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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三):競技體育人才匱乏 借鑒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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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Billy 於 2014-10-15 08:58 編輯

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三):體育競技人才匱乏 借鑒海外雙線發展
作者:格隆匯 李音臨、申燁

核心觀點:

(一)人才現狀:競技體育待遇低下,大眾體育參與不足

格隆匯會員liyinlin和所在輕工團隊在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的前兩篇《政策篇》和《財稅篇》中,明確指出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體育產業的創新路徑,而政策的貫徹執行和體育產業的市場化改革最終要落實到體育“人才”上。為此立足“競技體育”和“大眾體育”兩條主線,繼續探究當前中國體育人才培養現狀和可能的變革模式。競技體育方面,國內人才呈現出“高齡”隊員缺乏、後備人才儲備不足、運動員待遇低下以及退休保障體系不完善等問題,其原因在於傳統的“三級訓練網絡”競技培育體系存在成材率低、運動員文化素質低下等弊端。此外,體育市場化程度偏低也是致使競技體育人才匱乏、運動員現狀不佳的一個重要原因。大眾體育方面,受制於資金、設施和健身意識等因素,群眾性體育鍛煉存在參與頻率較低、鍛煉強度不足、地區分布失衡和年齡結構失衡、缺乏相關指導等問題。

(二)海外借鑒:競技人才雙線培養,社會體育發展成

我國與美國的體育人才培養模式有著較大的差異,我們將中美兩種培養模式分別歸納為“集中培養型”與“大眾選拔型”。從運動員主要輸出來看,我國主要依賴於三級訓練網,由體校、省市專業隊向國家隊輸送人才,而美國的運動員主要來自學校的運動隊。這意味著我國運動員的選擇範圍局限在特定的後備梯隊,而美國則涵蓋大部分普通民眾。在我國運動員培養的費用主要由國家承擔,而美國則是運動員自己承擔費用,或者由社會組織進行投資。借鑒美國職業聯賽經驗和體育人才培養模式,自由市場商業模式和體育經紀人制度為我國體育人才市場提供了寶貴的經驗,而雙線發展的競技人才培養方式也更有益於國民體質的整體提升和運動員的職業生涯。

(三)未來展望:人才發展潛力巨大,政策描繪市場化前景

種種跡象表明,我國體育人才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在政策推動下體育人才現狀將進一步改善。競技體育方面,籃球巨星姚明與網球一姐李娜跳出體制內,組建自己的團隊進行市場化運作,提高自身技術水平的同時也獲得了個人的財富與名聲,樹立了成功典範。大眾體育方面,我國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比例從2007年的28.2%上升到2013年的32.7%,課余參加體育活動的青少年不斷增加,體育設施逐漸完善,馬拉松比賽與廣場舞的火爆現象展現出大眾體育巨大的發展潛力。我們相信,在體育市場化改革的推動下,職業運動員待遇情況將不斷改善,大眾體育參與程度繼續提升,體育人才未來前景一片光明。我們重申,體育產業的投資機會是改革紅利釋放的長期價值修複,而在這股改革浪潮的驅動之下,雷曼光電、中體產業、智美集團等上市公司將成為最受益的投資標的。

(四)風險提示

國內體育產業市場化仍處於初級階段,行政幹預風險較大;各地政策落地時間和推進進程仍有較大不確定性。

一、本文邏輯、結構以及與大眾觀點不同之處

(一)立足現狀:探究體育人才現狀,深入挖掘內部原因
我們在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的前兩篇《政策篇》和《財稅篇》中明確指出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體育產業的創新路徑,而體育人才是體育產業發展的決定性因素。因此我們立足現實,繼續探究當前中國體育人才培養現狀。研究發現,現階段我國的競技體育人才嚴重不足,特別是“高齡”老隊員缺乏、後備人才缺失等問題嚴重。同時,體育運動員的待遇不佳,退役後社會保障力度不足。而作為競技體育的土壤——大眾體育人才方面也存在諸多的問題,包括參與程度低、參與結構失衡以及社會指導不足等。我們進一步分析了其中的原因,認為“三級培養體制”以及我國體育人才市場化程度低是導致競技體育人才存在上述問題的根源。我國對大眾體育長期投入不足、體育設施供給匱乏、體育指導教練缺失以及個人時間和意識問題,是造成我國大眾體育現狀的原因。

(二)海外借鑒:對比美國雙線培養模式,國內體制改革迫在眉睫進一步,我們對比了美國的體育人才培養體制。美國體育市場化程度較高,政府與體育社團有著明確的分工管理關系,運動員可以自主從事商業活動,自主性高,收入有保障。同時,美國推行體教結合的競技人才培養模式,強調運動員文化教育的重要性,使得運動員再就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而我國的體育市場化程度低,權利高度集中於政府,運動員收入來源渠道較窄,收入並無保障。除此之外,我國體育人才培養體系存在嚴重的“重體輕教”的現象,嚴重不利於運動員的長遠發展。我們認為,全面的體育人才培養模式更加符合體育產業市場化、商業化的需要。國內體育人才培養體質改革迫在眉睫。

(三)未來展望:人才發展潛力巨大,政策描繪市場化前景
對比了國內與國外的體育人才現狀後,我們進一步探究體育人才未來的前景。在競技體育方面,我們選取姚明和李娜作為兩個成功案例,分析二者如何在脫離體制束縛後進行職業化、市場化經營,進而獲得個人財富與名望,借此說明我國運動員在更成熟的體制下能爆發出驚人的潛力。同時,我們也提出一種實現市場化培育體育人才與政府財稅收入之間良性互動的構想。在大眾體育方面,宏觀層面上,數據表明我國體育普及程度在不斷提升,微觀層面上,個別運動項目的火爆現象說明民眾運動熱情高漲。我們相信,政策推動是改善人才現狀的重要因素,無論是競技體育還是大眾體育,政府都將不斷出臺有關政策來為體育人才營造良好的環境。

(四)與大眾觀點不同之處
第一,我們在體育產業深度報告的《政策篇》和《財稅篇》中,已經分析了政府進行體育產業市場化改革、增加體育產業財政收入的堅定思路,本文又在市場上第一次從體育人才角度出發,力圖形成體育產業研究的完整邏輯鏈;第二,我們從競技體育和大眾體育兩條主線來研究體育人才,競技體育是體育人才的發展平臺,而大眾體育是培育人才的土壤;第三,我們透過姚明、李娜、馬拉松,甚至是大媽廣場舞這些社會熱點來剖析其內在本質,借此呈現出我國體育人才未來的光明前景。

