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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部門聯合懲戒環保嚴重失信企業:限制市場準入、融資行為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黃潤秋在媒體通氣會上講話。攝影/章軻

環境保護部27日向媒體通報,將聯合30個部門,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

在環保部當日下午召開的《關於對環境保護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及有關人員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媒體通氣會上,環保部副部長黃潤秋對記者表示,備忘錄明確了聯合懲戒對象為在環境保護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負有直接責任的有關人員;聯合懲戒措施有限制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融資行為,停止優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

媒體通氣會現場。攝影/章軻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從環保部了解到,該備忘錄由環保部會同國家發改委、中國人民銀行等30個部門聯合印發,是環保領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建立和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一項重大舉措。

環保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別濤介紹,備忘錄以部門協同、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為特點,旨在通過環保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信用信息的公開和部門共享,依法依規運用信用約束手段,構建政府、社會共同參與的跨部門、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企業環保自律、誠信意識,營造良好的環保守法氛圍。

根據備忘錄,限制或者禁止生產經營單位的市場準入、行政許可或者融資行為共同11項,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限制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禁止作為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限制參與財政投資公共工程建設項目投標活動;限制參與基礎設施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依法限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弄虛作假的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撤銷其檢驗檢測機構資質;失信生產經營單位申請適用海關認證企業管理的,海關不予通過認證;限制發行企業債券及公司債券;限制註冊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將生產經營單位的失信信息作為股票發行審核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公開轉讓審核的參考。

在回答本報記者有關聯合懲戒有無時限、列入“黑名單”中的企業在何種條件下可以得到“修複”時,別濤表示,“所謂‘一次違法、處處受限’是有時限的。失信名單會動態更新,企業信用評價每年一次,但在網上失信名單會掛3年。我們還是鼓勵失信企業積極進行整改,開展信用修複,鼓勵大家做好人。”

通氣會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金司副司長李聚合也對記者表示,企業信用管理涉及到其自身的權益保護問題,信用修複問題是一個更具體、更細致的工作,企業什麽樣的行為才算失信,通過哪些努力才能把失信記錄抹掉,各個領域的情況都不一樣。

李聚合介紹,截至目前,國家層面已經出臺的備忘錄是“1+6”,即1個聯合激勵備忘錄,針對A級納稅人的聯合激勵,涉及29個部門,41項激勵措施。6個聯合懲戒備忘錄分別是針對失信被執行人、失信工商企業、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產領域失信單位和責任人,以及環境保護領域失信單位和責任人,最多的涉及44個部門,90多項懲戒措施。

李聚合介紹,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不完全統計,對這些失信主體累計限制乘坐飛機411.5萬人次,限制乘坐列車高等級座位101.6萬人次。僅工商銀行一家就拒絕貸款申請1000余筆,涉及資金140多億元,隨著時間推移,這些數字在不斷擴大。

“國家發改委在辦理行政審批事項時對當事人的信用信息‘逢報必查’‘逢辦必查’,我委負責的某項中,就有27家‘黑名單’企業受到限制,涉及金額約32.6億元。”李聚合表示,這些備忘錄的出臺和實施,大幅提高了守信收益和失信成本,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逐漸形成了正向引導、反向倒逼的機制,讓更多的人選擇自覺誠實守信。

黃潤秋表示,環保部將定期匯總懲戒對象的相關信息,並提供給各有關部門,同時向社會公布。各部門按照備忘錄的約定內容,依法依規對懲戒對象實施聯合懲戒,並建立懲戒效果定期通報機制。

黃潤秋告訴記者,環保部將與各部門密切協作,積極落實備忘錄要求,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流程,依法依規對環境保護領域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引導企業環保自律,提升企業環保守法誠信意識,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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