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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的高盛

http://www.xcf.cn/zjth/tt/201304/t20130419_431539.htm
2010年4月16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指控高盛涉嫌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欺詐投資者。一時間,這家被業界譽為「道德標竿」的投行帝國陷入了自創建140餘年以來最為嚴重的誠信危機。

 

  在向高盛提起的訴訟中, SEC認為高盛及其僱員法布里·托爾雷(Fabrice Tourre)在一款合成CDO(擔保債務憑證)產品ABACUS 2007-AC1的交易中觸犯了美國證券法,向投資者隱瞞了做空者保爾森對沖基金公司(Paulson &Co.)參與了該產品的設計這一重要信息,從而導致投資者損失高達10億美元。高盛股價當天就從180美元以上跌至160美元左右。

 

  4月19日,英國前首相布朗率先批評高盛——華爾街最大的投資銀行「道德破產」;4月30日,國際評級機構標準普爾將高盛評級由「持有」下調至「賣出」;5月5日,惠譽國際評級將高盛的評級前景下調至負面。

 

  2010年7月,高盛向SEC支付5.5億美元的罰款進行了和解,次貸危機以來最受關注的監管案例最終因此畫上句號。

 

  保爾森設局獨家做空

 

  引發訴訟的ABACUS 2007-AC1是一款合成CDO產品,發行於2007年4月,名義本金20億美元,參考資產為90筆等權重的住宅抵押貸款支持證券(Residential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RMBS)。

 

  這款合成CDO是對參考資產未來收益進行對賭的金融工具,相當於以這90筆RMBS為參考資產的CDS(信用違約互換)交易。投資者在承擔這些RMBS違約風險的同時,獲得對應的收益。如果RMBS沒有違約,投資者將獲得高於市場利率的收益;如果RMBS違約,則要用投資本金進行賠償,如有剩餘再歸還給投資者。

 

  合成CDO還採取了分層的技術,即在這些合成CDO證券中,有一個預先設定的償還順序:超優級分層(Super Senior Tranche)最先償還收益,最後承擔損失,所以風險較低,收益也較低;股權級分層(Equity Tranche)最先承擔損失,最後償還收益,因而風險最高,通常其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由發行的金融機構留在自己的資產負債表中,以表明對於產品的信心。

 

  整體來看,合成CDO是極端複雜的衍生品,至今還沒有一個完美的模型可以對其進行定價,次貸危機中多家金融機構都是因為投資這種產品而遭受了巨額損失。

 

  任何一筆對賭交易的達成都需要有多空雙方的存在。買傢俬募股權投資公司ACA Capital和德國工業銀行(IKB)的頭寸是在對這些RMBS進行做多,那誰在另一邊做空呢?就是次貸危機中名聲大噪、號稱「華爾街空神」的約翰·保爾森(John Alfred Paulson)創辦的對沖基金。

 

  以RMBS為參考資產的合成CDO合約是針對美國房地產市場進行的對賭。IKB是高盛發行合成CDO的老主顧了,但2006年年底時IKB高層已經對美國房地產市場的前景有所擔憂,因而要求這款產品必須有獨立的組合挑選人方能投資。2007年年初,保爾森認為美國房地產市場泡沫崩潰在即,想通過構造一款合成CDO做空美國房地產市場,所以就聯繫了高盛,並且對相關RMBS的組成提出了建議。

 

  托爾雷主要負責高盛ABACUS 2007-AC1的相關工作,他選取了ACA Capital的子公司ACA Management作為獨立的組合挑選人。ACA Management是專業的合成CDO管理者,具有美國房地產市場和住宅抵押貸款支持證券分析經驗的獨立第三方。然而問題的關鍵在於,高盛並沒有向ACA Management透露保爾森基金在這一交易中的作用,ACA Management甚至誤以為保爾森基金是多頭。所以其母公司ACA Capital也成了做多者,繼而投入資金9.09億美元。於是,IKB看到營銷材料上寫著ACA Capital是獨立組合挑選人,完全符合自己的要求,隨之投入了1.5億美元,並期待再次擊敗市場,獲得更高的收益率。

 

  交易達成後,保爾森基金向高盛支付了1500萬美元的設計和營銷費用。

 

