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yicai.com/news/2010/10/580348.html
月,一项名为“学生幼儿平安保险”(下称“学平险”)的团体险种伴随着新学期的到来,开始在山西运城市的中小学校火热办理。
保险“进学校”本是好事。2006年中国保监会曾下发《关于做好保险“三进入”的通知》,“三进入”指进学校、社区、农村,其中“进学校”位置居首。通知要求采取为在校学生举办保险知识讲座,发放保险宣传品和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保险,普及保险知识。
然而,在山西运城市,这项旨在普及保险知识的举措,在“层层推手”的协力下,“保险进学校” 成为一件耐人推敲的事情。
自愿投保还是乱收费?
“学平险”是否属于教育乱收费?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在山西运城却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介入而变得扑朔迷离。
开会—发文—层层落实,这套惯用流程被运城多家学校称为“十多年不变的模式”。几年来,运城市教育局针对“学平险”多次发文、开会,而外界批驳之声不绝于耳。
在记者拿到的运城市教育局2009年与2010年印发的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和学生安全保险工作的通知”(下称“保险通知”)中,第一、二部分分别注明“学生保险是权利和义务对等的经济合同,与教育乱收费有本质区别” 及“自愿投保”等内容。
“说是自愿,其实是变相强迫,我们觉得是乱收费!”9月29日,在运城市实验中学,某学生家长向记者抱怨,“第一天孩子回来说要交保险费,我没让交,第二天孩子又回来要钱,说老师非让交不行”。在学校大门口附近,还有几位打着雨伞的家长正在等候下课后给孩子送保险费。
记者了解到,虽然文件要求“自愿投保,不得强求”,但经过层层传达后,许多学校或班主任并未真正按照文件精神去办。有些学校甚至出现不交保险不能进教室,或家长要与学校签免责书等情况。
今年4月21日,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严禁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手段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
而保险费就属于代收费中的一种。
其实,早在2000年时,山西省教育厅就与山西省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的紧急通知》,其中第四条“禁止各种乱收费” 中要求:保险机构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推销保险业务,学校及其在职人员也一律不准代办。记者在上述部门采访中得知,该文并未废止,仍然适用。
山西省物价部门某专业人士表示:“由学校组织的、在校园内开展的都是不符合国家政策的,但是否属乱收费不好下结论。”
记者随后来到山西省教育厅。运城市教育局2009年、2010年印发的“保险通知”都注明了抄报山西省教育厅,但在山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未收到该文。
山西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王主任同样没能给出记者一个结论:“是不是乱收费不好界定,高校有明确的法规,但义务教育阶段的还没有。”
《中国经济周刊》在查阅其他省市相关规定时发现,辽宁省在2005年就此问题曾公开表态,“利用教育部门和学校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入保险,实质就是乱收费”。
9月1日,国家发改委发文,要求9月1日—12月15日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检查重点包括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或从中牟利等行为。随后,山西省物价局转发该文,并作出检查部署。
就在此前,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董志明在山西检查工作时专门对学生保险提出三点要求:要自愿;不能统一办理,不允许代办;不允许进入校园办理。
学校有保费回扣
“我们统一收起保费后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按照8%的比例给我们返还。学校将此费用用于班主任的安全管理、值班补贴等。”运城市东郊逸夫小学,分管安全的杨副校长告诉记者。
2010年,逸夫小学3000名学生中,有1613人办理了中国人寿的“国寿学生幼儿平安保险”,每名学生收取30元的保费。按照返还比例计算,该 小学可以领到近4000元的“代理费”。而运城全市的中小学生过百万,按照保守的投保比例50%计算,每年保费收入在1500万元左右,“代理费”支出超 过百万元。
“代理费”的收、支是否合法?
