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新一代自由貿易協定(FTA)的論調,已在歐洲變質。
在反對歐盟與加拿大的《綜合經濟與貿易協定》(CETA)和歐盟與美國的《跨大西洋貿易與投資夥伴關系協定》(TTIP)的陣營中,反對跨國企業帶來的就業擠壓和不平等之聲在比利時、西班牙等國已經超過了原有對於環保等標準的討論,朝國內政治和選舉掛鉤的方向迅速擴散,並精準地找到了歐盟的軟肋:迫使歐盟讓了新一代FTA部分管轄權。
實際上,自《里斯本條約》生效以來,在FTA層面歐盟與成員國權限劃分始終存在爭議,且各自解讀不同。此次CETA一度受挫,令歐盟最自豪的歐盟共同貿易政策(CCP)遭受內外夾擊,內耗令歐盟在未來貿易談判中的能力癱瘓,而歐盟作為一個有效談判對手的名譽也備受質疑:在未來,如果歐盟無法控制FTA生效進程,每一份混合型FTA都要在28個成員國中逐個接受立法機關投票,是否還值得同歐盟談判?
答案不容樂觀。除了在法律層面針對歐盟和新加坡之間FTA的裁決或許有望為未來歐盟商談的混合型FTA設下先例之外,歐盟還面臨主要國家大選將至,不斷湧出的反全球化民粹左右歐盟成員國國內政局的困境。在多重考慮下,歐盟委員會幹脆表示,不打算同這下屆美國政府再談TTIP了,期待下屆政府上臺再說。
“如果你看英國脫歐或者美國共和黨新一屆總統特朗普,會發覺有一股反全球化潮流正在橫掃發達國家。” 西班牙IE商學院經濟學教授阿拉赫(Gayle Allard)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表示,“美國人認為歐洲人要搶走他們的工作,而歐洲人認為美國人要搶走他們的工作,但是沒有人去關註更大的圖景。”
反自由貿易論調變質
CETA一度無辜“中槍”,源於不少反對TTIP的組織認為CETA是小“TTIP”,而CETA所引發的政治沖突,也為歐盟和其他正在同歐盟商談FTA的國家敲響了警鐘。
實際上,針對TTIP的最初反對之聲,並未從失業率較高的歐盟邊緣國家中傳出,反而源於國際貿易一貫的支持者:德國。作為二戰後國際貿易的主要受益國,德國為何此次變卦?其根本源於,TTIP和CETA並非老一代FTA,而是歐盟應對21世紀全球化新挑戰的新設想。
在歐美學界,這種主要以“監管融合”為中心的新一代貿易協定,被普遍認為比TPP更具有雄心。世界貿易組織前總幹事拉米就曾經表示,與TTIP相比,TPP像個中世紀協議。原因在於,當下全球關稅仍在5%左右,而美歐之間平均關已經在1%~1.5%之間,已沒有多少繼續向下削減的空間了。而與降低傳統關稅壁壘相比,TTIP誌在消除更加難以融合的標準、知識產權等非傳統關稅壁壘,為21世紀設立新的美歐為主導的一系列標準。
然而就監管融合進行談判,容易讓民眾產生國家正在就監管進行“討價還價”的疑慮,這令TTIP在真正進入談判之後,莫名地將大部分歐盟消費者都得罪了:消費者擔憂強大的美國趁機進行“監管傾銷”,而歐盟將以在農業等方面的退讓來為跨國企業贏得在美國汽車市場方面的準入,最終歐盟市場將充滿了美國的轉基因食品。當然,消費者的憂慮並非臆想。德國媒體曝光的TTIP談判文本顯示,美國談判團隊的確準備這樣做。
如同拉米所說,在上一代貿易協定中,談判代表需要面對的主要反對者是反對降低關稅的制造商,渴望得到性價比更高產品的消費者是站在FTA的一邊。然而在新一代的貿易協定中,希望等到更多市場準入的制造商成為了談判的主要擁護者,而談判代表卻站在了消費者的對立面:消費者恐懼監管融合將導致生活方式受到威脅。
在歐盟內部,特別是在“經濟引擎”之稱的德國,長期存在一種輿論偏見,即美國的事前監管水平和質量監管大大低於歐盟,這種偏見因歐洲媒體對於美國允許轉基因食品等持續報道而深入人心。但沒有意識到的是,在金融、醫藥和化妝品等領域,美國的預防性監管要比歐盟嚴格:比如在美國,大量化妝品被當作非處方藥,受到以嚴謹著稱的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的直接監管。
這也就不難理解,代表環保和消費者的各式非政府組織對TTIP首先持有懷疑態度。擁有綠黨傳統的德國,在此方面組織示威遊行的能力也十分卓越,其主要關註點在於:不容降低歐洲健康、食品和環境標準;不允許設立袒護跨國企業的投資者-東道國爭端解決機制(ISDS)。
