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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下載七八個音樂軟件嗎?數字音樂版權的“戰國時期”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08759

 

唱片時代,藝人大紅之後,下一張專輯會被各家唱片公司搶得頭破血流,以求獨家。如今的情況變為:各音樂數字平臺版權混戰,當紅歌手被瓜分得七零八落,對聽歌的人來說,這意味著,需要在手機上下載七八個App。圖為張靚穎專輯的QQ音樂首唱會。 (CFP/圖)

以前大家活在心照不宣的盜版中,誰也不比誰高尚多少。如今一部分音樂先正版了起來,版權卻並未因此更得到尊重。

封殺、版權、高價、“音樂來自第三方”……音樂App處於混戰、燒錢階段,音樂人真的成了強勢甲方?

“微信剛剛封殺我們的時候,我們的用戶活躍度和新增數都創了新高。”網易雲音樂總編輯丁博雲淡風輕地一笑,對南方周末記者說,“當然,從長遠來講,沒有影響是不可能的,但也不至於傷筋動骨。”

“封殺”事件發生在羊年春節前,2015年2月4日前後,蝦米音樂、天天動聽、網易雲音樂三款音樂軟件先後毫無征兆地被微信屏蔽。

最先跳腳的是一批骨灰級用戶,他們固執地用截圖的方式繼續分享來自網易和蝦米的音樂,如堂吉訶德鬥風車般對抗著騰訊。更多的人則默默給手機裝上了QQ音樂。

騰訊方面義正辭嚴,宣稱自己做出這個艱難的決定,是因為對方涉及“盜版”,盡管競爭對手和一些行業觀察者堅持認為,“搶占市場份額”才是他們的第一目的。

騰訊也的確有“捉賊”的底氣。這一兩年,騰訊大手筆地入手了一系列獨家版權,包括《我是歌手3》、《中國好歌曲2》、JVR、相信音樂等。並與華納音樂、索尼音樂——世界三大唱片公司之二——達成獨家版權合作。這意味著,包括周傑倫、五月天、蕭敬騰、韓庚、林俊傑等人在內的一批歌手,都要從其他一切數字音樂平臺下架。

這恐怕是美國的音樂人無法想象的。他們的音樂可以同時擺在iTunes、Google play和Amazon上,IFPI(國際唱片協會)、RIAA(美國唱片業協會)會幫他們關註下載量,並收費。但在國內,誰都知道“音著協”作用微小,形同虛設。

2015年初周傑倫與昆淩大婚時,蝦米網就開始在手機App上“撒嬌”——“傑倫的版權我們暫時買不起,但我們依然祝福傑倫的婚禮。”專題中包括了八首來自蔡依林、徐若瑄、溫嵐、侯佩岑等周傑倫昔日緋聞女友們的歌。

蝦米買不起周傑倫,但有阿里巴巴撐腰,他們買了滾石,並在2014年花天價拿下了《中國好聲音3》,又在2015年初,從騰訊手中搶回了華研(旗下包括SHE、飛輪海、林宥嘉等歌手)。不過,這些在蝦米音樂CEO王皓看來,都只是“迫不得已的自衛”。

進入2015年4月,積累了多年版權的海洋音樂,據傳也即將與用戶量龐大的酷狗、酷我音樂合並。

對於還沒賺到過什麽錢的數字音樂平臺們而言,是繼續在這場版權大戰里砸錢,還是退出戰場另辟蹊徑,這是個問題。

不以賺錢為目的的版權獨家都是耍流氓?

王皓一直引以為豪:蝦米是最早開始探索收費模式的國內音樂網站。雖然往前追溯幾年,這件事顯得有些尷尬:那時蝦米的音樂大多由第三方上傳,用戶卻得付費下載。

獨立音樂人李誌和周雲蓬曾為此憤怒,2010年他們召集了一批音樂人抗議,並出走蝦米。此事給這個小眾且精英化的音樂網站帶來了十分不光彩的影響。

李誌再次回到蝦米已是2014年8月,回歸的前提是雙方重新達成了版權合作。蝦米為此制作專題“李誌來了”,懸掛首頁好幾天,似乎在宣告著自己的“洗白”。那時,有了阿里巴巴做靠山的蝦米,資金力量已不同往日;而來自QQ音樂的版權壓力,也讓蝦米不得不盡快解決掉這個問題。

