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KIZ Archives


誰造就了「20億村官」?

http://magazine.caixin.com/2012-12-07/100469884_all.html#page2

村官坐擁20億元資產的帖子一經上網,舉國皆驚。

  11月25日,一篇題為《深圳南聯社區村幹部周偉思坐擁20億資產》的帖子直指現任深圳龍崗街道南聯社區工作站常務副站長、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副董事長周偉思,稱其任職期間,非法變賣霸佔村委會集體土地,擁有個人資產包括私家住宅、別墅、廠房、大廈超過80棟,豪車超過20部,是「一個擁有20億資產的村主任」。

  發帖人是深圳龍崗區南聯社區的周祖傑,今年41歲。發帖前,他和其他九位村民花了兩個月時間調查取證。

  如近期一系列網絡反腐的案例一樣,深圳龍崗區政府當天即在其官方微博回應,稱將由龍崗區監察局牽頭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對網上反映的當事人有關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據財新記者瞭解,當天,龍崗街道黨工委決定暫停周偉思社區工作站常務副站長職務,並邀請了包括周祖傑在內的十多位舉報人到南聯社區辦公樓召開「交流會」。會上,周偉思答應公開深圳龍崗區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的資產負債情況,並將證據交給工作人員。但直到會議結束,相關資料仍然處於「打印中」。關於此案,官方暫未進一步透露詳細情況。

  接近深圳市紀委的人士向財新記者表示,本案「涉及人數眾多,案件錯綜複雜」,雖直接當事人周偉思非黨員,但廣東省紀委已於11月30日督辦,要求深圳市紀委「盡快提交匯報材料」。該案聯合調查組相關負責人亦向財新記者表示,「周偉思和涉案開發商天基地產已被叫去協助調查」。

染指「舊改」

  周偉思被村民指控「罪行」之一,是利用南聯社區的舊改,為「自己大撈好處」。

  南聯社區位於深圳龍崗中心城,轄有17個居民小組,3200人原住民,社區總面積5.69平方公里。在土地緊缺的深圳,算得上「地廣人稀」。早在2006年,南聯社區即被列為深圳「十一五」重點項目建設地區。2007年,深圳申報第26屆世界大學生運動會成功,此後,作為大運會主場地的龍崗區加快了舊改的拆遷工作。南聯社區舊改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南聯社區正在開展包括港台片區、簡一、簡二、黃龍坡居民小組片區、南聯城市綜合地五個舊改項目,整體拆遷佔地面積超過70萬平方米。

  參與舉報周偉思的村民稱,在南聯小學段舊村改造上,周偉思就「撈了好處」。這是南聯社區的首個舊改項目。2004年前後,整體拆遷面積為16萬多平方米的南聯小學段,被南聯社區村委會以「自行開發」之名,以4000萬元價格賣給了天基房地產開發(深圳)公司(下稱「天基地產」)。村民認為「補償價格低,補償所得未予以公示」。

  2011年10月28日,央企地產公司遠洋地產(03377.HK)以收購天基地產87.2%股權的方式,成為南聯小學段舊村改造項目的主要控制人,據遠洋地產公告透露,其在該地塊項目所付的拆遷款和土地出讓金總計22億元。

  數十倍的價差,讓村民難以接受。村民認為,天基地產在南聯小學段舊村改造項目上有坐享暴利之嫌,而作為社區負責人的周偉思則從中「幫嫌促成」。周祖傑獲得的證據資料印證了村民的猜疑。資料顯示,作為該項目地塊拆遷業務承辦方的深圳市利亨隆發展有限公司,其兩大自然人股東正是周偉思及其妻楊小球。按舉報村民的說法,周偉思是「通過村委名義及下面居民小組的舊改項目,定向指定發展商,再利用這層關係讓自己公司去承接大量相關工程」。

  該案的聯合調查組負責人、深圳市龍崗區紀委副書記楊錦科向財新記者證實了這一事實。他表示,聯合調查組就拆遷業務詢問周偉思,其對此直言不諱,「但周偉思堅稱這一拆遷業務也僅賺得十幾二十萬的小錢。」楊錦科說。

