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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不力 酒吧任客吸煙 店主無責成漏洞 周一嶽:不排除修例

1 : GS(14)@2010-12-28 15:43:18

http://www.hket.com/eti/article/ ... 5-066209?category=m

聖誕新年蒲吧熱,卻可能遇上違例吸煙的酒客,更有酒吧明目張膽待客吸煙,有尖沙咀諾士佛臺樓上酒吧,3層闢兩層供客吸煙,並主動派「煙杯」讓客斗煙灰,店員更聲稱店內吸煙無問題。學者直指是店主無責的法規漏洞所致。
食衞局局長周一嶽表明,若業界不自律,不排除下一步考慮店主有責。
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認為,控煙辦應集中火力巡查樓上酒吧,並建議政府考慮採用酒牌扣分制,若發現酒吧屢次有客人違例吸煙,應扣分或停牌作懲罰。
本港去年7月起在夜店實施禁煙,露天酒吧成煙客天堂,入夜後踏足諾士佛臺露天平台,未見酒杯已嗅到陣陣煙味,酒吧場外旺過場內,各處更設煙灰缸方便酒客在場外吸煙。
提供煙杯 「個個都食無問題」
即使上樓「入室」,酒吧都未見「禁煙」,本報在本月中的一個周四晚上,在晚上11時以顧客身份,到「Mega Hospitality International」(MHI)在諾士佛臺15號經營的3層高酒吧,店員在地面先查詢顧客是否吸煙,並表明地下及一樓可抽煙。
當記者步上一樓,印有優質旅遊標誌的「Steak Chop & Oyster Bar」牌即映入眼瞼,另有店員手持一隻盛有啡色液體的煙杯接待,當時場內約有12枱客,當中11枱都在吞雲吐霧,並用煙杯來放煙灰,店員會不時更換煙杯,沒有店員勸止煙客。
記者問及在該店吸煙會否被檢控,店員環顧四周後回應:「個個都食,應無問題。」
在尖沙咀上班的物流業從業員Micheal是該店常客,時常會到上述酒吧抽煙,他指去年初行禁煙措施時,曾有店員指該處非完全密封,故可吸煙。「那時找到有間酒吧可以在內吸煙好開心,因在露天酒吧,不是食煙,而是食風!」Micheal從不考慮因禁煙擴大而戒煙,更表明會繼續在禁煙區抽煙。
稱待客友善 否認准許吸煙
MHI市場部負責人葉小姐回應指,一樓「Steak Chop & Oyster Bar」不可吸煙,二樓設露台屬室外地方才可吸煙。她表示不知有客人在一樓違例吸煙,並指曾有控煙辦巡查,但從未有人被檢控,日後會盡量提醒顧客室內禁煙的規定。
對於記者見該店有組織地向顧客提供煙杯,葉小姐稱不會有此安排,可能只是顧客習以為常才吸煙,店員見狀給顧客杯仔放煙灰。
「打開門做生意,不可以趕客走,難道叫伙計要求客人整熄枝煙?」葉小姐指該店是有品牌的地方,需待客友善。她說:「如有客投訴,伙計都會驚,可能他們會想,你們夠膽你就食啦!」
港大公共衞生學院院長林大慶指出,雖然控煙辦會巡查黑點,但如酒吧門口有人把風,始終難以檢控違例者。店主無責更是法律漏洞,促政府盡快堵塞條例的漏洞。
林又提醒市民要不停舉報酒吧違例吸煙,以累積數字成為急需修例的根據。
李華明指,酒吧提供煙杯已屬間接鼓勵客人吸煙,故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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