法國雅克·德洛爾研究所資深研究員法布里(Elvire Fabry)在《法國是反對TTIP的溫床麽?》報告中指出,德國各類組織在此次TTIP中的示威活動數量驚人,大大超過有反全球化、反自由貿易傳統的法國或意大利。統計顯示,以2014年24個成員國民眾發起“反對TTIP”請願事件為例,截至2015年所收集到的165萬簽名中,超過一半是德國人(97萬人),而法國僅有10萬人簽名,換而言之,德國參與上述活動的人數是法國的10倍,更是意大利的50倍,而參與組織的德國各類團體更是數量眾多,共有114個,而法國僅有14個。
又比如,在反對TTIP的過程中,全歐洲都爆發了示威活動。據統計,在TTIP談判推出後,截至2015年,在全球的700場反對活動中,德國占了200場,其中一場在慕尼黑針對TTIP的集會吸引了2.3萬人參加,而在法國這樣一個有示威傳統的國家,僅有70場示威同此相關。
在反對TTIP的兩年間,各非政府組織又將反對的範圍擴大至CETA,並展開了一場有關於新一代FTA性質的辯論。而有關TTIP和CETA的討論,也由此出現兩種變調:在歐盟和成員國層面,成員國借機削弱歐盟自《里斯本條約》以來一度擴大的貿易談判權;在成員國內部層面,強硬的反全球化和極端的民粹主義右翼,在2017年大選之年到來之際也搭上了用國內政治綁架國際貿易談判走向的順風車。
奪回歐盟貿易談判權
早在比利時瓦隆地方政府對CETA堅持反對態度,令CETA瀕臨破產的鬧劇成為國際熱門新聞傳遍全球之前,歐盟和以德國主導的成員國之間就對CETA類FTA是否是“混合性”自貿協議還是“僅涉及歐盟權限”的協定展開了激辯。
是“混合型”還是“僅涉及歐盟權限”,有關歐盟談判授權。自1957年以來,歷經改革,最終歐盟形成歐盟共同貿易政策,即規範歐盟成員國統一執行、針對第三國的貿易政策、共同海關稅則和法律體系。
其中,針對傳統貿易協定,歐盟毫無爭議地獨享共同貿易政策的管轄權。歐盟委員會具有立法權和執行權,負責處理包括談判在內的貿易事務;歐洲理事會代表歐盟各成員國,授權歐盟委員會進行談判,並以有效多數表決機制(QMV)決定是否批準歐盟談妥的貿易協定。QMV機制防止了個別國家試圖以一票否決權來妨礙貿易協定簽訂,且在實際操作中歐洲理事會總是能夠找到達成共識、互相妥協的方式。
同時,歐洲議會代表公民,就有關貿易政策問題接受咨詢,在《里斯本條約》生效後,歐洲議會權力上升,在共同貿易政策獲共決權,有權審批歐盟對外簽署的貿易投資協定。
此外,歐盟法院(ECJ)負責監督歐盟法律實施,解決爭端並進行司法解釋。
當歐盟的先驅設計CCP這一整套機制時,沒有使用“一國否定權”而是用了QMV機制,即在防止出現一國由於國內政治原因拖累整個FTA談判進程,然為何又出現了比利時瓦隆大區以一個區域議會的投票結果幾乎攪黃整個CETA的事件呢?
由於在WTO框架下的多邊多哈貿易談判停滯不前,歐盟在2009年12月生效的《里斯本條約》中擴大了其在外資投資方面談判領域的權限,這也令歐盟認為,其在新一代的FTA談判中,具有在服務貿易,投資,公共采購,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談判的能力,而歐盟此後同加拿大、越南、新加坡、日本以及美國所進行的談判都是此種包含了投資內容和傳統貿易內容的“混合型”FTA。
然而,歐盟與成員國一直就外國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和投資保護領域權限劃分存在不同解讀。《里斯本條約》僅規定,歐盟在外國直接投資(FDI)方面擁有專屬權限,而並未提及其他形式的投資。
因此,確定歐盟是否能夠簽訂包括外國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內容的貿易協定至關重要,如還需成員國批準,那麽協定就是混合協定。而如此類協定需得到28個歐盟成員國議會的批準才能生效,這意味著任意一國都可以一票否決這份協議。
自今年6月之後,在德國支持下歐盟各國堅持認為CETA是包括了投資協定的混合協定,最終歐盟委員會屈服於上述壓力,允許各國議會先行批準CETA。
一波三折之後,歐盟同加拿大終於在10月30日在比利時布魯塞爾簽訂了CETA,然而正如布魯塞爾智庫歐洲政策研究中心在最近一份報告中指出的,“歐盟成員國的上述行為令歐盟旨在保護自由貿易並應對全球化變化的貿易政策受損。”報告指出,“未來看起來並不太妙。考慮到在許多成員國中民粹主義政黨的興起和日益增加的歐洲懷疑論,很可能歐盟(貿易)協定在批準階段將面臨許多類似障礙,且通常是由與貿易無關的成員國國內問題引起的。”
反全球化情緒搭上反TTIP順風車
這些與貿易無關的國內問題,直指當下在歐盟彌漫的反全球化情緒,令其最終卻搭上了反CETA、反TTIP的順風車。
