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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精研為誰精研? 林本利

2011-9-8  NM




由理大前常務副校長曾慶忠擔任主 席的策略發展委員會,在制訂2001至2007年度大學策略性發展計劃時,鼓勵教職員提出創新建議,由大學協助成立新公司將科研成果商品化,加強與業界的 合作。曾慶忠身先士卒,憑藉其過去賣藥的經驗,找來四名理大的校董,與大學一起成立「理大漢方精研所有限公司」(簡稱理大精研),希望藉研製和售賣中藥, 提高生活質素,「創造財富」。

2005年3月31日,理大高調地發出新聞稿,成立理大精研進軍現代中藥健康產品市場。理大和四名校董合共 投資4,300萬元,理大是大股東,投資2,500萬元(現金加科研成果),佔58%股份;四名校董持有其餘42%股權,合共投資1,800萬元。曾慶忠 出任公司的董事局主席兼總經理,額外獲得薪酬。

2005年4月14日,《壹週刊》報導曾慶忠在審批理大「青雲路」計劃給展能學院時,涉嫌出 現利益衝突情況。校方成立的三人小組,經過調查後亦認為曾慶忠確實有違反大學監管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的指引。當時如果校董會肯嚴肅正視理大的公司管治問 題,相信可以避免日後出現的巨大虧損。2007年,理大再注資350萬元,令理大精研的持股量增加至59.2%。

由羅仲榮擔任主席的校董 會,不單沒有正視校董會成員與大學高層一同做生意所產生的管治問題,更認為曾慶忠一面收取副校長人工,一面收取理大精研給予的酬金是合理的做法,認為此舉 可以避免由大學津貼曾慶忠為理大精研提供服務。

理大教職員參與校外工作有嚴格的指引(由曾慶忠負責制訂),除了需要作出利益申報外,還視乎 工作性質需要上繳校外工作收入的20%至45%(部分用作高層的額外酬金)。校外工作不應影響校內的正常工作,教員參與校外工作不會因此而獲減免教學及研 究的工作量。

但不少理大的高層教職員,不用教學,又毋須從事研究工作(或者找人代勞合作研究),只專注行政工作。他們除了收取大學的薪酬 外,還透過校方成立的公司或學院多賺一筆。美其名說是為了避免大學津貼他們的「校外」工作,但當他們要兼顧這麼多「校外」工作,又如何有足夠時間應付「校 內」工作?而這些所謂「校外」工作,其實是理大自己一手創造出來的。

 

及至去年8月,理大新校長唐偉章成立的調查小組發表報 告,更有驚人發現。大學與合作夥伴簽訂為期十年的中藥開發及商品化協議,分期支付400萬元,之後再支付1,300萬元,但簽約前完全沒有進行過任何投資 回報的評估和預測。大學與中醫師簽署十年協議前,沒有經過相關的大學委員會進行討論,沒有商業計劃,亦與理大學系的科技轉移無關。理大精研使用大學名稱作 品牌,佔用大學內的地方作產品陳列室,又可以向大學教職員直接推銷。雖然公司享有上述種種競爭優勢,又有資深的藥品推銷員出任總經理,但依然虧損連年。到 2009年理大以110萬元賤價將股份出售給曾慶忠的好友陳宇齡(今次沒有發新聞稿)。陳宇齡是維特健靈老闆陳曦齡胞弟,曾慶忠在理大退休後,出任東華學 院校董會副主席,而主席恰巧是陳宇齡妻子文綺慧。理大在投資展能學院上虧蝕了至少百多萬元(未計投入數以千萬元計的學費資助),投資理大精研則虧蝕了 2,000多萬元。這兩間公司的成立和出售,都存在着不少問題。校方不單沒有吸取教訓,還繼續大舉投資,甚至向銀行舉債,動用10多億元投資興建酒店。日 後若出現虧蝕,很容易便數以億元計。(論理大公司管治之三)(按:關於理大附屬公司的管治問題,讀者可參考調查報告,見 http://www.polyu.edu.hk/cpa/IRP)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http://www.livingword.edu.hk)作者網誌 - http://lampunlee.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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