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房地產企業九龍倉集團(00004.HK)在中國銀行間市場獲批註冊200億元熊貓債,這是外資房企的首單熊貓債,註冊金額亦最高。
據了解,該筆債券首期三年期的40億元人民幣票據目前已經上市流通,總認購金額120億,是發行量的3倍,3.1%的票面利率在目前市場上看也是一個較低的利率。
熊貓債是境外機構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的人民幣計價債券,2005年推出,2015年在政策的推動下市場得以引爆,但因為一些技術壁壘的存在,被認為形式大於意義。今年以來,隨著人民幣加入SDR,市場快速擴容,各項機制也日趨成熟。Dealogic數據顯示,2016年前三季度,熊貓債的發行量為人民幣780億元,首次超過點心債,後者僅發行人民幣477億元。
外資地產大戶“搶灘”熊貓債
九龍倉集團是香港最早的藍籌股之一,在商業地產領域擁有重要的地位。
九龍倉集團助理總經理(財務)溫雪晴日前在北京接受包括《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在內的媒體采訪時表示,該公司已經進入內地發展超過十年,但是因為受到一些信貸政策的限制,發熊貓債之前境內融資就僅限於貸款,這個現象對大部分外資地產商來講都是一樣的。此次嘗試發熊貓債,主要是因為熊貓債本身並不是一個新的產品,從2005年開始就已經有,市場機制有章可循。
再者,從去年開始,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推進,中國監管機構正在逐步開放國內的債券市場,所以從2015年開始,先有一些商業性的銀行可以發熊貓債,然後有一些國企開始發熊貓債,對於外資地產公司來說這也是一個機會,可以通過發行熊貓債進入內地債券市場,開辟新的融資渠道。
此外,中國的整體利率目前處於下行的走勢,債券發行成本較銀行貸款低了不少,降低了企業的融資成本。除了考慮利率成本,匯率方面的風險也是考量之一。目前,九龍倉超過30%的資產在內地,大概是1000億元人民幣以上的資產,但在發熊貓債之前,該公司人民幣的負債只有四五十億的水平。公司希望有一個本幣的對沖,就是以人民幣的負債去支撐人民幣的資產。隨著人民幣國際化,匯率的雙向波動加強,不像以前只是單向貶值或者升值。再者,美元存在加息的風險,美元價格處於上升周期,而人民幣目前存在貶值壓力,盡管短期來看人民幣債券的融資成本比美元貴,但是如果考慮匯率風險和長期的利率走向,熊貓債還是有優勢的。另外,在國內發債是可以扣稅的,幾個因素算下來,國內發債成本未必高於境外。
去年三季度以來,熊貓債市場在政策的推動下快速擴容。
根據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統計,截至8月末,共有17家境外發行人在中國銀行間市場獲得熊貓債發行核準或進行熊貓債註冊,金額共計1255億元,發行量391億元,余額311億元。發行人涵蓋了國際開發機構、政府類機構、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發行主體日益豐富。
今年10月1日,人民幣加入SDR正式生效,這是人民幣國際化的重要一步。溫雪晴對記者表示,未來中國的監管機構或者政策制定者會進一步推動人民幣的國際化,除了作為交易、投資的貨幣,政府也希望人民幣能夠像美元一樣作為一個融資的貨幣,國內債券市場會更加開放,對於外資企業來說不論是作為投資者還是融資者,將來的選擇都會更多。
可資佐證的是,德意誌銀行最近公布了面向固定收益投資者的一項調研,參與者主要是國際資產管理公司駐亞洲的資深投資人士。調研發現,參與者在岸人民幣債券投資配置總量在亞洲本地貨幣債券投資組合中的占比將在目前約5%的基礎上,一年內上升至近13%,並於五年內進一步上升至26%以上。
特別是關於熊貓債市場,近半數調研參與者表示可能在未來12個月內投資該市場,另有38%參與方預計將在未來三年內投資該市場。
市場機制仍需完善
不過,熊貓債自2005年推出,直到2015年下半年在政策的推動下開始擴容,在市場的成熟度上,較香港離岸市場的點心債還有差距。因為存在會計、審計、評級、法律框架等技術層面的問題,很多發債主體實際上是“出口轉內銷”,很多真正的外國企業仍在觀望。而這些問題正在慢慢改善。
溫雪晴對記者表示,目前熊貓債的政策在銀行間市場已經比較清晰,比如說怎麽樣接收發債的資金,用什麽賬戶來接收,這筆錢能夠用到境內還是境外,怎樣去劃轉資金等,都有一個比較清晰的指引,而且有先例。另外,九龍倉集團主要的投資者目前還是銀行,所以選擇銀行間市場發行熊貓債會更順利一些。
在會計方面,溫雪晴告訴記者,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對香港的會計準則是認可的,不需要按照內地會計制度再做轉換。
據了解,目前熊貓債在會計準則方面,中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和歐盟采取的IFRS標準以及相當於中國內地標準的財務報告才被監管機構正式接受。一些國外企業,比如日本企業盡管有資格發熊貓債,但是仍受到會計準則的制約。
“在信息披露方面,尤其對房地產行業的信息披露,境內的要求還是比較高的,比起在境外的機構,我們要披露的東西其實詳細很多。”溫雪晴強調。
她稱,募集資金用途是信披中的一個重要事項。九龍倉的這筆資金主要還是用在成都、長沙的兩個商業地產項目上,也是希望用境內的負債來支撐境內的資產,所以資金匯出方面的限制並不明顯。
此前,業內專家曾指出,想要進一步提高熊貓債對於境外發行主體的吸引力,需要進一步放寬外匯管制,境外發行主體募集資金對外匯出時,應適當簡化業務流程及審批手續,強化宏觀審慎管理。
除此之外,溫雪晴指出,目前熊貓債總體的審批時間還是和境外發債沒有可比性,“境外基本上不需要做審批,而發熊貓債這個流程還是比較長的。”這也是發債主體期待國內的監管者在未來能夠改進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