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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局回應城鎮居民收入增71倍:扣除物價因素後實際增長10.5倍

http://www.infzm.com/content/96020

國家統計局11月14日發佈消息,對此前媒體廣泛引用、報導的「城鎮居民收入34年增長71倍」說法做出回應。

國家統計局稱,近日,一些媒體以「城鎮居民收入34年增長71倍」為標題,報導1978-2012年的34年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從343元增長到24565元,增長了71倍;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從134元增長到7917元,增長了58倍。

國家統計局澄清,實際上,71倍和58倍指的是城鄉居民收入的名義增長倍數。物價水平上漲使老百姓的實際購買力並沒有增長這麼多。

國家統計局表示,反映居民收入實際增長情況要扣除價格上漲影響,媒體更應關注同時發佈的實際增長率。

根據國家統計局每年對十幾萬戶居民家庭的直接調查結果,從1978年到2012年,扣除物價上漲因素後,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10.5倍,年均實際增長7.4%;全國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實際增長10.8倍,年均實際增長7.5%。

此前,國家統計局11月6日發佈報告稱,2012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565元,比1978年增長71倍。而同期內我國財政收入增長了103倍。

該報告數據顯示,自1978年以來,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長13.4%;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7917元,增長58倍,年均增長12.8%。

該數據一出,引起媒體廣泛引用及報導。

據《新京報》報導,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研究院院長王雍君表示,從統計局的數據來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5年間增長了71倍,這與老百姓的實際感受存在差別。這也是該項報告此前受到質疑的原因。

從財政收入方面看,報告顯示,2012年,我國財政收入達到117254億元,比1978年增長103倍,年均增長14.6%。

王雍君表示,我國整個分配格局是有利於政府收入和企業收入,工資收入佔GDP的比重不斷下降。他指出,事實上,我國居民收入增速長期低於GDP增速。未來經濟增速或在7.5%左右,財政收入的增速也應大體相當。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今後財政收入增速從兩位數變成一位數,應該是大勢所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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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從哪裡來? 股息是從股價中扣除的嗎? 市場先生自語

http://mrmarketofhk.blogspot.hk/2014/03/blog-post_11.html
有些朋友投資股票永遠不重視股息, 原因是要等很長時間, 包括等公司公佈業績, 之後要等股息除淨, 再等股息派發. 另外一個重要原因是他們認為股息來自股價, 舉例, 如果你以10元買入一支股票, 派股息1元, 假設股價一直沒有升跌, 到股息除淨當日, 股價會自動下跌1元至9元, 因此, 朋友認為雖然收到1元股息, 但股價又扣除1元, 根本無著數. 事實真的如此嗎? 股息真的是來自股價嗎? 如果有投資者在2000年1月4日以當日收市價50元買入#26中華汽車, 持有至今大約13年總共收取股息每股51.66元, 如果股息來自股價是成立的話, 現時中華汽車的股價應該為負1.66元, 不過, 事實是, 執筆之時(註: 上星期六)中華汽車的股價為62元, 比2000年1月4日還要高12元. 因此, 股息來自股價其實只是錯覺, 真正的事實是, 股息其實來自股東資產淨值, 舉例, 如果派息之前股東資產淨值是每股100元, 派完股息5元之後股東資產淨值會跌至95元, 不過, 如果企業的股東資金回報率(ROE)有10%, 表示靠經營生意可以賺取利潤9.5元, 股東資產淨值因此可以提高至104.5元, 由此可見, 只要生意可以繼續有利潤, 股息便可以長派長有, 生生不息. 以中華汽車為例, 主要業務為持有投資物業收租, 由於派給股東的股息來自租務的利潤, 而無損投資物業本身, 因此, 只要繼續持有投資物業, 便年年都有租務利潤可以派發給股東, 這種盈利模式便有持續性. 

有朋友問筆者為何不少地產股和收租股的股價相對資產淨值都有大折讓. 以中華汽車為例, 截至2013年底股東資產淨值為每股156元, 上星期收市價只有62元, 表示市帳率只有0.397倍, 折讓高達6成. 原因是收租股資產淨值的提升, 主要來自投資物業重估盈餘, 而非來自經營業務本身. 中華汽車最近公佈的中期業務顯示稅前盈利大增1.8276億元或67.23%至4.5462億元, 不過, 當中有3.798億元來自投資物業重估盈餘, 佔了總稅前盈利的83.54%, 如果撇除投資物業重估盈餘, 經營業務的稅前盈利其實只是增加了7.25%. 問題是, 投資物業重估盈餘只是帳面上的非現金利潤, 除非集團將投資物業出售, 否則永遠都是"有得睇, 無得使". 投資物業重估盈餘不單增加了集團盈利的"水份", 也大幅膨脹了股東資產淨值. 隨著年月累積, 股東資產淨值因為投資物業重估盈餘而迅速上升, 與可以分派的現金盈利大幅脫節, 既然集團不太可能出售投資物業, 投資者自然也不願意以貼近市值買入收租股, 因此, 收租股的股價相對資產淨值有大幅折讓便成了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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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明確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條件

