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港區18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布了《關於嘉興港區實施限購政策的通知》:
一、在嘉興港區範圍內暫停向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平湖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二、新建商品住房以“嘉興港區房地產管理處網簽系統”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備案時間為準,二手房以契稅繳納時間為準。三、房地產開發企業、二手住房交易雙方或房地產經濟機構應憑不動產登記部門提供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證明(家庭住房狀況)簽訂商品住房買賣合同或二手住房轉讓合同。違反限購規定的,不予辦理相關房產交易確認手續和不動產登記。
4月17日中午12點,繼嘉興嘉善後,平湖成為嘉興第二個房產限購的縣(市、區)。今天4月18日淩晨0點,海寧樓市也開始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