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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鏞記二代掌門內鬥元氣大傷 終審法院頒令母公司清盤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2015/11/4710811.html

香港鏞記二代掌門內鬥元氣大傷 終審法院頒令母公司清盤

一財網 秦偉 2015-11-12 15:10:00

位於香港中環黃金地段的鏞記,以燒鵝著稱,被米芝蓮評為一星餐廳,更曾吸引曾蔭權、李嘉誠、周潤發等香港知名人士光顧。但家族生意交棒至第二代人手中僅5年,就爆發家族內鬥,迄今,股權紛爭已籠罩鏞記長達5年。

有“名人飯堂”之稱的香港鏞記酒家(下稱“鏞記”),歷經70多年的市場跌宕起伏,終因兄弟間股權紛爭,28天後可能面臨母公司被強制清盤的命運。

香港終審法院11月11日頒令鏞記母公司清盤,但暫緩28天執行。令人唏噓的是,請求法庭強制清盤的並非鏞記的債權人,而是第二代掌門、創始人甘穗輝的長子甘健成。早在2010年,甘健成因不滿弟弟甘琨禮奪權,且不願買下自己所持股份,於是請求法庭將鏞記母公司強制清盤。而甘健成本人也在這場漫長的訴訟過程中,於2012年10月去世。

位於香港中環黃金地段的鏞記,以燒鵝著稱,被米芝蓮評為一星餐廳,更曾吸引曾蔭權、李嘉誠、周潤發等香港知名人士光顧。但家族生意交棒至第二代人手中僅5年,就爆發家族內鬥,迄今,股權紛爭已籠罩鏞記長達5年。

終審法院做出的最終判決,給予雙方28天時間就股權安排達成協議,若屆時雙方仍有爭議,鏞記母公司將自動進入清盤程序。

母公司資產高達數十億港元

盡管全香港僅一家鏞記,但從父親手中接過家族生意的甘氏兄弟身家不菲。

根據法庭文件,甘健成請求清盤的母公司——鏞記控股有限公司(Yung Kee Holdings Limited,下稱“鏞記控股”)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通過子公司Long Yau Limited直接或間接持有多個附屬公司,其中最值錢的要數旗下公司朗猷置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鏞記大廈。

鏞記大廈位於中環威靈頓街,距離蘭桂坊僅數步之遙,屬於中環核心地帶。2012年庭審過程中,甘健成方面傳召的專家證人——地產中介及咨詢公司萊坊執行董事陳致馨曾表示,考慮位置、面積、樓齡、樓底等因素,如果將鏞記所在的樓層出租,月租估計高達280萬港元;而整幢鏞記大廈的價值約10億港元。

除此之外,鏞記在港島上的兩個貨倉,估計價值合計約4900多萬港元。首次起訴時的資料還披露,截至2010年2月,四個子公司持有的現金存款已經高達8.82億港元。而鏞記本身的盈利良好,商譽也價值不菲。

甘健成和弟弟甘琨禮分別持有鏞記控股45%和55%股權,余下10%則由妹妹甘美玲持有。甘健成在5年前提起訴訟時稱,甘琨禮存在剝奪他的管理權、限制他獲得公司財務資料以及奪取董事局控制權等不當行為,因而想要退出家族生意,提議弟弟買下他手上全部股權,但對方一直未能給出明確回複,無奈之下向法院請求將母公司清盤。

鏞記會消失?

5年前,決心訴諸法庭的甘健成或許沒有料到,這場訴訟的進程會這般波折。香港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均裁定鏞記控股為海外註冊公司,法庭沒有司法管轄權,判甘健成敗訴。2012年,未能等到終審法院開庭的甘健成因病去世。

直到再等待3年,甘健成的夫人繼續上訴到終審法院才終於翻牌。11日,終審法院表示,鏞記控股雖然從未在香港設立營業地點,但其與香港有充分聯系,如鏞記控股及子公司的股東和董事都在香港居住,具體經營的業務和收入均來自香港,行政決定和導致爭端產生的事件也都在香港發生,這些因素足以支持法庭頒令清盤。

