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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續展首批到期27家非銀支付牌照 後續第二、三批將有部分機構合並

8月12日,央行公布了首批27家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的續展結果。27家機構牌照全部被續展,但具體來看,部分機構被調減或增加支付業務類型與覆蓋範圍。於此同時此次部分機構的支付業務被合並。

“下一步,第二批、第三批會出現一些合並業務的情況,合並下來估計會少8、9家左右。”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指出。

他表示,第一批仍然是27家。但根據人民銀行規定,為了避免刺激預付卡發行,預付卡發行、受理與銀行卡收單不能使一家機構,通過續展,兩類機構都是同一個實際控制人的,就會做一些機構和業務的合並。

2015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共完成各類型支付業務,包括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共984.95億筆,交易額在64萬億。從交易筆數和金額不難看出,非銀行支付機構已經成為支付市場一只重要力量。

樊指出,在快速發展的同時,非銀行支付機構作為支付領域新興主體,普遍存在創新有余,合規不足的問題。例如資金管理不規範,消費者權益保障機制不完善的問題比較突出。

在首批續展的27家非銀支付結算機構中,記者發現,例如網銀在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在說明中變被終止了固定電話支付業務,而銀盛支付服務有限公司則主動終止了該項業務。央行支付司內部人士指出,這是由於這些支付機構的這些業務並沒有實際開展,或者他們主動要求終止該項業務。

央行在《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工作答記者問中指出,存在以下兩類情形的支付機構,將會面臨支付業務類型或覆蓋範圍被調整、甚至不予續展的問題。一類是合規意識弱、風控能力差,存在占用、挪用、借用客戶備付金行為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另一類是公司經營管理不善,或支付業務發展理念不清晰,導致核準的部分或全部支付業務未實質開展過,或已連續停止2年以上。

對於支付業務範圍增加,則主要有兩類情況。一是因《支付業務許可證》整合引起支付業務承接,合並後存續機構的支付業務範圍相應增加被合並機構原有業務類型,被合並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相應註銷。

目前,支付服務市場存在多家支付機構同屬一實際控制人的情形,部分機構也曾主動提出過整合多張許可證支付業務範圍的想法。人民銀行認真分析支付服務市場發展趨勢,鼓勵支持支付機構科學合理整合業務資源,更好發揮支付業務的規模效應,在充分論證機構提交的合並方案後,在本次續展中相應調整機構支付業務範圍。

不過樊爽文指出,此次續展27家非銀支付牌照,並沒有出現註銷《支付業務許可證》的情況,不過後續2、3批中,將有合並下來估計會少8、9家左右。

期間有支付機構因嚴重違規被處以大額罰款,為什麽其《支付業務許可證》在本次續展中也獲通過?

記者發現,在首批27家非銀支付機構中,央行表示,續展工作不同於行政處罰。支付服務市場的規範發展需要時間。避免對市場產生較大的沖擊。基於以上考慮,一些機構也被批準續展。

5年來,首批支付牌照2011年5月2日正式發放首批支付牌照截止2015年共有270家企業獲得支付牌照(目前已經有3家支付公司因為違規嚴重被註銷支付許可,存留267家企業,同時有一家企業被註銷互聯網支付許可和12省市收單業務,牌照留下)。

記者梳理發現,2015年8月24日央行依法註銷了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2015年10月,央行再次出手吊銷廣東益民《支付業務許可證》。2016年1月5日,央行註銷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互聯網支付許可,停止黑龍江、吉林、寧夏、甘肅、青海、新疆、西藏、海南、深圳、廈門、寧波、大連等12個省(區、市)的銀行卡收單業務。

央行人士表示,並非只有在續展的檔口才考慮停發牌照,在非銀支付機構開展業務期間,央行各地分行都會隨時進行監管,如果發現重大問題與嚴重違規,一樣會吊銷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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