二、國內現狀:體育人才待遇低下,大眾體育參與不足
我們在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之一《政策篇:前瞻性探究中國球市,市場化改革蓄勢待發》中從監管機構設置和權責劃分的角度切入,指出市場化改革是我國體育產業的創新路徑,而政策的貫徹執行和體育產業的市場化改革最終要落實到人才上。因此,我們將緊貼政策,從體育人才的角度切入,分析體育市場化改革將對人才方面帶來的深刻變革。當前我國的競技體育人才缺乏、運動員待遇低下,而大眾體育參與度嚴重不足、學校重視程度低,究其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是國家投入不足、政策扶持力度不夠、舉國培養體制欠缺以及體育市場化改革程度低下等因素所致。

(一)競技人才高齡後備雙缺,運動員待遇社保兩不足
當今競技體育的競爭已經不再單單只是體育水平的競爭,而是被賦予了國家文化實力和科技水平之間競爭的含義。而競技體育實力的競爭,最終其實是落實到競技人才的競爭。當前,我國的競技體育人才呈現出“高齡”隊員缺乏、後備人才儲備不足、運動員待遇低下以及退休保障體系不完善等問題。

相比國外競技體育水平較高的國家,我國的競技體育人才職業生涯較短, “高齡”運動員缺乏。以排球為例,2011年世界杯女子排球賽前四名的國家隊伍中,年齡大於30歲的占33.34%,而大部分隊員年齡集中於21-26歲,占一半以上。而中國女排年齡結構則顯得較為單調,大部分集中於21-23歲,沒有大於30歲以上的隊員,整支隊伍顯得較為年輕。當前世界運動員保持最佳狀態的年齡在不斷增大,據公開數據顯示,2008年奧運會的冠軍隊伍平均年齡為27.4歲,其中年齡最高的是被評為賽事最佳二傳的弗法奧,作為亞軍的美國隊伍也有39歲的球員。而中國隊伍中,“高齡”的隊員較為欠缺,自2002年到目前,只有2位隊員年齡大於30歲。缺乏有經驗的老隊員使得中國女子排球隊的整體實力較為欠缺,技術水平相對較低。



競技人才之間的競爭還體現在後備軍的競爭。長期以來,我國的後備人才數量嚴重不足。以足球為例,根據足協統計的數據顯示,2013年在足協註冊的球員中,成年職業隊有2732名球員,其余年齡段中最少的96年出生的註冊球員只有731人,最多的是99年出生的共計1968人。而中亞國家烏茲別克斯坦僅18歲以下的註冊球員有8萬人,遠遠超出中國的足球後備軍水平。另一方面,我國的體育人才儲備中,專業人才儲備匱乏。2011年,我國的業務體育人才約20萬人,而專業體育人才在20000人左右,僅僅是業務體育人才的十分之一。而在體校生群體中,高級國家級隊員僅僅占5.27%,大部分則是初級水平的體校生。由此可見,我國的專業人才儲備情況不容樂觀。


競技體育人才的缺乏,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運動員的待遇較低。在舉國體制下,體育競技已經成為了省、市等政府部門和有關人員業績考核的重要一部分。然而,如此高負荷的付出卻沒有得到較為可觀的回報,其中部分運動員的收入相當有限。以足球為例,根據國家體育總局2014年的數據顯示,廣東女足的月薪收入僅為2000-3000元,在經濟發達的廣東地區屬於低收入人群。有資料顯示,中超球員的工資分為四檔,除了國足和主力級別的球員薪資較為有保障之外,剩下大約有60%的球員年薪不足10萬元。即使是級別最高的國足運動員,其收入也遠遠低於世界其他國家的水平。2013年英超球員平均薪資排名前三的俱樂部分別為曼城、切爾西和阿森納,其球員平均薪資分別為858萬美元、640萬美元和627萬美元。而中超球員平均薪資排名前三的俱樂部分別為廣州恒大、山東魯能和貴州人和,其球員平均薪資分別為143萬美元、77萬美元和60萬美元,遠遠不及英超水平。從英超平均薪資情況上看,2013年球員平均薪酬為177萬美元,是中超球員平均薪資的3.6倍。根據《世界足球》公布的最新世界頂級球員薪資排名的數據顯示,伊布、C羅、法爾考等球星年薪均超過千萬歐元,即使是排名第七的哈維和伊涅斯塔,其年薪仍然高達807萬歐元,遠遠超過國足球星的年薪收入。





我國的運動員的職業生涯較為短暫,退役時間較早。而我國對退役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卻相當欠缺。根據國家統計局2010年統計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7月,全國累計退役待安置退役運動員4343人,而2010年預計新增退役人數約2193名,其中將有45%的退役運動員得不到及時安置。不少曾獲得過世界冠軍的運動員,退役後的連基本的溫飽都難以滿足。由此可見,運動員退役後的生活難以得到有效地保障,退役後面臨巨大的生活壓力。

綜上所述,我國的競技人才存在年齡結構失衡,“高齡”有經驗的運動員較少,後備人才嚴重不足,這一結構終將導致我國的競技體育水平不斷下降。而造成這一原因,很大程度是因為體育運動員在職時待遇低下,退役後卻無法得到切實保障所致。我國的競技體育人才現狀堪憂。

(二)大眾體育參與低,結構失衡指導少
大眾體育也稱為群眾體育,是體育事業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已成為衡量一國綜合實力的重要組成部分。2011年,國務院印發了《2011-2015年全民健身計劃》,加快推行全面健身,倡導全民參與體育運動,可見發展大眾體育在我國部門開展各項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然而,我國的大眾體育發展狀況並不令人滿意。長期以來,我國民眾在體育運動上參與度較低。根據《2007年中國城鄉居民參加體育鍛煉現狀調查公報》顯示,我國參與體育運動的人數約6.03億人,約占當年總數人的45.43%,民眾參與體育程度運動程度較低。而蘇格蘭、美國、日本在07年以前體育運動參與率就已經超過65%,其中美國於2005年體育參與率就高達86%,遠超過我國的大眾體育參與水平。2014年,我國的體育運動參與率提高到50.5%,但依舊不及蘇格蘭、美國等運動強國的大眾體育參與水平。


2007年調查數據顯示,我國居民每周鍛煉五次以上不足三成,而每周不足一次的占據32.60%,大部分居民每周鍛煉的頻率僅為1-2次。而在2014年國家體育總局公布的《2014健身人群體質抽測調查結果》中提出,我國兒童青少年體育鍛煉的有效負荷有待提高。達到“每周參加體育鍛煉頻度3次及以上,每次體育鍛煉持續時間30分鐘及以上,每次體育鍛煉的運動強度達到中等及以上”標準的占比81.7%,而在參加校外體育鍛煉的兒童青少年中僅為28.6%。由此可見,我國的居民體育鍛煉還存在參與頻率較低、鍛煉強度不足的問題。