  正如保爾森所願,2007年10月24日,ABACUS 2007-AC1產品中83%的RMBS被降級,17%處於評級可能被調降狀態;至2008年1月29日,ABACUS 2007-AC1中99%的資產被降級。IKB損失了全部的1.5億美元投資。陷入財務困境的ACA Capital無法進行支付,這一損失被轉嫁給了擔保方荷蘭銀行。2008年8月7日,蘇格蘭皇家銀行因已收購荷蘭銀行,向高盛支付了8.41億美元,以清算荷蘭銀行持有的ABACUS 2007-AC1超優先級證券頭寸,其中絕大部分後來由高盛支付給了保爾森對沖基金。保爾森在這筆交易中最終獲利大約10億美元。

 

  「買者自慎」難逃「幫兇指證」

 

  SEC執法部門的主管庫薩米認為:「高盛錯誤地允許一名能深刻影響其投資組合中抵押貸款證券的客戶對抵押貸款市場做空,還向其他投資者提供了如下虛假陳述:該證券的投資內容由一家獨立客觀的第三方機構進行選擇。」

 

  起訴書顯示,保爾森配合ACA Management全程參與了涉訴投資組合的挑選。因為保爾森的目的是做空,所以自然希望挑選那些最容易出問題的次級房屋抵押貸款債券加入投資組合。但是高盛非但沒有向ACA Management披露保爾森的做空目的,反而誤導ACA Management認為保爾森是在做多,並準備購買風險最大的股權級分層。高盛在該CDO的銷售材料中也只是強調ACA Management參與了投資組合的挑選,甚至從未提及保爾森。事實上,這款產品成了高盛和保爾森一同設計的圈套,對投資者張網以待。

 

  面對起訴,高盛採取了「買者自慎」的抗辯方式,認為IKB和ACA Capital是合成CDO市場的資深投資者,很清楚一定有機構在交易的另一邊做空,而自己作為中介機構,需要為客戶信息保密,本就不應當向買方透露賣方的身份。

 

  同時,高盛聲稱在ABACUS 2007-AC1交易中,自己也持有1億美元的股權層級證券,並因此遭受了巨大損失,所以不會刻意做空劣質資產。但這一理由沒有被接受:一方面因為高盛宣稱的1億美元損失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另一方面,即使真的遭到損失,也不能作為欺詐的擋箭牌,換句話說,高盛向投資者隱瞞重要信息的事實並不因為自身也投資於相關資產而改變。

 

  2010年7月,高盛向SEC支付5.5億美元的罰款進行了和解,此前曾對SEC指控予以否認的高盛,最後既未承認、也未否認該指控(在此類案例中這是慣例做法),但保證將改進公司內部規程和管控。次貸危機以來最受關注的監管案例畫上了句號。

 

  墮落的金錢文化

 

  與高盛2009年134億美元的淨利潤比起來,SEC這項指控導致的直接財務影響幾乎是微不足道的——5.5億美元大約只相當於高盛一週的交易收入。然而,這一事件造成的無形損害卻不容忽視。

 

  長久以來,高盛一直致力於將自己的形象塑造為一家招攬頂級人才、為客戶提供最佳金融解決方案的公司。可是,欺詐門事件表明,它逐漸在某些領域將自己的利益凌駕在了客戶之上。

 

  高盛的自營交易是其特色,也是高盛文化蛻變的源頭。自營業務是將自己作為交易的一方,賺取差價,而不是擔任買賣雙方的中間人。當高盛作為中介出現時,只要客戶想要與之做交易,就必須分享信息才行,因而高盛利用其有利的市場地位,掌握著大量信息,並逐漸應用於自營交易當中。於是,高盛改變了,就像《滾石》雜誌作出的那個著名比喻:「高盛如一隻巨型吸血烏賊,無情地將其觸角伸向任何帶有金錢氣息的地方」。

 

  2012年3月,高盛前高管格雷格·史密斯(Greg Smith)公開發表辭職信《我為什麼離開高盛》,嚴詞抨擊了高盛在文化方面的墮落。史密斯稱:「文化一直以來都是高盛成功的關鍵要素,它以團隊合作、正直、人文精神和永遠將客戶利益放在首位為中心。文化是高盛能實現今日輝煌的秘密武器,也是其143年來一直能獲得客戶信賴的原因。這不僅僅關乎賺錢,而是與自豪以及對組織的信仰有關。因為單靠賺錢,一家企業難以長久。然而令人悲傷的是,如今我放眼四顧,竟找不到曾支撐我傾心為這家公司效力這麼多年的文化蹤影。我已不再有自豪,也不再有信仰。」

 