运城市工商局经检科郝宏志明确表示:“代理费应该是给具备资质的保险代理人的,如果变相的给了学校,保险公司就涉嫌商业贿赂。”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记者从运城市工商局获悉,就在此前的2006年,该局在临猗县曾查处过类似案件,起因是当地某保险公司为教育局提供了一辆汽车。经调查,运城市工商局最终作出没收13万保费,罚款7万的处罚。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运城市开展寿险业务的公司有十余家,但在“学平险”市场上中国人寿份额比较大,即便今年有新华、阳光等其他保险公司参与,份额也微乎其微。
在运城市教育局2009年印发的“保险通知”中,“积极配合中国人寿开展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的内容赫然在目。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保监会第53号公告也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强制学生购买指定保险公司的“学平险”。
对此,运城市教育局政教科科长赵振先向记者解释,“发现不妥,已经作了修改,应该通过招标确定”。
记者发现,在2010年的“保险通知”中,上述内容已改为“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开展好学生平安保险工作”。即便如此,今年5月份中国人寿运城分公司仍然召开了专门会议,参会者包括运城市教育局、物价局、纠风办等部门领导,各市直学校、县区教育局负责人均受邀。
中国人寿运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杨红云告诉记者:“会议由我们公司组织,我们邀请各部门领导、学校来参加。”
而参会学校却是另一番说法。“是教育局组织的,政教科通知我们开会,每年都一样,保险公司不可能给我们下通知。”运城市某市直中学一副校长说。
教育主管部门有提成?
老师能否作为保险代理人在学校开展保险业务?
在运城市教育局2009、2010年印发的“保险通知”中,记者均发现如下内容:可由一名退休教师作为保险代理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绝对不允许!”山西保监局一位人士向记者明确表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122条规定,个人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机构的代理从业人员、保险经纪人的经纪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在运城市实验中学、逸夫小学、夏县裴介中学等多所学校,当记者问及保险经办老师是否具有保险代理人资质时,受访对象中没有一人可以提供。
在《保险法》第130条中,保险佣金的支付也有相应规定:保险佣金只限于向具有合法资格的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支付,不得向其他人支付。
而夏县裴介中学一位年级主任告诉记者:“各班班主任收起后,由我统一交保险公司,然后保险公司按照10%的比例返现金给我,我再交由校长最后安排。”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其他几所学校的收费、返还情况也大致相同。据知情人透露,这样的操作模式已在运城市持续了十几年,不仅要给学校提成,还要给市县的教育主管部门提。
而作为保险公司,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或者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以及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同样触犯了《保险法》。
记者希望就有关问题采访运城相关保险公司,均遭婉拒。
(謝謝網友200的資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9943b0100q5hn.html
昨日,中國有一位網友指出三一國際(631)同系公司三一重工對中材股份(1893)附屬天山股份高層員送禮的內部文件。
發帖者稱:「我曾是三一重工的一名員工,受到種種非人的虐待。今天我要告訴大家一個真相,行賄改變世界,先送錢,後做事。以下是證據資料:關於核銷天山股份屯河水泥業務費的報告;關於緊急撥付庫爾勒天山神州公司客服費的報告;關於緊急撥付庫爾勒天山神州公司客服費的報告;關於申請天山神州業務費的緊急報告;三一重工2011中字頭客 戶行賄明細表;三一重工新疆分公司業務費申請呈批書;三一重工2011中字頭客戶行賄明細表。」
