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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壓漲價代價大——論競爭(三)

2012-6-25  TCW




最近某一家進口奶粉欲漲價,被政府警告「亂漲就開罰」,雖然廠商最後沒漲,乍看似乎是消費者得到好處了,其實,這根本是在增加消費者負擔。

為什麼要漲價?因為人們更想要奶粉,或者是奶粉變得更稀少了,這都意味著人們對奶粉的(需求)競爭變得更激烈,才透過漲價反映出來。因此,漲價只是結果,競爭更激烈才是原因。

這就像病人發燒是因為體內有病,醫生要找出病因對症下藥,才可退燒。如果一直開退燒藥給病人吃,病人表面上雖然沒發燒,但體內病源仍在,它們會透過別的方式反映出來。

不准漲價也是一樣。競爭更激烈是原因,漲價只是結果。要解決「漲價」,也要針對「競爭更激烈」這個原因來對症下藥,例如增加商品的供應,或是提供人們其他 替代品。政府規定廠商不准漲價,並沒有消除「競爭更激烈」這個根本原因,這就像看到病人發燒就餵退燒藥一樣,是治標不治本。

既然「競爭更激烈」並未消失,政府又不准漲價,這些更激烈的競爭必會透過其他形式表現出來,就如阿爾欽(Armen A. Alchian)所說:「競爭不會消失,只會轉變形式。」

不准漲價,等於是政府廢除了「價格競爭」,那麼人們要競爭這個東西,就得改採別種競爭形式,例如先到先得,或武力解決,或論資排輩,或人情關說。不准漲價 的結果,表面上讓人們所付的「貨幣價格」較少,但事實上卻逼使人們付出其他形式的代價,表現在「非貨幣價格」上,因此,這並沒有減少人們的負擔,甚至反而 增加人們的負擔。

上週我們已說明,如果不用價格競爭,而用其他種競爭方式,對社會將形成浪費。政府不准漲價,就是逼迫人們改用「非價格競爭」,不論這些競爭方式是什麼,人們付的代價都不能生產出對社會有益的東西,都是浪費。因此,政府不准漲價,不但增加個人負擔,還減少社會生產。

不准奶粉漲價也好,央行打壓房價也好,這些政策都是出於對「漲價」的敵視。

但漲價卻有極重要的功能,因為它會向所有人發出信號,鼓勵人們調動更多資源來生產這個東西,漲價背後所反映的供不應求也因此紓解。政府打壓漲價,人們就沒有誘因多去提供這種產品,這只會讓產品的供不應求變得更嚴重而已。

而且,撇開不准漲價的弊端不談,在自由社會,如果廠商漲價,有人仍願出錢買,買賣雙方互利互惠,政府憑什麼不准漲?如果漲價後沒人要買,廠商自然要降價, 何勞政府操心?「不准漲價」的本質,是政府剝奪個人自由,這個有弊無利且違反自由的政策,值得每人認清它所帶來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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