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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及證監會股票規管的指引及法庭判決
1
:
GS(14)@2010-07-04 00:15:34
港交所:
上市事宜
http://www.hkex.com.hk/chi/listing/listing_c.htm
上市規則與指引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andguidelines_c.htm
市場諮詢(包括礦業股上市建議標準)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tconsultation_c.htm
關於上市公司交易的最新發布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atest_release_c.htm
證監會:
新聞及執法消息、股權高度集中公布
http://www.sfc.hk/sfc/html/TC/general/general.html
法例及監管手冊
http://www.sfc.hk/sfc/html/TC/legislation/legislation.html
諮詢文件及諮詢總結
http://www.sfc.hk/sfc/html/TC/speeches/consult/consult.html
市場不當行為審裁處
http://www.mmt.gov.hk/chi/home/home.htm
內幕交易審裁處
http://www.idt.gov.hk/chinese/welcome.html
2
:
GS(14)@2010-07-04 00:15:55
http://www.sfc.hk/sfc/doc/TC/spe ... ons_Jun2010_Chi.pdf
建議 (1) 將《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適用範圍擴大至證監會認可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及有關修訂及(2) 將《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II 至XV 部的適用範圍擴大至上市集體投資計劃的諮詢總結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0PR70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天發表諮詢總結,宣布有關收購事宜的若干例行公布,
在發表前無須再呈交予執行人員(註1)徵求意見。新規定即時生效。
1. 執行人員指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或獲其轉授權力的人士。
3
:
GS(14)@2010-07-04 00:16:34
關於(1)建議停止對根據《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發出的例行公布作出評論及(2)兩份守則的雜項修訂建議的諮詢總結
http://www.sfc.hk/sfc/doc/TC/spe ... ons_Jun2010_Chi.pdf
4
:
GS(14)@2010-07-10 15:01:50
有關《內幕消息披露指引》草擬本的諮詢文件
http://www.sfc.hk/sfcConsultatio ... =dii&type=1&docno=1
5
:
GS(14)@2010-07-10 15:03:53
就礦業及勘探公司制定新《上市規則》之諮詢文件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nts/cp200909m_c.pdf
對諮詢文件的回應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es/cp200909mr_c.htm
就礦業公司制定新《上市規則》的諮詢總結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s/cp200909mcc_c.pdf
6
:
reference(1610)@2010-07-21 10:24:22
反收購例收緊 借殼難度大增
19-Jul-10 經濟
細價股藉進行大型收購,令公司業務大變身,部分更連控股股東亦出現轉變,類似的借殼上市近年頻頻出現。不過,港交所(00388)近日終於出手,在審閱上市公司重大收購交易時,收緊反收購規則要求,今後借殼上市難度勢將大增。
上市規則對反收購行動早有明確條文,當上市公司進行非常重大收購,又或者進行一連串資產收購,導致公司控制權出現變動;又或者公司在股權易手後24個月內,進行非常重大收購,則會被視為反收購行動,並將被視為上市處理。反收購規則用意是防止有人迴避新上市規則,將業務借殼上市。但有關規則一直只應用於極端個案。