“母公司的清盤,不會影響到鏞記的具體經營,母公司的資產只是股權。”香港一位法律人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

代表甘健成的資深大律師翟紹唐也曾在庭上表示,清盤申請只針對母公司,並非經營鏞記的鏞記酒家集團有限公司,鏞記在生意及運作上運作如常。清盤人可將母公司的資產整項出售,尋找更高價的買家,令所有股東受益。

編輯:林潔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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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尋求法院就懷疑內幕交易的後果頒令作出補救

1 : GS(14)@2010-12-25 13:04:37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e/TC/sfcOpenDocServlet?docno=10PR152

證監會尋求法院就懷疑內幕交易的後果頒令作出補救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高等法院對楊碧鳳(女)、李國華(男)(兩位均是事務律師)及李國華的兩位姊姊李少英及李少芬展開民事法律程序,指上述人士涉嫌進行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竹銀行)股份及亞洲衛星控股有限公司(亞洲衛星)股份的內幕交易(註1及2)。

證監會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對該四名涉嫌進行內幕交易的被告作出命令,並頒令處理有關交易對曾經與該四名被告進行交易的人士所帶來的後果。具體來說,證監會尋求法院作出命令,使該四名被告所進行的懷疑內幕交易的交易對手,回復至涉嫌內幕交易發生前的狀況。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有關法律程序,並於2010年12月20日及2010年12月21日將原訴傳票送達該四名被告。

證監會申請法院作出以下命令:
1.  宣布有關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相關條文、宣布該四名被告曾以不同方式牽涉入該等違規活動,及宣布有關交易已無效或可使無效;
2.  限制該四名被告處置他們因進行內幕交易而獲取的利潤或可追查得益;
3.  委任管理人接管該四名被告藉內幕交易獲取的利潤或可追查得益,及以適當方式分派這些利潤或得益;及
4.  要求該四名被告:[ul]i.   交出或交代內幕交易所帶來的利潤或可追查得益,及向法院指示的人士支付該利潤或得益;及/或
ii.  使有關內幕交易的交易對手回復至他們在內幕交易發生前的狀況;及/或
iii.  向法院認為適當的人士支付賠償。[/ul]
證監會指在新竹銀行股份的交易中:[ul][li]楊碧鳳任職的律師事務所的一家公司客戶有意收購新竹銀行股份,她被借調至該公司以律師身分處理收購建議事宜,期間取得有關該收購計劃的資料(註3);[/li][li]該資料屬非公開、機密及有重大影響的股價敏感資料;及[/li][li]楊碧鳳其後在有關收購建議公布前買入新竹銀行的股份,並向男友李國華及他兩位姊姊洩露消息,促使他們買入新竹銀行的股份;[/li][/ul]在亞洲衞星股份的交易中:
[ul][li]李國華任職的律師事務所就亞洲衞星股份的私有化計劃提供法律意見,他因而取得該私有化計劃的資料;[/li][li]該資料屬非公開、機密及有重大影響的股價敏感資料;及[/li][li]李國華其後在該私有化計劃公布前,向女友楊碧鳳及他兩位姊姊洩露消息,促使她們買入亞洲衞星的股份(註4)。[/li][/ul]
證監會指四名被告從上述兩宗交易獲利合共290萬元,並以不同身分干犯以下罪行: [ul][li]從事具欺詐或欺騙性質的計劃以進行新竹銀行股份的交易,及利用機密資料買入新竹銀行股份,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及[/li][li]進行亞洲衞星股份的內幕交易,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91條。[/li][/ul]


備註:1.  在關鍵時間,楊碧鳳及李國華在兩家不同律師事務所任職事務律師。
2.  新竹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06年9月已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亞洲衛星控股有限公司在2007年2月已在香港上市。
3.  2006年9月29日,渣打銀行公布以每股新台幣24.5元對新竹銀行股份提出收購建議,較新竹銀行股份當時最後收市價高出約40%。
4.  2007年2月14日,亞洲衛星股份私有化的建議正式公布,收購價為18.3元,較亞洲衛星股份當時最後收市價高出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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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頒令繼續凍結中國森林(0930)行政總裁資產