此外,大眾體育的參與情況還存在結構失衡的問題,包括地區分布失衡和年齡結構失衡。受制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我國的體育參與呈現出城鎮程度率高而鄉村參與度低的情況。根據2007年的調查公報顯示,當年城鎮各個年齡段參與體育鍛煉的人數百分比均遠遠高於鄉村,總體上城鎮居民比鄉村居民高出24.1%。同時,16周歲及以上的城鄉居民中達到“經常鍛煉”標準的人數,占全國16周歲及以上總人口的8.3%,其中城鎮居民有13.10%達到標準,而鄉村僅有4.10%的居民達到標準,城鄉差距懸殊。另一方面,年輕群體達到“經常鍛煉”標準的少於中老年人,16-29歲年齡組僅占15.00%,60歲以上群體的占20.20%,這說明我國的大眾體育參與呈現年齡結構失衡的特點,青年參與程度較低。



在參與體育鍛煉的居民中,得到相關指導的程度偏低,大部分是靠自學進行相應的體育運動。據統計,2007年參與體育鍛煉的居民中,約有66.70%的居民沒有得到相應的指導,而得到指導中大部分是來自體育教師。從年齡結構上看,年輕群體接受到相應指導的比例較大,其中16-19歲群體接受過指導的占52.6%,20-29歲群體接受指導的占41.4%。而中老年人接收到指導的比例較低,均不到三成比例。


綜上所述,我國大眾體育參與程度並不樂觀,居民鍛煉頻率低、鍛煉強度不足。鍛煉群體中,呈現地區分布不合理和年齡分布失衡的問題。除此之外,在進行體育鍛煉的過程中,居民得到的指導程度嚴重偏低。這些現象均不利於我國全民健身計劃的普及,影響我國國民的體質。2013年《20-69歲人群體育健身活動和體質狀況抽測工作調查結果》顯示,我國國民的身體機能、素質水平同上次調查情況基本持平,但有下降趨勢。

(三)競技體育人才癥結所在

前面提到,我國競技體育人才所面臨問題,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導致因素,在於我國競技人才培養體制上。我國自參與競技體育以來,經過不斷地發展,逐步形成一套從省級業余體校、省市體工隊再到國家隊的“三級訓練網絡”競技培育體系,以更好更系統地培養優秀的運動員,在世界各大賽事中取得優秀的成績。長期以來,我國培養運動員的都是采用封閉軍事化的訓練模式,嚴格的訓練鑄就了奧運會上的輝煌。然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推進,這種模式的弊端將逐漸暴露出來。首先是成材率低,淘汰率極高。其次是訓練時間長,運動員文化水平低下,再就業競爭力不足。除了培養體制存在問題之外,我國體育市場化程度偏低也是致使競技體育人才匱乏、運動員現狀不佳的一個重要原因。



綜合來看,在我國的“舉國培養體制”下,運動員面臨極高的淘汰率,為了能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運動員花費大量時間進行訓練,忽視了文化課程的學習,文化程度低。加之體育市場化程度偏低,運動員缺乏應有的自主性,對自己的職業規劃和綜合素質重視程度不足,再就業面臨嚴重困難。而這些,也導致了願意從事體育的人越來越少,競技人才匱乏。


(四)大眾體育人才問題所在
我們認為,對大眾體育的資金投入較低、體育設施供給不足、缺乏有效的引導機制以及時間和個人意識等,是我國大眾體育人才存在問題的癥結所在。

如前文所述,在我國,競技體育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資金投入其中占體育方面支出很大的比例,而投向大眾體育方面的資金所占比例較低。以2013年為例,國家體育總局體育方面的支出共26.58億元,占當年總財政支出的79.43%。其中支出中大部分是關於競技體育的,包括運動項目管理、體育競賽、體育訓練,占49.28%,而運動場館建設僅占25.76%,比例較低。


另外,我國體育公共設施向社會供給量不足,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遠低於國外一些體育強國。從2003年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數據來看,截止2003年年底,全國共有體育場地850080個。相比起1994年,其複合增長率僅為3.65%,遠遠低於人口的增長速度。在全國體育場地中,僅僅29.20%向社會開放,大部門為學校體育設施,約占65.60%。更為誇張的是,2003年每萬人擁有體育場地數僅為6.58個。由此可見,我國體育公共設施向社會的供給量並不大,場地相當匱乏。此外,2003年人均場地面積僅為1.03平方米,2012年發布的《“十二五”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規劃》指出,到2015年要實現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達到1.5平方米。雖然相比起2003年的數據有較大的提高,然而,相比起美國、日本等體育強國,任然任重而道遠。公開資料顯示,美國人均體育場地面積高於15平方米,而日本則高於18平方米。可見中國的人均體育場地面積與國外差距懸殊。


同時,我國的體育公共設施建設呈現出地區分布不均勻的情況,這也是造成大眾體育參與情況出現地區分布不均勻的原因。2003年,我國東部、中部、西部在體育場地平均個數以及人均場地平均面積呈現出明顯的差異。在體育場地平均個數上,東部地區最多,為34940個,是中部地區的1.03倍,是西部地區的2.08倍;在人均場地面積上,亦是呈現東多西少的分布情況。而根據2007年調查情況數據顯示,在不參加體育鍛煉人群中,中部地區有15.4%,西部地區有14.7%的人認為“缺乏場地設施”是其不參加體育鍛煉的主要因素,而東部地區僅有9.3%,可見中西部地區的體育設施匱乏程度更大。這一情況導致我國大眾參與體育呈現東部多西部上的局面。



長期以來,我國的大眾體育社會指導系統建設並不完善,社會指導力度欠缺。2007年,我國正式的大眾體育社會指導員人數不及50萬,其中每個導員平均指導2.5萬人,指導員人數嚴重不足。除此之外,在社會體育指導員中,公益性的社會體育指導員文化水平低下,年齡結構老化,且大部分沒有收到專業的訓練。據統計,僅有32.00%的公益性社會體育指導員學歷在大專以上,大部分處於高中學歷水平。而受過專業培訓的僅有28%,學歷水平低,專業素養差。這導致我國的大眾沒法得到應有的指導,嚴重制約著我國大眾體育的普及和發展。

