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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最嚴”食品安全條例修幅近94% 網絡訂餐監管成焦點

1月18日,上海市人大各代表團審議《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就條例內容和食品安全熱點問題展開討論。

從網絡食品、小作坊小攤販小餐飲的監管,到農產品和添加劑的全覆蓋管理,這部被稱為上海歷史上最嚴格的條例草案修幅高達93.8%,為市場準入設置了更加嚴格的門檻,也完善了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並落實了生產經營各環節企業的主體責任。

那麽,如此嚴格的規定在落實中是否真的管用?針對新問題和諸多短板,又該如何有針對性地解決?

如何讓法規真正管用

上海市人大代表沈國明就上述條例草案專門撰寫了一篇題為《制定一部真正管用的食品安全條例》的文章。他告訴第一財經記者,自己此前對小作坊和小攤販做過幾個月的實地調查,最大的感受是“相關的法律法規並不少,怎麽做好執法工作才是更最重要的事”。 在沈國明看來,條例的具體文字怎麽改,怎麽加大處罰力度,這些都可以討論,但最關鍵的還是執行和落實。

“面對很多新的問題和新情況,必須有針對性地實施有效監管。”沈國明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加強執法不是單純地增加人手,而是增強問題導向,針對各類問題給出具體的解決辦法。

沈國明認為,食品安全領域的執法尤其不能手軟。食藥監部門在對市場進行監督檢查、依法命令企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時,只要在法律法規和授權範圍內,就可以自行決定和直接實施執法行為,無需與行政相對人協商或征得他們的同意。另外,對於違法的情況都應當記錄進誠信檔案,並充分發揮誠信檔案在建立市場經濟秩序中的作用,讓失信者付出代價。

上海市人大代表劉正東也表示,條例一旦通過,問題的重點不再是“有法可依”的立法問題,而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執法問題,是“執法為民”、“食品安全大於天”的日常監督檢查管理問題。他建議,根據社區居民的“實際消費”需要、根據流動攤販市場規律需要,依法科學、合理地劃定臨時區域(點)和固定時段供食品攤販經營,防止社區居民“實際消費”需要的地方沒有劃定。

“能對食品的各個環節都給予關註,這不容易。”上海市人大代表鮑炳章在小組會議上對該條例給予了肯定,他希望的是食品安全領域的信息可以更加對稱。

上海市人大代表許麗萍也提出,公眾的食品安全衛生知識仍然比較匱乏,因此建議出臺條例的同時,還應加大宣傳的力度,多角度地傳播並動員全民學習食品安全條例。

重點解決網絡訂餐等短板

1月1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燕群在做關於《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草案)》說明時表示,上海食品安全總體有序可控、穩中向好。但是,食品安全形勢依然嚴峻,在食品生產經營的市場準入、食用農產品、網絡食品、小型餐飲服務等監管方面還存在一些短板。立法進一步完善上海食品監管體制機制,固化食品安全工作成功經驗,切實推動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十分必要。

該條例草案專門對網絡食品經營監管做了探索。據稱,上海將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自建網絡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備案義務,網絡食品經營者的公示制度,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管理責任,網絡交易食品配送要求等進行規範。

在上海兩會的現場,上海市食藥監管理局還專門整理了一份條例草案關於網絡訂餐監管的相關規定,向各位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見。

隨著“互聯網+”業態的迅猛發展,2015年網絡訂餐的交易規模已經達到了458億元,用戶規模持續擴大,每日活躍用戶超過2500萬。網絡食品的發展為市場提供了便捷服務,但也讓平臺履責不力等問題頻頻曝光。

根據官方數據,上海食藥監在2016年清理網上無證餐廳6萬余戶次,對於外賣超人、大眾點評、餓了麽、美團外賣、百度外賣、回家吃飯、派樂趣、丫米廚房這些平臺都以“未審查入網食品經營者許可證”為由開出了數萬元的罰單。2016年9月,餓了麽還因為“為無照經營行為提供條件”的違法行為受到5萬元的罰款。

上述條例草案對網絡食品經營的規定包括:一、在本市提供網絡食品交易服務的網絡和平臺均須備案;二、細化營業執照、許可證件、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等信息公示的制度;三、細化平臺管理責任,即實名登記、入網審查、違法行為報告、制定準入標準和食品安全責任、抽樣檢驗、檢查食品經營行為及信息、公示食品安全信用狀況;四、加強對不良信用平臺的監管,信用信息納入信用平臺相關部門聯合懲戒;五、配送衛生要求覆蓋食品配送人員、食品冷鏈控制、食品配送箱包、食品盛裝容器等;六、平臺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存在嚴重違法,應立即停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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