萬元和貪污120萬元。
同樣值得關注的還有足壇掃黑。6月13日,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謝亞龍等人因犯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這標誌著歷時三年之久的足壇腐敗案暫時告一段落。
在「窩案」方面,2012年查處的廣東茂名市的系列腐敗案最為典型。今年4月13日,廣東省紀委通報了近兩年查處的一批違紀違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市委原書記羅蔭國系列腐敗案中,整個茂名官場幾乎整體「淪陷」,全案共涉及省管幹部24人、縣處級幹部218人(其中立案查處61人)。
其中,羅蔭國從1998年至2011年在擔任茂名市委秘書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幹部提拔、工程建設、資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賄賂,違反規定收受禮金。此外,茂名市市委原常委、原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市委原常委、市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局原局長倪俊雄,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原副市長陳亞春,電白縣原縣委書記李日添等均涉嫌巨額受賄。
十八大之後,廣東興起的新一波反腐風潮也引起輿論關注。據財新記者統計,十八大後廣東已查處了包括深圳市原副市長梁道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呂英明,英德市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鄭北泉,揭陽市委原書記、廣東省人大農村農業委員會原主任委員陳弘平,深圳市委衛生工作委員會原書記、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原書記、原主任江捍平在內的多位官員。
中國社科院最新出版的《反腐倡廉藍皮書》披露,2011年,全國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1345814件,立案137859件,結案136679件,處分142893人,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4843人,移送司法機關的縣處級以上幹部777人。
從中共十七大到2012年底,中央和31省份紀委案件監督管理部門共辦理督辦案件(含清理超期案件)8210件,辦結7598件。2007年至2012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通過勸返、遣返等方式抓獲外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人,在國內每年的追逃專項鬥爭中年均抓獲犯罪嫌疑人1300名左右。
新任中央紀委委員、中央紀委駐國家廣電總局紀檢組組長、中國社科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長李秋芳曾指出,腐敗大要案頻發的地帶,往往是權力大、資源多的關鍵領域和關鍵崗位,包括位高權重的「一把手」崗位。
李秋芳認為,正是腐敗易發地帶的體制機制不健全和制度落實不到位,導致了對權力的監督失效,使權力制約成為虛置和空談,腐敗行為才有了機會和空間。
因此她主張,必須加快推進關鍵領域體制機制制度的深度改革,始終把對公共權力的準確認知、科學配置和有效監管作為反腐倡廉建設的核心問題,尤其實現對關鍵崗位權力的有效制約。
中國紀檢檢察學院副院長李永忠也認為,制度反腐的關鍵在於科學分權,以及建立異體監督體制。
反腐新期待
最近,新華社播發了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的特稿,其中首次披露了領導人的部分家庭成員信息。人們紛紛猜測這是不是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和政治透明度的前兆
在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出版的《反腐倡廉藍皮書》中,有學者指出,縱觀世界反腐敗歷史,處於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轉型期的國家,腐敗也往往易發多發,而走出腐敗高發期均非一日之功,中國的反腐敗鬥爭正在經歷「在坡路上艱難行進」的階段。
面對這一現實,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在公開場合並不諱言腐敗問題,並強調要從制度上防止、治理腐敗。
「打鐵還需自身硬」,在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常委記者見面會上,新任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直面新形勢下黨面臨的嚴峻挑戰時稱,「一些黨員干部中發生的貪污腐敗、脫離群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必須下大氣力解決,全黨必須警醒起來」。這是十多年來首次由中共中央總書記在政治局常委見面會上談及此內容。
新一屆中央紀委領導班子由王岐山任書記,副書記和常委雖然保持與上屆相同的規模,但人員結構發生重要調整,或可為未來中國的反腐敗工作向縱深發展奠定基礎。
王岐山此前在防範化解廣東金融風險、抗擊北京「非典」、籌辦2008年北京奧運會、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歐債危機、籌辦2010年上海世博會等重大時刻,往往扮演著「挽狂瀾於既倒」的角色。
接替何勇的新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趙洪祝,曾在中央紀委任職數年,1997年當選十五屆中央紀委委員、常委,1998年成為時任監察部部長何勇的副手,此後還有在組織部門任職、沿海省份主政的經歷。
長期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黃樹賢、李玉賦、吳玉良三位中央紀委副書記,此次得以連任;總政治部副主任杜金才、監察部原副部長王偉則新當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
此外,法學科班出身、長期從事司法、紀檢工作的最高法院原副院長張軍和福建省委原副書記陳文清,在十七屆中央紀委八次全會上被增選為中央紀委副書記;此後二人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一次全會上得以連任。這一人事佈局,契合了民間希望推進紀檢監察工作法治化的期待。
2012年11月30日,王岐山首次以中央紀委書記身份,主持召開由多位政治學者和法學者參加的座談會,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問計時的發言,初步透露出他對反腐敗工作的新觀點。
王岐山說,「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反腐敗鬥爭要讓人民群眾感到越來越有力度,越來越實在,要『潤物細無聲』,不搞『三把火』」;「要有深邃的思考和植根於我們土地的調查研究,研究並實施制度創新」。
在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隊伍建設的問題上,王岐山稱,「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絕不能『透支』黨的信任和信用」,要「用鐵的紀律打造一支忠誠可靠、服務人民、剛正不阿、秉公執紀的紀檢監察幹部隊伍」。
轉型社會中的人與制度之間,往往呈現互動關係。最近,新華社播發了有關中央政治局七位常委的特稿,其中首次披露了領導人的經歷和部分家庭成員信息。這一舉動引起海內外輿論和社會公眾高度關注。
在十八大報告重申「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並強調「嚴格執行領導幹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背景下,人們紛紛猜測這是不是推動官員財產公開和提高政治透明度的前兆。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在做客人民網時分析說,公開中央主要領導人的家庭信息,是官員家庭財產公示最基本的步驟,以後應當逐步涉及官員家庭財產狀況,官員的孩子、愛人的工作、收入狀況等。
竹立家認為,這一舉措應形成「上行下效」趨勢,其他主要領導層,以及地方各級主要領導都應該向中央領導學習,公開相關信息,這既有助於根治「裸官」現象,又能表明高管們願意接受老百姓監督的態度,以取得老百姓的信任。
實際上,在中國推動建立反腐利器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近年來已經形成持續不斷的民間運動,但官方的回應尚遠不能滿足社會期待。至今,中國已經實施多年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還沒有實現從內部申報向對外公示的進步,相關立法也一直只是處於動議之中。
而在地方,近些年已有至少20多個地方有「試水」舉措。但這些地方試點的效果並不令人樂觀,包括最早的吃螃蟹者新疆阿勒泰地區在內,試點都無疾而終。學界的共識是,需要「頂層設計、中央決斷」。
而就在十八大召開期間,包括時任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汪洋在內的高層官員,都對官員財產公開問題鮮明表態支持。俞正聲之後當選政治局常委,汪洋連任政治局委員。
而有意思的是,在新一波網絡反腐推動下,「表哥」「房叔」以及雷政富等人的「落馬」,已經形成一定的連鎖效應。據媒體報導,11月以來,北京、上海、廣州、江蘇等地的二手房成交量明顯增長,其中包括擁有多套房產的部分官員急於脫手名下房產。對此,有分析認為,這或許與上下互動的反腐壓力有關。
種種跡象表明,新人帶來新氣象,但這些新氣象能否轉向實質進步,目前尚待觀察。只有真正推進政治體制改革,才可能推動制度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