出於“自衛”,蝦米往版權上扔了數以億計的人民幣,收入卻不足支出的五分之一。按照官方數字,蝦米現有的用戶量達5000萬,其中有多於2%的付費用戶,按照包季付費(40元/3個月)計算,收到的也只有4000萬人民幣而已。

花費最大的《中國好聲音3》,帶來的流量顯然很可觀,“但要說性價比,實在是不好說。”王皓顯然很心疼那筆錢,“真的很貴。”

錢花得很不舒服。蝦米擁有滾石唱片的獨家版權,為了讓其他音樂網站上的周華健(滾石旗下歌手)下架,王皓遍訪競爭對手,最後發現:這個江湖實在沒有什麽道理可講。走法律程序也不現實:一場曠日持久的官司打下來,自己的獨家版權到期了,對方也就罰個十幾萬——按照已有的判例,平均每首歌處罰金額都不到200元。

更不舒服的是,在蝦米不得不用“前女友們”戰略為周傑倫慶婚時,網易雲音樂的用戶卻可以毫無壓力地試聽並下載周傑倫的全部30盤專輯。只不過在播放這些音樂時,會滾過一行字幕:“音樂來自第三方。”蝦米花重金買下了華研國際的版權,但QQ音樂上,林宥嘉的曲目仍被試聽和下載,同樣有一行小字:“音樂來自第三方。”

“第三方渠道到底是不是合法,一直沒有明確的說法。”網易雲音樂主編丁博對南方周末記者承認,這種處理方式有點兒“打擦邊球”。

版權司法管理混亂,激發了“第三方”這種中國式智慧。王皓認為“第三方”只是掩耳盜鈴的障眼法,他寧願下架一切被別人獨家了的音樂。但這並不意味著,蝦米的曲庫里就都是正版。

有人在“知乎”上質疑過蝦米的版權,王皓用自己的知名ID“南瓜”作答:“正版化的進度持續進行中。”言下之意,盜版依然在——這部分音樂處於真空中,還沒有來得及被正版,更別談獨家。但因為不被加以任何標識,也就沒有人知道它們是盜版。

江湖更亂了。以前大家活在心照不宣的盜版中,誰也不比誰高尚多少。如今一部分音樂先正版了起來,版權卻並未因此更得到尊重。“哪怕是再爛的遊戲規則,也好過沒有遊戲規則,但現在就是完全沒有遊戲規則。”王皓對南方周末記者抱怨道。

王皓最感憂慮的是,這一輪版權戰的發起者QQ音樂,恐怕並沒有打算靠著強勢的正版資源把行業引向正軌。

“如果把購買版權看成進貨,總得有一個賣貨的部分。”王皓說,“如果不做出任何收費的努力,說白了只是一個壟斷資源、占領市場份額、忽悠資本市場的動作,那麽未來三年之內,數字音樂創新的可能性就非常小,因為錢都砸到版權上去了,還收不回來。”

丁博的看法相同:“究竟能不能在版權獨家後,建立起一個正常的營收體系,這是關鍵。”

究竟能不能?2015年3月24日,在深圳舉行的QQ音樂媒體分享會上,南方周末記者公開提出了這一問題。QQ音樂品牌負責人公開的解釋是:“現在談賺錢為時過早,這麽多年,從傳統到數字音樂,都沒有解決盜版問題。”

事實上,QQ音樂在收費模式上曾有過成功嘗試。2014年底,周傑倫新專輯《哎呦,不錯哦》發行。QQ音樂在網站上做了數字專輯預售,每張定價接近20元人民幣。盡管兩天後,這批音樂就可以免費試聽和下載,專輯還是賣出了15萬套。

因為與騰訊社交產品的掛鉤,“QQ音樂綠鉆”也成為同行業中的佼佼者。綠鉆服務最受人歡迎的一點是:可以為自己的QQ空間設置好聽的音樂背景。

騰訊並不著急談錢,他們寧願把正版免費,然後嘗試“商業化的創新”。但騰訊越不著急,競爭對手就越著急——如果只是互相消耗資本,最終只會擠死錢少的。

至少音樂人包小松對於與騰訊的版權合作十分滿意:“在這種混亂的情況下,獨家版權的形式是最好的,相當於給我們的音樂人都找到了一個幹爹幹媽。”

唱片公司還有什麽用?