25日從財政部網站獲悉,財政部日前發布《關於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短期健康保險業務、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4種業務下,允許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條件。

通知還指出,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不允許稅前扣除。

該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間執行。

以下為通知全文:

關於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6]1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保險公司準備金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保險公司按下列規定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準予據實稅前扣除:

1.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2.有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15%;無保證收益的人壽保險業務,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3.短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長期健康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15%。

4.非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不得超過保費收入的0.8%;投資型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有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8%,無保證收益的,不得超過業務收入的0.05%。

保險保障基金,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繳納形成的,在規定情形下用於救助保單持有人、保單受讓公司或者處置保險業風險的非政府性行業風險救助基金。

保費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

業務收入,是指投保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為購買相應的保險產品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全部金額。

非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是指僅具有保險保障功能而不具有投資理財功能的財產保險業務。

投資型財產保險業務,是指兼具有保險保障與投資理財功能的財產保險業務。

有保證收益,是指保險產品在投資收益方面提供固定收益或最低收益保障。

無保證收益,是指保險產品在投資收益方面不提供收益保證,投保人承擔全部投資風險。

二、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繳納的保險保障基金不得在稅前扣除:

1.財產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6%的。

2.人身保險公司的保險保障基金余額達到公司總資產1%的。

三、保險公司按國務院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提取的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和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準予在稅前扣除。

1.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壽險責任準備金、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依據經中國保監會核準任職資格的精算師或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確定的金額提取。

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非壽險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

壽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人壽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

長期健康險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尚未終止的長期健康保險責任提取的準備金。

2.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按最高不超過當期已經提出的保險賠款或者給付金額的100%提取;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按不超過當年實際賠款支出額的8%提取。

已發生已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經發生並已向保險人提出索賠、尚未結案的賠案提取的準備金。

已發生未報案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人為非壽險保險事故已經發生、尚未向保險人提出索賠的賠案提取的準備金。

四、保險公司經營財政給予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按不超過財政部門規定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簡稱大災準備金)計提比例,計提的大災準備金,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據實扣除。

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本年度扣除的大災準備金=本年度保費收入×規定比例-上年度已在稅前扣除的大災準備金結存余額。

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財政給予保費補貼的農業保險,是指各級財政按照中央財政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規定給予保費補貼的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等農業保險。

規定比例,是指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農業保險大災風險準備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金〔2013〕129號)確定的計提比例。

五、保險公司實際發生的各種保險賠款、給付,應首先沖抵按規定提取的準備金,不足沖抵部分,準予在當年稅前扣除。

六、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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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稅綜合改革呼聲趨高,增加專項扣除成“大招”

僅靠提高個稅起征點(下稱“個稅”)就想體現公平已經不可能實現。第一財經記者多方了解到,新一輪個稅改革的方案意在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稅制,最受關註的則是適時增加教育、房貸利息、養老等專項扣除項目,從而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稅負。

“現在個稅‘一刀切’的做法尚欠公平,我希望以後個稅能按家庭征收,考慮到撫養孩子、償還住房貸款等因素,稅率適當降低些。”在上海工作的劉文(化名)日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采訪時算了一筆賬,“我每月交四五百元的個稅和社保費用後,實際到手的工資也就6000多元,這筆錢要用來還近6000元的房貸,養孩子每個月要花1000多元,最近妻子又處於半失業狀態,整個家里收入只夠日常生活,壓力很大。”

正在推進中的個稅改革很可能實現劉文的期盼。財政部前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曾公開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計劃將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個稅抵扣涉及多個領域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強調,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這體現在當前的個稅改革上,就是降低中低收入者個稅稅負,這也是歷年個稅改革一直在做的。

2006年,個稅工資薪金起征點由800元提至1600元,並在稅前扣除“三險一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2008年,個稅起征點進一步提至2000元;2011年,個稅起征點提至現行的3500元,同時工資薪金所得9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7級,月薪四五千元的工薪階層基本不用繳納個稅。

此次個稅改革將不再采取簡單提高個稅起征點的方法,因為這種“一刀切”的方法顯然尚欠公平。以劉文目前的處境為例,由於妻子工作不穩定,家庭主要收入就是他6000多元的月薪,撫養孩子和還房貸的壓力很大。但當前個稅制度沒有考慮整個家庭的具體情況,包括住房貸款、撫養孩子等成本。

第一財經記者從一位熟悉個稅改革方案的人士處了解到,未來針對中低收入者的減稅方案主要是在現有基本扣除的基礎上,考慮增加專項扣除項目,比如子女教育項目、住房貸款項目等,而且是以整個家庭為單位。

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樓繼偉再次強調簡單提高個稅起征點並不公平,也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並提出未來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綜合部分稅目基礎上實行專項扣除。

“比如說個人職業發展、再教育的扣除,基本生活住宅的按揭貸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說撫養一個孩子,處於什麽樣的階段,是義務教育階段,還是高中,還是大學階段,要給予扣除。現在放開‘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標準,真正的費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樣。不能說大城市就多點,小城市就少點,稅法要有一個統一的標準。需要健全的個人收入和財產的信息系統,需要相應地修改相關法律。”樓繼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表示。