據—份文件稱,送禮分包括「客服費」、「業務費」、「春節公關費」等,申報金額達1,385.5萬人民幣,初審付款502萬人民幣。文件批准人簽字為“梁X中”(中間一字因草書看不清)。 根據資料顯示,三一重工董事長梁穩根的兒子為梁冶中,現任三一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財務總部總監。
另外一份文件指,2010年7月份,天山股份下 屬天山築(原文如此)將 採購8000萬元成套設備,三一向天山股份總工、天山股份東疆事業部總經理、天山股份招標辦主任以及天山築友董事長和總經理5人共計支付了30萬人民幣; 天山股份下 屬屯河水泥已採購2000多萬人民幣成套設備,三一向天山股份總工程師支付了15萬人民幣,三一新疆公司向屯河水泥總經理及攪拌站總經理各支付了5萬人民幣; 天山神州已採購2000多萬元成套設備,三一向天山神州常務副總經理、攪拌站總經理以及銷售部長共支付15萬人民幣。 報告稱三項業務費共計70萬人民幣,均由三一新疆分公司或周小明先生已墊付。
但三一重工經內部調查初步表明,自稱曾是三一重工員工、馬甲為「行賄改變世界」的網民,上傳的文件照片存在偽造嫌疑。 據此,三一重工已向長沙市公安局正式報案,目前,公安部門正立案調查。 三一重工有關負責人表示,公司將全力配合公安機關的調查,並將盡快公佈有關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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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星陳奕迅之父、房屋署總屋宇裝 備工程師陳裘大,面對十七條貪污控罪,案件將於九月正式開審,但牽涉他的一宗貪污案,卻率先於上月開鑼。案中被告,是新世界發展旗下佳定工程董事張定邦, 他為競投價值一億元的房委會黃大仙上邨重建工程合約,因行賄陳裘大而被法庭裁定罪成,上週五重判入獄四年。案中頂證他的污點證人賴細生,是上市公司耀 生行集團前主席,他最終不被起訴,現坐擁時值八千多萬的物業。案件審訊中,陳裘大的名字屢遭提及,但他仍有閒情,上月廿六日到紅館捧兒子演唱會的場。現已 入伙的的黃大仙上邨一期,包括龍翔中心商場,座落黃大仙廟和騰龍墟側。九八年一月,房委會就其重建工程的機電工程(包括柴油發電機及屋邨內的電器裝置)招 標,價值共一億元。當時競逐的承辦商中,包括耀生行及新世界旗下的佳定工程;而負責向「標書評審小組」推薦花落誰家的,正是陳裘大。陳裘大自從一九八七年 已出任此要職。他和房署承辦商之一的耀生行前主席賴細生相熟。五十二歲的賴細生供稱,九八年三月,他「從行家口中」發現自己的標價乃全行最低,縱使穩操勝 券,但他指自己低估成本,若硬接這工程,最後會蝕五百萬元;棄標?他又不肯,「我怕被釘牌。」原來房委會規定,承建商若在十二個月內涉及「不正常投標行 為」超過兩次,會被暫停投標資格三個月。正當賴細生擔憂之際,突接到陳裘大的電話,相約他午膳。 「唔幫陳裘大,第日做嘢難」陳裘大在飯局上 問他:「點解個標咁低?」賴細生指計錯數,後來陳裘大稱可以為賴隱瞞棄標一事,續說:「我聯絡咗張定邦,會俾個工程佢做,你叫佢識做喇!」陳裘大然後將張 定邦的手電號碼交給賴細生。賴細生在庭上說:「假如唔幫陳裘大,我相信第二日做嘢會好難。」之後,賴相約張定邦在尖沙咀新世界酒店的咖啡廳見面,賴表明陳 裘大會讓張中標,為此張要付上報酬。他說:「我見份合約值一億,就向張定邦開價二百萬。我驚俾得少,陳生會唔高興。」最後雙方同意,張定邦透過向耀生行旗 下的公司「興業」,買入兩組後備柴油發電機,把交易價誇大二百零四萬,以此為賄款。賴說:「陳裘大知道有二百萬,咪笑吓咁,仲提議同我一人一半。」賴扣起 五十四萬,聲稱作用提高機價而涉及的稅款。買賣發電機需時逾一年,但陳裘大很心急,在賴細生收到錢之前,已不斷催迫。 百五萬賄款車上交收 「陳生追過我幾次,所以迫於無奈,喺交貨前俾佢先。」賴細生前後將一百五十萬,分十二次交予陳裘大手中,每次他都駕車到何文田房署總部地下,接載陳上車, 在附近兜圈,然後在車上交款;其中有兩次二人往酒店午膳,皆由賴付賬。賴細生每次將五萬至三十五萬現鈔送到陳裘大手上。在交易中,從未跟陳裘大見過面的張 定邦,在上月一連四天的審訊,眼泛紅筋。七五年在港大電子工程系畢業的張定邦,從新世界附屬公司的助理工程師,爬到佳定工程的董事,佳定的大股東正是新世 界發展。記者在他定罪前,曾往太古城的張家找他,其外母不知就裡地答:「唔喺度噃,佢同老婆返咗工!」實情是,張定邦在佳定已停職留薪近一年了。來自新世 界的消息稱,打從張定邦去年一月十三日深夜被捕後,公司高層即於翌晨,急召清洪到廉署救駕。