音樂人姚謙把這一輪數字音樂獨家版權的爭奪,理解為“贖回”——“對我們曾經沒有得到的報酬的一部分贖回。”接著他對南方周末記者嘿嘿一笑:“雖然這些錢也沒落到我口袋里。”

姚謙為蕭亞軒創作的《最熟悉的陌生人》、為江美琪創作的《親愛的你怎麽不在我身邊》,以及大量握在索尼、華納手中的作品,都被QQ音樂買走了獨家版權,但姚謙本人並沒有拿到錢。

丁博問過許多詞曲作者,他們都和姚謙一樣,尚未從數字音樂平臺買走的獨家版權里分到一杯羹。在丁博看來,版權大戰最大的受益方,目前是一些老牌唱片公司,他們“靠著遺留的音樂版權換得巨大利益,來維持現狀”。

“當然了,唱片公司可以說,我們拿到了更多的錢,才能做歌手、做音樂,但誰看見了呢?以前我們老會提,XX公司的‘天王宮’、XX公司的‘天後宮’,但這些年來,一些國際唱片公司在中國市場上只是賣版權,並沒有什麽讓人尊敬的進步。”丁博說。

王皓更進一步,把這些大的唱片公司稱為“收割機”:“曲婉婷火了,就來跟曲婉婷簽一下,事實上,沒有互聯網營銷、沒有進一步把她捧紅,唱片公司在這方面是束手無策的。”

對唱片公司失望後,做出最快反應的是藝人自己。周傑倫、王力宏、陶喆、吳克群、孫楠……越來越多的藝人放棄與唱片公司簽約,選擇單幹。歌手胡彥斌甚至在一次演講中宣稱:“這個時代已經不需要唱片公司了。”

胡彥斌做出這個判斷,始於2006年。當時,他與唱片公司尚未合約期滿,可公司已當他是隱身:沒有新聞曝光,沒有預算開演唱會。一怒之下,胡彥斌自己找了贊助商,自己策劃、組建團隊,在全國做了八場演唱會。

王皓捕捉了這樣的市場變化。他找來時下最火的汪峰工作室、小範圍內十分受歡迎的“好妹妹樂隊”,以及長期在蝦米分享作品的一批獨立音樂人,寄望於用“蝦米音樂人”的整合模式,來對抗版權壟斷式的競爭。

這種模式的本質是:蝦米提供平臺,音樂人各顯神通,用戶可以免費試聽下載,但要聽高品質音樂,就要付費;音樂人也可以選擇開放免費,以博取更多的聽眾。蝦米音樂根據用戶喜好和點擊對音樂進行推廣,但不從中抽成,號稱“收入全歸音樂人”。

王皓曾豪情萬丈地為蝦米定下一個“百萬音樂人計劃”:一百個音樂人,每個人能通過蝦米賺一萬塊。百萬的總數很快實現了,可收入能到一萬元的人屈指可數。防止四海皆準的“二八”定律再次起效:排在最前面的幾個人,賺走了絕大多數的收益。

在蝦米上被試聽最多的音樂人,還是汪峰。緊隨其後的,既非上過《我是歌手》的李榮浩,也非人們熟悉的曲婉婷,而是作曲家石進。石進在蝦米上傳的純音樂作品《夜的鋼琴曲》累積有近8000萬點擊量,他因此收入頗豐;但在其他音樂網站,石進鮮人問津。

音樂人程璧在蝦米上獲得的點擊量是800多萬,這個數字不算少,足以長期占據“蝦米音樂人”首頁的重要推薦位。然而,巨大的點擊量為程璧換來的直接收入,卻很少。“現在還是得靠賣實體唱片和商演。”程璧告訴南方周末記者。

依照用戶投票,程璧的第二張專輯《我想和你虛度時光》入選了蝦米的“尋光計劃”。尋光計劃旨在幫助獨立音樂人進行專輯制作與宣發,蝦米會扮演半個唱片公司的角色,並占有專輯的部分版權。

“我們賭的就是未來產業方式的變化。只要有才華,通過互聯網你就可以成為明星,不必跟唱片公司簽約。如果這個模式成功,未來所謂獨家版權爭奪這件事,也就不存在了。”王皓對南方周末記者描繪著他眼中美好的未來。

