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國務院全文發布《關於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工資將與國企效益聯動,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
薪酬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充分調動國有企業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中國人民大學國企改革與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李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這次改革將真正觸及千萬國企員工的切身利益,廣大國企員工對此次改革文件翹首以盼,而有效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也是增強國有企業活力的根源和核心。
李錦表示,國企薪酬制度改革本質上是堅持按勞分配為主的基本分配制度,強調把勞動力市場、勞動生產率作為重要考評指標,突出了職工的主體地位。
《意見》的一大亮點是全面實行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工資總額預算方案由國有企業自主編制,按規定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後,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並結合法人治理結構完善程度,分別報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備案或核準後執行。
其中,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原則上實行備案制。其中,未建立規範董事會、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內控機制不健全的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認定,其工資總額預算應實行核準制。
其他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原則上實行核準制。其中,已建立規範董事會、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控機制健全的企業,經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同意,其工資總額預算可實行備案制。
國企改革專家、上海天強管理顧問公司總經理祝波善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文件的重大創新點是,對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工資總額預算原則上實行備案制。改變了過去的“一刀切”審批制模式,便於調動各類型國有企業職工的積極性。
國企工資將與國企的效益實現聯動。工資效益聯動指標將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分類確定,突出不同考核重點。對主業處於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國有企業,應主要選取利潤總額(或凈利潤)、經濟增加值、凈資產收益率等反映經濟效益、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和市場競爭能力的指標。
根據《意見》,企業經濟效益增長的,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可在不超過經濟效益增長幅度範圍內確定。企業經濟效益下降的,除受政策調整等非經營性因素影響外,當年工資總額原則上相應下降。
祝波善表示,《意見》對於國企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做了非常明確的界定,尤其是對於不同類型國有企業的工資效益聯動指標進行針對性的界定,反映了不同類型國有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及管控要求。
國資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周麗莎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國有企業要堅持效益導向,進一步完善調控指標體系、調控方式,強化與經濟效益、投資回報緊密掛鉤的工資決定機制,切實扭轉部分企業工資與效益增長不匹配狀況,確保企業用工總量、工資水平與企業效益、競爭力相適應。
自2003年建立新的國資管理體系以來,對於國有企業的工資管理在不斷規範、不斷強化,解決了此前決定機制無序、行業嚴重不公平等弊端,逐步建立起了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的體系。
2015年9月印發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推進全員績效考核,以業績為導向,科學評價不同崗位員工的貢獻,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切實做到收入能增能減和獎懲分明,充分調動廣大職工積極性。
《意見》對健全工資分配監管體制機制也做了明確規定。加強和改進政府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的宏觀指導和調控,落實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監管職責,完善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內部監督機制,建立國有企業工資分配信息公開制度,健全國有企業工資內外收入監督檢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