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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旺旺中時」公器私用 連總統都看不下去 互相攻訐之後 媒體的第四權何在?


2012-04-30  TWM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購併中嘉案最近進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討論,因為該案,意外點燃「壹傳媒」和「旺旺中時」兩大媒體集團戰火,兩媒體隔空交火已漫天延燒開 來。

撰文‧鄭淳予

四月二十日,馬英九公布台灣首份國家人權報告書,其中指出:「財團以雄厚資金及各種方式不斷擴大媒體版圖,將嚴重導致媒體所有權集中化的不良後果。」這份 宣言,看在「旺旺中時」與「壹傳媒」兩家媒體高層眼裡,真是如人飲水。

事實上,就在馬英九公布報告書的前兩天,也就是四月十八日,《蘋果日報》以頭版全版的篇幅登出標題為﹁台灣不能只有一種聲音,旺旺﹂的報導,大肆抨擊旺中 購併中嘉案。

蘋果嗆旺中恐將成媒體巨獸一般讀者對於這場媒體雙雄的戰火,未必清楚,但是敏感的媒體人,早已嗅到不尋常的味道,尤其這個月以來,雙方隔空交火激烈。

早在四月初,出現一則令人震撼的消息:「黎智英要以五億美元,將所有在台灣的媒體事業全數打包賣出。」中時報系趁機大幅報導,令人不解的是,黎智英並未出 面澄清傳言;這位從香港來台發展,顛覆國內媒體生態的大亨,恐怕有難言之隱。

黎智英投資的壹電視的確連連虧損,首先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申請執照前後,就被要求補件多達七十餘次,好不容易拿到了執照,與系統平台的上架談 判卻又破局。

《蘋果日報》四月十日A3版的「老總手記」中,以一篇名「老白兔摔跤記」為黎智英叫屈。文中提及:「黎智英以為只要守法,只要做出品質好的節目,就可以順 利拿到電視台執照,就可以順利上架播出,實在太傻太天真。」暗批中嘉系統不讓壹電視上架,讓黎智英慘遭滑鐵盧。

從四月十一日開始,《蘋果日報》一連四天大篇幅報導旺旺中時購併中嘉系統一案,直到十八日,更直接做出頭版報導,除了諷刺旺中恐將成為媒體巨獸外,更將 NCC委員姓名照片刊於頭版,重申此案的爭議性;更直指《中時》總編輯發給員工的一封信會造成寒蟬效應,讓報社言論走向一言堂。

對於《蘋果日報》嗆聲,旺旺中時也不甘示弱。四月十四日,︽中國時報︾電訪人在上海的寶來集團前總裁白文正的長子白介宇,他表示:「我及我的家人對壹傳媒 恨之入骨。」○八年,︽壹週刊︾封面報導「政商勾結,爆張俊彥受財團供養醜聞」,出刊後不久,白文正就在澎湖自殺身亡。

四月二十日,︽工商時報︾又專訪遠雄建設董事長趙藤雄,趙藤雄表示,○四年︽壹週刊︾以「揭地產大王趙藤雄……十天坑殺內幕」、「揭露趙藤雄成為『賴皮』 天王的內幕」為題,讓他氣到連續三天晚上睡不著,︽工商時報︾還評論:「︽壹週刊︾這種毫無根據、像瘋狗咬人的報導。」︽工商時報︾專翻︽壹週刊︾陳年舊 帳,硝煙味十足。

諷刺的是,大罵《壹週刊》狗仔文化的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時報周刊》竟大舉招兵買馬成立狗仔隊,部分人士認為恐增加社會亂象。根據了解,兩集團高層曾通電 話,甚至有休兵之說,但未達成共識。

旺中翻舊帳大罵狗仔文化

耐人尋味的是,在雙方你來我往的過程中,《蘋果日報》在所有相關報導下,均以「編按」註明:「壹電視正向旺中購併的中嘉系統台申請上架,壹電視與《蘋果日 報》同屬壹傳媒集團。」似是不打算迴避相關報導涉及集團利益。

至此,號稱台灣兩大媒體集團的﹁壹傳媒﹂和﹁旺旺中時﹂,完全不顧社會觀感,把媒體公器私用,旺中併中嘉固然攸關公共議題,但當這兩大媒體吵來吵去之際, 讀者不禁要問,他們是為了集團私利,或是公眾利益?在他們互相攻擊對方之際,媒體被賦予的「第四權」何在?

