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華咁都得?
網誌分類:股票經
網誌日期:2017-02-20
今天在《蘋果日報》財經版的頭條看見一則關於翠華(1314)的負面報導,標題是:《翠華貴七成購工廈惹質疑,向大股東買入,牛頭角舊樓呎價近1.4萬》。心想:「咁都得?」經此一役,相信不少投資者可能會對這隻股票死心。
報導稱翠華1月底宣佈向5位創辦股東收購牛頭角翠華集團中心前總部物業,作價2.55億港元。作為一幢50年樓齡、未補地價的工廈,每呎樓面價竟高達13,667元,不但高於同類物業目前市價至少逾70%,甚至高過觀塘核心地段的商廈呎價,物業估值異常地高!
我在2011年5月寫過的Blog文
<如何避開欠缺企業管治的公司> 曾說:
「大股東對小股東不公平的關連交易很多,最常見的有以下幾種:
(1)高價把自己持有的不良資產放進上市公司,換成現金或股票;
(2)低價把公司的優良資產賣給自己;
(3) 在公司不需要錢的時候,低價配股給關連人士,攤薄小股東的股權和利益。」
有理由相信,今次翠華與大股東之間的關連交易屬於第(1)種情況。
報導也提到公司與大股東向來都有不少關連交易。例如2016年中公司突然公布提早一年,退租位於尖沙嘴赫德道的分店(由翠華大股東兼主席李遠康的太太陳彩鳳持有),然而該舖早於2015年8月已無營業,意味翠華向陳彩鳳納空租約一年。
我都是這句:「如果投資者發現上市公司管理層作風不良,應該避之則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