其實,目前專項扣除項目除了三險一金外,2016年我國已經在北京、上海等31個城市試點商業健康保險個稅扣除項目,扣除限額為2400元/年(200元/月),而下一步還將開展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在眾多專項扣除中,“首套住房按揭貸款利息抵稅”最受關註。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張學誕對此表示,這肯定是未來的改革方向,但短期內是否能出臺很難說。

普華永道中國個人稅務咨詢合夥人張健菁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房貸利息抵扣個稅一兩年內出臺有一定難度,因為這需要銀行等多方配合,制度設計還得兼顧公平。比如美國對房貸利息抵稅僅限於兩套房子,房貸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美元,這是為了防止越有錢的人抵稅越多。

對於醫療、教育等專項扣除,張學誕認為,國家會出臺一個統一的扣除標準,而非“實報實銷”。

平衡勞動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

張勇(化名)是上海一家金融機構的員工,稅後月入9000多元,繳納個稅1000多元。他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在上海房租就占了工資的三分之一,基本存不下錢,更不奢望買房,“1000多元的個稅太高,如果能夠抵扣住房貸款利息、教育等支出,那將減輕很大一部分負擔。”

除了增加專項扣除,張勇也很關心個稅改革是否會調整稅率級距。

當前的個稅工資薪金所得采用累進稅率,2011年取消15%和40%兩個檔次的工資薪金所得個稅稅率,擴大了5%和10%兩個低檔稅率的適用範圍,進一步減輕了中低工薪所得納稅人的稅收負擔,經過這次調整,我國工薪所得由九級累進稅率調整為七級累進稅率,收入越高,稅率越高。

比如應納稅所得額(含稅)級距不超過1500元,適用3%稅率,超過1500~4500元的部分,適用10%的稅率,超過4500~9000元的部分,適用20%的稅率。而工薪所得最高個稅稅率為45%,適用於全月應納稅所得額(含稅)超過8萬元。

張勇告訴第一財經記者,4500~9000元部分適用20%的稅率太高了,應該降低些。

天津財經大學財政學科首席教授李煒光告訴第一財經記者,個稅目前的超額累進分級不利於中產階層形成。隨著近些年個人收入增加,2011年取消了15%的稅率檔次,使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4500元的部分的稅率直接從10%跳至20%,這導致中等收入者稅負明顯增加,現在國家提出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應該考慮對個稅稅率進行調整。

此前一位年薪百余萬的企業稅務總監曾對第一財經抱怨,自己辛辛苦苦掙得百余萬的年薪,卻要繳納40多萬個稅,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掙了幾百萬元,股票轉讓時卻不用交個稅,這確實不太公平。

這體現出當前個人勞動所得和資本所得個稅稅負的不平等,比如個人勞動所得的個稅稅率最高能達到45%,而資本所得稅率為20%。

國務院近期發布了《關於激發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合理調節財產性收入。平衡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稅負水平,著力促進機會公平,鼓勵更多群體通過勤勞和發揮才智致富。

上述熟悉個稅改革方案人士表示,國家將適當完善政策,包括適當平衡資本所得與勞動所得稅負水平,調整稅率級距等,通過改革設計,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促進消費。

此次個稅改革除了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外,還將加大對高收入者征收力度。

個稅改革提速

個稅改革是這一輪財稅改革的重頭戲,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全面推開,資源稅改革也全面展開,消費稅改革小步快走,基於此前2016年完成財稅改革重點任務(含個稅改革)的時間表,下一步個稅改革成為焦點,改革步伐將進一步加快。

今年全國兩會上,在回答有關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的有關問題時,樓繼偉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按照全國人大立法的規劃和國務院的要求,今年將把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再隨著信息系統、征管條件和大家習慣的建立,逐漸把它完善化。

第一財經記者日前從知情人士處了解到,財政部稅政司的所得稅處近期已分拆為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所得稅處。

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與治理研究院院長胡怡建表示,個稅制度異常複雜,當前個稅改革進程相對緩慢,而此時單獨成立了個稅處,將有利於加大對個稅的研究,推進當前個稅改革。

支撐個稅改革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也於近日在國務院文件中首次被提出。國務院近期正大力推動部門數據共享,這將逐步實現與財政、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網絡連接,建設更為完善和符合征管需要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根據2015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2018年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統,並實現與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目前正在修訂中的稅收征管法已經明確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這將歸集個人工資、薪酬、證券、不動產、保險、銀行存款信息,成為個稅改革中以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為主的重要一環。

此前新華社旗下媒體報道稱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爐,這一消息尚未經官方證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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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吸才”殺手鐧:多招彌補“個稅扣除”,到手工資等於稅前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7884

(21世紀經濟報道/圖)

