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釋法拐騙嬰幼兒可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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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6-12-24 10:42:28內地最高人民法院昨對拐賣兒童、婦女的罪行進行釋法,指若果不法分子欺騙、利誘嬰幼兒,使其脫離監護人,將被視作刑法中「偷盜嬰幼兒」罪,最重可判死刑,下月1日實施。
「哄走幼兒」審理存爭議
最高法院發言人指,嬰幼兒缺少辨別是非和自我防護能力,故對偷盜嬰幼兒出售的不法分子,將處更重刑罰。根據內地刑法規定,兒童是指未滿14歲的人,不足一歲則為嬰兒,一歲至六歲則是幼兒。最高法院指,在內地趁看護人不察,將熟睡嬰幼兒抱走,完全符合「偷盜嬰幼兒」的案件其實不常見,更常見的是利用父母或監護人疏忽,透過給予嬰幼兒玩具,帶他們外出玩耍等手段,將嬰幼兒哄走。最高法院指這些行為嚴重影響兒童心理發展,造成許多家庭骨肉分離。過往這類案件是否屬「偷盜嬰幼兒」,在司法審理中卻存爭議,現今最高法院進行釋法,定性若不法分子以欺騙、利誘等將嬰幼兒帶離監護人或者看護人,會被視作「偷盜嬰幼兒」,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將判處十年以上刑期,嚴重者可判死。另外,《解釋》亦對在內地常見的拐賣婦女情況作解釋,指若以介紹婚姻為名,非法扣押婦女的身份證明文件、限制她們人身自由,又或者利用她們語言不通、孤立無援等違背她們意願出賣給別人,當以拐賣婦女罪追究刑責。熟悉內地法律的法學學者對《蘋果》記者表示,由於內地刑法條文寫得較簡單,地方法官過往面對個別案情時,不能自行詮釋,出現不少判決分歧,這次的《解釋》能解決這些分歧。內地拐賣兒童、婦女的事件屢發,造成無數破碎家庭,最高法院指去年全國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共853件、判罰1,362人,今年頭11個月,全國法院則審結618件相關案件,判罰1,107人。但過去有報道指,中國每年失蹤的兒童數字高達20萬。《蘋果》記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61223/1987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