故此,近年不時見到有細價股藉發行新股或可換股債券,收購規模比公司本身大得多的新業務,但債券又設條款,訂明換股時不會觸發控制權轉變,導致市場上充斥變身股,但鮮見有被列為反收購行動的個案。
5個案決策過程 揭露新要求
不過,聯交所於本月,刊登了5宗上市委員會或上市科在其處理個案中所作的決策,當中全部涉及上市公司進行的非常重大收購,是否構成反收購行動。個案顯示聯交所甚為關注擬注入資產的資素,例如盈利、營業額及資產規模,又關注會否令公司業務出現重大變改,幾乎以新上市申請公司看待。這些都是反收購規則中沒有白紙黑字寫明的。
5宗個案中,有3宗被聯交所列為反收購行動。在個案2中,聯交所指上市公司擬收購太陽能業務後,公司業務性質完全改變,但新業務卻無營業紀錄,不符上市要求。至於個案4的收購石油及天然氣勘探業務,因屬初期勘探公司,故不適合上市。
至於個案1中,該主板公司收購保險公司的交易,沒有被列為反收購行動,原因一來是擬收購公司本身都符合新上市申請的要求,二來聯交所又額外要求,上市公司在刊發股東通函時,以新上市招股書的形式刊發,全面披露收購業務的詳情。
控股權不變 再非理據
雖然有公司爭辯,收購不會引致反收購規則所界定的控股權轉變,但以個案2為例,聯交所反指這並非相關理據,並指若聯交所認為收購意圖在於將收購的資產上市,及迴避新上市規則,交易即屬反收購行動。
有企業融資界人士指出,近月來不少細價股意圖進行大型收購變身,都無法在上市科過關,故此不少公司雖然已公布交易,但完成日卻一再延期,隨時有流產之虞。基於借殼上市不易,市場更傳聞上市公司「殼價」近日有下跌之象。
7
:
GS(14)@2010-07-25 19:37:54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ments/seminar_c.pdf
關連人士交易簡明
8
:
GS(14)@2010-08-14 15:19:05
http://www.hkex.com.hk/chi/rules ... uments/frm-10_c.pdf
香港交易所刊發上市發行人財務報告的審閱報告
9
:
GS(14)@2010-08-30 21:20:52
http://www.sfc.hk/sfcRegulatoryH ... hServlet?docno=H062
收購合併守則
10
:
GS(14)@2011-01-19 21:31:41
有關除權交易與股東批准的諮詢文件
http://www.hkex.com.hk/chi/newsc ... nts/cp2010123_c.pdf
11
:
GS(14)@2011-01-19 22:04:44
http://www.mpfinance.com/htm/Finance/20101218/News/eb_ebb1.htm
港交所研限個人濫當非執董
2010年12月18日
【明報專訊】本港有不少名人身兼多職,一人同時承擔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非執董職務,令人關注他們究竟投放多少時間和心思履行責任。港交所(0388)昨日刊發諮詢文件,考慮為個人擔任上市公司非執董數目設定上限,亦建議強制上市公司董事局,必須有最少三分一董事成員為獨立非執董。
獨立非執董的作用,是為上市公司提供獨立意見,以確保公司的企業管治質素。本港有不少知名和專業人士,常被上市公司羅致為非執董,會計師鄺志強是最搶手的其中一人,現於21家公司擔任董事,堪稱「董事王」(見表)。然而,市場常有人質疑,一個人身兼太多董事職位,或會影響公司的治理質素。
港交所亦注視到這一點,正考慮設定個人任職公司非執董數目上限,但未有在諮詢文件內提出具體建議。現時歐、美市場也沒有這種規限,只有內地不容許個別人士,擔當超過5家上市公司的董事職務。不過,有接近監管機構人士稱,要真正落墨設限並不輕易,因各人的工作效率及願意花在職務上的時間不同,不能一蓋而論說兼任董事職務愈少的人質素愈好。
建議獨立非執董 佔董事局最少三分一
港交所亦建議將董事局最少有三分一成員為獨立非執董的要求,由守則條文升格為上市規則條文,即公司日後如未能符合要求,不僅要公開交待,也隨時會被被紀律處分。港交所指出,現時有21%上市公司尚未符合有關規定,港交所建議設立過渡期,要求上市公司在2012年底前,做到最少有三分一獨立非執董成員。
諮詢文件亦提出多項建議,大部份針對董事責任,例如要求公司管理層每月向董事局交待最新營運資料,確保董事成員理解公司現,以免再有公司出現問題時,董事以不知情為由逃避責任。
港交所昨日亦推出另外兩份諮詢,一是建議更改現行有關除權交易的市場慣例,規定股份須待股東批准後方可除權買賣。另一諮詢是建議簡化債券上市規則(僅售予專業投資者的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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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articles.zkiz.com/?id=27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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