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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指責微信:“朋友圈”不能成為非法營銷“樂土”

來源: http://www.yicai.com/news/5014621.html

新華社發表署名評論文章指出,對“朋友圈”頻繁出現涉嫌虛假宣傳、欺詐、內容涉黃的廣告,以及防不勝防的第三方平臺和外部鏈接,微信管理團隊應主動扛起凈化“朋友圈”的責任。

文章認為,近年來,隨著微信用戶越來越多,不少人看中微信帶來的流量紅利,打起了利用社交工具行騙的主意。面對暗潮湧動的轉發、點擊等營銷產業鏈,微信平臺和相關監管機構應警惕其中違法行為,及時介入,不可任其成為市場監管死角。

微信“朋友圈”大多是熟人,具備較高可信度,這給一些圖謀不軌者提供了“殺熟”機會,甚至為不法分子提供了欺詐誘騙的可乘之機。例如,有不法分子慫恿用戶轉發帶“三無產品”廣告的“雞湯文”謀取暴利,其向廣告主索要的費用是用戶分成費的十倍;有的第三方公眾號允諾用戶群發廣告後就能“免費領商品”,卻在收取遠高於市場價的“郵費”後,寄給用戶成本極其低廉的劣質商品等。

此外,測試小遊戲、點贊獲禮品、行善尋親、掃碼送話費、回複換禮品等花樣百出的“朋友圈”營銷內容,可能導致個人信息泄露,並給個人隱私和財產安全帶來威脅。

近年來,新媒體營銷迅猛發展,相關部門對於新興廣告模式和社交網絡營銷模式的監管較為滯後,管理缺位、打擊不力使“朋友圈”中的監管盲點逐漸增多。尤其是註冊微信號不需要實名認證,讓不法分子少了“後顧之憂”。

對“朋友圈”頻繁出現涉嫌虛假宣傳、欺詐、內容涉黃的廣告,以及防不勝防的第三方平臺和外部鏈接,微信雖有苦衷,但作為用戶數已經突破6.5億的社交平臺,微信管理團隊應主動扛起凈化“朋友圈”的責任。

今年4月,微信方面曾發布過《微信外部鏈接內容管理規範》,但目前管理外部鏈接主要還是依據用戶舉報,這遠遠不夠。移動互聯時代對技術監控手段和自查自糾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微信平臺的監管能力應與其產品研發、推廣等齊頭並進,保證“朋友圈”的生態環境,真正對用戶負責。相關職能部門也應繼續完善監測體系,加強監管,做到全覆蓋、無縫隙、無死角。對虛假欺騙內容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縱容姑息,還“朋友圈”一方“凈土”。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197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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