除以上提到的因素外,大眾體育參與程度低還有時間和意識方面的問題。2007年調查顯示,在不參加體育鍛煉人群中,“沒時間”原因導致的占33.8%,在參加體育鍛煉人群中,影響其參與鍛煉的主要障礙依舊是“時間缺乏”,占比41.2%。而在不參與體育運動的人群中,因為沒興趣、沒必要以及惰性等個人意識原因的占38.90%。當前社會競爭相當激烈,年輕人忙於自己的事業,一方面很難抽出時間,另一方面當閑暇之余,因為個人運動意識薄弱,認為自己身體狀況較好或者懶惰,主動進行體育鍛煉較少,從而導致年輕人參與鍛煉的比例相對較低。


綜上所述,造成我國居民對大眾體育參與率低、參與結構失衡以及得到體育指導少等問題,主要有三個原因:首先,長期以來我國對大眾體育投入資金不足,遠遠低於美國、日本等世界強國;其次,我國的體育公共設施供給嚴重不足,東西部、城鄉之間出現失衡的情況;最後,由於激烈的社會競爭和工作壓力,加之個人的鍛煉意識不強,導致大眾體育參與率偏低。

通過以上分析,我們認為“三級培養體制”以及我國體育人才市場化程度低是導致競技體育人才存在眾多問題的根源,而對大眾體育長期投入不足、體育設施供給匱乏、體育指導教練缺失以及個人時間和意識問題,則是造成我國大眾體育現狀的原因。接下來,我們將以美國為例,進一步分析體育市場化強國的人才培養成功經驗,希望為國內體育人才培養提供借鑒。

三、海外借鑒:競技人才雙線培養,社會體育發展成熟

舉國體制能在短時間內提升國家競技體育成績,但這種體制無論是在競技體育人才還是大眾體育普及上都存在許多弊端。而美國的成功經驗表明,減少行政幹預、重視運動員的雙線培養、培育良好的全民體育氛圍,才能真正地培養出高水平、全面發展的體育人才,實現“體育強國”之夢。

(一)競技體育:全面商業化運營,保障運動員權益

1. 在役運動員商業活動
上世紀末,包括加拿大、日本、俄羅斯、法國、南非在內的世界主要國家開始推進體育管理體制改革,通過調整政府管理定位與職能,逐漸形成了政府與體育社團的分工管理關系。政府保留了較小規模的體育行政機構,負責制定體育政策法規與發展戰略、監控宏觀體育管理實施過程、組織協調各級各類體育社團組織分工協作;民間體育社團承擔相應的具體事務性工作。由此,上述國家可以在一個相對自由的環境下發展商業活動,並實現契約化管理規避運動員商業活動爭議。同時,國外運動員高度依賴商業活動,這與運動員自負盈虧的培養機制有著密切關系。雖然國家會挑選有潛力的運動員提供一定的資金、設施支持,但這遠遠不能滿足參加高水平競技體育訓練比賽所需的巨額費用,運動員只能依賴家庭、學校以及贊助商的支持才能繼續自己的運動生涯,從而造成了多元利益主體共同分享運動員競賽成績產權的局面。


我國對於現役運動員的商業活動有著嚴格的限制。首先,我國現役運動員不能擅自進行商業活動,管理權由所在的單項體育協會(項目管理中心)掌握,現役運動員商業活動的收入分配 “原則上應按照運動員個人50%,教練和其他有功人員15%,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的項目發展基金15%,運動員輸送單位20%的比例進行分配。”除了收入分配外,運動員的商業價值歸屬問題也一直飽受爭議,種種沖突背後均與我國欠完善的運動員商業市場模式有關。

運動員商業活動最早起源於英國,美國後來居上,體育產業經濟貢獻位列國內十大支柱產業,其整體產值占世界體育產業產值一半以上,是全球公認的體育產業第一強國。這與美國的運動員培養制度關系密切,美國大學學費高昂,而美國各個高校都有專門為體育特長學生準備的獎學金,不但足夠支付學費,還可以保證特招生的生活費用。這種多利益主體共同培養的模式使得美國的運動員發展道路多元化,也極大刺激了美國運動員商業市場模式的形成,目前美國有至少20萬名體育經紀人活躍在市場上,在2014年福布斯公布的運動員收入排行榜中,排名前十的運動員中有六名是美國運動員。在足球、籃球等商業化模式比較成熟的運動項目中,運動員的代言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更高,比如美國籃球運動員LeBron James的代言收入占總收入的73%,高爾夫球手Tiger Woods的代言收入占總收入89.87%,Phil Mickelson的代言收入占總收入的90.23%。


而體育明星為企業帶來的巨大經濟效應也是驅使這一市場迅速發展的動力。以耐克公司為例,1984 年,美國籃球“飛人”喬丹在國際籃壇嶄露頭角,而同年耐克公司的銷售收入迅猛下降,關於其破產的謠言亦是沸沸揚揚。在這個關鍵時刻耐克與當時的籃壇新秀喬丹簽訂了五年合約,使其成為品牌代言人,並為其專造了“空中飛人喬丹鞋”僅此一系列即創造了1.3億美元銷售額。而耐克公司銷售額從1984年的7億美元飈升至1997年的70億美元,在美國同類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高達40%。由於喬丹的經濟收入與耐克公司的銷售金額相掛鉤,喬丹因此成為世界上最為富有的運動員。在喬丹之前,NBA規定球員賽場上的籃球鞋顏色只能為基本色,而喬丹每次即使繳納罰款也要在賽場上穿著自己代言的彩色耐克球鞋的行為最終使得官方廢棄了對於球鞋的要求。耐克公司與“飛人”喬丹的合作是運動員商業活動的經典成功案例。


2. 退役運動員權益保障

我國目前的退役運動員安置主要有三種方式:一是政府安置,由政府為優秀運動員提供相關的工作崗位,如留任教練、從事體育服務或管理等;二是貨幣補償後的自主擇業,給予退役運動員一定資金補貼,使其能夠擁有資金參與再擇業或再創業;三是由體育隊推薦優秀運動員免試進入大學深造,獲得一定的學位後,再給予就業安置,這種方式一般針對為國家爭得榮譽,在國內、國際重大賽事中獲獎的專業運動員,這種“繼續教育式”的安置方式是比較理想的退役運動員安置類型,但是在目前能獲利的運動員還較少,大部分的運動員職能選擇貨幣補償後的自主擇業,不能獲得保障。在退役運動員安置方面,西北地區的問題尤為嚴重,僅甘肅一個行政區域的待安置退役運動員的占比就達到了8.13%,京津地區的待安置退役運動員占比合計占比也達到了9.19%。


