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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新規 支付機構須上交備付金

1 : GS(14)@2017-01-15 09:21:34

【明報專訊】人民銀行近日出台新規,規定非銀行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自2017年4月17日起將按比例交存至指定帳戶,由央行統一監管,以目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額超過4600億元(人民幣‧下同)計算,交存資金可逾900億元。不過業內卻直斥新規「荒謬」,認為該新規對支付寶和微信影響尚小,但對小型支付機構是致命打擊,和人行此前積極發展第三方支付的方向相矛盾。

最終目標 全由人行存管

所謂客戶備付金有三種形式,包括充值到支付帳戶的餘額,預付卡餘額以及銀行卡收單機構持有的代收款。根據新規,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帳戶,該帳戶資金暫不計付利息。交存金額根據上一季度客戶備付金日均餘額和交存比例計算,交存比例根據支付機構業務類型和評級結果確定,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在20%左右,最終目標是全部客戶備付金由人行存管。

若以支付寶和微信財付通的業務類型和評級,首次交付比例應在12%,內地傳媒昨日估算兩者需要各自上交200億元的客戶備付金。

支付寶回應表示,堅決擁護人行的新規定,微信財付通亦表示,將積極配合、主動落實有關方案。不過他們均表示不披露交付數字。

中歐陸家嘴國際金融研究院副院長劉勝軍直斥新規荒謬,嚴重違反市場經濟基本原則。

劉勝軍斥荒謬﹕不付息是佔便宜

劉勝軍又表示,備付金和存款完全是兩個概念,備付金給消費者提供便利,雖然不支付利息,但維護消費體驗也需要成本,是和消費者的等價交換,如美國也對支付機構有監管,但仍允許用備付金購買流動性較高的資產如國債等。人行可以要求支付機構交付一定比例,但應計算利息,現在做法有佔便宜之嫌。

他續稱,新規對支付機構影響巨大,大型公司如支付寶、財付通本來也不靠利息賺錢,但小型支付機構將面對困境,人行此前還表示會積極發展第三方支付市場,現在的做法卻有所背馳。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5112&issue=20170115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22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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