1 : GS(14)@2011-02-12 17:41:29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12
法院頒令繼續凍結中國森林行政總裁資產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對中國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中國森林)行政總裁李寒春(男)及李名下的Top Wisdom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Top Wisdom)(註1)展開法律程序。

證監會於2011年2月2日向法院單方面申請並取得臨時強制令,以凍結李及Top Wisdom的相關資產,涉及金額達398,219,458元(註2)。 

根據高等法院朱芬齡法官今天作出的命令,於2011年2月2日向證監會頒發的命令繼續生效,直至2011年3月4日或法院另行頒發命令為止。

臨時強制令所凍結的資產金額,相等於李及Top Wisdom於2011年1月出售中國森林股份的收益。

中國森林曾於2011年1月31日發出公告,表明該公司的核數師就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進行核數時,發現了可能不合規的情況。證監會其後作出調查並申請臨時強制令。

證監會向法院表示,Top Wisdom曾於2011年1月12日訂立配售協議,以每股3.35元配售合共119,000,000股中國森林股份。這些股份其後被配售予多家機構及基金。

臨時強制令旨在凍結李及Top Wisdom出售上述股份的收益。

中國森林股份已於該公司申請停牌之後暫停買賣,並會繼續停牌。

證監會將繼續進行調查。



備註:1.  中國森林於2009年12月3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李是該公司的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李並全資擁有及控制Top Wisdom。
2.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有關法律程序,向法院單方面申請臨時強制令(即沒有向李及Top Wisdom作出通知),因此李及Top Wisdom均沒有機會就證監會的申請作出回應。上述法律程序今天首次進行公開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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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頒令繼續凍結中國森林(0930)前行政總裁的資產

1 : GS(14)@2011-03-06 12:02:04

http://www.sfc.hk/sfcPressReleas ... ervlet?docno=11PR26
法院頒令繼續凍結中國森林前行政總裁的資產
等法院今天發出命令,有關凍結中國森林控股有限公司(中國森林)前行政總裁李寒春(男)及李名下的Top Wisdom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 (Top Wisdom)所持有資產的臨時強制令將繼續生效,涉及金額達398,219,458元(註1)。
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法院指稱李及Top Wisdom從事內幕交易,當中Top Wisdom透過2011年1月12日的配售,沽售119,000,000股中國森林股份(註2)。
法院今天頒令上述臨時強制令繼續生效,直至進行審訊或法院另行頒令為止。
法院亦批准證監會修訂已展開的法律程序,以尋求法院作出最終命令,包括永久強制令,以及(如法院認為適合)使交易各方回復他們訂立交易之前狀況的命令。
法院同時准許證監會向身處內地的李及位於英屬處女群島的Top Wisdom送達有關法律程序文件。
證監會將繼續就本案進行調查。

備註:
1.  中國森林於2009年12月3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李曾經出任行政總裁職位,現擔任該公司執行董事。李全資擁有並控制Top Wisdom。
2.  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展開有關法律程序,於2011年2月2日向法院單方面申請並取得臨時強制令。詳情請參閱證監會2011年2月11日的新聞稿。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3253

東方明珠(0632)董事總經理因法庭頒令而辭任

1 : GS(14)@2011-05-29 15:42:58

http://www.hkexnews.hk/listedco/ ... TN20110525150_C.pdf

雖然這公告聲稱他的角色已淡化,並指出公司新管理團隊於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成立,但2010年仍報稱其為董事總經理。

The 2010 annual report describes Mr Zhou as the Managing Director - although in this announcement the company downplays his role, stating that the company has been under "new management" since 2006.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74554

指與3建制議員宣誓有誤 促頒令無效長洲覆核王申撤梁特資格

1 : GS(14)@2016-11-12 05:34:46

【本報訊】日前有市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8名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的宣誓無效。司法覆核常客、「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昨日反擊,針對特首梁振英以及3名建制派議員提出司法覆核,指4人讀漏或讀錯誓詞,包括梁振英在「特別行政區」前讀漏「香港」二字,要求法庭宣告4人的宣誓無效,喪失公職資格。郭卓堅坦言,希望兩宗司法覆核都輸,以免社會繼續撕裂。記者:黃幗慧 林俊謙