  從某種意義上講,華爾街已經在追求金錢的道路上走得越來越快、越來越遠,因而與普通的美國民眾所信奉的主流文化——作為上帝選民,必須勤奮工作、品行端正——日益相悖。僅從「佔領華爾街」運動以及美國民眾對於華爾街的抨擊,便可窺見一斑。華爾街的金錢文化可能無法消滅,但是必須明確,賺錢是要有規則的。

 

  華爾街較量華盛頓

 

  在整套的監管體制中,SEC等政府部門負責制定市場規則,規範各方主體的行為,一旦發現金融機構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就代表投資者收集證據,起訴金融機構。法院作為獨立機構,根據相關證據進行判決,判決達成之後,各方均要遵守。

 

  人們對危機原因的反思結論之一就是金融體系中道德的淪喪,是華盛頓屈居華爾街下風的結果。高盛欺詐門事件成了美國政府加強金融監管的序曲——歐美各國的監管當局在次貸危機後都一致加強了對金融機構的查處力度,揭露了大量醜聞。

 

  從美林證券向荷蘭合作銀行隱瞞對賭客戶信息,導致後者損失4500萬美元,到高盛集團前董事古普塔洩露巴菲特的注資計劃,再到眾多金融機構「團夥」製造的LIBOR(倫敦銀行同業拆借利率)操縱案,可謂不一而足。可以看到,這些事件都有一個共同點:金融機構往往是獲利者,而遭受損失的正是金融消費者。

 

  因此,為了避免贏家通吃,維護市場乃至國家的大局,華盛頓的監管目標之一就是保護金融消費者。次貸危機後的監管改革是華盛頓對華爾街的反制,但並非一帆風順。以美聯儲前主席沃爾克名字命名的「沃爾克規則」為例,該規則旨在限制金融機構的自營交易規模。2010年的《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正式強制要求執行沃爾克規則。然而,2013年1月,彭博社的頭條報導揭露了高盛集團內部仍然存在自營業務團隊。

 

  金錢的力量不可小覷,政府的監管水平也需要不斷提升。監管太嚴,市場將失去活力,無法充分發揮其經濟功能;監管太鬆,將放任金融機構的各種欺詐行為,金融就成了吞噬實體經濟的怪物。華盛頓所代表的政治力量與華爾街所代表的金錢力量之間的較量仍將繼續,眾人拭目以待。

 

  保護金融消費者

 

  要下真功夫

 

  中國企業在與歐美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時,屢次遭受巨額損失:2005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與高盛簽訂「展期期權」合約,損失5.5億美元,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總裁陳久霖入獄;2008年,中信泰富集團投資高風險的澳元「累計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AUD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損失超過155億港元,中信泰富主席榮智健因此下台;2008年,中國遠洋遠期運費協議(FFA,Forward Freight Agreement)交易損失近40億元;2008年,東方航空投資衍生品虧損高達62億元,幾乎等於其當年利潤的總額。

 

  2008年,經國資委統計,23家央企投資國際衍生品合約虧損高達數百億元。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企業並沒有套期保值,而是在高盛、摩根大通等國際投行「兜售」下進行了純粹的投機行為。這些損失數額巨大,觸目驚心,足夠引以為鑑。

 

  「打鐵還要自身硬」,在與歐美發達市場中的金融機構進行交易之前,中國機構主體和個人應該注意「買者自慎」,對風險進行充分評估,對可能產生的各種損失進行預防,通過套期保值等方式鎖定風險。如果某些金融產品過於複雜,完全可以不進行交易,以免落入對方的陷阱。同時,作為金融消費者,也必須熟悉國際規則,並充分利用相關消費者保護的法律法規,理性維護自身的權益。

 

  就國內市場而言,也可以相應從利益、文化和監管等幾個方面加以規範。

 

  在任何一筆交易中,金融機構自身、買方和賣方三方主體的利益難免存在一定衝突,但這種衝突往往可以通過一些方式進行削弱。例如,中國在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過程當中,應當穩步推進金融監管和衍生品交易架構建設,增強市場透明度,使得市場參與者較為全面地瞭解所交易的產品,從而降低買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程度。將來如果引入合成CDO等複雜衍生品,也要限制過於複雜、沒有真實需求的產品,例如以之前發行的CDO證券為基礎資產的CDO平方。次貸危機後,單一名稱CDS、CDS指數及其分層等相對透明、簡單、標準化的產品活躍度不減,而CDO、CDO平方等產品則失去了90%以上的交易量,這一趨勢反映了市場真實的需求狀況。此外,還需要對複雜衍生品投資者的資格進行限制,例如不准許機構投資者之外的個人投資者進行此類投資,這也考慮到了個人投資者的損失忍受能力和風險識別能力。

