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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不動產有望納入稅務抵扣範圍

來源: http://wallstreetcn.com/node/21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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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經濟參考報》報道,2015年國家有望將房屋不動產納入稅務抵扣範圍,此項改革或伴隨房地產、建築業“營改增”同步進行。改革或帶來超過8000億元的減稅規模,將進一步刺激投資。

全國從2009年起實施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型的改革,但目前只允許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抵扣。如果今年允許工業、商業企業用購買的房地產進行稅務抵扣,則意味著消費型增值稅改革徹底完成。多為專家向《經濟參考報》表示,2015年建築業、房地產業營業稅改增值稅時,將涉及其開出的增值稅發票能否進行抵扣的問題。因此不動產稅務抵扣應該會與房地產業、建築業“營改增”同步進行、一並出臺的。

《經濟參考報》援引知情人士稱,今年推進的不動產抵扣改革不涉及已經完成的交易,主要是將新購入不動產和租入不動產的租金納入進項抵扣。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不是所有的不動產都可以抵扣,住宅是賣給老百姓的,屬於最終消費,沒有抵扣的需求。能夠抵扣的就是企業購買來當廠房、寫字樓的不動產。經過測算,減稅規模在8000億元左右。這是一個粗略的估算,是根據2012年固定資產投資統計年鑒大體測算得出。”

張斌表示,不動產抵扣會導致大量減稅,稅基會縮小,所以要考慮財政的承受能力。“如果把不動產納入進項抵扣,可以采取一些過渡性措施來緩解對財政過大的沖擊,比如可以分五年進行稅收抵扣。”

允許不動產抵扣的改革或許會對房地產行業產生影響,房地產的價格或因此調整。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夥人梁因樂向《經濟參考報》表示:“政府不是企業,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因而開發商在取得土地的時候沒有辦法取得土地的進項稅票。在一線城市,土地價格幾乎占到整個房地產開發項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對開發商來說,要交11%的增值稅銷項稅,卻不能對占成本三分之一的土地進行進項抵扣。有人建議國家給開發商提供一個虛擬的進項稅抵扣。如果國家願意買單,財政的負擔會比較大,如果財政不給進項稅,就不排除開發商有提價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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