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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揚評點互聯網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發展的鐵律

“一年前,有人問我在幹什麽?我會告訴他,做互聯網金融了。聽上去是多麽高大上的事。但現在說搞互聯網金融,很多人會以為你是騙子。”12月22日上午,上海陸家嘴國際金融資產交易市場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陸金所”)副總經理兼首席風險執行官楊峻說。

這天,在北京國際金融博物館的一間會議室里,聚集上了百位金融領域的專家和關註互聯網金融未來的人士,參加由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辦的“互聯網金融:大變局與新征程”論壇。

“眼下,除少數優秀互聯網金融機構外,絕大多數平臺還是用互聯網之名行傳統金融之實。”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理事長李揚表示,若仍是用新的技術、新的概念來做舊的業務,互聯網金融沒有前景可言。

網貸3年規模近20倍增長

2016年8月24日,銀監會聯合其他部委發布《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以負面清單的形式,規定網貸行業不可觸碰13條紅線。

10月13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對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資產管理及跨界從事金融業務、互聯網廣告、第三方支付等提出明確規定。

管理層對互聯網金融頻頻出手,源自於這個原本並不被看好的“新生事物”在近一兩年內的“野蠻”發展。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法與金融室副主任尹振濤介紹,自2013年起,以P2P網絡借貸為代表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迎來了爆發式的發展,在支持小微企業融資、發展普惠金融及助力“雙創”等方面發揮了重大的作用。

“但由於監管缺位及行業自律不足,網絡借貸行業也暴露出一些發展初期的問題。同時,更有大量的線下理財或財富管理公司打著互聯網金融或P2P的旗號,從事非法集資或違規業務。”尹振濤說。

當日發布的《中國網絡借貸行業研究》介紹,2015年可以說是P2P網絡借貸的發展元年,因為這一年,隨著7月18日央行等十部委發布的《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開始,P2P網絡借貸不再是遊離在灰色地帶的產業,而正式被定義為互聯網金融的一個新業態。

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的網絡借貸行業發展迅猛。從成交額上看,2015年全國P2P網絡借貸成交額達11805.65億元,同比增長258.62%,首次突破萬億元大關。從貸款余額上看,2015年全國P2P網絡借貸貸款余額達5582.20億元,同比增長302.55%,首次突破5000億元大關。

2015年,全國P2P網絡借貸平臺數量達到4948家,創歷史新高。從反映行業發展概況的各項指標上看,行業規模呈跨越式發展,其中成交額同比增長2.5倍、貸款余額同比增長3倍,參與人數同比增長1.25倍。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胡濱也給出了另一組數據:從規模上看,P2P網貸行業貸款余額從2013年的不足300億元,一路攀升至2016年5月的5600多億元,實現了近20倍的增長。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20日公布的《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分析與評估(2016~2017)》報告介紹,截至2016年11月底,我國網絡借貸運營平臺數量為2534家。累計獲得風投的平臺數量已經達到121家、國資系平臺數量達到了155家、上市公司系背景的平臺數量達到了113家,銀行系背景平臺數量為16家。

很多問題平臺已被關停

但隨著監管政策出臺,問題平臺數量也迅速上升。截至2015年12月底,累計問題平臺數量達1263家。截至2016年6月,累計問題平臺達1778家,截至2016年11月累計問題平臺2838家。問題平臺分布,主要集中在山東、廣東、浙江、上海、北京五省(市),它們占全國問題平臺總數比例超過60%。

國家互聯網應急中心互聯多金融風險分析項目組監測數據顯示,截至10月28日,共監測到的5312家P2P網絡借貸平臺中尚在運營的有3209家,違規或異常的有854家,其中涉嫌自融、承諾保本保息、承諾高收益等問題最為普遍。

2015年下半年以來,e租寶、大大集團、鑫琦資產、快鹿集團、中晉資產、融宜寶這些成交額動輒百億的平臺暴雷事件的相繼發生,在當地乃至全國都掀起了巨大震動,線下理財廣遭詬病。