 

  次貸危機過後,中國金融從業人員也對歐美金融機構有了更為客觀的認識。從整體上看,中國金融業不及歐美發達,但並不代表歐美的金融機構完美無缺,更不是其所有行為都值得學習。高盛欺詐門所暴露出的一系列問題,就非常值得警惕。金融存在的價值在於為實體經濟服務,在實現這一功能的同時獲得自身應得的報酬。如果採取欺騙的手段,即使獲得了短期的暴利,也不利於行業的長遠發展,早晚有一天會失去生存的空間。次貸危機中不少曾「被崇拜」金融機構紛紛折戟,便是明證。

 

  儘管歐美監管當局在金融改革的諸多方面「雷聲大雨點小」,但在金融消費者保護方面著實是下了真功夫的。中國政府也順應這一世界潮流,加強了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工作。近年來,「一行三會」相繼成立各自的消費者保護局:中國人民銀行的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局、中國銀監會的金融消費者保護局、中國證監會的投資者保護局、中國保監會的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這些措施表明監管者已經意識到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重要性,並且開始採取實際行動以營造良好的金融消費者保護環境,繼而在成立以後發布了相關政策措施,這些都是非常積極的政策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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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部門聯合懲戒環保嚴重失信企業:限制市場準入、融資行為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在媒體通氣會上講話。攝影/章軻

環境保護部27日向媒體通報,將聯合30個部門,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

在環保部當日下午召開的《關於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媒體通氣會上,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對記者表示,備忘錄明確了聯合懲戒對象為在環境保護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聯合懲戒措施有限制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融資行為,停止優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

媒體通氣會現場。攝影/章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該備忘錄由環保部會同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30個部門聯合印發,是環保領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和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介紹,備忘錄以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為特點,旨在通過環保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部門共享,依法依規運用信用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企業環保自律、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環保守法氛圍。

根據備忘錄,限制或者禁止生產經營單位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者融資行為共同11項,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禁止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參與財政投資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弄虛作假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撤銷其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海關不予通過認證;限制發行企業債券及公司債券;限制註冊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將生產經營單位的失信信息作為股票發行審核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審核的參考。

在回答本報記者有關聯合懲戒有無時限、列入“黑名單”中的企業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得到“修複”時,別濤表示,“所謂‘一次違法、處處受限’是有時限的。失信名單會動態更新,企業信用評價每年一次,但在網上失信名單會掛3年。我們還是鼓勵失信企業積極進行整改,開展信用修複,鼓勵大家做好人。”

通氣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副司長李聚合也對記者表示,企業信用管理涉及到其自身的權益保護問題,信用修複問題是一個更具體、更細致的工作,企業什麽樣的行為才算失信,通過哪些努力才能把失信記錄抹掉,各個領域的情況都不一樣。

李聚合介紹,截至目前,國家層面已經出臺的備忘錄是“1+6”,即1個聯合激勵備忘錄,針對A級納稅人的聯合激勵,涉及29個部門,41項激勵措施。6個聯合懲戒備忘錄分別是針對失信被執行人、失信工商企業、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產領域失信單位和責任人,以及環境保護領域失信單位和責任人,最多的涉及44個部門,90多項懲戒措施。

李聚合介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不完全統計,對這些失信主體累計限制乘坐飛機411.5萬人次,限制乘坐列車高等級座位101.6萬人次。僅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貸款申請1000余筆,涉及資金140多億元,隨著時間推移,這些數字在不斷擴大。

“國家發改委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對當事人的信用信息‘逢報必查’‘逢辦必查’,我委負責的某項中,就有27家‘黑名單’企業受到限制,涉及金額約32.6億元。”李聚合表示,這些備忘錄的出臺和實施,大幅提高了守信收益和失信成本,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逐漸形成了正向引導、反向倒逼的機制,讓更多的人選擇自覺誠實守信。

黃潤秋表示,環保部將定期匯總懲戒對象的相關信息,並提供給各有關部門,同時向社會公布。各部門按照備忘錄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懲戒對象實施聯合懲戒,並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

黃潤秋告訴記者,環保部將與各部門密切協作,積極落實備忘錄要求,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依法依規對環境保護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引導企業環保自律,提升企業環保守法誠信意識,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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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通航高管被列入安全管理失信“黑名單”