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會員鄭玉佳日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取消梁國雄、劉小麗等8名立會議員資格。昨自行到高等法院入稟的郭卓堅解釋,入稟是回應鄭玉佳的行動,並希望他與鄭都輸官司,「雖然如果我哋呢邊輸晒,8個冇(8名議員被取消資格),但佢哋嗰4個冇呢(被取消公職資格),就慘得多啦,因為冇咗梁振英喺度,就成個社會都分裂晒,我都唔想個社會分裂,我相信區官(法官區慶祥)就好聰明嘅,就兩個leave(許可)都唔畀,就冇得打啦」。他籲「唔好逼得人咁緊要」,不要將政治問題帶上法庭。



「長洲覆核王」郭卓堅

石禮謙稱老花看錯誓詞

郭卓堅在入稟狀指,梁振英於2012年7月1日宣誓就任時,在「特別行政區」前讀漏「香港」二字,而黃定光上月12日在立法會宣誓時,同樣讀漏「香港」。至於以英文宣誓的石禮謙,則將「Administrative Region」錯讀成「Administration Region」。郭卓堅續指,以普通話宣誓的蔣麗芸,將「人民」及「人民共和國」用諧音讀出。根據人大的釋法內容,郭認為4人的誓詞沒有符合法定形式及內容,即拒絕宣誓,應喪失公職資格。今次司法覆核涉及的多名建制派議員,他們均指自己的宣誓是真誠。石禮謙回應有關訴訟時表示,自己將「Administrative Region」讀成「Administration Region」,可能因為老花看不清楚,所以才會看錯誓詞,他強調自己是憑良心、莊重及嚴肅宣誓。被指以普通話宣誓時發音不正確的蔣麗芸,她回應稱自己「普通話幾好」,並無拒絕或忽略進行宣誓時應有的行為,「諗都諗唔到」,更即場示範以普通話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強調自己的普通話發音標準,「唔知乜叫諧音」,更質疑入稟的市民可能是受人慫恿或只想擺出政治姿態。至於在首次宣誓時讀漏「香港」二字的黃定光,承認讀漏是一個錯失,表示會承擔有關責任以及後果,亦會尊重法庭的裁決,由於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想說太多。案件編號:HCAL201/16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61112/1983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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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恐怖分子入境特朗普頒令停收難民

1 : GS(14)@2017-01-29 10:31:27

■特朗普上台後接連簽署多項行政命令,包括暫停接收難民。



強硬反移民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前日在國防部簽署行政命令,下令暫時停止接收難民,以及暫時停止向7個穆斯林國家的公民發出簽證,揚言是為了阻止恐怖分子入境,「不歡迎他們」。新措施招來強烈譴責。



特朗普前日到國防部見證新任防長馬蒂斯的宣誓就職儀式,隨後簽署行政命令《阻止外國恐怖分子進入美國的國家保護計劃》。計劃包括未來120天暫停讓難民入境,其中敍利亞難民更是無限期禁止入境,以及未來90天暫停向敍利亞、伊朗、伊拉克、利比亞、索馬里、蘇丹、也門7國公民發簽證,即使持有綠卡亦禁入境,即時生效。這期間當局將重新檢討保安程序,對移民、旅客和難民進行「極嚴厲」背景核查。