對於兩大媒體口水戰,交大傳播所副教授魏玓表示,不管是旺中或蘋果對於對方的批判,都不是基於社會公共性的立場,「我們也可以發現,旺中購併中嘉案之所以 一拖再拖,就是因為NCC沒有明確的政策根據,樹立台灣整體媒體業者的發展方向,以致爭議不休。」他強調,主管機關應確立我們國家的媒體發展政策,﹁讓所 有的管理都於法有據,這才能創造政府、媒體與大眾三贏的局面。」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也指出,這起事件不能單看目前現狀,旺旺中時集團購併中嘉案的消息, 去年十月就受到許多學者關注,「但是當時關心這件事的媒體卻很少,連現在炮火全開的壹傳媒,當時也只有零星投書。」她表示,在這場大戰中,讀者最終也會認 清「各擁其主」的言論,雙方公信力大減,也是傷害。在壹傳媒與旺中集團互相批判對方的過程中,NCC和所有媒體也都該趁機自省一番。

硝煙味十足!

《蘋果日報》與中時報系4月隔空交火事件簿中時報系(未標示報刊名者皆為《中國時報》) 《蘋果日報》4/6 A2全版「五億美元打包,黎智英出售壹傳媒?」 老總手記「一封罵我的簡訊」4/7 A7「馮光遠:只是文字遊戲」 A6「壹傳媒:市場揣測不予置評」A7「中時馮光遠扮錢衷時」4/10 老總手記「老白兔摔跤記」4/11 A3全版「旺中購併中嘉『NCC搞黑箱』」B2「壹傳媒澄清不賣台灣業務」4/12 A3全版「NCC獨厚蔡衍明買中嘉」4/13 A4全版「壹電視狂燒錢,黎智英陷窘境」 A10半版「蔡衍明與老共超麻吉」4/14 A8全版「白介宇:我對壹傳媒恨之入骨」 A10半版「拒中時 反購併,學者監督到底 」4/18 A1全版「台灣不能只剩一種聲音,旺旺」A2「中時總編發信 員工寒蟬」A3老總手記「讀書人的風骨」A17讀者投書「旺中併購案,全民反抗」4/19 A3全版「壹傳媒施壓NCC,嘴臉現形」《工商時報》總編輯特稿「我所認識的蔡衍明董事長」 A2全版「NCC決議開公聽會,邀蔡衍明說明」A2老總手記「此地有銀三百兩」4/20 A1半版(廣告陳情)「請政府支持我們

收復國土」

A4全版「旺中:蔡衍明願意出席公聽會」A2社論「豈能以適格為由行思想審查」《工商時報》「趙藤雄痛心,媒體道德淪喪」 A4半版「限NCC公聽會後兩周決定購併案」4/21 A3全版「NCC行政怠惰,拖16個月凌遲旺中」 A1全版「媒體集中財團,後果嚴重」A2全版「學者憂媒體聯合沉默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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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智商(12):公器私用儲錢大法 梁隼

http://notcomment.com/wp/3777

先旨聲明,呢度唔教犯法野, 千祈唔好解讀做虧空公款去自己戶口先至好。

呢個方法係指將每個月預一筆錢出黎作為家常開支, 例如供樓,水電煤電話寬頻等, 當然仲有日用品食用雜物等費用。

例如每個月預萬五係以上各項目的話, 每個月就過萬七蚊去一個指定戶口,所有開支都係果度支付。

就算個戶口有剩,下個月都維持過萬七去個戶口度,每年才清算一次。

如果個個月都慳慳地用唔晒筆錢, 年尾埋數就會多一筆意外小財,可以用黎獎勵下自己,例如去下旅行咁。

有人會問:又話儲錢做乜拎筆錢去駛架?其實儲錢係bonus而己,最重要係藉呢個機會養成節儉應駛則駛的習慣,因為慳得越多,年尾份bonus越大架嘛。

當習慣養成後,又怕甚麼儲唔倒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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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應虒公器私用