第一財經記者18日獲悉,民航局航空安全委員會當日通過了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將幸福通用航空有限公司(下稱“幸福通航”)運行副總兼總飛行師周華列入中國民航安全管理失信人員“黑名單”的提議。

2016年7月20日,幸福通航賽斯納208B/B-10FW水上飛機執行上海金山至舟山飛行任務時,撞上金山區城市沙灘碼頭橋墩,造成5人死亡、1人重傷、4人輕傷。

民航華東地區管理局在事故調查中發現,幸福通航運行副總兼總飛行師周華任職期間在運行管理、訓練組織、個人經歷等方面存在工作失職、資質不符、弄虛作假等失信行為,性質惡劣,後果嚴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國民航安全失信行為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周華將終身不得擔任本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或相關負責人。

18日,中國民用航空網還公布了中國民用航空局有關2016年7月航空運輸消費者投訴情況。民航局運輸司、各地區管理局、民航局消費者事務中心和中國航空運輸協會共受理消費者書面投訴762 件,其中國內航空公司652件,國外及港、澳、臺地區航空公司70件,機場35件,機票銷售代理企業5件。當月37家航空公司中有32家航空公司發生了投訴。

其中,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為129件、中國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為127件、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為82件,列各航空公司收到的投訴量前三位。

旅客對航空公司、機場的848件首次電話投訴由企業和旅客自行和解,有762件在線、郵件或傳真投訴經過協調予以解決,合計受理投訴16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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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對失信人資本運作亮紅燈

近日,全國股轉公司發布通知,將對失信人實施種種約束,在掛牌、發行、並購重組等審批中對失信人實行一票否決,這是新三板邁入萬家時代後,股轉公司對市場的最新規範舉措。

股轉公司12月30日發布《關於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下稱“問答”),股轉公司表示,問答是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的一部分,從發布起實施。

問答指出,申請掛牌公司及相關主體(包括申請掛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控股子公司)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限制其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

此前,股轉公司已經對失信單位掛牌亮紅燈。2016年9月,股轉公司在引入掛牌負面清單時明確表示,不受理相關主體是失信被執行人的公司掛牌申請,在掛牌審核期間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應在規範後重新提交申請掛牌文件。

根據最新問答,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監高,現任董監高屬於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應及時換人,拒不執行的,股轉公司有權采取監管措施。另外,掛牌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控人、控股子公司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要及時披露,解釋可能產生的影響,並給出後續處理計劃。

掛牌公司股票發行、並購重組等資本運作也會因為存在失信人而受阻。問答指出,中介機構需要對掛牌公司相關主體存在失信人的情形進行核查並發表意見,在情形消除前不得實施股票發行,掛牌公司並購重組的對象,或收購掛牌公司的收購人,都不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

根據33號文,失信聯合懲戒針對的主要有幾類行為,一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二是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等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三是在司法機關作出判決後,拒不履行、故意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四是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行為。

在經濟形勢下行的背景下,一些新三板掛牌公司也出現違反社會秩序的行為。2016年11月,創新層做市企業銀都傳媒(430230.OC)因實控人跑路,拖欠貸款、員工工資、水電物業費等被暫停轉讓。做市企業華盛控股(430686.OC) 因拖欠借款,多個銀行賬戶已被法院凍結,股價暴跌至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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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掀起失信人自查 聯合懲戒“排雷”問題董監高

1月12日,安信證券對金洋新材(832490)發布風險提示,因為金洋新材董事、總經理桂賢友被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屬於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股轉公司失信主體聯合懲戒問答發布以來,失信人自查正在掛牌公司中展開。

安信證券公告稱,早在2016年6月13日,桂賢友就因民間借貸糾紛被宜豐縣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原因是其拒不履行宜豐縣人民法院判決的支付申請執行人劉誌生款項79.95萬元及利息的義務,同時法院裁定對桂賢友、金洋新材的部分財產進行凍結扣押。

2016年12月30日,股轉公司發布《關於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監管問答》(下稱“問答”),以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

《問答》明確,將對被列入相應政府部門公示網站所公示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實施懲戒措施。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不得擔任掛牌公司董監高,掛牌公司現任董監高屬於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應及時組織改選或另聘。問答發布後,多家掛牌企業展開了“自查”。