反觀美國體育市場,進入職業圈的運動員多數以俱樂部為依托,有較為可觀的年薪,可以保證他們退役後很長一段時間的生活費用,大牌明星社會認知度高,一旦離開了運動場,很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新的社會角色。且絕大多數美國學校在培養運動員時,要求他們不能放棄學業,如果成績低於一定分值,就會失去上場的機會。以2008年奧運會為例,美國的600余人奧運代表團在讀於普林斯頓大學有14個人、哥倫比亞大學3個人、哈佛大學9個人,除了這些著名的私立大學外,還有很多著名的公立大學同樣派出了陣容強大的運動員和教練員。(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有16名代表參賽,密歇根大學有20多位代表,而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更是有46位運動員和教練員參賽。

(二)大眾體育:營造良好體育氛圍,體育人才全民選撥
1. 社區體育
美國的體育設施建設非常完備,基本做到了體育場所進社區。美國的國土資源約有1/3直接歸聯邦政府管理,其中70%歸內政部,25%歸農業部,休閑體育是主要用途之一。聯邦政府對休閑體育的管理包括向人們提供進入休閑場地與設施的便利條件,提供信息和進行指導。美國的公共休閑場所和體育設施主要是指聯邦、州、地方及社區政府利用稅收撥款修建的休閑娛樂場所和體育設施,這些設施免費或以極低費用向居民開放,本身並不贏利或者很少贏利,它們對城市和社區的發展有非常重要的影響。

目前我國街道辦事處仍是社區體育的主要依托,但是,街道辦事處不可能直接面對本轄區內的所有活動進行組織,對其進行日常管理和具體指導,通常會忽略這方面管理,不能充分發揮其職能,缺乏社區體育管理的自主性和運行機制的靈活性。體育經費的配置也成為了不小的問題,遠不能滿足社區居民對體育的需求。


美國的社區體育一般由公園與休閑委員會負責。這是一個社區休閑的綜合管理機構,社區體育是其最主要的管理領域。公園和休閑委員會一般由5人組成(最多不超過10人),其中包括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或主任助理,他們由市長任命,一般任期5年,直接對市長或市民委員會負責。其下屬有3個部門,即計劃與開發部——負責社區體育場地設施的開發與維護;活動服務部——負責社區體育活動的計劃、組織與引導;綜合部——負責人事、財政、公關及辦公事務。這種小規模的專門機構使得體育場地能夠得到很好的利用與維護。

2. 體育人才培養

我國體育人才培養體系存在嚴重的“重體輕教”的現象,以體校模式為主的培養模式十分不利於青少年運動員個人職業生涯的發展,運動員接受的文化教育不足,不僅對其職業生涯不利,更會對運動員退役後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現代社會以學校為載體的雙線培養模式更加符合現代社會的需要,如美國影響力最大的NCAA(National Collegiate Athletic Association,全美大學生體育協會)對參賽運動員的學業成績有著嚴格的要求,並且非常堅決的倡導業余原則,鼓勵學生以學業為重,以維持學生運動員的學生身份和保護其受教育權。美國的大學體育賽事以NCAA為主體,組建各個項目的全國聯賽,賽制成熟,不少項目的關註度甚至不亞於職業聯賽,具有超強的造血功能,是職業聯賽超新星的搖籃,NBA里的大部分人才都出自於NCAA聯賽。不僅是籃球,美國的NCAA聯賽在其它的三大運動棒球、橄欖球和冰球,乃至於網球和高爾夫球,都具備完整的體系,具備了先進的分檔和評分制度,在賽事的組織上都無限的接近於職業體育。在包括田徑、遊泳等熱門項目里,包括100米欄名將瓊斯、400米欄名將克萊蒙特、菲爾普斯、考芙琳等世界名將,均出自美國大學校園。


由此可見,美國作為傳統體育強國,其雙線發展的競技人才培養模式更有益於運動員整體職業生涯的發展。相比而言,我國正式與非正式體校眾多,截至2008年,我國僅奧運項目一線運動員人數便達到兩萬余人,而整個體育系統的運動員基數更加龐大,如此雄厚的金字塔結構雖然對我國體育事業的長遠發展提供了有利的基礎,但未能登頂的運動員的自我發展令人堪憂,全面的體育人才培養模式更加符合體育產業市場化、商業化的需要。

(三)中美模式歸納對比:“集中培養型”與“大眾選拔型”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國與美國的體育人才培養模式有著較大的差異。我們將中美兩種培養模式分別歸納為“集中培養型”與“大眾選拔型”。從運動員主要輸出來看,我國主要依賴於三級訓練網,由體校、省市專業隊向國家隊輸送人才,而美國的運動員主要來自學校的運動隊。這意味著我國運動員的選擇範圍局限在特定的後備梯隊,而美國則涵蓋大部分普通民眾。在我國運動員培養的費用主要由國家承擔,而美國則是運動員自己承擔費用,或者由社會組織進行投資。


奧運會上獲得的獎牌情況是這兩個國家體育培養模式差異的又一個體現,中美兩國體育人才模式的差異在奧運會中真實地反映了出來。如前所述,美國社會體育培養體制較為健全,人才選拔主要來自社會大眾的愛好者。因此,對於參與範圍較廣的大眾項目,如田徑、遊泳、網球、籃球、自行車等,美國具有較為廣泛的群眾基礎,綜合實力相對較高。而對於參與範圍較小或者不大熱門的項目,如舉重、跳水等,由於美國選拔模式是大眾人才選拔模式,缺乏足夠的群眾基礎,因此這些項目實力較差。可以看出,美國近三屆奧運會上田徑、籃球、遊泳等大眾項目都取得大量的金牌,對於上述五個大眾項目,美國累計獎牌數為194。而上述參與率較低的項目與之形成鮮明對比,近三屆累計獎牌數僅為35枚,遠不及中國的三分之一。


與美國不同,中國采用的是“金牌導向型”的集中培養模式。運動員從小開始於體校經過嚴格的訓練,通過層層選拔進入國家隊,一路以奪冠為目標。在這一模式下,中國的強的體育項目一直很強,而弱的項目很難有所改善。然而,這一模式下,隨著體校數量趨於減少以及專門從事體育的人數下降,加之中國缺乏大眾基礎,後備主力不足的問題將逐漸顯示出來,對中國的體育事業長遠發展將造成影響。近幾年,我國的排球項目實力不斷下滑,2004年奪得金牌之後,2008年僅獲得1銀2銅,2012年更是零收獲。實力下滑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後備人才不足所致。

