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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成員國是如何產生的?

G20成立於1999年,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屬於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原本是財政部長和央行行長級的對話會議,每年舉行一次,後因為2008年的經濟危機,會議規格有所提升,改為召開領導人峰會以商討對策,2009~2010年間每年舉行兩次峰會。自2011年戛納峰會以來,G20峰會改為每年召開一次。

G20國家占世界人口的70%、世界生產總值的90%、全球貿易的80%。

在多倫多大學政治科學教授、G20研究中心主任約翰·柯頓(John Kirton)看來,G20的誕生是德國和美國協同合作的結果。

在2012年11月於比利時魯汶大學發表的演講中,柯頓指出,G20的概念雛形誕生於1988年6月21日。當時,在加拿大多倫多參加G7峰會的七國集團領導人就以下觀點達成了一致:

“亞太地區一些新興工業化經濟體已經在全球貿易顯得越發重要……而伴隨經濟重要性而來的是更重要的國際責任,以及近期工業化國家和亞洲新興工業化經濟體之間更具建設性對話和合作努力中的共同利益。這種對話和共同努力將以宏觀經濟、貨幣、結構和貿易政策領域為中心,以為全球經濟獲得可持續和平衡的發展達成一種國際性的調整。”

9年後,也就是1997年,G7國家將民主革命帶向全球,並啟動了全球化進程。但當G7領導人在美國丹佛再次聚首時,俄羅斯也加入了這一“強國俱樂部”,他們卻未能預見比爾·克林頓後來所稱的“21世紀的第一場危機”。就在丹佛峰會結束後幾周,泰國金融系統崩潰,接著是印度尼西亞、韓國和俄羅斯。接下來的幾年中,美國瀕臨崩潰邊緣,巴西、土耳其和阿根廷有如多米諾骨牌一般紛紛倒下。

鑒於此,G7國家兩位財長——加拿大的保羅·馬丁和美國的拉里·薩默斯認為,需要一種全新的國際機制來治理這樣一個全新的、聯系緊密的世界。當然,成員國也將不僅限於發達工業化國家,還要包括亞洲、美洲等地區的新興國家。因此,除了選擇美國、日本、德國、英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俄羅斯這8個國家之外,中國、印度、巴西和南非等國也被選為成員國,另外,沙特阿拉伯、墨西哥、澳大利亞、印度尼西亞、韓國、土耳其和阿根廷也被納入了20國集團。

柯頓在自己所著的《全球化世界下的G20治理》(G20 Governance for a Globalised World)一書中稱,G20成員國的選擇主要是由時任德國財長漢斯·艾歇爾(Hans Eichel)的副手科赫·韋澤爾(CaioKoch Weser)和時任美國財政部長拉里·薩默斯(Larry Summers)的副手蓋特納(Timothy Geithner)負責的。書中對此有一段頗為有趣的描寫:

“蓋特納和科赫·韋澤爾一邊瀏覽國家列表,一邊說,加拿大加入,西班牙不加入,南非加入,尼日利亞和埃及不加入,等等。他們把這份列表發送給其他G7國家的財政部長,然後第一屆會議的邀請函就發出了。”

為了幫助G20完成兩大核心使命,兩大全球性政府間機構——世界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也加了進來,前者的加入是為確保全球金融穩定,後者則是為確保全球化的好處能夠惠及每一個人。

今年5月30日,柯頓在訪問上海外國語大學國際關系與公共事務學院時表示,從財長和央行行長機制升級為峰會機制後,G20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集中於危機應對,第二階段集中於危機預防,第三階段則集中於全球導引。而在G20未來該如何發展這個問題上,柯頓認為應關註一些傳統社會的結構性改革問題,如整體應對疾病和衛生醫療、性別問題、反全球化運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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