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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體改委官員:國企職業經理人薪酬改革要整個班子一起試點

“在國企推行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必須要與國企人事幹部制度改革相配套。”25日,原國家體改委副主任洪虎在深圳創新研究院舉行的國企改革論壇上如是表示。

目前,不少國企正在試點職業經理人制度。其中,職業經理人的薪酬制度備受關註。

設想是國企率先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

在中國,職業經理人制度雖然起步較晚,但是也有二三十年歷史了。1999年,我國頒布了第一部《職業分類大典》,確定了企業經理作為一種社會職業。從此,擔任企業經理職務並以其職務收入作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從業人員,成為一種新的社會職業。

2001年,中共中央組織部、原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下發《“十五”期間全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綱要》的通知,提出“逐步建立工商管理職業資格證書制度。要制定職業經理人員的素質標準,建立適合考培分離的考試中心及題庫”。這是在國家的正式文件中第一次出現“職業經理人員”的稱謂。文件提出,要制定職業經理人員的素質、標準的任務,明確取得工商管理職業資格證書,是企業經理任職上崗的必備條件之一。

隨後,國家也頒布了一系列的相關政策,包括在國企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2015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提出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實行內部培養和外部引進相結合,暢通現有經營管理者與職業經理人身份轉換通道,董事會按市場化方式選聘和管理職業經理人,合理增加市場化選聘比例,加快建立退出機制。

洪虎說:“目前我國職業經理人制度尚未成型,在國企中推行職業經理人實際上是設想率先建立職業經理人制度,因而這是需要試點的。”

要考慮國企幹部人事制度配套

在職業經理人制度中, 薪酬制度改革可謂最受外界關註。2016年國務院國資委確定的國企“十項改革試點”提到,對市場化選聘的職業經理人實行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隨後,多地開展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試點。

在洪虎看來,試點中需要註意“市場化”的定義。“過去我們曾經探索由黨的組織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直接向社會上招聘企業的經理人,招聘完了委派你到企業去當經理。這好像是市場化,實際不是,”洪虎說,仔細分析下來,這是由政府機構到市場上招聘的人,算政府雇員。把他們派到企業去當經理的話,這就與公司董事會到人才市場上招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對於國企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的試點,外界普遍關註的是,一套班子兩套薪酬方案的嘗試,可能會給職業經理人與企業原有高管之間的管理帶來挑戰。

洪虎建議,在國企推行職業經理人薪酬制度的改革,要考慮到國企整個的人事幹部制度配套。他說:“按照市場化的薪酬標準給經理人很多的報酬,容易帶來問題。有人想,我是有公務員行政級別的人,我拿的工資那麽少,而你派來的雇員拿那麽多的錢,那麽他就多得多勞吧,這就引起了班子內部的很多矛盾。我們原來的設想是,找來一個經理那是決定企業的興衰成敗的,但是結果,姑且不說你找的這個人能不能幹,他影響了班子其他人的積極性,內耗很大。”

他補充道:“有的一個人比一個班子整體的工資水平還高。那麽就會有人說,你一個人代表我們一個班子,就全讓你幹吧。這是不行的,它是一個整個的制度。你要改或者試點的話,要把整個班子一起試,不能說這個班子里這兩個人試,那幾個人不試,那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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