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慧眼:辭職學問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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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7-03-23 06:23:53「Son姐:你好,我有一事想請教你的意見。上月接連面試了好幾份不同的工作,有一間公司很快已經答應聘用我,並且當天已經簽約。但到今天第一天去工作的時候,我接到電話,另一個我較有興趣的行業有間公司聘請我,並且想我下個月上班。我不知怎樣開口跟現職的公司說,因為他們對我印象都很好,對我亦有點期望,開始教我接手不同的工作,而且他們要求辭職要有7天通知期。Son姐,你覺得我應該給7天的通知期,還是最後一天賠代通知金了事會比較好?因為我很新,7天的通知期他們不能安排我工作,亦不能教我東西,我又會覺得很尷尬。而且,我面試時說過會長期發展的,現在違背當初自己的說法有點不好意思,很難開口對他們說轉行,我應該如實直說,還是編一個較好的理由比較好?」千萬不要到最後一天以賠錢了事走,這是最不負責任的行為,完全破壞了雙方的關係,不要在自己的信譽和career路上留污點。Honesty幾時都是the best policy!這個突如其來的機會不是你事前能夠預計得到的,不必自責。至於做一個禮拜可能幫不了多少,越是怕尷尬越要盡早表白,盡早通知負責人你要走,需不需要你留低,應該跟合約要求交由公司決定。不過填補你空缺需要時間,為表歉意及善意,既然新工作四月才需要上班,你可以主動提出你可以做到三月底。雖然我教你要坦白,但絕對不必長篇大論解釋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千萬不能拿兩份工作比較,更加不能說那一份工作你興趣更多。你沒有責任交代新工作是甚麼,世界很細小,山水有相逢,總之記住沉默是金,講多錯多只會越描越黑反而累事。張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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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70322/1996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