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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科技中蘊含的市場機會

監管科技(RegTech)是在金融與科技更加緊密結合的背景下,以數據為核心驅動,以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為依托,以更高效的合規和更有效的監管為價值導向的解決方案。在具體表現形態上,監管科技主要有三大分支——運用於監管端的監管科技(Suptech)、運用於金融機構合規端的監管科技(Comptech),以及運用於金融機構內控端的監管科技(Contrtech)。用一個公式表達就是:Regtech=Suptech+Comptech+Contrtech。

根據畢馬威(KPMG)的全球金融科技研究報告,近年監管科技領域投資快速增長,2016~2017年總共獲得9.94 億美元的投資,完成91 筆交易。聯邦金融分析公司(Federal Financial Analytics)認為,全球對監管、合規等的金融科技需求還將繼續擴大,預計2020 年將達到1187 億美元。

互聯網巨頭布局監管科技

在國內,不少互聯網公司也開始布局監管科技。比如,騰訊從2017年9月開始涉足監管科技業務。當年12月,騰訊與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深圳市金融辦達成戰略合作,分別聯合開發基於北京和深圳地區的金融安全大數據監管平臺。據了解,目前騰訊已成立專門的監管科技商業化團隊,其監管科技業務已經進入廣東、北京、河北、江西等市場,發展迅速。

此外,不容忽視的是,老牌金融技術服務公司也在持續發力監管科技,從耕耘時間、與監管部門的關系、自身的獨立性等角度上看,它們比互聯網公司更有優勢。最典型的是恒生電子。根據公開信息,恒生電子參與的國家級項目有上海保交所保險資管產品登記交易平臺、上海清算所外匯期權中央對手清算系統、北京金融資產交易所一號通項目、新三板優先股項目等;省級金融資產交易領域實施的重點項目有天津金融資產交易所、橫琴國際知識產權交易中心等。

對於許多瞄準ToB服務市場、處在從做金融到做科技轉型過程中的金融科技企業來說,監管科技作為一項業務,不是“做不做”的問題,而是具體如何落地的問題,並且是如何以更務實、更可行、更高效的方式落地,從而走向市場的問題。那麽,監管科技的市場機會到底如何,呈現出什麽樣的格局呢?

監管科技的市場格局

第一,中央層面宏觀政策倡導,監管科技將自上而下落地,監管部門技術服務需求巨大;但市場滲透存在壁壘。

2017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印發《中國金融業信息技術“十三五”發展規劃》,提出要加強金融科技(Fintech)和監管科技研究與應用。2017年8月,原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要用科技的手段去監管金融科技,撥開現象的迷霧,抓住關鍵制定針對性的策略。2017年底,證監會主席劉士余提出2018 年的四個重點方向,其中一個就是大力推進科技監管,提升監管智能化科技化水平,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等新技術,著力提升監管本領。今年5月,由兩院院士、高校學者、企業界專家等組成的證監會科技監管專家咨詢委員會成立,月底正式發布實施《稽查執法科技化建設工作規劃》。

雖然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對於監管科技有較強需求,但是,由於中央一級國家機關或者全國性的金融監管政治性較強,關系重大,對於技術外包比較謹慎,對於互聯網巨頭公司和有海外資本背景的互聯網公司都比較警惕。加上中央一級金融監管部門一般都設有自己的信息技術部門或下屬企業,有獨立開發監管科技的能力,目前監管科技服務在這一層級滲透不足。但已有來自監管層的學者呼籲通過政府與市場合作的方式發展監管科技。

第二,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直屬機構、自律機構、行業協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需求迫切,是目前監管科技(Suptech)的主要市場,但滲透率仍然一般,競爭剛剛開始。

相比中央金融監管部門,其直屬機構、自律機構、行業協會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在人才儲備、技術儲備、風險應對等方面要薄弱很多,面對中央對監管科技的倡議和自身監管效能的提升壓力,更有動力選擇與外界合作。今年以來P2P“暴雷”危機更加強化了這一需求。上述騰訊、恒生電子等開展的監管科技服務主要對象就是這些部門和機構。