此前,江蘇曾出臺政策,對人才個稅扣除部分可給予“最高三年、最多30萬”的補貼。而此次《意見》給出了具體突破性的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近日,先有杭州擬出臺“租購同分”,為“杭漂”安居打下基礎;後有武漢市委書記高調宣布大學生八折購房;再之後是江蘇提出部分人才可以補貼扣稅收入。可以看到,各種政策既有針對高端人才,也有專門吸引畢業生。而地方人才大戰的打法,也開始向更“貼心”的方向轉變。

經過近半年的調研匯總,8月28日,江蘇省政府對外公布了《關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下稱《意見》),試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切實提升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這已是近兩年來,江蘇第三次下文減輕企業負擔。據江蘇省“減負辦”(掛靠省經信委)統計,預計到2017年底可累計為省域內企業減負超過2310億元。

《意見》由17條具體的政策組成,包含“完善營改增、確保稅負只減不增”,規範中介和協會收費,減少省級涉企收費,加大對職工培訓補貼力度的措施以及在用電、融資、人才引進獎補“等方面。

尤其值得關註的是,此次《意見》在吸引人才方面使出“殺手鐧”: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在這背後,體現了江蘇的發展思路:通過引進人才,減輕企業負擔,帶動整個江蘇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王誌忠表示,江蘇自1997年開始根據中央規定減輕企業負擔。在本次《意見》出臺後,省級政府為企業減輕負擔的政策操作空間已很有限。

補貼人才扣稅收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采訪中獲悉,江蘇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此前大致經歷了治亂減負、清費減負階段,共為企業減負約150億元。2016年,隨著江蘇省政府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意見的出臺,正式進入“降本減負”階段。

2016年,江蘇直接降低企業成本1070億元。當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5.7萬億元,同比增長7.5%;實現利潤1.05萬億元,同比增長10.0%;收入、利潤均居全國第一,分別占全國的13.7%、15.3%。這意味著,江蘇前兩輪降成本意見的深入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自2017年以來,江蘇減輕企業負擔工作不斷推出新的措施,包括精準落實國家政策,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一步下調工業企業電價等。2017年1-6月,江蘇直接降低企業成本590億元以上。其中,降低企業人工、物流成本約65.4億元;降低用能、用地成本約13.5億元;為企業減輕稅費負擔約507億元。

而此次印發的《意見》,是江蘇近兩年來第三次由省政府直接下文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這與之前的有何不同?

王誌忠對此解釋,從精準貫徹中央精神和省級開展的“大走訪”活動反饋看,企業對“稅費”負擔的問題反映仍然較為強烈,這主要是因為當下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市場風險點增多。因此,在企業負擔重、成本高問題凸顯的背景下,不斷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尤為重要。

江蘇省經信委副主任高清也認為,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發生了新變化,需要更大力度地釋放降本減負政策紅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此次“降本減負”,很多政策圍繞著企業用人方面。據了解,有企業通過“高薪”招納高級人才,但在繳納個稅之後,其收入會打折扣,與高級人才的預期有差距。

此前,江蘇曾出臺政策,對人才個稅扣除部分可給予“最高三年、最多30萬”的補貼。而此次《意見》給出了具體突破性的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地方政府可在租房補貼、項目資助等方面加大力度,彌補“個稅扣除部分”。

另一條創新性的政策在於,可將“地方教育附加”這部分的費用,用於職工技能培訓補助。該政策為江蘇在第一輪降成本意見中的全國首創,但因為缺乏操作細則難以落地。

本次《意見》則要求在2017年9月底之前發布具體的實施細則,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傾斜力度。

江蘇省財政廳副巡視員徐洪林對此表示,“地方教育附加”在江蘇提取的規模已達到約130億元的,這將為企業在轉型升級中提供“人”的支撐,防止人才流失。

多措施“減負”

針對企業減負,《意見》還提出了其他的措施。

比如,作為國家的重要財稅政策,“營改增”減稅效果明顯,但一些行業由於進項抵扣不足,上繳稅收不降反增。《意見》提出進一步幫助納稅人用足各項過渡安排和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繼續按簡易方式繳納增值稅。王誌忠指出,必須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而在減少省級涉企收費上,企業普遍反映的一項為“工會收費”。對此,王誌忠表示,收取比例由國家工會法規定,地方沒有調整的權限。因此,《意見》提出對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經費,盡最大可能地減少制度羈絆。目前,江蘇省級涉企收費在政府收費清單中占比已低於25%。

高清進一步表示,《意見》明確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並由審批部門支付相關費用,並按規定納入部門預算。“過去靠收費養的人由財政保證,並逐步進行精簡。”

同時,針對企業反映的金融機構存在的轉嫁貸款評估成本、已承兌匯票代替貸款等問題,依據現有相關政策,《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行為的監管舉措,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挖掘為企業減費讓利空間,努力實現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雙降”。