今年11月,北京警方透露,在公安部的統一指揮下,由北京市公安局立案偵查的“e租寶”案件已於2016年8月14日偵查終結,丁寧等2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集資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罪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查,2014年7月以來,犯罪嫌疑人丁寧、張敏、丁甸利用安徽鈺誠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金易融(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安信惠鑫金融信息服務(北京)有限公司等“鈺誠系”公司及“e租寶”網絡平臺,夥同犯罪嫌疑人彭力、雍磊等人大肆編造虛假融資租賃項目,以轉讓融資租賃項目債權支付高息為誘餌吸收資金,涉及90余萬人、580余億元,截至案發未兌付金額近370億元。

《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分析與評估(2016~2017)》報告介紹,進入2016年,互聯網金融行業出現了截然不同的兩面性。一方面,實力平臺,行業巨頭招兵買馬加速布局,如百度金融高調挖人打造金融豪華戰隊,富士康、碧桂園等大集團相繼轉戰互聯網金融業務;另一方面,大量中小“草根”平臺卻悄悄關門,黯然離場。

但總體上看,由於受到e租寶、泛亞、中晉等線下理財公司事件的波及,當前互聯網金融業態出現了被妖魔化的傾向,並且越來越嚴重。

“由於互聯網和金融天生的屬性差異,它們的結合一定要取長補短,互相融合,才能產生真正地生產力。”楊峻說,以互聯網為代表的各類新技術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金融機構服務的成本,並提高機構經營效率,從而能夠更好服務廣大人群。然而,現階段互聯網金融仍存在許多問題,包括市場參與者良莠不齊、信息披露不足、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缺失、交易各方權責定位不明晰等。

“目前,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正在暴露。”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陳道富認為,互聯網金融是金融轉型的組成部分,當前的形態是特殊歷史時期的階段性產物。他說,互聯網金融監管主要針對的是善意的參與者,針對其能力不足而帶來的風險進行規避,進行防範。而對於帶有不良目的的參與者,則還需通過法律、法規的辦法進行甄別,特別對法律的執行、行為監管等提出了非常多的要求。

“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讓整個行業進行了一場大洗牌”,新華社財經財經傳媒集團董事長兼總裁葛瑋說,“洗牌是一個披沙瀝金的過程,互聯網金融的野蠻發展時代走向終結,行業實現由亂而治的轉變,從而進入一個健康發展的新階段。”

但在李揚看來,從目前的監管形勢上看,監管層主要針對互聯網金融出現的新業務、新技術等進行監管,缺少對最基礎的內容管制,即實名制、交易、透明度等問題。

胡濱表示,目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本質是消化存量,是監管主體展開針對性的整頓評價。從目前形勢看,專項整治需要解決的問題主要有四點,即現有監管分業監管體制與金融混業經營格局錯配問題;現有法律、監管規則的制定滯後於金融科技的快速發展問題;金融創新與風險控制的協調問題;缺乏系統性的長效監管機制。

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原點

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監管政策出臺後,在互聯網金融行為中產生巨大影響。

中國互聯網創新研究院副院長鄧建鵬也介紹,無論是對限額的整改,還是加入銀行資金存管系統,對於網貸平臺來說都是生死的考驗。在現如今的監管形勢下,無形中提高了平臺的運營成本,“可能在未來2到3年,大量網貸平臺會大量消失。其中,比較合規的平臺會出現甩賣潮,而不合規平臺會在監管重壓下停止運營。”

深圳錢誠互聯網金融研究院理事長胡爾義介紹,自《暫行辦法》出臺後,三個多月網貸成交額、貸款余額、人數等連續創歷史紀錄,相反,網貸利率卻連創歷史新低。網貸期限雖在較高位運行,但速度明顯卻放慢。

“由此可以判斷,目前沒有出現資金大規模地從網貸平臺撤離,同樣也沒有出現資金從中小網貸平臺向大平臺集中的趨勢。總之,《暫行辦法》出臺的對網貸行業的影響已逐漸顯現。”胡爾義說。

在論壇上,多位專家表示,2017年將是互聯網金融合規落實年。那麽,從監管層面及行業自身角度出發,未來互聯網 金融該如何發展呢?

