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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吳英到央企金融化 歲寒知松柏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7a300f0102dx34.html

最近看到有關中石化等國企利用其自有資金及從銀行貸取的低成本資金,轉手放高利貸給民企的報導。很多人提到金融監管缺位,也有人提到國企的代理人制度缺陷問題。我個人認為,央企金融化,究其根源仍然是個壟斷利益問題,是銀行業的畸形增長問題。

中國的銀行業一直受到刻意的政策保護,除了有正規牌照的銀行賺取了高到他們自己都不好意思說的利潤外,依附在銀行周圍的擔保公司、信託、證券、基金、保 險、典當、投資理財等等都有間接受益。而現在大一點的集團公司,特別是國企,大多成立了所謂的財務公司,實際上這些財務公司行使了相當部分的銀行職能,而 媒體頻頻報導的高利貸,只不過是這條利益鏈最低層的小混混。

同樣玩金融,吳英卻被判死刑,只因為它是體制外不被承認,沒有政治地位而已。不殺她滅口,就會挑戰到銀行及其衛星圈的壟斷地位。體制內的那些人,壞賬再多,也不過是調個崗位罷了,幾時見到他們受到刑事處理甚至是殺頭?

而所謂央企金融化,其實早就不是秘密了。銀行合法的吸收低息存款,加3個點的息差後批發給「優質」的企業,這些「優質」大企業再層層批零出去,間接或直接 的從事高利貸業務。而一旦出問題,背黑鍋的要不就是參股的臨時工,要不就是「吳英」這種博命的高利貸。如果威脅到領導的烏紗帽,那即是數額特別巨大,影響 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了,很可能要判死刑滅口。反正法律規定只要超過100萬,就可以套入非法集資詐騙罪裡最重的那一條款。

記得去年我曾在鳳凰衛視的《一虎一席談》看到孫大午,他說如果能挽救吳英的性命,不論吳英是什麼罪,他都願意擔保1000萬到1億。很多年以前,我就聽說了孫大午的事件,為他叫好,為他不平,但8年過去了,悲劇仍在持續上演,銀行業的壟斷地位不但沒有削弱,其利潤增長反而更加畸形,最近幾年甚至讓人感覺到金融改革在倒退。

如今的民營企業對資本的渴求和現有資金供給體制的矛盾已經成為當前經濟領域的主要矛盾之一,把吳英判死刑,難以幫助解決這個矛盾。事實上,輿論對「吳英案」議論的理性民意,已經集中體現了對現行法律制度、金融制度改革和社會公平的期盼。

摘孫大午的詩:《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

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請不要怪我/因為你的醜陋/代表著我8 o: V7 z5 b9 }9 v) z! C: q

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請不要怪我/因為我是你忠實的兒子/你可以任意折磨我/7 `$ F;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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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請不要怪我/因為我理解你/你可以不理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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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請不要怪我/我願意你十全十美/因為你就是我4 ?7 k- X/ ^$ u

祖國/我對你意見太多/請不要怪我/因為我不能改變/我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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