無再提敍國設安全區

特朗普說:「我要設立新的審查措施,阻止激進伊斯蘭恐怖分子進入美國,不歡迎他們。美國只會歡迎那些支持美國和真心喜歡美國民眾的人。」這道命令意味美國重置難民計劃叫停。美國長期以來對全球暴力衝突受害人提供庇護,去年收容約8.5萬,是數一數二慷慨的國家;前年聯合國安排重置的難民有64%獲美國收容。但特朗普已下令將2017財政年收容人數上限減至5萬。同樣叫人失望的是,特朗普曾說支持在敍利亞境內設「安全區」保護平民,但行政命令中隻字未提。另一個關注點是,命令中提到停收難民期間,會繼續幫助受宗教迫害的人,而特朗普其後明言旨在幫助基督徒,因而被質疑是違憲。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直指特朗普以國家安全的幌子掩飾對穆斯林的歧視;美國伊斯蘭關係委員會表明明天會入稟法院提出挑戰。多名民主黨人批評特朗普的命令「不美國」,指他「極端仇外」,損害美國「歡迎移民」的聲譽。諾貝爾和平獎最年輕得主、巴基斯坦19歲維權鬥士馬拉拉說:「特朗普總統向逃離暴力與戰爭的兒童、母親及父親關上大門……美國背棄了歡迎難民和移民的驕人歷史,叫我心碎。」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UNHCR)和國際移民組織(IOM)亦敦促特朗普收回成命,兩組織發表聯合聲明稱:「全球難民從未如當前般需要幫助,美國重置難民計劃的重要性是全球數一數二。」



6難民轉機赴美被拒

科技巨擘Google就指有100名駐外僱員受這項行政命令影響,已促召他們回美,擔心遲些他們或會被拒入境。5名伊拉克人和1名也門人昨日在聯合國難民署人員陪同下,乘飛機抵達埃及開羅欲轉機往美國紐約市,雖持有移民簽證,但在開羅機場向紐約方面查詢後,被拒上機。另外,卡塔爾航空向前往美國的乘客表明,來自該7個被禁國家的人若想前往美國,必須持有美國綠卡或外交簽證;多間航空已拒接待伊朗人乘客機往美國。路透社/美聯社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international/art/20170129/199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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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拒頒令讓網媒用點票中心記者區

1 : GS(14)@2017-03-25 10:31:33

■岑倚蘭(右)在開庭前指港府政策故步自封。謝榮耀攝



【本報訊】香港記者協會(記協)申請覆核政府拒絕網媒使用政府新聞設施,並要求法院頒令讓持有記協會員證之網媒記者在明日行政長官選舉中使用傳媒採訪區一案,昨在高等法院進行緊急聆訊。法官林雲浩在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作臨時頒令,指法庭不會指令行政當局作特定決定,取代當局審批採訪的權力,但指政府在新聞業轉型之際未有作為,過去5年檢討網媒政策未盡人意,並似乎無視申訴專員提出彈性處理網媒採訪的建議,故受理覆核申請。


岑倚蘭:不會上訴


記協主席岑倚蘭表示歡迎法院受理案件,認為法官嚴厲批評了政府拖延檢討政策;她亦尊重法官拒絕頒令,不會就此上訴。岑在開庭前指港府政策故步自封,與政府交涉5年仍不果,逼不得已才入稟,而三位特首參選人均已去信當局要求讓網媒採訪投票,但也遭政府漠視。記協尋求的臨時命令,影響來自10間網媒的26名記協會員。對於政府指難以為網媒定下資格準則,記協一方昨指它作為全港最大新聞業工會,受不少公共機構認可,其會員經嚴格審批,正好可作識別;政府一方則反駁指,記協並非代表大多數新聞從業員,有網媒例如《熱血時報》亦反對以記協會員資格作標準。法官林雲浩批出覆核許可,但指即使記協最終勝訴,令法庭撤銷政府新聞處和民政事務局的政策,即一律禁止網媒採訪官方活動及使用政府新聞發佈系統,這也不代表記協的網媒會員必然應獲授權。法庭只會宣告政策是否違憲,不會取代當局作具體決定,將對傳媒業把關的權力轉移到記協身上。此外,法例對傳統媒體有特定規管或發牌制度,但網媒不受規管,這區別不容忽視。


官:記協太遲入稟


對於政府指拒絕網媒採訪有保安考慮,記協強調專業記者並非示威者,當局應獨立考慮每間網媒的資格,而非一刀切拒絕,法官則指不能斷言讓記協的網媒會員採訪不會造成安全隱憂。法官又指,記協在特首選舉極遲階段才入稟,爭議難以圓滿地處理;即使禁止網媒採訪選舉,傳統媒體亦會製作網上報道供市民觀看,故拒絕作臨時頒令。案件編號:HCAL96/17■記者勞東來、楊思雅




來源: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70325/1996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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