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90後傷不起 年過七旬才能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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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12-17 23:32:25http://finance.sina.com.cn/world/ozjj/20121217/120814026119.shtml
七旬才領養老金
經濟危機之下,荷蘭政府為了降低赤字總額,不願意再出資補貼國家養老金,於是直接將推遲發放養老金這個議題派上了議事日程,並且迅速推出政策自2013年開始提高領取國家養老金的年齡,從目前的65歲發放養老金逐步提高到67歲。
另據荷蘭中央統計局上週公佈的預測,隨著荷蘭人壽命延長,到2030年領取國家養老金年齡應延長到68歲,到2039年,退休年齡應該提高到69歲,到2060年預計荷蘭人預期壽命將比現在提高5歲,因此荷蘭人很可能在年滿71.5歲後才能領取國家養老金。2060年面臨退休問題的是誰呢?就是荷蘭「90後」。
難怪統計局月初公佈的調查數據顯示,幾乎半數荷蘭人不信任或很少信任養老金體系,特別是現在年齡在35歲到45歲之間的荷蘭人。如果按照教育水平分,受教育程度低的人群更是幾乎表達出100%對養老金制度的不信任。
雖然荷蘭養老金制度國內信任度不高,但並不妨礙荷蘭截至2011年已經連續三年排名美世國際諮詢公司調查的「墨爾本美世全球養老金指數」世界第一。雖然2012年荷蘭屈居養老金綜合指數第二名,僅次於首次加入評價系統的丹麥,但荷蘭養老金制度評價得分仍為78.9的高分,比去年77.9分高出一籌。這還是計算了荷蘭推遲養老金發放年齡、推遲退休年齡兩個因素後。
養老體系高分秘籍
荷蘭社會崇尚小家庭觀念,即家庭成員僅指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一旦孩子成年經濟上就完全獨立了,雙方互不承擔撫養贍養義務,因此在中國盛行的「養兒防老」無法作為荷蘭人安度晚年的經濟保障之一。
荷蘭從20世紀初就著手建設社會保險制度,二戰後「嬰兒潮」時期也密集出台了大量養老保險金制度的法律法規。整套體系的出發點是保證人們在退休時能拿到最後月工資或平均稅前工資的70%。
雖然一般情況下荷蘭經濟通貨膨脹率也就在百分之二左右徘徊,但實現這個目標也需要依靠多渠道的養老方式。上文提到的同預期壽命相關的國家養老金是其中的一個來源。每個居住在荷蘭的人到了法定年齡都可以領到這筆錢,同是否一直工作納稅、納稅年限和收入高低都無關。
國家養老金具體的待遇水平同最低工資掛鉤,實際拿到的金額則取決於家庭結構,單親家庭高於單身人士,單身人士高於有配偶的人士。為了彌補人口老齡化進程中可能會出現的支出超過收入的情況,荷蘭政府每年從國家預算中劃撥一定金額,作為專項儲備基金,並規定2020年前基金只能投入不能支出。
荷蘭人養老保障的第二個來源是補充養老基金,參保人士是有穩定收入的僱員和企業主。直接從收入中以養老保險名義扣除轉入個人名下的退休金帳戶,一般僱主也會按照一定比例對應繳納保費,在一定金額以內提留的保費均可享受一定的稅收優惠。因此繳費金額高且繳費時間長的人在退休時可以獲得更多的補充養老金。
鑑於上述養老保險普遍追求固定收益,一旦有人換工作過於頻繁、失業、在國外居住,或者希望退休後手頭可以相對寬裕些,必須要採取額外措施自行補充養老費用的來源,如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積極儲蓄、投資各種資產等。據調查,荷蘭90%的退休老人均有額外收入,其中約一半的退休老人除了政府養老金外,每月還能獲得一千歐元以上的額外收入。
据调查,荷兰90%的退休老人均有额外收入,其中约一半的退休老人除了政府养老金外,每月还能获得一千欧元以上的额外收入。 據調查,荷蘭90%的退休老人均有額外收入,其中約一半的退休老人除了政府養老金外,每月還能獲得一千歐元以上的額外收入。
賣房養老
在各種額外措施中,最常見的是「賣房養老」。多數人退休時普遍孩子已經獨立,因此原來一家人住的房子對老兩口來說就太大了,日常維護和打掃衛生都成為負擔。考慮身體因素,多數人都希望退休後可以住得離醫院、超市等日常生活配套設施更近,同年輕時選擇住在適宜孩子生活的地區不同,因此在出現行走困難前最好把原來的大房子賣掉,搬去租住專門面向老年人的公寓。
這種公寓一般設計時就考慮了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對入住人員的年齡有最低限制,而且價格普遍比普通民宅要便宜很多,有些還允許以較低的租金長期租住。周邊也有各種配套設施,還可以和年紀相仿的人一起居住,也解決了老年人的社交問題。賣房獲得的房款就可以作為存款補充日常生活費或應急之用。
對整個社會來說,之前家庭住房也可以供其他需要大房子的人使用,避免了不少開發新社區建設相關配套設施所造成的浪費和上學交通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