綜合來看,我國的體育人才培養模式雖然使其在奧運會賽場上屢創佳績,然而,所培養的運動員趨於畸形,而且僅僅依靠體校來進行培養缺乏大眾基礎,從長遠來看,缺乏大眾基礎,後備人才不足的問題逐漸明顯,嚴重制約我國體育事業的長遠發展。而美國在大眾體育培養型模式下,其後備人才供應具有長期性和穩定性,有利於其體育事業的長遠發展。因此,從長期來看,我國體育人才的培養模式將逐漸向美國的市場化、商業化模式轉變,我們將在下一節中具體分析體育人才培養模式可能存在的變革趨勢。

四、未來展望:人才發展潛力巨大,政策描繪市場化前景
我國體育人才培養方面仍存在許多弊端,但我們欣喜地看到體育人才大環境中逐漸嶄露的曙光。種種跡象表明,我國體育人才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在政策推動下體育人才現狀將進一步改善。

(一)競技體育人才成功個案
由於體制內運動員待遇較差,退役後生活缺乏保障,願意投身運動事業的青少年越來越少,導致以足球為代表的部分運動項目水平低下。低水平競技體育又反過來限制了運動員待遇的改善,形成惡性循環。然而少部分運動員跳出了體制內,在國外更成熟的環境下展現出其驚人的潛力,在大大提高競技水平的同時,獲得了個人的名聲與財富,其中成績較為突出的是姚明和李娜。

1. 姚明:脫離體制的“巨人”成功之路
姚明早年的經歷與國內普通運動員無異,9歲進入少年體校開始接受業余訓練,14歲進入上海青年隊,18歲進入中國國家隊,遵循著“業余體校——省市專業隊——國家隊”的典型發展路徑。此後四年姚明開始進入全國男籃甲A聯賽,並表現優異。他成功進入中國籃球明星隊,與團隊成員共同拿下亞洲男籃錦標賽冠軍,在2002年幫助上海隊獲得CBA總冠軍。毫無疑問此時的姚明已是十分優秀的球員,但真正讓姚明成為巨星的是他跳出體制後的NBA生涯。2002年姚明以NBA史上首位外籍狀元秀身份加盟休斯敦火箭隊,並在首個賽季當選西部最佳新人。次年入選NBA全明星首發陣容,在常規賽和季後賽中均有不錯的表現。隨後與麥克格雷迪組成姚麥組合,在賽場上屢屢獲得優秀的成績,此時的姚明無論是人氣還是技術都達到巔峰狀態。在2011年由於傷病問題姚明正式宣布退役。


事實證明,姚明跳出體制內的決定是成功的。從薪酬待遇來看,姚明加盟NBA九年獲得的薪資約為9400萬美元,平均每年為1044萬美元,折合約6400萬人民幣。而目前CBA最高年薪(易建聯)為1000萬元人民幣,不足姚明平均年薪的六分之一。退役後,姚明成功轉型為球隊投資人,管理著旗下的上海大鯊魚隊,並將投資延伸到健身、餐飲、音樂等多個行業。與此同時,姚明積極參與公益事業、擔任政協委員,推動國內籃球事業的發展。無論是運動員生涯還是退役後的出路,姚明都樹立了一個極為成功的典範。



不可否認,姚明的成功是多方面的因素造成的,不能簡單地將其歸結為體制問題。但我們可以從姚明的經歷中看出,一個市場化程度更高、國家幹預程度更低的聯賽體系對運動員發展的重要意義。在跳出體制內後,姚明有著專業的商業團隊為其進行商業推廣、媒體公關、廣告代理等方面的事務,著名的“姚之隊”為姚明制定了長期營銷策略,在進入NBA初期,姚之隊就推出了長達500頁的姚明經營方案。姚明的成功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背後團隊的精心策劃,姚之隊也成為了中國體育明星職業化經營的典範,而這樣的模式在體制內是難以實現的。在舉國體制下,運動員難以進行獨立的商業化經營,體育管理部門仍以集體利益為出發點,限制運動員獨立的商業開發,為優秀運動員的進一步發展戴上了枷鎖。

2.李娜:成功“單飛”締造網壇傳奇

李娜8歲開始在業余體校打網球,14歲進入省隊,17歲進入國家隊,同樣也是典型的從業余體校到國家隊的成長路徑。在2002年她退役讀書,到了2004年同門的李婷、孫甜甜在雅典奧運會奪冠,她又重新複出。此後李娜有著不錯的表現,陸續獲得ITF女單賽事、WTA巡回賽的冠軍,在2006年刷新了中國選手在大滿貫賽事的成績,成為中國年終排名第一的球員,但此時的李娜並未獲得太高的關註度。2009年1月中國網球管理中心允許李娜“單飛”,此後李娜開始進入職業生涯的巔峰時期。2009年,李娜成為第一位打進美網8強的選手,2010年世界排名進入前10,2011年獲得自己的首個WTA頂級賽冠軍,並首次進入澳網女單決賽,同年6月成為中國第一個大滿貫女單冠軍。在2013年李娜世界排名躋身前3,次年奪得自己的第二個大滿貫女單冠軍,排名世界第2,隨後正式宣布退役。

脫離體制後,李娜無論是競技水平還是收入狀況都出現了質的飛躍。在脫離體制前,李娜的世界排名在30名左右徘徊,最高曾到達21名。2009年開始單飛後成績出現明顯的上升趨勢,單飛當年便躍升了8名,隨後幾乎每年都在上升。到2014年奪得大滿貫冠軍後升到第2名,和單飛前最好成績相比上升了19名。收入方面,單飛前2006-2008平均每年收入為300萬元左右,且呈現出下降趨勢。單飛當年收入實現翻倍達到500萬元左右,次年再次翻倍達1121萬元,2011年獲得首個大滿貫冠軍後收入暴增至1.4億元左右,2011-2013李娜憑借超億元的收入在國內運動員收入中排名第一。



李娜的成功除了她自身的天賦外,脫離體制所帶來的更自由、更市場化的經營模式是關鍵因素。脫離體制前,李娜與另外幾位運動員共同受一個教練的指導。由於教練精力有限,難以做到對每個運動員進行針對性的執教。此外隊員的成績和獎金也沒有掛鉤,缺乏有效地激勵措施。脫離體制之後李娜組建了自己的私人團隊,包括教練、康複團隊和經紀團隊,他們為李娜制定專門的訓練方案,對每一次比賽都進行情報信息工作,為李娜的成功起了莫大的推動作用。另一方面,團隊受聘於李娜個人,每年都有高額的支出,這對李娜形成激勵因素,讓李娜爭取更多的比賽獎金和商業收入,從而負擔團隊成本並實現盈利,再利用增長的收入來進一步提升自身技術水平,形成良性循環。


