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算成功,更談不上致富,但在僅有的能力之餘,「陷害」自己的小孩的情境倒是未能免俗,可能給他們最好的教育、協助他們規劃人生,是我做得到的。但
我關心太多、介入太深,是不是限制了他們自我能力的開發,形成另一種形式的陷害呢?倒值得我想一想。想完自己之後,許多場景不由自主地浮現在我腦海。一次
我參觀內地一家上市公司的企業總部,第一站他們帶我到辦公室的地下室車庫,那裡停滿了幾十輛豪華車,大多是他們董事長的收藏,其中不乏數百萬人民幣的車,
驚嘆的話表面上我不能不說兩句,否則太煞主人風景,但從此也對其董事長致富之後的作為有了更好的認識。這是成功致富的第一步:自我犒賞。其實這還無可厚
非。
致富接下來的第二步就是害兒女,用物質生活把他們寵壞,讓他們成為全社會的笑話,媒體中充斥著這樣的報導。一個台灣富豪的第三代,以玩車聞名,在他豪
宅的地下室,宛如前述上市公司地下室的翻版,一兩千萬新台幣的限量車款所在多有,但工作及經營事業上,他卻一事無成。除了給錢讓他亂花之外,另一個害小孩
的方式,是給他舞台、權力,強行讓他接班。每一個創業者都知道人才難尋,不是每一個人都能成為傑出經營者,而偏偏自己成功創業致富之後,大多數人都期待子
女能接班,結果不是揠苗助長,就是愛之適以害之,賠上子女,也賠上事業。總之,錢財可以做許多事,可是錢財也帶來許多不必要的困擾,這句話確實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