  此外,新選定的小學校址位居八仙嶺,臨山面水,風景獨好。然而小學建成後,村民們卻發現,校區佔地面積較原規劃縮水三分之一,規劃面積中的4萬平方米被周偉思聯合其他開發商建起了36棟名為龍騰苑別墅區和旭源瑞景軒商業住宅樓盤。

  財新記者調查發現,旭源瑞景軒開發商為深圳市世紀旭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世紀旭源」),原為南聯股份合作公司全資子公司。工商資料顯示,2011年9月30日,成立不到五個月的世紀旭源全資轉讓給羅烈丁,後者是從事貿易業務的深圳市金彩龍實業發展有限公司老闆。村民稱,上述開發的房產物業收益並未入賬。

  村民在舉報中指出,多年來,佔地數萬平方米的南聯第二工業區、第六工業區也交由羅烈丁經營,後者只需一次性向南聯社區交付10元/平方米的租金,「南聯股份合作公司有錢為什麼不自己開發?」村民對此表示不解。

購地違建

  周偉思被質疑的第二點是購地違建。

  財新記者從權威部門獲得的房產申請資料顯示,1999年-2010年十年間,周偉思個人名下向龍崗街道辦申報的房產物業達64棟,加上其子周華生、周榮生及其妻楊小球申報登記的12棟,全家申報房產物業總計76棟。

  2010年4月,龍崗南聯社區村民房產物業信息,經由龍崗街道辦申報登記。材料顯示,周偉思個人申報的64棟房產物業總建築面積超過11萬平方米,佔地面積3萬多平方米。其中住宅12棟、商業樓10棟、工業廠房35棟、綜合樓7棟。

  緊挨著南聯小學段舊村改造的龍崗植物園路南,周偉思個人就擁有19棟房產,涉及住宅、商業樓、工業廠房等物業,這其中就包括了利亨隆工業區。

  上述房產物業僅指過去十年周偉思及部分家人申報的違法建築,還不包括其在正規渠道購置的商業房產。可查資料顯示,2010年以來的兩年間,周偉思新建的房產面積至少增加了3萬多平方米,這其中包括建築面積1萬多平方米的聯亨商務大廈。財新記者從利亨隆工商檔案資料獲悉,周偉思購得該大廈所屬地塊的拿地價為60元/平方米。

  周偉思之前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其資產積累主要受惠於深惠路建設獲得的1億元拆遷補償,多數房產均用拆遷補償款購置。周偉思稱其合法所得、合理納稅,「每年納稅額達到1000多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深惠路拆遷補償款發放集中於2007年前後,而按房產物業信息,上述76棟申報登記的開工日期均早於這個時期,建設日期多為2001年3月之前。不過,據相關內部人士透露,登記時間集中在2001年,主要是考慮到「申報條件劃有時間段,不提前可能不符合申報條件」。

  深圳市廣東鵬翔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梅春來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稱,「這些目前看似合法的建築物,它們建起來的過程實際上是違法的。」梅春來說,深圳市多年來一直嚴查歷史遺留違法建築,原住村民在符合「一戶一棟」之外的集體土地上建築物,均被列為違法建築,並要求嚴懲。

  在政府大力嚴打政策背景下,作為村幹部的周偉思卻能建起來76棟之多違建,並可以順利通過申報程序,梅春來律師認為這其中涉及相關公職人員的瀆職問題。

  「基層社區幹部因為本地優勢、職務勢力和人脈便利,以地生財,買地建房,出租售賣甚至拆遷博賠,滾動投資,身價豐厚,而監管往往抓小放大,形同虛設。」梅春來說。多位村民稱,周偉思早於大多數人獲悉拆遷消息,然後大量低價購入拆遷區域內地塊,並搶建房產,坐等拆遷博賠。

  村民建不起來的違法建築,周偉思得以建起來,個中緣由尚未有官方定論。不過他曾以南聯社區或社區股份公司名義申報這些建築,如地鐵站旁邊幾十層樓高、新建成的旭源大廈即是一例。

