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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林基金成第105家公募 實控人王拴紅“格林系”版圖浮現

自2013年6月1日新《基金法》實施以來,基金公司數量成擴容趨勢,股東也日趨多元化。2016年10月8日,伴隨著證監會一則核準公告出爐,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格林基金”)成立,成為業內第105家公募基金公司。

格林基金的實際控制人為格林集團總裁王拴紅。此番公募牌照的獲得,使得王拴紅的“格林系”陣容再次擴大,業務除涉及房地產、期貨、保險等方面外,也擴展到了基金募集、銷售及管理等領域。

格林基金獲批

格林基金的成立開創了房地產公司獨資拿下公募牌照的先例。

據證監會發布的《關於核準設立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複》內容,格林基金由河南省安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安融地產”)全資控股發起成立,註冊資本1億元。而安融地產成立於1998年,註冊資本是1.5億元人民幣,主要從事房地產開發、銷售、租賃等業務。

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格林基金之所以獲批,是搭上了新《基金法》的順風車,受益於基金法的變更。2013年6月起施行的新《基金法》,放寬了大股東的準入標準,吸引了各路資本進場,推動了公募基金的擴容潮,這打破了通常意義上的公募基金股東多是銀行、保險、券商、信托等有金融背景的金融集團的情況。

格林基金作為國內首家由房地產公司發起並100%控股的基金公司,符合新《基金法》中規定基金公司“主要股東應當具有經營金融業務或者管理金融機構的良好業績、良好的財務狀況和社會信譽,資產規模達到國務院規定的標準,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的有關規定。

如果放到3年前,安融地產的資質及註冊資本是不能滿足公募牌照的要求的。在新《基金法》實施之前,所有基金公司的主要股東、控股股東和發起股東均為國資背景金融機構。當時的法規明確規定,“基金公司主要股東須具有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咨詢、信托資產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顯然,新《基金法》在股東業務及註冊資本方面都放寬了標準,也令格林基金得以獲批。

與此同時,公募行業“首秀”正在輪番上演。如首家全部由自然人持股的基金公司(泓德基金)、首家由外資控股的基金公司(恒生前海基金)、首家由私募整體轉型而來的基金公司(鵬揚基金)等。

實控人打造“格林系”版圖

格林基金的成立,對於王拴紅而言,格林系大家庭中多了一位新成員。格林集團除了期貨背景,在金融領域也已經涉足保險、公募、私募等業務,“格林系”版圖已逐步浮現。。

據公開資料顯示,格林基金全資控股股東安融地產的實際控制人是王拴紅,其於1993年下海經商,創建格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並任董事長,1998年組建格林集團,是格林集團董事長、總裁兼集團創始人。

全國信用信息系統顯示,安融地產從屬於格林集團,格林集團的前身是格林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從期貨起家,格林集團後來又相繼成立了安融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998年)、格林鼎誠資產管理公司(2001年)、格林保險公估有限公司(2003年)、格林財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2014年),如今集團再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

在業內人士看來,格林集團通過旗下的房地產公司,獲得公募牌照並100%控股,在同質化嚴重的公募領域,期貨背景有可能使格林基金發展成為一家有特色的公募基金公司。不過,在高度透明而又競爭激烈的公募基金行業,新的基金公司要想立足乃至獲得發展還需要經受市場和時間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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