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215萬騙子分飾46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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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14)@2012-07-24 18:25:29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724/16541740
現年70歲的原告人劉元英,1981年由內地來港定居,從事機器操作員。到2001年,他終可靠自置的兩部吊雞車承接地盤工程維生,但同年8月,卻遇上車禍受傷,需動手術切除右腿。留醫期間,他遇上接受切除左腿、年輕三歲的被告鍾民志。
被告認輸光款項
傾談間,被告得知原告欲申請內地幼子來港團聚,後來向他聲稱,和內地官員及有勢力人士相熟,可協助他申請。原告信以為真,向他支付現金25萬。
後來原告收到大量來電,分別自稱是被告在希臘的兄長、姪兒、律師、調查員及銀行職員等46人,以被告財困、需要到美國換肝、甚至因協助原告而遭公安打死等藉口,向原告索款。其後對方又謂被告及兄長已逝,遺產會留給原告,要求原告先支付手續費。
原告遂在2002年8月至2004年12月間,先後將近190萬元存入被告妻子的銀行戶口。但原告最終在物理治療師口中得知被告其實未死,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向警方坦承行騙,但全部款項已被他輸光。被告於2005年因欺詐等罪名被判囚三年半。
家財盡失、甚至要賣車賣樓還債的原告,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被告夫婦追討。特委法官周家明判鍾民志敗訴,須賠償215萬元,其妻王滿英則因沒證據顯示她有參與詐騙勾當,其戶口亦有其他存款,故毋須負責。
案件編號: HCA43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