1 : GS(14)@2012-01-10 23:25:07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968786

【本報訊】特區政府形象、民望持續插水之際,再有政府官員被爆公器私用醜聞,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的頭馬、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被指經常以「 AM 54」專車接載在銀行擔任高職的女友。記者經兩個月調查,發現賴確曾以專車接送女友下班及返家,其中一周更有四天用專車約會女友。賴日前接受採訪時,直截了當說:「可能我做錯,我受罰囉!」記者:張軍、程志龍、張玉靈

....
以上情境,幾乎每逢星期五都重複發生,記者單在 11月追蹤八天,當中便有八天是賴專員乘坐 AM54接載女友,最頻密時還在一星期內四天乘坐該車約會,包括到屯門黃金海岸晚膳、在港島區一酒店出席飯局,以及女友有天提早下班往 Shopping後,賴專員還坐該車到上環接送滿載而歸的女友回家。
經調查,賴的女友叫 Queenie在渣打銀行任職,屬經理級職員,負責優先理財服務中心業務,工作看似相當繁重,經常逗留至晚上 7、 8時才離開。
兩位大忙人經常約會,卻難為了賴專員的專屬司機,不時要加班,最長時間一次,是女友帶同一名女同事與賴專員出席朋友飯局,司機一直在金鐘政府合署停車場呆等,直至晚上近 10時半才離開,然後將三人逐一送回家。
這類飯局也有兩次,席上多是賴專員的朋友,還會將朋友介紹予女友的女同事認識。
不過記者追查個多月,發現 Queenie每次乘坐 AM 54回家時,都會在荃灣灣景廣場的停車場對開下車,然後走入停車場,待 AM 54離開後,又突然走出停車場,然後徒步返回附近祈德尊新邨住所。
2 : GS(14)@2012-01-10 23:25:3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104&art_id=15968787
記:記者 賴:賴應虒

記:對於你用 AM車接女友,你覺唔覺係公器私用?
賴:我係順路要交文件俾佢(女友),好似今日咁,我要托佢,我爸爸又行動唔方便,有時要做啲文件,惟有揀放工時間。

記:會唔會一個星期幾次?
賴:唔會,唔會。

記:你剛才話一個月一次左右?
賴:次數可能非常之少,可能佢啱啱要離開去攞返架車,一次半次,絕對唔係經常性咁樣。

記:作為一個政府官員,你剛才話唔牽涉咩問題,其實唔係架,有陣時一次就夠喇……
賴:純粹係人之常情,可能等我放工放得夜,一個女仔,經過幾條路,亦都係順路,人之常情啫,大家都係人,我承認嚴格來講都唔應該咁樣,唔應該濫用,絕對唔係濫用。

記:賴生承唔承認一次都唔應該?
賴:盡量避免啦應該要,盡量避免啦!

記:覺唔覺得係錯?
賴:技術性來講,要避免……路過,坦白講幾個街口,我又順路返屋企,另一個角度佢都係步行返去。即係一個禮貌性,一個 offer,需唔需要我載你攞返架車呀?純粹一個人性角度睇啦!

記:從一個濫用嘅尺度講?
賴:你唔可以講係濫用,一句講晒,你話我技術性都唔應該,一次半次都唔應該,但從人性角度……

記:咁係咪一次呢?
賴:如果經常性係咁,我唔啱啦!有時我交完俾佢,佢都未走住架,咁就唔需要㖭啦!我作為一個男性,可能我技術性犯左規都未定,我承認,但係從人性嘅角度,我冇錯喎!作為我關心佢安全呀咁樣,一個 offer俾佢囉。可能我技術性啦,我唔知啦,部門會處理,做錯咗咪罰我囉,懲罰我囉,處分我囉,係咪先?我唔係去狡辯。原來一個 offer係犯咗規,你做完訪問,我對唔住囉!

