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準時放工 人在中環
http://manincentral.blogspot.hk/2012/07/blog-post_13.html今朝睇左一篇有關年輕人搵工既文章,裡面提到有位求職面試既朋友,響interview裡面同個interviewer講,揀果份工作係因為「準時放工,有更多時間做自己喜歡做既事。」被interviewer認為沒有珍惜機會,過於自我,求職只為自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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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那位響interview中說出這話既年輕人,坦白講,我覺得工作能力未必有問題,但「天真得滯」卻係事實。講真,佢所講既理由,其實好合情合理。只
係響有d場合裡面,係唔應該「太過坦白」。撇除佢五年轉左五份工既背景,如果你問我會唔會請佢,咁講真我都一定唔會,不過理由並唔係因為甚麼「過於自
我」,又或者「冇珍惜機會」之類,而係佢實在「太天真太傻」,傻到對住個interviewer咁坦白?「醒」成咁,點出黎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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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既同事裡面,以我所知,有一部份之所以會一直留響度做,就正正係因為我呢度「準時放工,有更多時間俾佢地做自己喜歡做既事。」有問題嗎?一間公司裡
面,有好多唔同種類既人。有d同事拼搏心好強,習慣日做夜做冇停手,你唔開聲叫佢放工,佢分分鐘留響公司過夜。有d同事每日無驚無險又到六點,一夠鐘準時
就撇,但佢地依然能夠完成手上既工作。一間商業機構裡面,係需要有唔同種類既人,有個"mix"響度,公司既氣氛先會健康。假如全公司都係「搏殺格」既所
謂「工作態度好」既同事,查實都幾恐怖。
工作係用黎配合生活。你有唔同既生活要求,就需要有唔同既工作去配合。當然有時會事與願違,但如果呢個logic掉轉左,掉轉頭要用「生活」去配合「工
作」,短時間,又或者過渡性可能還ok,但長期如此的話,人生就冇乜意義啦下話。香港地既僱主,有時係習慣左,員工係應該用佢自己既「生活」去配合僱主所
提供既「工作」,亦視之為理所當然,於是乎不斷地引起矛盾。
我公司有個同事,早陣子做左媽咪。同事響生BB之前,係個會同你搏命,日日做到冇停手既搏殺型員工。當佢人生去左另一個階段,人生既重心有所改變既時候,作為老闆,你仲點可以要求佢,工作既模式要好似以前咁樣?
老闆同伙計既關係,係需要好多好多既互諒。你提供既只係金錢報酬,一個伙計能夠有責任心地完成你交俾佢既工作,雙方既「交易」就已經冇拖冇欠。總唔可以要求一個員工,一定要將工作作為佢人生既重心,甚至凌駕佢人生既其他重點吧。
祝大家有個愉快既週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