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拖偷拍裙底 文員入獄
1 :
GS(14)@2013-03-12 23:57:24痴痴地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312/18192593
官指有前科不宜判緩刑
辯方替被告陳鍇中(44歲)求情時呈上被告的求情信,他承諾不再偷拍,日後會改用沒有拍照或拍片功能的手提電話,希望獲判處緩刑,以便照顧同住的91歲母親,及參加精神科治療。被告三名胞姊亦到庭旁聽,以示支持。裁判官認為本案不適合判處緩刑,被告於2010年有偷拍前科,今次偷拍時間長,應判即時入獄。
被告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及20項作出有違公德罪。去年5月27日,被告在尖沙嘴廣東道時裝店H&M內偷拍時,被便衣探員發現,隨後押回住所調查。探員在其電腦發現20段裙底短片,拍攝日期由09年11月至去年5月,被告指短片僅供自己觀賞。
案件編號:KCCC4777/12
2 :
ng caddy(36072)@2013-03-13 12:19:50香港好似好多這樣男人,新聞好似都幾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