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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遊買保險 遇旅警有得賠 警示發布後投保屬「不保障範圍」

1 : GS(14)@2017-04-22 10:13:48

【明報專訊】香港人愈來愈流行去韓國旅遊,不過最近朝鮮核問題,以及中韓關係為潛在旅遊安全性增添不穩,一旦保安局就韓國發出「外遊警示」,旅遊計劃隨時受到影響,已發旅警才買旅保的受保人在旅遊保單內未必受保,因此業界建議,若有購買旅遊保險的需要,應於確定旅行計劃時盡快買定旅遊保險。

「外遊警示制度」是保安局為協助香港居民了解85個較多港人到訪的海外國家或地區時可能面臨的人身安全危險,經過風險評估,考慮是否需要發出外遊警示的制度。黑色警示表示有嚴重威脅,不應前赴;紅色表示有明顯危險,建議調整行程,如非必要避免前赴;黃色表示有威脅迹象,留意局勢,提高警惕。

按警示程度 提出索償

在外遊警示發出之前已經購買保險,多數保單都會就「取消行程」和「縮短行程」進行不同程度賠償,不過上述過程就僅限在外遊警示生效期間進行才能受保。以富衛為例,在保單已經發出後,若受保人在出發前7日因保安局對旅遊目的地發出黑色外遊警示而取消旅程或者縮短旅程,客戶可就已付按金,包括旅費、住宿和機票費用提出索償,金額由5000至3萬元不等。

若因為縮短行程,需要繞道返回香港,部分保險亦保障期間花費的額外費用。為星展旅遊保險承保的三井住友,除了賠償無法追討的已付按金和黑色警示下的退團手續費外,對於因黑色警示放棄旅程需繞道其他城市折返香港,由此產生的額外交通費用,或者繞道期間留宿產生的費用,亦有保障,其中每位受保人的住宿津貼為1000元。因「外遊警示」導致原定旅程被迫延長,坊間亦有產品予以保障。安盛保險承保的匯豐銀行「旅遊萬全保」就對被迫延長旅途的受保人免費延長保障10天。

部分需24小時前受保 才獲賠償

不過,若在黑色外遊警示已經發出後購買保險,受保人情况已經進入「不受保範圍」,無從索償,坊間多數保險對黃色、紅色警示採取與「黑色」同樣的對策。富衛保險發言人表示,市民需要仔細考慮旅遊目的地的環境、安全情况等等,作出審慎的外遊決定,並建議市民訂定行程、機票、酒店後即可購買旅遊保險,亦盡快獲得相關保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部分保險要求,保單必須在外遊警示前24小時繕發,保單才有效。以藍十字保險為例,假如保安局於1月2日向A國家發出黃、紅、黑任何外遊警示,受保人必須於1月1日即最少24小時之前獲發保單。坊間很多保險並未列明黃色和紅色外遊警示下相關的保單條款,不同外遊警示的賠償額區別其實很值得注意。

包賠參觀大型賽事演唱會等入場券

安盛「卓越優遊樂」旅遊保單條款就規定,旅程出發日期之前7日內,政府按照「外遊警示」若對目的地發出紅色警示,保單會賠償最多50%已預先繳付而不能取回的定金或費用。與安盛相似,藍十字「智在游」就紅色警示賠償50%,甚至對黃色外遊警示亦賠償,為取消行程或縮短行程造成的沒收或損失金額25%,並對縮短旅程產生的額外費用,分別提供600元和300元津貼。對於黑色外遊警示,賠償比例和津貼則分別為100%和1200元。從無法追討的團費和額外旅費、交通費到旅客個人的安排均在賠償之列,甚至包括大型運動賽事、音樂劇、演唱會和主題公園的入場券。

雖然在保單繕發之前已有外遊警示的旅遊目的地,不在受保範圍內,不過坊間有保險提供「外遊警示」伸延保障,當目的地由保單發出前的黃色升級為紅色,或者由發出前紅色升級為黑色,上述藍十字旅遊保險的保單就會照保,受保人可以按照最新外遊警示索償。

姚丁鈺 明報記者

[姚丁鈺 理財專題]


來源: http://www.mpfinance.com/fin/dai ... 9516&issue=20170420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33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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