社區「賣地」

  指控之三是周偉思涉嫌「賣地」。

  村民舉報稱,為了方便自己搞違法建築,或者包庇某工頭搞違法建築,周偉思以村委會名義註冊「全資公司」,無償提供給發展商,以便在南聯社區內開發項目。

  周偉思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將其財富積累歸因為經商。他說,他早於1980年代就開始經商,從開小店做起,幹過酒店、建築承包。多位接受財新記者採訪的深圳市龍崗區監察局官員也稱其「有經營頭腦」。在財新記者調取的利亨隆工商資料裡,有一段周偉思的自我描述,稱其1976年學校畢業後,在生產隊做工。1987年至1992年在家務農,1992年前往廣州打工,其真正開始做生意的時間是1998年。並非其此前所說上世紀80年代就開始經商。

  但村民疑問也由此而來,「一個那麼會做生意並且精打細算的村主任,為什麼會如此大方地將一些好地塊簽給開發商,而不交由經濟實力不差的南聯社區自己開發?」上述聯合舉報村民認為,周偉思上任以來,社區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賣地」。剛開始幾年,有社區幹部對此表示不滿,稱「不應該把村集體用地這麼賣掉」,要著眼「長遠利益」。

  工商資料顯示,深圳龍崗南聯社區股份合作公司1987年成立之初,固定資產102萬元,及至2003年清產核資,確定公司經營性淨資產為3.81億元人民幣。

  2003年10月,土地使用權清查時,南聯村委會清點出已實現三通一平的工業或商業用地面積7.82萬平方米,加上出租或自用的工業商業用地4.60萬平方米,共12.42萬平方米。其中工業類廠房即便按800元/平方米進行評估,其土地使用權的資產評估價也已達到1202萬元,但周偉思上任以後,上述用地大多被賣掉或轉手他人開發。

  周偉思財富暴漲的同時,南聯社區經濟發展也很明顯。用周偉思的話說,股份合作公司總資產佔全龍崗區第二名,達到5億元之多。但體現到社區股份公司每年派發給全村3200人的利潤分紅,和十年前比,並無顯著增長,「每人每年分得1000多塊錢」,而社區股份合作公司淨資產及負債情況如何,「一直不願公開示人」。

  財新記者在工商局查閱南聯社區股份公司從1987年成立以來的1000多頁工商檔案資料,除了2003年應股份制改造要求,對社區及各居民小組進行了資產清查及評估外,近十年來並無相關驗資報告資料。聯合調查組內部人士亦稱,該村級財務管理混亂。

結論待出

  對周偉思的調查仍在繼續。其村官身份,為這一腐敗指控事件貼上特殊標籤,令輿論關注在土地利益隨城鎮化進程放大的過程中,鄉村集體治理的失衡。

  在村民的指控中,村官掌握著行政權力、經濟權力, 甚至還有暴力,他們往往是基層官員、股份合作公司負責人和私人老闆多重身份疊加,在小王國裡獨裁專政,缺乏規範的行政制約;而在改革前沿的深圳,問題更複雜,不少涉及土地的交易被視為「探索和創新」,一定程度上模糊了違規違法的底線。

  深圳市龍崗區紀委副書記楊錦科也提出了此次調查存在的難點:「作為社區股份公司負責人和村幹部,城市更新業務理應迴避,但對存在哪一條規章制度和相關條文違法問題,還需一個複雜的認定過程。」

  頗具戲劇性的是,就在周祖傑準備接受媒體採訪前一個小時,他被警方帶走了。11月27日,周祖傑因涉嫌虛報註冊資本金、具有社會危險性被龍崗警方逮捕。龍崗區警方隨後公開承認出示的未有檢察院核准的逮捕證,「因新民警辦案,在文字表述上有誤」。警方也申明:舉報人代表周祖傑今年6月初就被立案調查,其舉報行為發生在11月底,兩者並無關聯,「舉報不是護身符,自身涉嫌犯罪,一樣會被查處。」■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40890

Next Page

ZKIZ Archives @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