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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宗永:參與認購ICO 如玩音樂椅

1 : GS(14)@2017-12-10 21:31:46

【明報專訊】2000年前後,都說互聯網快成泡沫,拿一個計劃書出去便可以融資千萬美元。但是,相比今天的ICO,那是個蝸牛年代。ICO比創投更厲害的地方是,融資得來的錢雖然跑進創業者的口袋,但由於投資者買的是貨幣,不是公司的股票,所以基本上創業者是不用對投資者負責的。

發行虛擬貨幣近乎零監管零披露

ICO全名是Initial Coin Offering,有點像新股上市的IPO般,是向散戶集資的方法之一。融資的目的是發行虛擬貨幣,但投資者買的不是貨幣開發商的股票,而是它的產品:虛擬貨幣。短短一兩年間,市場上出現了上千種虛擬貨幣,大部分投資者都不知它們有什麼差異化。

Jim和Jack是兩個來自加州的聰明小伙子,都是美國著名科技大學Carnegie Mellon的畢業生,他們正在通過ICO的平台推出一枚新的虛擬貨幣,希望可以融資5000萬美元。我問Jim和Jack,融資得來的資金的用途是什麼,他們說大約25%用作開發平台,其他銷售佔15%,法律費用佔10%,約有一半費用是為貨幣提供流動性(Market-making),維持市場秩序。

創造虛擬貨幣的人是怎樣賺錢的?他們一般是通過賣出手上的貨幣圖利。根據Jim的計劃,他會在ICO公開出售貨幣總發行量的30%,以5000萬美元相等於30%的發行量算,他手上餘下的70%便值1.67億美元。如果將來幣值被炒上去,身家隨時數以十億計,幾個月的功夫絕對值得。

一直以來,投資初創企業都有很多風險,但是至少這是一種很直接的投資方法。你投資的錢是換來公司的股票,公司做得成功,你便有回報。但如果你通過ICO去買虛擬貨幣,錢跑到開發公司那邊,但你並沒有擁有開發公司的股票,你只是擁有虛擬貨幣。貨幣升值不一定和公司做得好壞有關,我開玩笑問Jim:「如果你們ICO之後,貨幣升值了1000美元,你是否會將手上的貨幣全數賣出?如果賣出去後,你們決定提早退休,那麼虛擬貨幣持有者或是幣主是不是也是拿你們沒有辦法?」

貨幣價值非與公司業績掛鈎

作為一個股東,你是直接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的管理層亦有一定的披露責任;但作為一個幣主,你完全無法得知開發公司到底是怎樣運作和資金是怎樣花。你只是買一個玩音樂椅的夢:貨幣最後會升值或是有人用更高的價錢去買你手上的虛擬貨幣?然而,ICO如雨後春筍,誰會是最終的王者,憑的又是什麼呢?

因為虛擬貨幣本身並沒有價值,一定要依附在一種生意上面,而這種生意可以是交易平台(佔2017年ICO融資總額的34.7%),也可以是投資工具(佔13.7%),亦可以是為金融業服務(佔10.2%)。 Jim和Jack的生意最終目的是要建立一個虛擬貨幣的買賣平台;我假定虛擬貨幣繼續存在,市場亦確實需要一個高透明度以及交易成本低的平台,然而,製造一個交易平台,並不需要多做一種虛擬貨幣,只是ICO是一個那麼容易集資的渠道,不做白不做,什麼事情都ICO一番?

[張宗永 翼之聯想]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8746&issue=20171208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45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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