但在音樂人姚謙看來,唱片工業瓦解之後,華語圈音樂人粗糙的成長方式,恰恰是最為讓他擔憂的。

前段時間,姚謙去參加IFPI(國際唱片協會)舉辦的一個國際歌手比賽。他清楚發現,韓國歌手的包裝系統很完整——從外觀、音樂定位,到表演形式都十分到位。相形之下,華人歌手揣著一首歌,上臺便唱唱唱。“用自以為很厲害的方式,使勁地賣力地表演。模仿自己心目中的巨星。”姚謙對南方周末記者說:“其實很糟糕。”

“也有一些獨立音樂人會拒絕系統的經紀。事實上國外的獨立音樂人,都有完整的經紀,這也是為了聽眾更好地享受他們的音樂。”姚謙對南方周末記者說。

顯然,經紀系統尚未進入任何一個試圖顛覆舊傳統的新型音樂平臺眼中,包括蝦米。

版權司法管理混亂,激發了“第三方”這種中國式智慧。有些音樂App沒有歌手的版權,但仍然提供曲目的試聽和下載,只是同時會打出一行小字說明:音樂來自第三方。 (何籽/圖)

每個App都有自己的習性

今日版權混戰的場景,在姚謙看來似曾相識:唱片時代,藝人大紅之後,下一張專輯總要被各家公司搶得頭破血流,以求獨家。

但數字平臺不太一樣:當紅歌手被各家瓜分得七零八落,聽歌的人就得在手機上下載七八個App。

“我們做音樂,還是希望容易被聆聽到。”姚謙語氣謙和。

盡管也為尚未落入他口袋的版權費“贖回”感到高興,但有些事情姚謙並不認同。“我反對數字音樂平臺找來以前唱片公司的老先生、老太太,給他們個‘官’,把舊的關系、曾經紅的音樂版權拿來,就結束了。”姚謙覺得,數字音樂平臺應該努力的方向是:花功夫了解聽眾,合理地分眾、恰當地推薦音樂。

在這方面,蝦米有開發、調試多年的“蝦米猜”:通過分析用戶行為,智能推送歌曲。喜歡聽張國榮的,下一首可能會聽到陳百強;喜歡李榮浩的,蝦米則會推薦獨立音樂人馬頔——不光是推送相似歌曲,還會有適當的引導,以便讓新歌和新人能進入聽眾視野。這也是石進在其他網站鮮人問津,卻在蝦米點擊超8000萬的原因。

姚謙則比較認可網易雲音樂的模式。作為行業的後來者,網易雲音樂2013年才正式上線。那時,包括QQ、蝦米、酷我、酷狗、多米、百度、天天動聽在內,已經有近十種音樂產品霸占著用戶的電腦和手機。網易要想出頭,只能做點“與眾不同的東西”。

歌單,成了網易雲音樂設計之初最重要的概念——這並不新鮮,在豆瓣上,網友早就習慣把自己喜歡的電影和書籍分門別類,做成“豆列”。但在數字音樂市場,沒人覺得歌單會成為一款音樂軟件的核心競爭力。

早期推廣時,網易請一批藝人、歌手、音樂人,制作自己的歌單,再向用戶推送。於是,剛到網易的用戶可以窺探丁磊的音樂喜好,喜歡樸樹的也能驚喜地發現,App首頁為他推送了“樸樹的個人推薦”。一些資深樂迷聽多了歌單推薦,便開始建立自己的歌單,點擊量高了,也就成了新的“大V”。

網友修治在網易雲音樂上有一千多粉絲,不算太多,但比丁磊多。他認為網易歌單十分適合他這樣的“強迫癥患者和整理癖人士”。修治受人關註,是因為曾在宋冬野的作品《關憶北》下發表了一條評論,追溯他被歌聲觸發的一段少年記憶,一個關於人字拖的荒誕故事。

沒有什麽模式不可複制。網易也有蝦米引以為豪的“音樂人”計劃,蝦米則借鑒了網易曾經視為核心的“歌單”模式。百度音樂更進一步,為歌單冠以“智能”之名,要結合用戶所處的情境——時間、地點、周圍環境,乃至家具布置、盤中食物來推薦歌曲,一腳跨進了音樂的“生活化”;QQ音樂又打算把生活化的音樂再硬件化,要推出智能音響、車載設備。而同樣的計劃,蝦米和網易也有。

在姚謙看來,最終,伴隨著各家網站日益穩定而明確的氣質,數字音樂平臺勢必會完成分流。只不過這樣的分流,不會,也不應當是以版權的割據來劃分。

(孟雨蒙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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