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公會批財匯局集權 罰款上限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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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4-09-17 15:14:44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40917/news/ec_eci1.htm
【明報專訊】就改革本港核數師監管制度的「優化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制度」諮詢將於本周五(19日)到期。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陳錦榮、行政總裁丁偉銓等昨日表明,建議由財匯局擔任本港上市審計的唯一獨立監管機關,集巡查、調查、處分三權於一身,公會綜合42間合資格上市公司核數師機構會員及4500名會員意見,認為政府不能因避免監管程序需時而放棄公平公正原則,令財匯局權力太集中,公司對此堅決反對。
會計師公會「自己人查自己人」向為外界詬病,政府今年初建議將調查及裁決權撥歸財務匯報局,今年6月就現有監管制度改革諮詢。
除了反對財務匯報局削權,公會亦反對文件提出的處分最高罰款由現時50萬元,大增至1000萬元或違規所得利潤3倍,認為核數師只是為上市公司提供服務,非市場參與者可從中獲利,且千萬罰金對中小型會計師事務所而言過高,阻礙其參與上市實體審計,影響業界發展,公會建議應以500萬元為上限。公會又指文件有關財匯局組成人員規模及專業會計人士比例、如何監管海外核數機構、經費來源、處分準則等內容欠清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