就過去電費只收“現金”的問題,高清指出,江蘇已獲批售電側改革試點,《意見》提出堅持市場化方向,對信用評價為良好的企業,由供用電雙方協商,選擇靈活的電費結算方式。

此外,考慮到目前全國至少有23個省市頒布了減輕企業負擔的法規或規章,《意見》就此明確,2017年9月底之前對原有《進一步改善企業發展環境規定的通知》(2004年)進行修改完善,確保減負“依法”進行,不走“回頭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意見》還要求加強對壟斷商品及服務的價格管理,嚴肅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低價購買商品的行為,堅決制止和依法查處通過壟斷協議等方式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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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吸才”殺手鐧:多招彌補“個稅扣除”,到手工資等於稅前

來源: http://www.infzm.com/content/127884

(21世紀經濟報道/圖)

此前,江蘇曾出臺政策,對人才個稅扣除部分可給予“最高三年、最多30萬”的補貼。而此次《意見》給出了具體突破性的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近日,先有杭州擬出臺“租購同分”,為“杭漂”安居打下基礎;後有武漢市委書記高調宣布大學生八折購房;再之後是江蘇提出部分人才可以補貼扣稅收入。可以看到,各種政策既有針對高端人才,也有專門吸引畢業生。而地方人才大戰的打法,也開始向更“貼心”的方向轉變。

經過近半年的調研匯總,8月28日,江蘇省政府對外公布了《關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的意見》(下稱《意見》),試圖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切實提升企業競爭力,不斷增強企業的獲得感。

據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這已是近兩年來,江蘇第三次下文減輕企業負擔。據江蘇省“減負辦”(掛靠省經信委)統計,預計到2017年底可累計為省域內企業減負超過2310億元。

《意見》由17條具體的政策組成,包含“完善營改增、確保稅負只減不增”,規範中介和協會收費,減少省級涉企收費,加大對職工培訓補貼力度的措施以及在用電、融資、人才引進獎補“等方面。

尤其值得關註的是,此次《意見》在吸引人才方面使出“殺手鐧”: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在這背後,體現了江蘇的發展思路:通過引進人才,減輕企業負擔,帶動整個江蘇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

江蘇省政府副秘書長王誌忠表示,江蘇自1997年開始根據中央規定減輕企業負擔。在本次《意見》出臺後,省級政府為企業減輕負擔的政策操作空間已很有限。

補貼人才扣稅收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采訪中獲悉,江蘇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此前大致經歷了治亂減負、清費減負階段,共為企業減負約150億元。2016年,隨著江蘇省政府降低實體經濟成本意見的出臺,正式進入“降本減負”階段。

2016年,江蘇直接降低企業成本1070億元。當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5.7萬億元,同比增長7.5%;實現利潤1.05萬億元,同比增長10.0%;收入、利潤均居全國第一,分別占全國的13.7%、15.3%。這意味著,江蘇前兩輪降成本意見的深入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自2017年以來,江蘇減輕企業負擔工作不斷推出新的措施,包括精準落實國家政策,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進一步下調工業企業電價等。2017年1-6月,江蘇直接降低企業成本590億元以上。其中,降低企業人工、物流成本約65.4億元;降低用能、用地成本約13.5億元;為企業減輕稅費負擔約507億元。

而此次印發的《意見》,是江蘇近兩年來第三次由省政府直接下文減輕企業負擔的政策。這與之前的有何不同?

王誌忠對此解釋,從精準貫徹中央精神和省級開展的“大走訪”活動反饋看,企業對“稅費”負擔的問題反映仍然較為強烈,這主要是因為當下經濟下行壓力依然較大,市場風險點增多。因此,在企業負擔重、成本高問題凸顯的背景下,不斷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提升企業盈利能力尤為重要。

江蘇省經信委副主任高清也認為,隨著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深入,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發生了新變化,需要更大力度地釋放降本減負政策紅利。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此次“降本減負”,很多政策圍繞著企業用人方面。據了解,有企業通過“高薪”招納高級人才,但在繳納個稅之後,其收入會打折扣,與高級人才的預期有差距。

此前,江蘇曾出臺政策,對人才個稅扣除部分可給予“最高三年、最多30萬”的補貼。而此次《意見》給出了具體突破性的政策:鼓勵地方政府創新人才政策,使引進人才的實際收入等於其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通過采訪了解到,地方政府可在租房補貼、項目資助等方面加大力度,彌補“個稅扣除部分”。

另一條創新性的政策在於,可將“地方教育附加”這部分的費用,用於職工技能培訓補助。該政策為江蘇在第一輪降成本意見中的全國首創,但因為缺乏操作細則難以落地。

本次《意見》則要求在2017年9月底之前發布具體的實施細則,加大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傾斜力度。

江蘇省財政廳副巡視員徐洪林對此表示,“地方教育附加”在江蘇提取的規模已達到約130億元的,這將為企業在轉型升級中提供“人”的支撐,防止人才流失。

多措施“減負”

針對企業減負,《意見》還提出了其他的措施。

比如,作為國家的重要財稅政策,“營改增”減稅效果明顯,但一些行業由於進項抵扣不足,上繳稅收不降反增。《意見》提出進一步幫助納稅人用足各項過渡安排和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繼續按簡易方式繳納增值稅。王誌忠指出,必須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而在減少省級涉企收費上,企業普遍反映的一項為“工會收費”。對此,王誌忠表示,收取比例由國家工會法規定,地方沒有調整的權限。因此,《意見》提出對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經費,盡最大可能地減少制度羈絆。目前,江蘇省級涉企收費在政府收費清單中占比已低於25%。

