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續投訴Mega Expo(1360) 配股行為
各位:
本人繼續就Mega Expo (1360)配股集資的目的進行投訴。
根據2017年5月26日的補充公告,
配售事項而言,董事擬將所得款項淨額(i)約28,000,000港元用作本集團一般營運資金,此乃主要為經營開支(包括薪金、辦公室租金、業務差旅費、法律及專業費用);及(ii)約69,000,000港元用於潛在投資機會。本公司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物色合適投資機會,包括但不限於擴大其現有業務組合(提供組織貿易展覽、展覽相關服務及品牌管理服務)。本公司亦正物色優質投資機會以擴大與其品牌管理相關之下游業務機會,尤其是文化及娛樂業務,本公司可充分利用所收購之品牌及品牌管理經驗,就餐廳、俱樂部及酒吧相關業務進行再授權、經營及提供管理服務。此外,本公司於日後機會出現時或會與若干戰略夥伴(如金融機構)合作,倘上述投資機會確定且本公司無法獨力把握所物色之機會時則進行共同投資。
根據該公司2016年9月30日中期報告,公司有逾9,817.6萬現金及470.6萬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資產,估計有約1.02億變現資產,且無銀行負債,根據上半年營運,其虧損約1,100萬,剩餘資金約9,100萬,但為何要集資2,800萬作營運用途。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228/LTN20170228006_C.pdf
至於其收購方面,其之前以4,802.4萬購入一個同業,也沒有動用現金,究竟集資理據何在?說回該場收購,雖然有利潤保證1,000萬,但其實際盈利卻僅有200多萬元,保證盈利似乎未有可能達成,資產或有高估跡象,請請證監會考慮《有關企業交易及估值運用的指引》及《執法通訊》,處罰該公司及管理層,港交所亦應對非執行董事似乎是否履行他們的責任進行調查。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listconews/SEHK/2017/0409/LTN20170409008_C.pdf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7PR68
http://www.sfc.hk/edistributionWeb/gateway/TC/news-and-announcements/news/doc?refNo=17PR68
我會繼續投訴,直至所有垃圾上市公司不再進行損害股東權益行為為止。
謝謝
湯財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