“要以服務實體經濟為原點,來規劃互聯網金融的未來。”李揚稱,“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發展的一個鐵律。現在互聯網進入金融行業,就要討論如何借助它來為實體經濟服務。那些用各種名義吸收存款,然後通過資金池發放貸款、做投資的行為,是堅決不能鼓勵倡導的。”

胡濱認為,互聯網金融應該加強自律監管,並將其作為監管體系的有益補充。“當然,由於互聯網金融具有特殊性,自律監管缺乏實質性舉措。換言之,自律監管不能代替行政監管,行政監管體系仍還是主導。”

胡濱說,互聯網金融除了加強自律監管外,還要引入“監管沙盒”,通過包容性監管理念使監管由被動響應向主動引導轉變,即金融監管部門需在其金融創新中心設立旨在為金融機構、金融創新提供一個“安全空間”的一整套新型監管機制。

“互聯網與金融融合的未來方向應以客戶為中心,並在場景的基礎上,將長尾客戶作為重點,借助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型科學技術把控風險,進而實現最終盈利。”楊峻說。

陳道富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內在價值是其今後存在和發展壯大的重要所在。互聯網金融,不僅是互聯網與金融,更是兩者的結合,產生增加值的部分才是互聯網金融真正的內在價值。

“互聯網金融企業要不忘初心。”胡濱說,不管業務如何轉型、產品如何創新,互聯網金融企業都不應該忘記服務於老百姓和助力普惠金融的初心。

不應妖魔化互聯網金融

從野蠻生長到規範發展,從步入神壇到被妖魔化,從P2P網貸到科技金融,互聯網金融呈現出更多綜合性經營特征。

“也正因如此,人們對互聯網金融有了錯誤或不清楚的認識。”尹振濤說,任何金融產品、任何風控模型都存在風險,不存在絕對的安全。同時,創新與監管本身就是一對矛盾體,從全球金融危機史的演變過程也能夠看到,金融業的發展需要找到金融創新與監管之間的平衡點。因此,對待以互聯網金融為代表的新型金融業態,監管應該采取更加包容的態度。

胡濱也表示,對待一個只發展了三五年的新興事物,應該用理性的態度直面問題,用客觀的標準進行評價。

“不能否認的是,互聯網金融的出現,為中國的金融市場化改革帶來了諸多益處。”胡濱解釋說,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徹底激活了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的創新。金融創新是金融業發展的源泉,也是衡量一國金融發展水平和活力的重要標尺。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是金融創新總是乏力。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在固有的監管制度框架下及以商業銀行為主導的金融體系下,大多數金融創新並非發自內心。

胡濱說,互聯網金融的橫空出世,激活了金融市場的活力,讓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金融創新中。“有人質疑互聯網金融創新是監管套利,是鉆監管漏洞,但事實上金融創新本身就是以突破傳統、突破常規為特征。”

胡濱認為,互聯網金融在努力填補傳統金融機構服務上的短板。根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P2P網貸平臺平均單筆貸款不足2萬元,屬於典型的微金融。互聯網金融讓普通人獲得了相對平等的金融參與權和金融收益權。

多位專家表示,目前除了金融市場自身的原因外,我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理論化、系統化的研究仍然欠缺。

論壇上,尹振濤表示課題組提出了四個觀點:對待互聯網金融,不應該用有色的眼鏡去看待,而應該更加的客觀、公正的看待;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應該也不宜走傳統監管的老路。即要打破分業監管,機構監管的模式,更多地強調行為監管,強調監管的部門協調和中央地方協調,找好風險防範與業務創新的平衡點;互聯網金融監管最核心的應該強調金融消費者保護,主要的監管手段更應該是重視事前的預警預防和提示、事中的監測信息披露,以及事後風險處置機制法律懲戒等,實現全流程的管控;目前互聯網金融政策的不斷加強和出臺,是互聯網金融從野蠻式發展向合規發展的正常軌跡,並不是互聯網金融衰退的開始,也不是中國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的終點。

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不應該也不宜走傳統監管的老路,並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理論化、系統化的研究。攝影/章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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