高清進一步表示,《意見》明確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並由審批部門支付相關費用,並按規定納入部門預算。“過去靠收費養的人由財政保證,並逐步進行精簡。”

同時,針對企業反映的金融機構存在的轉嫁貸款評估成本、已承兌匯票代替貸款等問題,依據現有相關政策,《意見》提出進一步加強對金融機構行為的監管舉措,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挖掘為企業減費讓利空間,努力實現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雙降”。

就過去電費只收“現金”的問題,高清指出,江蘇已獲批售電側改革試點,《意見》提出堅持市場化方向,對信用評價為良好的企業,由供用電雙方協商,選擇靈活的電費結算方式。

此外,考慮到目前全國至少有23個省市頒布了減輕企業負擔的法規或規章,《意見》就此明確,2017年9月底之前對原有《進一步改善企業發展環境規定的通知》(2004年)進行修改完善,確保減負“依法”進行,不走“回頭路”。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意見》還要求加強對壟斷商品及服務的價格管理,嚴肅查處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低價購買商品的行為,堅決制止和依法查處通過壟斷協議等方式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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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閩個人買商業養老保險可稅前扣除!每月最高1000元

5月1日起,在上海、福建和蘇州工業園區,個人買合規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最高可獲得一個月1000元的個稅稅前扣除額,而且賬戶資金收益還將暫不被征稅,等到個人領取養老金時再交。

這一利好政策由財政部、稅務總局、人保部、銀保會和證監會於4月12日聯合推出,文件全文是《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稱,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這項政策主要目的是通過系列優惠政策來減輕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負擔,從而鼓勵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緩解政府養老金的壓力。

此次個人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集中在兩點,一方面是允許購買合規的商業養老保險將享受個稅的稅前扣除。另一方面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征稅。

在個人繳費稅前扣除標準方面,《通知》稱,取得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所得的個人,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除了獲得工薪收入的個人外,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和承包承租經營者,其繳納的保費準予在申報扣除當年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予以限額據實扣除,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這意味著個人最高可獲得每月1000元(每年12000元)的稅前扣除額。這明顯高於此前推出的商業健康保險稅前扣除每月200元(每年2400元)的標準。

除了獲得稅前扣除外,《通知》明確計入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的投資收益,在繳費期間暫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而當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當然,要想獲得上述優惠條件的個人需要滿足不同的條件。比如,個人收入獲得必須在上海、福建、蘇州工業園區內等。

而且並非所有商業養老保險產品均能享受這一優惠,相關部門將采取名錄方式來確定合規的商業養老保險產品。

按照此前商業健康保險個稅優惠政策路徑,商業養老保險個稅遞延政策在試點成熟後有望進一步推廣到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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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歐盟天價罰款仍凈賺32億美元,谷歌廣告業務增長強勁

面臨歐盟50億美元的天價罰單,谷歌的在線廣告收入持續增長,又一次交出了搶眼的成績單。

北京時間7月24日,谷歌母公司Alphabet發布了2018年第二季度業績。報告顯示,Alphabet第二季度總營收為326.57億美元,同比增長26%。凈利潤為31.95億美元,主要計入了歐盟43.4億歐元(約合50.7億美元)的罰款;若不計入罰款,Alphabet二季度凈利潤為82.66億美元,同比增長32%。

谷歌仍不斷從廣告商那里獲取大量營銷資金。盡管面臨歐盟高額罰款,這一在線搜索巨頭二季度業績表現仍非常強勁。

在Alphabet第二季度326.6億美元的營收中,其中有86%來自谷歌的廣告業務。谷歌的廣告營收為280.87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加23.9%。

谷歌繼續為手機上的搜索廣告提供更加突出的空間,以促進銷售增長。數字營銷公司Merkle研究副總裁Mark Ba​​llard表示,“越來越多地使用數據,以及營銷人員發起在線搜索營銷活動,聚焦以人為本的營銷策略都對谷歌搜索廣告的整體表現產生了積極影響”,他進一步指出,“我們預計這一趨勢將持續下去。”

谷歌CEO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周一指出,投資人工智能軟件可以更好地預測廣告的投放位置,使其服務對廣告商更具吸引力。

此外,該公司有機會在Google Home智能揚聲器和Google地圖上展示廣告,並且正在確定最佳方式展示這些廣告。

但谷歌在線廣告業務的主導地位受到了反壟斷的挑戰。繼去年指責谷歌在線購物搜索服務違反“反壟斷”條款並開出24.2億歐元(約合27億美元)罰款後,歐盟本月又對谷歌Android手機軟件開出一張43億歐元(約合50億美元)的罰單,這也是反壟斷執法史上最大的一張罰單。

歐盟委員會稱,谷歌濫用其安卓手機系統(Android)中在市場上的主導地位,強制推廣公司的搜索引擎和瀏覽器。對此,皮查伊發布聲明稱,安卓提供了更多選擇,而非更少,谷歌將對歐盟的決定提出上訴。他說,公司已經“表態願意做出改變”。