安信證券表示,已經按照相關規定,督促金洋新材及時組織改選或另聘,但公司及董監高規範意識薄弱,如果公司管理人員不能學習並嚴格執行股轉相關制度,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可能會產生公司治理風險,損害股東利益。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桂賢友為金洋新材第二大股東。但從2015年8月開始,桂賢友就開始連續減持金洋新材股份,持股比從26.46%降至18.57%。桂賢友的減持動作還曾遭到股轉公司自律監管,其在2016年初的7天內連續賣出金洋新材股票,卻均未及時發布權益變動報告書。

此外,由於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金洋新材及其高管在2016年兩次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在公司違規擔保、中報難產、官司纏身種種亂象的背後,是其業務經營的危機。2016年上半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97萬元,虧損就多達680萬元。

根據33號文,失信聯合懲戒針對的主要有幾類行為,一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為,二是賄賂、逃稅騙稅、惡意逃廢債務等嚴重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三是在司法機關作出判決後,拒不履行、故意逃避執行等嚴重失信行為。四是拒不履行國防義務,危害國防利益,破壞國防設施等行為。

本月以來,新三板共有包括金洋新材、佳瑞高科(832244)、海益寶(831955)、安科文化(839533)、博匯股份(831213)在內的5家公司人員涉及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所涉及的失信行為多為在司法機關作出判決後拒不履行或故意逃避執行。

其中,海益寶為創新層企業,但自2016年以來,公司共收到主辦券商銀河證券9封風險提示公告,今年1月更是先後被山東證監局和股轉系統實施監管,公司涉及關聯擔保、控股股東資金占用、股份凍結、違規交易等多項問題。

銀河證券指出,截止2016年9月23日,海益寶累計對外提供擔保金額達3.32億,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的4倍之多,且擔保部分貸款已經出現逾期,而這數億元的被擔保方均是公司大股東山東海益寶。2016年11月28日,海益寶股票被股轉公司暫停轉讓,從今日開始複牌。

(本報實習生王天然對文章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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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超載嚴重失信者將被限制融資和消費

36家部門、10種情形、26項聯合懲戒措施,一項旨在通過信用手段加強對超限超載運輸的懲戒,提高嚴重違法失信成本的文件日前簽署。

該文件規定,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進行市場準入、行政許可限制或禁止,比如,限制融資和消費,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等。

第一財經記者24日從交通運輸部了解到,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等36個部門近日聯合簽署了《關於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簡稱《備忘錄》)。

交通運輸部副部長劉小明在當日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運用信用手段加大對嚴重違法失信超限超載運輸行為的聯合懲戒,是落實國務院聯合治超工作的一項重要部署,對於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聯合治超成果,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劉小明介紹,治理超限超載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必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信用、技術等多種手段進行綜合治理。

2016年8月,交通運輸部與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聯合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做好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的意見》,並共同召開了全國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各部門協作配合,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受到現行法律法規制約,對違法超限超載往往采取行政處罰為主的管理手段,威懾力有限。”劉小明說。

嚴重超限超載運輸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攝影/章軻

“失信懲戒直接作用於社會主體信用行為,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也是有效提升社會誠信水平的重要抓手。”交通運輸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舒馳介紹,截至目前,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簽署了11個失信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積極構建信用懲戒大格局,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交通運輸行業作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領域,針對行業治理的難點問題建立多部門多行業聯合懲戒機制,有利於對違法失信主體形成強大威懾,讓守信者路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舒馳對記者說,嚴重超限超載運輸行為,既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損害國家公路網、道路橋梁等公共基礎設施,也嚴重破壞運輸市場公平競爭秩序,完全應當予以聯合懲戒。

舒馳說,對於超限超載運輸的治理,涉及發改、交通、公安、質檢、工信、工商、安監等多個部門,開展聯合懲戒,有利於發動各地、各部門的力量,形成強大震懾,建立起自覺守信的倒逼機制。具備失信聯合懲戒跨部門跨行業“協同聯動”的顯著特點。

舒馳說,各省(區、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將嚴格按照界定嚴重失信情形,將失信相關信息報送交通運輸部匯總後提供給簽署《備忘錄》的各部門。將相關責任主體名單在“信用中國”網站、“信用交通”網站、中國交通報等媒體上向社會公布。各部門按照《備忘錄》約定的懲戒措施,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工作,並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定期反饋實施情況。

《備忘錄》確定了26項聯合懲戒措施,包括三大類:

對失信當事人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進行限制或禁止。包括:依法嚴格道路運輸市場準入、限制企業經營審慎性參考、依法限制取得生產許可、依法限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依法限制參與工程等招投標、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供新增項目核準時審慎性參考等8項懲戒措施。

對失信當事人加強日常監管,限制融資和消費。包括:加強貨車生產和改裝監管、加強重點貨源單位監管、在重要路段和節點加強監管、供駕駛證審驗換發時參考、加強安全生產監管、供保險費率厘定時審慎性參考、供金融機構融資授信時審慎性參考、從嚴審核企業債券發行、限制部分高消費行為、向社會公布等10項懲戒措施。

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政策、評優表彰和相關任職。包括:依法依規限制獲取政府補貼性資金和社會保障資金支持、限制失信當事人享受優惠性政策的審慎性參考、供納稅信用管理時審慎性參考、限制失信當事人成為海關認證企業、禁止參評文明單位或道德模範、限制在事業單位的相關任職、限制在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任職等8項懲戒措施。

舒馳說,在制定《備忘錄》時,引入了相對全面的信用修複、異議申訴等機制。如果當事人認為懲戒信息有誤,可以通過“信用交通”網站或者相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信息異議或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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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3·15”發聲:要建立逃廢債失信人終生禁入銀行業“黑名單”

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費者保護日,銀監會主席郭樹清在《2016年度中國銀行業服務改進情況報告》暨文明規範服務千佳示範單位發布會上的講話表示,銀行業是一個服務行業,要有“端盤子”的服務精神;同時要構建更加有效的消費者保護工作機制,有關部門應強化維權職能,建立針對逃廢銀行債務失信人和違規違紀性質惡劣的人員終生禁入銀行業的“黑名單”。

談及銀行業的服務改進,郭樹清表示,主要體現在消費者滿意度穩步提升、普惠金融取得成效、金融科技(fintech)創新發展等方面。

從具體數據來看,截至2016年底,銀行業營業網點22.8萬個,新增設營業網點3800多個;網上銀行交易金額為1299萬億元,交易筆數總計850億筆,同比增長98%。客服中心人工電話接通率達到91.6%,連續三年高於90%;客戶滿意度達到98.5%,連續五年持續提高。金融科技創新方面,2016年全球約50%的金融科技投資流向中國。截至2016年底,銀行業離櫃交易率達84%,同比提高6.6個百分點。

對於金融消費者的權益保護,郭樹清表示要構建更加有效的消費者保護工作機制。要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規範銷售、代銷業務管理,認真落實銷售專區產品銷售“雙錄”(錄音錄像)有關要求,杜絕虛假承諾、誤導銷售和欺詐營銷。

在銀行銷售的所有產品銀監會也要求都必須向客戶說明其性質、投向和可能的風險,絕不容許含糊其辭;絕不容許盜用銀行名義;絕不容許只收費不負責。風險提示文字要標註和印刷在產品說明書的最顯著之處。同時,郭樹清表示,銀行各銀行都要高度重視客戶投訴,董事長行長要經常處理和過問這方面工作。

在上述會議上,郭樹清還表示,要全面加強行業隊伍建設,補齊制度短板,具體做到四大方面:

一要及時改進完善產品管理制度。依據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及時研究制定理財產品和資管產品管理辦法;引導理財產品更多地投向實體經濟,嚴控期限錯配和杠桿投資。

二要優化完善信息管理制度。銀行業各類服務變更調整等信息,要通過多種渠道及時向社會公告;對於員工泄露客戶信息等風險事件,加強雙線問責,嚴肅處理當事人,嚴格追究領導責任,從嚴從重處罰。

三要研究完善員工行為準則和職業操守制度。提高員工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嚴格員工行為管理,堅決懲處吃拿卡要、內外勾結、監守自盜、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四要細致梳理服務管理制度。推進網點服務管理標準化建設,實現客戶服務精細化、規範化管理;修訂服務價格管理制度,整治不當交易、不當激勵,減少不當收費行為;立足自身服務特色與戰略,將服務管理納入績效考核,並從不同維度升級服務水平。

郭樹清在會議上也要求中國銀行業協會努力當好監管部門“看門人”、“守夜人”的助手。“要強化維權職能,紮實開展‘四個一批’(督辦一批、通報一批、公示一批、制裁一批)專項治理活動,打擊逃廢銀行債務,切實維護銀行權益,建立針對逃廢銀行債務失信人和違規違紀性質惡劣的人員終生禁入銀行業的‘黑名單’。”郭樹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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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部門簽署備忘錄 進出口企業失信將受聯合懲戒