清洪和助手由早到晚,護着被廉署押解的張定邦,由返中環新世界 公司找證據,到重返廉署接受盤問寸步不離。如此貼身保護,估計律師費將高達六、七百萬元。據悉,這筆巨額律師費,並非張定邦獨揹,新世界會負擔部分。新世 界發展老闆鄭家純、家成兄弟更挺身當他的品格證人。法官判刑時指出,張定邦是「因為公司的存亡」,才去賄賂陳裘大。自九三年起,佳定從房委會處投得卅六宗 機電合約。此外,佳定工程亦接過時代廣場、科技大學、東堤灣畔等大型工程。 耀生行靠房委會工程起家今次力證張定邦有罪的賴細生,十七歲隨父 親「學師」做電機,他以私人及公司名義擁有的物業,現值八千五百多萬元。賴細生曾向傳媒承認,房委會是耀生行的「大水喉」,批出合約佔其總營業額約八成。 由九○年至九八年,耀生行從房委會投得機電合約,總值四億八千萬元。○一年,耀生行集團上市時,曾在招股書披露——「拜過去幾年公營房屋政策所賜」,令其 營業額在九八年至○○年間,由二億三千萬元,暴升一倍至四億六千萬元,三年純利共達六千九百萬元。不過,自去年四月,耀生行因涉及賄賂陳裘大案,被房署暫 停投標資格,賴細生亦因此辭去耀生行的董事和主席一職。去年七月,耀生行因股價不尋常地狂升,升幅達十二倍,股份過分集中,公眾持股量不足百分之五點六, 遭證監會調查。此案雖然審結,但房屋署強調,無意改變由總屋宇裝備工程師操評核標書的機制,因為房署內部有足夠的監管,而陳裘大案是個別事件。法官判刑時 則強調:「受賄人的罪責比行賄人為大。」 陳裘大賄賂案過程插圖:詹震寰 陳裘大案分開審五十七歲的陳裘大,將於九月廿二日在高院面對為期三十九天的審訊。他被控十七項指控,牽涉逾三百萬元,暫定由資深大律師艾勤賢代表。被指賄賂陳裘大以換取政府工程合約的,除了張定邦外,還有上市公司順昌集團旗下順昌機電董事張國聰、耀生行附屬的百達機電董事黃志良、偉達電動機械董事郭偉倫等共八人。陳裘大還被指收受利益,以協助郭樹華和郭偉元,成為政府合約工程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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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和中金所技術部門負責人同時因收受商業賄賂被調查,不排除為窩案◎ 本刊記者 劉冉 文liuran.blog.caixin.com 因為商業賄賂,國內交易量最大的兩家期貨交易所技術部門負責人同時被調查。 財新記者近日獲悉,上海期貨交易所(下稱上期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下稱中金所)技術部門負責人嚴少輝、張國元正在接受檢察機關調查。 據知情人士透露,此案屬商業賄賂,目前兩人正被隔離審查,存在窩案可能。 多位交易所系統的人士透露,調查始于去年下半年。2012年9月至10月間,系統內幹部還收到過警示和提醒。至2013年年初,檢察機關正式立案,但二人是否會被起訴,目前尚無結論。 昔日技術負責人 2012年下半年,網上曾出現匿名舉報,稱上期所原技術部王姓負責人利用職務之便,在交易系統中留下後門,離職後利用該漏洞經營高頻交易,獲利數億元。 但數位相關人士表示,該舉報內容不實,上期所曾自查系統,沒有發現後門, “繞過防火牆談何容易” 。此次檢察機關的調查並未涉及系統問題。 嚴少輝和張國元均為期貨系統的資深從業者。 40歲出頭的嚴少輝是江西于都人,1988年入學華東師範大學計算機系;2005年在上海交通大學獲得碩士學位,後留校任教。1994年即調入上期所搞系統開發,歷任上期所技術部高級總監、首席總監、總工程師。他還參與開發了2006年11月上線的上期所“NGES 新一代交易所系統” ,這套系統耗時三年,耗資1.7億元。 嚴少輝也曾參與了中金所籌建時期的技術開發。據報道,在2006年2月中金所第一次籌備會議上,嚴少輝被任命為七個工作小組之一技術組的組長。但是嚴少輝最後未加入中金所,案發前任職上期所。 38歲的張國元曾擔任大連商品交易所(下稱大商所)技術部高級經理,2006年籌建中金所時,他隨大商所原總經理朱玉辰調任上海,擔任籌備組技術組負責人,負責股指期貨的技術籌備工作,後任中金所技術中心總監。 2012年3月,中金所將技術中心獨立出去,成立全資子公司上海金融期貨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中金所技術公司) ,張國元擔任總經理。 2013年春節前夕,他在中金所技術公司總經理的競聘中失利,轉任該公司董事長。 業內人士分析,無論在技術系統還是人事上,上期所和中金所的關係曾經都很密切,此次二人同時出事,可能翻船在採購環節。 交易所為採購金主 “交易所系統無法從外面購買,只能自己研發。國內四大期貨交易所都有自己的研發部門,上期所交易系統不能說國際先進,但在國內是比較好的。 ”一位期貨公司的技術部門負責人表示。 “交易所無論市場漲跌都旱澇保收,而且所有技術設備必須不斷更新。 ”上述接近交易所的人士說。 由於幾家交易所的財務情況不甚透明,市場往往都是根據交易量與手續費 進行粗略估算。 2010年,上期所發佈年報,稱當年淨利潤為51.66億元。 2011年, 在上海市納稅百強企業中,上期所、上交所、中金所位列第10、15 和32名。 2012年,根據中國期貨業協會的統計,中金所全年累計成交額75.8萬億元。 排在第二位的上海期貨交易所全年累計成交額約為44.6萬億元。 迫于國際競爭、品種擴充和交易量的壓力,期貨交易所需要不斷花巨資改善網絡和系統。 中金所網站顯示,上期所每年均有多次技術方面的招標,2008年以來中金所至少有四次,分別為2008年6月的內外網隔離項目,2010年9月的“新一代基礎設施 - 主機系統集成1採購” “新一代基礎設施 - 網絡設備2採購” “新一代基礎設施 -主機系統集成2採購”和“新一代基礎設施 - 主機系統集成3採購” 。 此外,最近還有“上期機房生產系統設備更換主機1”等項目。 |
窩案頻發
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案情材料,涉案人員普遍年輕且高學歷是大型民企工作人員收受商業賄賂案的第一個特點。
張某,名校畢業,英國留學歸來,30歲出頭已成為某高新技術企業的綜合部商務總監,負責公司產品線的材料需求以及向採購部門提出供應商認證申請等工作。
2011年初,該公司在肯尼亞政府援助項目上需採購IBM軟件產品,張某利用職權使一家公司成為了該項目產品的合格供應商,並先後三次收受該公司大客戶經理送來的好處費共30萬元。2012年3月,張某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深圳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因其認罪態度較好,退回全部受賄款並取得了案發企業的諒解,2012年5月,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
姜某鵬,80後,在某著名的大型民企中擔任生產部經理,在選定供貨商方面有一定「話語權」。2011年,姜某鵬先後以買房子、投資等為由,向多家供貨商索要人民幣近150萬元,並對相應的供貨商提供關照,造成了一些供貨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送貨短缺,供貨價格虛高等問題,嚴重損害了公司利益。經深圳檢察機關提起公訴,2012年8月,姜某鵬被法院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張舒舒對本報表示,「80後」、三十歲左右的年輕人佔總涉案人數的七成以上,且都是本科以上學歷,很多還是碩士、海歸等高素質群體,他們擁有一份體面、穩定且高收入的工作,正逐步走上民企中層管理崗位,如部門經理、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等,手中有一定職權。
大型民企工作人員商業賄賂案件的第二個特點是受賄額總體偏大。張舒舒說,這些大型民企動輒涉及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工程項目、採購、招投標等,造成送上的「好處費」也高達上百萬甚至上千萬元。如某大型民企的高級工程師許某,利用職務便利,在基建工程項目上幫他人成功競標,先後收受好處費達人民幣985萬元。
第三個特點是受賄崗位分散。張舒舒說,中小民營企業的「腐敗」集中在採購等崗位,但大型民企因為人員眾多,造成很多崗位都有一定的獲利空間。從目前發案情況來看,收受商務賄賂的人員已涉及部門經理、項目負責人、採購人員、財務人員、對外服務科科長、工程師、技術支持等,甚至後勤崗位如車輛管理員、行政管理員、行政監督員也成了案發人員。
比如,有行賄人為了讓其酒店成為某大型民企的協議酒店,按每間客房每天2.5元人民幣的回扣款給該大型民企的住宿管理員等人,就憑2.5元回扣款雖然看起來微不足道,但該企業一名住宿管理員在半年左右就收受了回扣款超過20萬元。近日,該名住宿管理員已被宣判獲刑。
大型民企商業賄賂案的第四個特點是窩案頻發。如一家電子公司為了自己的手機射頻天線能銷售進某大型民企而行賄,使該大型名企的四名工程師因收受商業賄賂同時「落馬」;一家電子公司的負責人為了拿下多份採購合同而向某大型民企的多個辦事處工作人員行賄,造成該大型民企的市場經理、市場總監、終端經理等4人被一連串牽出並追究刑責。
有賴於公司報案
