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美優品改變其營收模式,即從市場服務轉型為商品銷售;
■這一轉型對聚美優品此前的成功財務業績構成巨大風險;
■而且,聚美優品並未像其承諾的那樣擴大市場服務。
現在數數,起訴聚美的律師事務所有5家了,其中有一家國內公司參與——郝俊波事務所。
郝俊波告訴黑馬哥,現在起訴的理由還太籠統,律師獲得的信息並不比投資者多。懷疑的依據是聚美最近的第三季度財報,總凈營收為1.577億美元,比去年同期的1.233億美元增長28.0%。業績比預期太差,引起多家事務所懷疑。
但他也表示,這說明不了什麽。美國跟中國不同,即便沒有充足的證據,只要是合理懷疑,都可以立案,也許聚美並沒財務造假。
現在還是尋找原告階段,接下來才是搜集證據。郝俊波稱自己可能會向被告索要證據,比如會議記錄、與高管談話等。
財務是否造假?業績太差 應當合理懷疑
先把律師起訴的焦點用白話翻譯一下:聚美,你為毛要轉型做自營?做自營後,就維持不了之前招股書里的業績,你這不是騙人嗎?況且你當時也沒說自己要做自營啊?
從這一點看,聚美是有錯的,在招股書中,他是堅定要走開放路線的。
好,來看看聚美當時是怎麽描述的。
針對第三方商家,後面還有幾個專門描述的。
由此可見,聚美是非常糾結的,第三方商家入駐,能給他帶來更多的sku、更大的流量、更多的收入,但同時又可能造成體驗降低、假貨增多,供應鏈管理難度增大。
果然,賣假貨的事兒就發生了。今年騰訊科技報道,聚美涉嫌銷售偽劣名表。一經證實,是一家小第三方商家幹的,規模50個人,屬於開放業務。事後CEO陳歐一怒,把整條業務全砍掉了。
這一點從陳歐的文章中也提到,對於這些業務,他只需商家提供授權書+在其他平臺上運營規模即可。信中他提到,已經把所有奢侈品第三方業務全部砍掉,有授權的也停了。
他解釋稱,一條業務沒了,業績自然就會差。但黑馬哥與律師們心情一樣,是不是至於差到這個地步呢?
於是11月底,聚美發布第三季度財報,凈成交額約2.73億美元,同比增長31.4%;凈營收為1.577億美元,同比增長28%,遠低於預期。
回顧今年第二季度,凈成交額約2.89億美元,同比增長64.3%;凈營收為1.54億美元,同比增41.9%。差距是不是有點遠?
再從環比看,就會發現幾個問題:
■凈成交額反而下降了0.16億美元。
■凈營收微增約370萬美元。
聚美上市前的業績是怎麽樣?2011年營業收入為2180萬美元,2012年為2.332億美元,同比增長900%;2013年為4.83億美元,同比增長107%。
盡管隨著盤子的增大,增速放緩是理所當然。但上市後的兩份季報,確實與預期相差太遠,尤其是第二份財報。正如陳歐所說,奢侈品業務線砍掉了,對業績有所影響,這影響究竟有多大?
問題來了,即便這7000萬美元全砍掉,對聚美業績影響也不過如此。況且開放業務中,奢侈品只是其中很小一部分,核心品類服裝並未砍掉,業績怎麽會變成這樣?
這些確實值得那幫事務所律師懷疑,聚美應該主動站出來解釋。
自營路線有沒有錯?策略正確 但溝通有問題
為了避免別人說黑馬哥寫軟文,還是要幫陳歐說幾句好話。撇開財務造假嫌疑,砍掉開放業務,全面轉向B2C自營,這是正確的策略。
不論是中國還是美國,既做B2C自營又做開放業務的電商,贏家基本上沒有,亞馬遜也在探索。為何?若把自營業務當成一個商家,開放業務當成許多商家,中間會產生許多悖論。
1、成本悖論。聚美自營體量4億美元,哪一個第三方商家能拼得過它?它可以靠規模拿到最低的采購價,若是同類sku,誰拼價格都拼不過他。其次,它可以依靠規模攤薄各項費用。為公平起見,以下用招股書數據舉例。
■隨著規模增大,聚美的履約成本是下降的,去年占凈成交額的12.3%,包含倉儲、物流費用;
■市場費用也在下降,為10.4%。而2012年同期為15.6%,包含營銷、廣告費用;
■技術研發、行政管理費用分別為1.9%、1.8%,微增,主要是人員增加,福利薪資提升。
■綜上,聚美的費用一共才26.4%,毛利率達到這個數就能盈利,而聚美自營毛利達40.8%。
因此,聚美自己賣的貨永遠是最便宜,永遠最賺錢,哪個第三方商家都競爭不過。
2、利潤悖論。上面也提到了,自營業務毛利潤能達到40%以上,不再贅述。
3、質量悖論。聚美的自營品類商品是要入公司庫存的,他可以自己抽檢,控制商品質量。今年第三季度財報中,聚美透露已在10月份自建光譜實驗室。
但第三方商家就不行了,他們自己有庫存,自己發貨,質量無法保證。聚美只能查看授權書,讓他繳納保證金,做一些事前預警,但並不能杜絕問題,因此假貨頻現。
以上三點說明,沒有一個第三方商家能比自營更賺錢、商品質量更好、成本更低。既然如此,何不專心B2C自營業務呢?
有人說,純自營規模怎麽上去呢?黑馬哥說,運動員裁判只能當一種,要選擇規模你就去學阿里,不做自營全部是開放業務。
策略上看,聚美走自營路線並沒有錯,錯在溝通問題上。為何不及時跟投資者披露,為何不及時向媒體公開?這一點聚美應當反思。
文| i黑馬 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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