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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資害了弱勢勞工?

2011-8-1  TCW




Q:基本工資漲到多少才能保障弱勢勞工?

A:基本工資不能保障弱勢勞工,它只會讓弱勢勞工更難找到工作。

要理解箇中原因,須先弄清兩個概念:一是市場競爭只存在買者與買者間,或賣者與賣者間,買者與賣者間不會競爭;二是市場競爭不會消失,只會改變形式。

勞力的價格—也就是工資率,是由勞力市場供求決定的。每個勞工出售勞力的價格,不會比其他同質勞工要高,否則沒有雇主會雇用他;雇主購買勞力的價格,不會比其他雇主出的價格要低,否則就雇不到勞工。

因此,競爭是發生在勞工彼此之間,或是雇主彼此之間,而不是勞工和雇主之間。一般人認為勞工薪資高低,是由勞工和雇主間的競爭,也就是雙方「議價能力」決定的,這是錯誤概念。

在不受干預的勞動市場,生產力較低、或缺乏經驗的勞工可要求較低工資,這是他用價格競爭來彌補他生產力較低或缺乏經驗的弱勢。唯有這樣,他才能和其他有較高生產力、更有經驗的勞工競爭時,得到工作機會。

例如,流行樂團披頭四還沒成名時,曾在德國漢堡一家夜總會表演,酬勞非常低。表面上他們很可憐,但唯有如此,當時還沒成名的披頭四,才可能在和眾多已成名的樂團競爭時,得到表演機會。如果當時的披頭四,要求和已成名樂團同樣的酬勞,哪家夜總會肯請他們呢?

如果政府認為未成名的披頭四酬勞太低,規定夜總會必須付基本工資,結果如何?答案是夜總會將改找更有經驗、更能吸引客人的樂團來表演。因為當時披頭四沒經驗又沒吸引力,要和其他樂團競爭表演機會,唯一優勢就是收取較低酬勞,而基本工資卻正是剝奪了他們這個優勢。

這就是基本工資的後果:讓那些生產力較低、沒有經驗、學歷不高的勞工,無法再用「低工資」來和那些生產力較高、較有經驗、高學歷勞工競爭,這就讓這些弱勢勞工更難找到工作。

其次,基本工資不允許弱勢勞工用低價競爭,他們不會束手待斃,他們會透過價格以外的方式和其他勞工競爭工作機會。這些非價格競爭方式,可能是向雇主送禮,或攀關係走後門、賣弄姿色、考各種證照、忍受更差工作環境、超時工作、沒勞健保等方式。

換句話說,基本工資不允許勞工用價格競爭,他們會改以非價格方式來競爭工作機會,這不但讓勞工付的代價更大,對雇主也沒有好處,因為雇主是寧可用低薪來雇這些勞工的,這是一個雙輸局面。

因 此,「賣者只和賣者競爭」、「競爭不消失,只是轉變形式」,這兩個概念就說明基本工資並不能保障弱勢勞工。經濟規律從來不會因政府一紙命令而移轉的。經濟 達人歡迎讀者提問:http://www.bwnet.com.tw/Dr.A/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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