大型民企成為商業賄賂案重災區有多方面原因。龍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杜旭東對本報表示,相比中小民營企業,一些大型民企的自我清查的能力較強、力度較大,比如華為、中興這樣的大企業,都設有專門的法務部,對內部員工的腐敗問題不願容忍並肯花力氣去查辦,這是華為、中興等大型民企商業賄賂案比一般民營企業高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杜旭東表示,民營企業人員收受商業賄賂案,目前最大的困難是發現難,基本依賴於所在公司的報案,群眾舉報的幾乎為零。所以,很多商業賄賂案是否會案發,取決於公司老闆的態度。如果所在公司不願意報案或自行將涉案人員開除了事,司法機關也很難主動介入。
一些公司保全證據的意識不足,出事之前沒想到員工會收受商業賄賂,出事之後向公安機關報案後又拿不出相關的有力證據,造成很多案件難以偵破或無法進入檢察機關的公訴環節,最終無法追究涉案員工的刑事責任。
同時,大型民企掌握的資源更多,利益蛋糕更大,一些員工手中的權力也很大,容易吸引一些行賄人將他們作為目標,以期獲得巨大經濟利益。而這些大型民企的工作人員,雖然年輕學歷高,但法律意識非常薄弱。
張舒舒說,在辦案中發現,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案的當事人認為自己不是公務人員,反腐與他們沒有關係,收些回扣屬於潛規則,可能是不對的,但他們沒想到,5000元回扣歀,就已經涉嫌犯罪並須為此承擔刑事責任。
大型民企商業賄賂案高發也暴露出民企管理的制度漏洞。張舒舒表示,一些民營企業,在崗位權限的設置、招投標制度的規範、員工的管理等方面,都存在一定漏洞,特別是在業務擴張時期,只注重經濟效益,造成了一些員工權力過大又缺少監管,隨波逐流收受賄賂,甚至主動暗示和索取。
如何減少民營企業商業賄賂案的發生?深圳市人民檢察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需要通過社會誠信體系的完善,讓企業員工不敢收受商業賄賂、讓行賄人不敢行賄。應將他們的犯罪記錄作為污點列入個人誠信系統,並納入社會誠信體系的一部分。相關企業在進行招聘時,先查詢擬聘用人員的誠信記錄,讓這些有過商業賄賂記錄的人員,在職場中難以立足。
同時,現行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制度,可以向民營企業鋪開,民企可通過查詢瞭解哪些投標方、供貨商、客戶等有過行賄犯罪記錄,並將該企業列入黑名單。(深圳市人民檢察院通訊員汪林豐、孫正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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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援引知情人士的話稱,中國工商總局去年開始對西門子旗下醫療部門涉嫌賄賂醫院使用其高價醫療產品一事展開調查。
報道稱,該知情人士透露,工商總局指控西門子公司及其經銷商通過免費提供醫療器材的方式,換取院方在此器材上獨家使用西門子公司開發的化學試劑,其行為違反了中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8條。
該條款規定:“經營者不得采用財物或者其他手段進行賄賂以銷售或者購買商品。在帳外暗中給予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回扣的,以行賄論處;對方單位或者個人在帳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賄論處。”
路透社稱,此次被曝光的賄賂事件涉及包括驗血設備在內的多種醫療器材,涉案醫院多達1000家。該調查此前從未被外界知曉,或將掀起一輪針對更多醫療器材制造商的廣泛調查。
據了解,在中國經營醫療設備的跨國公司主要有通用電氣、飛利浦、美敦力和強生公司。
路透社稱,西門子德國公司高級發言人克雷默(Matthias Kraemer)表示“尚未註意到”該調查並拒絕就該調查的具體問題作出評論。
路透的報道稱,西門子公司於1872年進入中國,目前在中國已擁有32250個員工,涉足鐵路、能源和醫藥等多個領域,2014年,西門子在中國地區的銷售額為69.4億美元,占其總銷售額的8%。
西門子中國網站顯示,該公司醫療部門提供的醫療設備主要包括:實驗室診斷,助聽器和影像診斷與治療,涉及磁共振,CT,超聲設備,血液學檢測系統,微生物檢測系統,分子診斷系統等多個類別。
2013年,醫藥廠家葛蘭素史克就曾被曝出為提高藥品銷售額向政府官員、醫藥行業協會和醫生行賄約5億美元。
卷入行賄醜聞的葛蘭素史克最終被罰款人民幣30億元,成為迄今為止中國開出的最大罰單,也幾乎相當於其行賄金額。另外,該公司中國負責人、英國人馬克銳也因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