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由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聯合簽署的《關於對海關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今天正式發布。未來,進出口企業一旦被認定為“失信企業”,將受到多部門聯合懲戒。

根據《合作備忘錄》,進出口企業失信信息將通過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進行數據交換、動態更新。海關總署副署長李國表示,一旦企業由於走私、拖欠稅款、弄虛作假等原因被海關認定為“失信企業”,將“一處失信,處處受限”,“進出口企業一旦被海關認定為失信企業的,則在全國海關乃至整個國家社會信用體系中都被貼上標簽,受到高強度的限制和約束。”

值得一提的是,聯合懲戒不僅針對失信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等高管人員的日常生產生活也被納入到監管範圍。在對失信企業采取的39項懲戒措施中,既包括被工商部門、最高人民法院列入黑名單,也包括影響質檢、外匯等部門的信用評定,此外,失信還將影響企業在發行債券、申請政府性資金、出口退稅的審核和檢查,並作為有關部門在出口配額分配、外匯額度等方面的參考。

企業負責人的出境等行為也將受到相應限制。李國表示:“過去我們對企業信用的管理更多是各自為政,各個部門各自建立信用的激勵和懲戒制度。現在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放在社會治理的平臺上看待,實行多部門聯合激勵和懲戒,真正使得企業無論從事什麽行業什麽活動,都能真正按照‘守信得到褒獎,失信得到懲戒’的方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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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

據發改委網站,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等三部門日前發布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將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發改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

關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限制不動產交易懲戒措施的通知

發改財金〔2018〕3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高級人民法院、國土資源廳(局):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6〕64號)、《國務院關於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的若幹規定》(法釋〔2010〕8號)等有關要求,加大對失信被執行人的懲戒力度,建立健全聯合獎懲機制,國家發展改革委、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共同對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采取限制不動產交易的懲戒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參與房屋司法拍賣。

二、市、縣國土資源部門限制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取得政府供應土地。

三、各地國土資源部門與人民法院要積極推進建立同級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互通共享機制,有條件的地區,國土資源部門在為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涉及不動產產權變化的不動產登記時,應將相關信息通報給人民法院,便於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執行措施。

四、建立健全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最高人民法院提供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及時推送至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國家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將失信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登記信息及時反饋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國家發展改革委

最高人民法院

國 土 資 源 部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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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適當限制失信人乘坐高鐵、飛機

2018年4月20日,證監會召開例行發布會,以下為主要內容:

1、證監會:證券期貨兩類失信行為人禁止乘坐高鐵高級別席位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日介紹,發改委、財政部、證監會等多部門聯合鐵路、民航部門發布文件,今年5月1日起,適當限制失信人在鐵路、民航方面乘坐交通工具。

下一步證監會將定期匯總懲戒名單,提供給鐵路總公司和民航局。

兩類失信行為包括,一因違反證券期貨法律罰沒款逾期未交款的;二是上市公司相關責任主體逾期不履行責任的。

2、證監會:對10家審計機構等采取出具警示函等監管措施

證監會20日通報2017年審計與評估機構檢查處理情況。證監會統一組織對3家審計機構、3家評估機構進行了全面檢查,存在的問題具體表現在:部分審計機構一體化管理不到位,質量控制體系不健全;有個別審計機構對新三板、債券發行等審計業務領域不重視;部分評估機構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獨立性管理工作還需加強。

根據檢查情況,證監會對10家審計機構及53人次註冊會計師、9家評估機構及20人次資產評估師分別采取了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責令改正等行政監管措施。

3、證監會就證券基金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征求意見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20日介紹,證監會就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公開征求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內地機構違反暫行規定的,證監會將依法進行行政監管措施等。

4、證監會通報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四批案件進展情況

證監會20日通報2017年專項執法行動第四批案件進展情況。發言人介紹,專項行動開展以來10起案件均已查實,其中8件案件已進入行政處罰審理程序。10起案件分別涉及違規經營、利益輸送、操縱市場、老鼠倉等四類違法行為。

5、證監會:聯想控股成首家H股全流通試點公司

證監會回應H股全流通試點工作進展情況稱,目前試點各項準備工作已經就緒,正式推出首家全流通試點——聯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一步,證監會將始終與香港有關方面溝通,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成熟一家推出一家,推出H股的全流通試點。

(以上內容根據現場速記整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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