上海自貿區、雄安金融科技城等國家級項目的具體落地,主要由地方各級政府推進,也同樣面臨科技能力的不足。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積極嘗試沙盒監管、孵化器、創新中心等監管模式,為開展監管科技業務提供了試點環境。此外,公安的經濟偵查也同樣有類似的技術需求。

這一層級機構眾多,監管業務門類廣泛且不斷在創新,因此市場非常寬闊,且目前尚未形成特別明確的份額格局,競爭剛剛開始。

第三,ToB的企業服務是一個萬億級市場,合規科技(Comptech)是其中重要一環;通過合規科技服務金融機構,不僅能夠拓展業務,而且能夠獲得和鞏固與金融機構的合作夥伴關系。

隨著監管的升級,各類監管處罰也在加重,企業的合規成本越來越高。根據美國經濟發展資源中心Good JobsFirst2016年6月的報告,自2010年以來,24家美國和外國銀行向聯邦政府支付的罰款與和解金額累計超過1600億美元,其中,僅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一家就支付了560億美元,摩根大通也支付了280億美元。我國也是如此。2017年人民銀行作出的行政處罰共計903件(並未全部披露),對金融機構的罰沒金額共計為7980萬元。截至2017年12月底,銀監會系統在官網上公布的、屬於本年度開具的罰單共計2725張,罰款金額總計27.53億元。

除去對被監管機構作為資本市場參與主體行為的處罰,2017年證監系統全年開具的僅針對被監管機構或個人合規性的罰單達到249張(含19張合並處罰機構和個人的罰單),罰沒金額共計5.73億元。據零壹財經·零壹智庫不完全統計,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半年包括通聯支付、錢袋寶等在內的33家支付機構共收到38張行政處罰,累計罰款金額超過4500萬元。

中興事件更是給中國企業敲響了合規的警鐘,因此作為企業服務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合規服務以及更高級的合規科技必將成為一片藍海。通過合規科技,監管科技企業有望成為連接工具,將不同的企業和行業連在一起,成為產業鏈中的重要一環。

第四,內控科技(Contrtech)鮮有人涉及,但擁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所謂內控科技,是在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數字化,包括業務管理規定和行政管理規定的數字化執行,比如員工績效管理、考勤管理、流程管控等等。隨著企業發展壯大和業務複雜,內部管理成本和管理效能也是企業狀況很重要的考量。因此,如果能借助科技手段,實現企業內部管理的數字化,對於企業而言也將獲得巨大的利益。

第五,Regtech內涵和外延可以進一步擴展,市場容量和前景也會隨之進一步拓展。

Regtech不僅僅應用在金融行業,還可以擴展到所有涉及監管法的行業,比如醫藥衛生、食品安全、環境監測、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安全生產等方面。所以廣義的監管科技對應下的監管科技產業必將不局限於金融行業,還將向其他行業橫向擴展,其市場潛力是巨大的。另外,監管科技、合規科技、內控科技、風控科技也應該隨之向其高級階段——智能監管、智能合規、智能內控、智能風控升級,廣義的監管科技對應下的監管科技產業也必將深入“智能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各個角落和環節,想象空間巨大。

總之,監管科技正在從概念走向市場。支持這一走向的,既有理論上的研究,也有現實的需求,還有實踐的探索。當前的情況是,監管科技在概念認知、範圍界定上尚未取得共識,對於市場分析和競爭狀況的研究則還處於起步階段。監管科技業務的市場化,在總體布局上,要把握好三種需求——監管部門提升監管能力的需求、金融機構降低合規成本的需求,以及金融機構加強內部控制的需求;在具體路徑上,要從入局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的直屬機構、自律機構、行業協會和地方金融監管的監管科技服務著手,搶占金融機構的合規科技和內控科技市場,同時兼顧中央金融監管和全行業的監管科技需求。此外,還應當註意監管科技的外延擴展,用“Regtech”的理念提升政府數據利用的能力和全社會數據治理的能力。

(作者系京東金融研究院法律與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

責編:孫維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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