但從目前看,歐盟的裁決對谷歌的業務未造成很大影響。露絲·波拉特在隨後的財報會議中表示,在AdMob和程序化廣告的帶動下,網絡廣告業務保持了健康增長。包括其他收入在內的業務,即雲計算業務、Play商店和硬件銷售等再次實現了大幅增長。

隨著谷歌增加數據中心和員工去支持這些新業務,這些業務也正在吸引投資。此前,她指出,公司將專註於在中長期內在谷歌內部建設第二波增長,其中包括雲計算,硬件和YouTube等領域快速增長的業務在谷歌業務之外的其他業務(Other Bets)收入為1.45億美元,主要由Fiber和Verily產生;營業虧損為7.32億美元。

在2017年四季度財報會上,谷歌首次披露了雲計算相關的收入。皮查伊表示,其雲計算平臺和工作應用G套件(G Suite)現在每季度能帶來超10億美元的收入,相當於每年40億美元。雖然,目前谷歌的雲服務仍落後於亞馬遜和微軟,但是皮查伊稱,2017年谷歌雲服務平臺是全球擴張最快的主要公共雲服務平臺。

不過,谷歌未進一步披露雲業務的具體情況。

一方面營收不斷增長,但成本和費用也在增加。二季度,總的營收成本為139億美元,同比增加34%;其他業務的營收成本為75億美元,同比增加41%。露絲指出,成本上升最主要的推動力是數據中心和其他運營相關業務。

運營費用的增加主要是受歐盟罰款的影響。不過,露絲指出,增幅最大的是研發費用,“反映了我們對技術人才的持續投資”。 銷售和營銷費用的增長反映了銷售和營銷人員的增加,主要是雲計算,其次是雲和AI語音助手的廣告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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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寧佳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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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總局答一財記者問:放管結合,加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

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30日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日前發布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貫穿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要求,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稅法遵從成本、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優化稅收營商環境等方面均進行了有益探索。

8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舉行2018年第三季度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介紹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近期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舉措和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半年成效等內容。

增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的系統性

隨著稅收管理要求的提高,尤其是發票管理的日益信息化,稅務總局近日制定和發布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進一步增強稅前扣除憑證管理的系統性和針對性,更好規範稅收執法、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劉寶柱在回答第一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辦法》在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降低納稅人稅法遵從成本、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等方面均進行了探索,例如《辦法》在非增值稅登記納稅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等方面,收款證明、內部憑證、分割單等也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減輕納稅人和基層稅務機關的負擔。

劉寶柱介紹,為切實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辦法》還根據“尊重事實、寬嚴相濟”的原則,研究制定補救措施。例如,企業應當取得而未取得或者取得不合規外部憑證時,可以換開合規外部憑證,對於因特殊原因不能換開的,可以在提供相應資料證實支出真實性後正常扣除,既體現了企業所得稅“實際發生”的扣除原則,也有效保障了納稅人合法權益。

此外,為與“互聯網+”發展趨勢相適應,支持企業創新發展,《辦法》還對不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設置了一定的彈性。“按照《辦法》,對方為個人的,其內部憑證在填制和使用方面符合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也可以作為稅前扣除憑證。”劉寶柱說。

取消企業委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今年上半年,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推出一系列減稅措施支持創新創業和小微企業發展,其中之一是取消企業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得加計扣除的限制。

近期財稅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企業委托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明確自2018年1月1日起,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

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較多企業尤其是大中型企業逐步走出國門,吸納和學習國際先進管理經驗和科技創新技術,其研發活動也隨之遍布全球,委托境外機構進行研發創新活動也成為企業研發創新的一種重要方式。

“《通知》改變了此前政策規定企業委托境外機構或個人研發的費用不得稅前加計扣除的限制。”劉寶柱介紹,新政策的實施,一是有利於國內企業對標國際技術市場,引進國外的先進研發能力和技術;二是有利於企業在境外建立研發中心,更好利用境外發達國家的人才優勢和科研條件;三是有利於更好地促進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先進技術資源,進而推動我國產業的轉型升級。

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

為進一步推進納稅便利化改革,打造穩定公平透明的稅收營商環境,稅務總局近期發布《關於貫徹落實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轉變政府職能電視電話會議精神 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的通知》,推出優化稅收營商環境10項硬舉措,為納稅人解決痛堵難問題。

今年9月底前,在前期5省市試點的基礎上,稅務總局確定浙江、江西、湖北、廣西、海南、重慶、陜西、新疆、大連、寧波、廈門、青島等12省(區、市)稅務局作為第二批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並要求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試點單位勇於創新,大膽示範,推出系列可複制、可推廣的辦稅便利化措施,推動稅收營商環境不斷改善。

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付樹林介紹,依托“互聯網+稅務”行動計劃,圍繞納稅人痛感最強烈的事項,稅務部門推出一系列創新舉措,進一步提升辦稅便利度。