比如在法德兩國,由於面臨2017年大選,社會黨人為迎合強硬左翼開始擁抱貿易保護主義情緒,進而拉攏傳統的工會票倉。這一現象在今年4月法國社會黨總統奧朗德在面對TTIP問題的轉向上十分明顯,而身為社民黨黨魁的德國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加布里爾也在近幾個月中突然對TTIP持嚴厲的批評態度。
如果說美國在此次大選中所暴露的反全球化、反自貿協定情緒,來源於中產階級在全球化中的失落,歐洲從整體而言,並未出現收入不平等擴大的現象:事實上有數據表明,由於福利政策到位,歐盟國家整體收入不平等在金融危機到來之前,一直是持下降的狀態。
根據布魯塞爾智庫Bruegel的最新報告,從1995年開始,由於良好的福利政策,歐盟整體的收入不平等一直持下降狀態。不過如果以各國情況單獨衡量,在整體向好的情況下,包括地中海國家,巴爾幹國家等南歐國家的收入不平等一直處於加劇狀態,且在歐盟國家中,希臘、西班牙、匈牙利、盧森堡和馬耳他等國年輕人失業率則需要引起特別警惕,“有可能會制造出失落的一代。”
實際上,從工業革命以及20世紀下半葉貿易開放中受益的中產階級曾經在全球化經濟整合中實現豐收,然而現在不得不接受全球生產分工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中下層中產階級必須面臨來自於全球的競爭。
競爭青睞效率,並對美歐經濟重新定位,使美歐經濟向高附加值的服務業轉移。但歐洲許多國家並沒有為這種職業再分配做出足夠的配套措施,特別是在那些深受影響的領域和區域,這一切都為近日對自由貿易的質疑種下了苦果。
阿拉赫則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這不僅僅是由於貿易,也是由於自動化操作,但是工人階級落之所以落後源於政府失靈。政府在面對富人更富窮人更窮的問題上,並沒有進行足夠有效的財富轉移。
近50年來,以國際貿易理論中的斯托爾珀-薩繆爾森定理為例,就預示了發展中國家同發達國家在工資之間的不斷聚合,同時全球化對於發展中和發達國家整體而言均有益,但是在收入方面,的確會產生輸家,而國家應做好準備補償這些輸家,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做到這一點。阿拉赫表示,在簽署北美自貿協定(NAFTA)時,美國曾為有可能收到沖擊的藍領準備類一系列包括重新上崗培訓項目在內的補償,原本是可以把這種行為放到更大的範圍中去實施的,但是實際上並沒有。
與此同時,然而令人遺憾的是,針對年輕人失業率高居不下,西歐國家經濟下行收入不平等擴大等結構性難題,目前的歐盟缺乏足夠的資源予以根治。
“現在不能使用財政政策(國家負債太重),也不能使用貨幣政策(利率太低),除了貿易之外,沒有什麽政策能夠過多的激發出經濟增長點”,阿拉赫表示,“這也是政客對於TTIP一開始興奮的原因,TTIP可以令歐盟經濟增長0.5%,也許會令美國經濟增長0.3%,這十分吸引人。可惜的是,反全球化潮占了上風。”
歐洲法院提供解決之道
歐盟要如何解決在貿易談判方面的授權不足呢?
德國政客正在歐洲議會中推動促使FTA生效的“雙軌制”,其中有關貿易部分只需要歐盟自行授權生效,而有關於監管融合和投資的部分,則需要成員國國內議會予以投票。
布魯塞爾智庫歐洲國際政治經濟中心主任霍素克·李-牧山浩石(Hosuk Lee-Makiyama)指出,這種設想不太現實,因為這將令歐盟委員會在對外談判時缺少砝碼,“在貿易談判中,如果歐盟只能部分上通過一份協定,誰會同我們做妥協呢?”
至少從目前看來,最終裁決管轄權的重任落到了歐洲法院身上。如果不能確定歐盟能夠簽訂包括外國直接投資和證券投資等內容的貿易協定,那麽這類協定就是混合協定。為此,歐盟委員會在2015年將歐盟—新加坡FTA協定權限問題交由歐洲法院裁定。盡管該協定於2014年10月簽署,但協定至今仍未生效。
為結束持續的權力之爭,歐洲法院裁決將對歐盟未來貿易協定談判中涉及的相關問題奠定基礎。如裁決得出僅屬歐盟層面權限的協定,那麽後續協定性質將以此類推。
歐洲政策研究中心研究院馮 德爾盧(Guillaume Van der Loo)表示,歐洲法院在這一案件上的判決將在塑造未來歐盟貿易政策方面具有決定性作用。“CCP在一開始就被設計為歐盟獨享管轄權。”他表示,然而近年來歐盟成員國試圖增強自己在貿易管轄權方面的權利。
不過正如歐盟貿易委員馬爾姆斯特倫近日所說,“貿易政策應當為未來制定,而歐洲通過貿易協定,不應花費數年,因為這個全球化的世界實在變化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