從姚明和李娜的例子中可以看出,我國運動員在脫離體制,進入市場化、職業化環境後能展現出驚人的潛力。舉國體制下,政府部門培養專業運動員,替代市場對運動員進行投資,然而行政力量不具備專業的商業化運作能力,使得運動員後期的發展受到束縛。可以預期隨著體育產業進一步的市場化改革,越來越多的運動員能借助市場化運作的力量爆發出潛力,從而誕生出更多的體育之星。

(二)大眾體育發展潛力巨大

種種跡象表明,我國大眾體育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隨著體育產業的進一步發展與國家政策的引導,越來越多的普通民眾參與到體育運動當中,可以預期未來民眾的運動熱情進一步提高,在社會上形成良好的體育氛圍,為體育人才的萌芽奠定基礎。

宏觀層面來看,我國體育人口比例表現出明顯的增長勢頭。據國家體育局統計,我國1996年體育人口比例為31.4%,到了2008年增長到37.1%,平均每年增長0.5%左右,按照13億人口來算,這意味著我國體育人口每年遞增約600萬人。體育總局最新的調查采用“經常參加體育鍛煉”作為統計口徑,結果表明我國2007年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比例為28.2%,2013年為32.7%,平均每年增加0.75%,按此標準計算經常參加鍛煉人口每年遞增接近1000萬人。


在2004年我國各級青少年體育俱樂部共有2133家,到2011年增加至5385家,在2013年已超過6000家。據此計算,2004-2013年體育俱樂部的增長速度約為12%,這從側面反映出有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在課余時間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體育場地的增加為大眾體育的快速發展提供了硬件支持。1996年進行的第四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顯示,我國共有615693個體育場地,場地面積為7.8億平方米,人均場地面積為0.65平方米。而2004年進行的第五次普查顯示,體育場地有850080個,增加了38.07%,場地面積為13.3億平方米,人均1.03平方米,增加了58.46%。2007年,在單位、小區體育場所以及公共體育場館進行鍛煉的分別占22.2%、14.8%,到了2013年則提升到了23.1%、15.2%。更多的群眾在專門的體育場地進行鍛煉,這反映出我國體育場地情況在持續地改善。


從微觀層面來看,部分運動項目在全國各地掀起熱潮,群眾參與熱情空前高漲,這些運動項目的火爆展現出大眾體育巨大的發展潛力。馬拉松運動的興起便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近幾年流行起來的廣場舞,雖然在互聯網上更多被視為調侃的內容,但其本質實為中老年人熱愛的一項體育鍛煉活動。根據青島市政府的統計,2013年青島市廣場舞愛好者有35萬左右,按人口比例推算,全國的廣場舞參與者可能超過5000萬人。廣場舞的現象表明,即便是非傳統的體育項目也能成為大眾體育的爆發點。



(三)政策推動體育人才現狀改善

在體育產業系列深度報告之一《政策篇》中我們已經提出,政策是體育產業發展的重要推動力。在改善我國體育人才狀況上,政策同樣起著極為關鍵的作用。

在競技體育方面,政策對職業聯盟、俱樂部的扶持將直接改善專業運動員的待遇情況。9月3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推進體育改革,鼓勵發展職業聯盟,我們認為最有可能的改革方向是減少政府對職業聯賽、俱樂部的行政幹預,讓其作為市場的核心。獲得更大的自主權後,聯盟和俱樂部將具有更大的積極性來投入資本。另一方面,在上一篇報告中我們提出國家很有可能通過稅收優惠的方式來鼓勵職業聯賽發展,減稅措施減輕了俱樂部的稅收負擔,進一步提高了其經營積極性。可以預期俱樂部將增加對運動員的資本投入,提高競技水平,從而改善運動員的薪酬待遇。對於退役運動員,國家今年來也推出了多個政策保障其退役後生活,包括采用運動員聘用制,完善運動員收入分配制度,將運動員保障納入社會基本保障體系,開展退役運動員再培訓工作等。在政策的推動下,退役運動員生活得到持續的改善。


此外,市場化培養體育人才能夠與政府財稅收入產生良性互動。要改善體育人才現狀,我國應該學習美國經驗建立起大眾體育培養型模式。從短期的現實情況來看,舉國體制能夠保證集中資源保證國家隊的高競技水平,贏得榮譽為國爭光,激發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仍有著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舉國體制之下,運動員的培養依賴於政府財政收入,而在《財稅篇》中我們提出體育產業市場化改革有利於提高政府的財稅收入。為此,我們提出一種構想:對於觀賞性強、參與範圍廣的大眾體育項目(如足球、籃球、遊泳等),可以參照美國的“大眾選拔”培養模式,努力實現人才的市場培養與運營,從而創造更多的體育相關財政收入;對於參與範圍較小、較為枯燥辛苦的小眾體育項目(如舉重等),國家則應繼續給予足夠的扶持,將由市場化程度高的大眾項目所創造的部分財稅收入投入到小眾項目運動員的培養,保證競技水平,形成一種“反哺”機制。這樣就在保證國家體育實力的同時,實現了市場化培育體育人才與政府財稅收入之間的良性互動。

在大眾體育方面,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中提出要推動大眾健身的發展、開放公共體育設施、取消商業性賽事審批。更多的體育場地與設施為群眾參與體育活動提供了便利,而賽事審批的取消意味著以路跑為例的群眾性賽事不斷增加,為普通民眾提供更多參與體育活動的機會與平臺。不久前出臺的《高等學校體育工作基本標準》也對大學生的體能設定了更嚴格的標準,意在促進大學生參與體育鍛煉。各個體育項目中,足球受關註度最高,國家也將普及足球運動視為工作重點之一。近年來國家已出臺多個政策推動校園足球的發展,增加校園足球的專項經費、完善校園足球四級聯賽體系、設立足球試點學校等等。目前,中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發展規劃(2015-2025)即將出臺,規劃提出到2020年全國校園足球定點校要達到2萬所,足球人口要達到2000萬人,並規定今後校園足球由教育部門負責,體育部門負責提供技術支持。由此可見,國家促進大眾體育發展的政策力度在不斷加強,相信未來會有更多的政策細則出臺來實現全民體育的目標。