例如今年10月底前,將符合條件的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的時間壓縮至1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實行新辦企業首次申領發票即時辦結;2018年底前,在全國範圍內建成規範統一的電子稅務局,提供功能更加全面、辦稅更加便捷的網上辦稅系統;積極推進房地產交易合同網簽備案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避免“數據反複填”。

水資源稅改革擴大試點成效顯著

自2017年12月1日起,稅務部門在北京、山西、內蒙古等9個省(區、市)實施擴大水資源稅改革試點。今年上半年,9個擴大試點省份水資源稅納稅人共入庫稅款約88億元,其中地表水水資源稅收入約30億元,地下水水資源稅收入約51億元,水力發電和火力發電水資源稅收入約7億元。

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介紹,超采地區取用地下水量開始下降。改革加大了地下水和地表水的稅負差、超采區和非超采區地下水稅負差,促使企業調整用水結構。在多種節水壓采措施的共同作用下,上半年9個擴大試點省(區、市)超采區取用地下水量同比下降9.28%。

例如,北京某熱電有限公司改革前全部使用地下水,改革後企業優先使用地表水,上半年少采地下水3萬方,降幅達64%。

高耗水行業用水總量得到控制。改革規定對超計劃用水加倍征收水資源稅,促使高耗水企業強化內部用水管理,加大節水設施投入,嚴格控制用水總量。

山東某紙業集團位於地下水嚴重超采區,該企業負責人介紹,改革前制漿和造紙全部取用地下水,改革後,企業對工廠清水消耗嚴格實行定額控制,優先取用地表水,並新上中水膜處理回用工程,上半年企業少采地下水228萬方,降幅達61%,用水總量減少114萬方,同比下降12%。

工業用水重複利用率進一步提高。改革規定對中水等非常規水源免征水資源稅,有利於引導企業加大汙水處理設施投入,積極利用非常規水源。陜西省某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介紹,該企業通過改造生產系統冷凝水回收系統、提高水處理裝置運行效率等多項技改措施,重複利用中水等77萬噸,占企業總用水量的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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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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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稱專項附加扣除將設置一定限額或定額標準 申報可扣除

個人所得稅法修訂後,個稅起征點和稅率都已經確定,公眾依然關心首次引入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如何扣除?

在31日的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辦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修改後的稅法設立了六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根據稅法授權,國務院下一步將對扣除的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作出具體規定。初步考慮對專項附加扣除設置一定限額或定額標準,既要保障納稅人方便納稅,相關支出得到合理扣除,又要體現政策公平,能夠使廣大納稅人實實在在地享受到減稅的紅利。

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在上述會上進一步解釋,在具體專項扣除操作中,稅務部門為為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簡化操作,將有四點考慮。

一是申報就能扣除。納稅人只要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申報就能享受扣除。申報時盡量減少資料報送、簡化辦稅流程,相關資料和憑證盡量不用報送到稅務機關。

二是預繳就能享受。個人還可以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給單位,每個月發放工資、代扣個稅時,單位就可以根據個人的實際情況進行扣除,這樣大家在每個月的預繳環節就可以享受到改革紅利了。

三是未扣可以退稅。如果大家沒有將自己的相關信息告訴單位,預扣預繳環節沒有享受到或者沒有享受到位的也不用著急,可以到第二年辦理匯算清繳的時候申請退稅,稅務部門將提供快速、便捷、安全的退稅服務。

四是多方信息共享。在這次個稅改革中,稅務部門將與多部門實現第三方信息共享,核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準確性,最大限度地減少納稅人提供證明材料,“讓信息多跑網路,讓納稅人少跑馬路”。

安永稅務服務合夥人蔔新華告訴第一財經,稅務部門對於專項附加扣除可能會采取定額和限額內居實扣除的辦法。

比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支出可能會規定一個月扣除金額,定額扣除;住房租金,住房貸款利息,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可能會采取限額內居實扣除的辦法。規定住房租金一個月最高扣除金額,實際月房租超過這個限額,就只能扣除這個限額。

“限額可能不會很高,這樣的話實際這種情況就會比較多;實際月房租少於這個限額,就按實際月房租扣除。這樣就能簡化手續,減少大家的工作量。”蔔新華說。

專線附加扣除一大難點是確保扣除的真實性。蔔新華認為,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可能需要的支持憑證。子女教育專項扣除可能需要戶口本以證明和子女的關系,子女上學註冊文件,教育費發票。贍養老人支出扣除可能需要母子,父子關系證明。住房租金扣除需要,住房合同,租金發票。住房貸款利息扣除需要住房貸款合同,銀行的本金和利息支付憑證。繼續教育支出扣除需要相關合同或註冊文件,學費發票。大病醫療支出扣除則需要,病歷卡,醫療費用發票。

“另一方面,稅務局可能會盡量利用聯通的網絡系統,收集個人的相關信息,以減少個人需要提供的憑證。例如,教育系統提供小孩入學的信息,只要小孩在上學,父母就可以選一人或雙方決定每月各扣除多少。”蔔新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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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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