記:以後會唔會小心啲?
賴:會,我會改善番囉!我唔會刻意咁做囉,人之常情咁解。如果我有犯規,我咪受罰囉,如果我冇犯規,我咪唔使受罰囉。呢啲我唔係專家,我唔知道公司行政規定。如果你作為一個市民,都唔會覺得我係犯規,係濫用的情況。我承認,做錯咪受罰囉!

記:咁係咪佢買完嘢車佢返去就唔得呢?
賴:咁梗係唔得啦! Shopping果啲梗係唔得啦。

記:車去一個食飯的地方都唔得啦!
賴:梗係唔係啦!或者我唔係住呢區,如果我住沙田,特登車佢嚟呢度,梗係唔得啦!我日頭係官員啫,換左件衫好似家咁就係一個小市民。我又唔係作出咩犯法行為,如果我係作咗犯法行為,就值得去報道啫。我希望你作出一個好嘅抉擇啦,咁樣都係造福市民,從一個小市民嘅角度睇,係冇好處。
3 : GS(14)@2012-01-10 23:25:52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 ... 866&art_id=15968788
「我真係唔係政府人員……你唔做呢個 department你會唔會知佢個 policy?」捲入今次「 AM車媾女」風波的 Queenie日前接受記者訪問時,不否認是賴應虒的女友,但對於被指乘坐男友的「 AM」專車出入,則露出寃枉表情,並指自己對得住天、對得住地。
Queenie任職銀行經理,上下班時多以的士代步,平日甚少駕駛她的 Benz S350。記者上周六待她下班後,直問她有關男友賴應虒以 AM車載她的問題,她看似早有準備,首先笑着說:「我私人嘅事唔方便回應!」其後承認坐過 AM車:「間唔中有坐,但一定唔多,係少之又少,應該係有啲野做,順路先車架!」
她表示,自己不是公職人員,根本不知道 AM車「唔坐得」,也沒有人告訴她,所以感到很寃枉。《蘋果》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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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團主席公款私用 宴請內地官員

1 : GS(14)@2012-07-14 19:39:48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20713/16510610
【本報訊】業主立案法團把持大廈業權,兼有大量資金滾存,臨近選舉又可搞活動籠絡居民,所以素來都是兵家必爭之地。不過,有觀塘工廈業主向《爽報》記者爆料指,觀塘開聯工業中心的法團主席兼韶關南洪區政協黃慧琼,多次挪用公款作私人招待,更將大廈舉辦的春茗當成私人派對,宴請內地統戰部官員,以公款獻媚。
法團成員莫先生表示,大廈年初舉辦春茗,原以為是大廈業主和管理人員一年一度聚餐,豈料到場後才發現「貨不對辦」,「佢(黃慧琼)突然間叫我哋全部起身唱國歌,跟住介紹成圍韶關統戰部官員畀我哋識,又頒發紀念品,十足十內地官方大會咁。」莫稱,春茗開支高達十多萬,事後有法團委員要求黃慧琼交代有關賬目,至今未見影蹤。
扣起3000萬元 司庫無從過問
記者其後追查下發現,黃慧琼一直扣起結餘近3,000萬元的法團賬目,連法團司庫陳麗真亦無從過問,司庫近日才得悉,2010年度的法團賬目從未核數,法團可能觸犯法例。
此外,記者得悉新一屆開聯工業中心的法團選舉將於下周四舉辦。有業主透露,過去一個月不斷收到管理處催促,要他們填上空白的授權票,但沒有表明任何用途,也沒有指出授權何人。
工廈現時由新昌物業管理公司管理,記者前天下午到管理處詢問,竟空無一人,及後發現一名男管理員正逐戶拍門索取授權票。記者欲上前了解時,他匆匆從後樓梯離開。
PermaLink: https://articles.zkiz.com/?id=28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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