綜上所述,雖然我國體育人才方面仍存在運動員待遇差、退役後生活缺乏保障、體育人口比例少、大眾體育參與程度低等問題,但這些問題在不斷地改善,呈現出良好的趨勢。一些跳出體制的運動員的成功經驗表明,在市場化環境下我國運動員能爆發出驚人的潛力。群眾體育參與程度不斷提升,部分運動項目人氣飆升,說明全民運動的氛圍日漸濃厚,為體育人才的誕生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我們相信,隨著政策持續發力推動競技體育和大眾體育的進一步發展,國內體育人才培養的大環境一片光明。

五、關註體育市場化革新,深挖相關投資標的

立足體育產業市場化的趨勢方向,我們已先後從政策、財稅和人才三方面進行了逐一深入分析,堅持從改革浪潮角度出發,通過自上而下、中外對比等方式研究體育產業市場化改革的大勢所趨。我們重申,中國體育產業的發展本質是變革,體育產業的投資機會將是改革紅利釋放帶來的長期價值修複,而在這股改革浪潮的驅動之下,雷曼光電、中體產業、智美集團等上市公司將成為最受益的投資標的。
(一)雷曼光電(300162.SZ)
雷曼光電是國內領先的專業化、國際化、高品級的LED制造商,同時也是亞太地區乃至國際市場有影響力的廠商之一。公司始終致力於為客戶提供高效、節能、穩定的LED封裝器件和應用產品,其超高亮全彩系列、大功率多規格LED產品,涵蓋全彩色顯示屏、景觀照明、交通信號及信息顯示三大領域。


自2011年起,雷曼光電就開始布局體育產業,成為2012-2016年中超聯賽LED設備制造類唯一合作夥伴。根據公司與中超公司簽署的協議,雷曼光電在此期間為中超聯賽提供賽場全彩廣告顯示屏設備及相關服務,通過提供LED顯示屏設備置換每次中超比賽12分鐘的廣告時間。2013-2014賽季,公司將可對外出售的10分鐘廣告時間銷售給中超公司,剩余2分鐘用於自身品牌推廣,共獲得1800萬元的營業收入(廣告收入1500萬元,附加服務費300萬元)。

目前,公司已經開始銷售2015賽季中超足球聯賽商務權益。2014年9月22日,雷曼光電與山東愛達傳媒有限公司簽訂了中超廣告資源銷售合同,將公司擁有的中超足球聯賽2015全賽季16家俱樂部240場中超比賽2分鐘的球場LED顯示屏廣告展示時間對外進行了銷售,交易金額800萬元,價格較之前明顯提升,標誌著公司在體育傳媒領域的商業價值得到進一步確立並獲得認可。雷曼光電總計擁有2015賽季中超足球聯賽的12分鐘商務權益。

除了與中超公司現有的戰略合作之外,公司堅信中國足球聯賽的商業價值處於持續上升趨勢,積極開發體育傳媒領域的商業價值。公司在中超合作運營的經驗積累基礎上,已成為超過12家中甲聯賽俱樂部成員的贊助商和合作運營商,並將通過廣告運營等獲得更高的話語權(同時獲得授權和廣告權益),正在複制中超模式,戰略性前瞻布局。公司將進一步打造優勢體育營銷平臺,與贊助商、合作夥伴共同開發足球聯賽的商業價值,同時贊助商借助足球聯賽的營銷平臺,獲得比賽現場的顯示屏廣告推廣時間、比賽的電視和網絡轉播宣傳、比賽球票上品牌LOGO的推廣機會。

(二)中體產業(600158.SH)

中體產業成立於1998年3月,是由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基金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器材裝備中心和中華全國體育基金會等共同發起組建的中國體育產業規模最大的股份制企業。中體產業作為體育總局系統中目前唯一上市公司平臺,具有雄厚的資金支持和豐富的業內運作經驗。


公司2013年實現體育業務收入3.85億,同比增長19.81%。公司始終堅持將體育產業作為立足和發展之根本,主營業務涉及複合型城市體育地產開發、賽事管理與運營、體育場館運營管理、休閑健身、體育經紀、體育彩票、體育設施設計及建設。


(三)智美集團(1661.HK)

智美集團始創於2001年,是集賽事運營、節目運營、品牌服務於一體的文化產業集團,2013年在香港主板上市。旗下智美體育互動娛樂事業部,是中國最大的體育賽事運營商。智美集團的商業模式主要包括三大部分:賽事運營、線上平臺和衍生業務。它以賽事運營為核心,通過線上平臺將賽事運營業務延伸到產業鏈上下遊各類衍生業務,包括體育經紀、體育培訓、體育傳媒、場館運營等。智美集團2013年實現營業收入6.9億,其中廣告服務4.6億、節目制作1.3億、籌辦活動1億。




賽事運營:賽事運營是智美的核心業務。公司最早從汽車賽事開始進入賽事運營領域,目前已形成馬拉松和龍舟賽兩個系列化賽事運營。2014年有15場馬拉松賽事在央視轉播,其中4場由智美運營承辦,包括廣州馬拉松、杭州馬拉松等大規模賽事。龍舟賽全年共有8場,並引入了龍舟世界杯。公司創辦的“四季跑”在今年9月14日於上海開跑,預計未來能進行系列化經營。除現有賽事,公司正研究拓展到如體育舞蹈、羽毛球以及籃球等項目。目前,公司已與12個省市達成獨家戰略合作關系,合作帶來的賽事資源、體育人口資源、數據資源將推動公司未來業務的增長。

線上平臺:線上平臺是連接賽事運營與衍生業務的樞紐。智美將在11月推出體育業務線上平臺約賽網,用戶可以通過約賽網進行比賽的報名、線上約賽、場館預訂、培訓預訂等活動。約賽網以智美積累的運動人口數據作為支撐,準備先以報名為基礎,挖掘用戶需求和價值,再進一步延伸為社交、電商雙平臺,並形成體育數據營銷體系。未來可能的拓展方向包括培訓、俱樂部、醫療健康。

衍生業務:體育產業鏈上下遊的衍生業務將會是智美增長空間所在,這些業務將包括體育培訓、體育場館運營、體育傳媒、體育金融等等。目前,智美尚未構建成熟的衍生業務體系,然而,其電視節目制作業務已經由最初的與賽事運營業務相對獨立到如今向體育賽事的二次傳播平臺定位轉型。衍生業務將成為智美集團未來發展的一個大趨勢。


六、風險提示
‍‍1. 目前國內體育產業的市場發育處於初級階段,行政幹預風險較大;
2. 各地政策落地時間和發揮作用的時間人具有較多的不確定性。

(源自:廣發輕工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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